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
The Impact of Trade Facilitation on China’s Cross-Border E-Commerce Exports
DOI: 10.12677/ecl.2024.132464, PDF, HTML, XML, 下载: 30  浏览: 85 
作者: 陈 欣:贵州大学经济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贸易便利化跨境电商测评体系逐步回归Trade Facilitation Cross Border E-Commerce Evaluation System Stepwise Regression
摘要: 本文基于贸易便利化视角研究其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影响。笔者通过构建贸易便利化测评体系,对中国及34个贸易往来国在2012~2016年间的贸易便利化进行测算比较发现,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略高于平均线但远低于发达国家。之后选取2012~2016年间我国对各国跨境电商出口额数据作为被解释变量,进口国GDP、人口、地理距离、贸易便利化指数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进口国贸易便利化每提高1%,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会提高2.574%,且发展中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促进作用更加显著。最后,笔者根据贸易便利化水平现状,提出合理建议来改善贸易便利化水平并促进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发展。
Abstract: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rade facilitation, this paper studies its impact on China’s cross-border e-commerce export trade. By constructing the evaluation system of trade facilitation, the author calculates and compares the trade facilitation of China and 34 trading countries from 2012 to 2016, and finds that the level of trade facilitation of China is slightly higher than the average, but far lower than that of developed countries. Then, the data of China’s cross-border e-commerce exports from 2012 to 2016 are selected as explanatory variables, and the GDP, population, geographical distance and Trade Facilitation Index of importing countries are selected as explanatory variables for empirical research. The results show that for every 1% increase in trade facilitation, China’s cross-border e-commerce exports will increase by 2.574%.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rade facilitation,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trade facilitation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export trade.
文章引用:陈欣. 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J]. 电子商务评论, 2024, 13(2): 3805-3816. https://doi.org/10.12677/ecl.2024.132464

1. 引言

《贸易便利化协定》作为世界贸易组织首个签订的多边货物贸易协定,其生效和实施将便利各国贸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动世界贸易和全球经济的增长。因此,如何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于我国的跨境贸易和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本文首先通过对国内外学者对于贸易便利化水平体系的构建、研究,我国跨境电商发展现状及国外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跨境电商的发展现状等研究成果进行解读。其次,本文建立了贸易便利化指标测量体系,包括了四个一级指标及13个细分的二级指标。其中,本文创新性的引入了网络就绪度指数这一指标,相比于前人的研究成果,网络就绪度指数可以更好的衡量一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从而使得构建起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体系可以更好的解释当前各国电子商务的发展水平,使构建的贸易便利化测评体系更加合理。根据构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指标,本文对34个与中国有着频繁贸易往来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量化。之后,引入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作为被解释变量,其他进口国的GDP、人口数量、贸易国首都间的地理距离及进口国的贸易便利化指数为解释变量进行实证研究。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显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对于提高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具有显著的正向效果。最后,对于我国如何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出合理的建议,在提高贸易便利化的同时促进我国跨境电商和谐发展进而提高我国的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

2. 文献综述

2.1. 贸易便利化研究现状

国内外众多学者采取选取指标的方式来构建体系并计算贸易便利化水平,JS Wilson等(2003) [1] 通过港口效率、海关环境、规制环境和电子商务使用率四项一级指标来构建并测量亚太地区国家贸易便利化指数,并总结各项指标的影响程度。B Shepherd (2009) [2] 使用四项指标对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国家进行贸易便利化测算,比较关税壁垒和贸易便利化对东南亚国家的贸易规模影响。A Portugal-Perez,JS Wilson (2010) [3] 通过重建贸易便利化测量指标,将其分为以基础设施为主的硬件和以有关制度为主的软件对超过100个国家进行了研究,比较了贸易便利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不同影响。方晓丽(2013) [4] 使用Wilson等人的做法,对东盟国家2004年、2009年和2011年进行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研究我国对东盟国家出口与东盟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间的关系。孔庆峰、董虹蔚(2015) [5] 根据国际贸易的发展形势,对Wilson等人的指标进行改进,增加了物流、金融服务等二级指标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

除了对于贸易便利化测量体系的构建,许多学者也研究了贸易便利化与出口贸易间的关系。T Iwanow,C Kirkpatrick (2007) [6] 将贸易便利化引入引力模型,确认了贸易便利化对于一国出口表现具有正向意义。B Shepherd,A Dennis (2011) [7] 对贸易便利化和出口多样性进行研究,结果表明贸易便利化水平提高对于较平穷国家的出口多样化具有显著意义。李斌、段娅妮、彭星(2014) [8] 运用熵值法对109个国家进行贸易便利化得分计算,探究了贸易便利化对中国服务贸易出口的显著影响。曾铮、周茜(2008) [9] 基础层次分析法表述了贸易便利化对我国双边贸易的重要意义,并针对如何提高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出建议。汪戎、李波(2015) [10] 在企业异质性贸易理论框架下对贸易便利化与出口多样化进行了机理分析。

2.2. 跨境电商研究现状

国内对于跨境电商的研究主要聚焦在理论层面,而国外则主要研究跨境电商应用层面。

Estrella Gomez-Herrera,Bertin Martens,Geomina Turlea (2014) [11] 通过欧洲跨境电商平台数据研究距离如何影响线上交易发现,相较于线下交易,与距离相关的商品成本下降,与语言相关的商品成本上升。Á Valarezo,T Pérez等(2018) [12] 从个体行为层面出发对欧洲跨境电商的驱动力进行探讨,其中受教育程度、对于网络和电脑的熟练程度、对于他人评价的浏览程度等均会提高个体对于跨境电商的使用行为。JH Han,HM Kim (2019) [13] 从理论上分析了不同类型跨境电子商务购买动机(功利性、社会性、享乐性)、信息技术使用模式、消费者信息和购买意向之间的关系,基于自适应结构理论构建了一个跨境电子商务专用研究模型。

物流层面,张夏恒、马天山(2015) [14] 指出中国跨境电商物流的发展无法匹配跨境电商的高速发展,提出通过海外仓的运作解决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庞燕(2015) [15] 分析了不同国际物流出口模型的各自优势与劣势。认为应当通过构建国际物流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来改善国际物流存在的问题。郭海玲、张夏恒(2016) [16] 借助生态系统理论,构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我国跨境电商及跨境物流的协同性进行分析。

发展形态层面,来有为、王开前(2014) [17] 认为现阶段下,我国跨境电商的服务体系、监管体系、国际合作、平台发展是我国跨境电商未来发展方向。陈长英(2015) [18] 以浙江省跨境电商企业为调查对象发现当前跨境电商企业对于相关人才需求迫切,高校应加强对于跨境电商人才的培养。

2.3. 关于贸易便利化与中国跨境电商出口的研究现状

陆露(2018) [19] 通过引力模型分析得出,贸易便利化对于跨境电商出口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所有国家都可以通过提高便利化水平来改善本国的出口现状。刘子臻(2020) [20] 通过引力模型研究发现贸易便利化指标中的海关环境对我国跨境电商影响最大,口岸效率影响最小。黄晓凰(2021) [21] 基于RECEP协议的签署提出,RECP将从提高贸易便利化、创造有利电子商务环境、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等方面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产生重要影响。

2.4. 关于网络就绪指数的研究现状

国外对于网络就绪指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各项指标及影响层面。世界经济论坛从整体环境(包括经济环境、监管环境及设施环境)、使用者就绪程度(包括企业、政府、个人)、使用情况(包括企业、政府、商人)及影响程度(经济、社会)四大方面进行指标分类,对于世界各国的网络就绪指数进行测量。Pratipatti,Gomaa A (2019) [22] 通过将117个国家按照网络就绪指数高低进行划分并研究其中各项指标对于总体网络就绪指数的影响发现。手机和互联网的使用对于网络就绪指数没有显著影响。EM Solomon,AV Klyton (2020) [23] 分析了2012~2016年间39个非洲国家的网络就绪指数,并对个人、企业和政府的使用情况进行区分。结果显示只有个人使用信息通讯技术才会对经济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国内对于网络就绪指数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对策层面。有关于我国网络就绪指数的排名,杨京英、陈志君(2011) [24] 通过对比世界各国网络就绪指数排名指出,相较于欧洲总体发展较好的网络就绪度,亚太地区各国间的发展不均衡,我国仍需加强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金夏夏、姚财福、张春飞(2014) [25] 通过我国与发达国家间的网络就绪指数构成指标,发现我国在商业使用和创新环境的发展不充分我国网络就绪度指数排名靠后的主要因素。

3. 研究设计

3.1. 模型选择

贸易引力模性是在牛顿万有引力模型的基础上构建的,Tinbergen (1962)和Poyhonen (1963)开创性的将万有引力模型的思想运用到国际贸易当中来,他们通过使用引力模型研究分析了双边贸易流量,得出了相同的结果:两国双边贸易规模与他们的经济总量成正比,与两国之间的距离成反比。引力模型的公式如下:

X i j = K Y i Y j D i j

其中 X i j 表示贸易国间的流量, Y i Y j 代表两国的GDP, D i j 代表两国间的距离。为了方便研究,一般将其化为对数形式:

l n X i j = α 0 + α 1 ln Y i + α 2 ln Y i + α 3 ln D i j + μ i

Lineman (1966)在引力模型里加入了人口变量,得到两国之间的贸易规模还与人口有关,人口多少与贸易规模成正相关关系。改良后的模型如下:

l n X i j = α 0 + α 1 ln Y i + α 2 ln Y i + α 3 ln D i j + α 4 ln P i + α 5 ln P j + μ i

其中 P i P j 代表贸易两国的人口数量。

本文采用贸易引力模型衡量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影响。刘子臻(2020)构建了有关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的两个贸易引力模型,具体表达式如下:

ln IM i t = β 0 + β 1 ln GDP i t + β 2 ln TOP i t + β 3 ln TAR i t + β 4 ln TFI i t + β 5 ln DIS i + μ i j

ln EX i t = β 0 + β 1 ln GDP i t + β 2 ln TOP i t + β 3 ln TAR i t + β 4 ln TFI i t + β 5 ln DIS i + μ i j

i、t分别代表国家和年份,其中IM代表中国对贸易伙伴国的跨境电商进口额,EX代表中国对贸易伙伴国的跨境电商出口额,GDP代表贸易伙伴国国内生产总值,TOP代表贸易伙伴国人口总数,TFI代表贸易伙伴国贸易便利化水平,TAR代表贸易伙伴国关税税率,DIS代表中国与贸易伙伴国间的地理距离。

本文引用其表达式并根据研究所需的变量进行更改得到所需模型:

ln EXP i t = α 0 + α 1 ln GDP i t + α 2 ln POP i t + α 3 ln DIS i + α 4 TFI i t + μ i j

i、t分别代表国家和年份,其中EXP为我国同各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GDP为贸易伙伴国的国内生产总值,POP为贸易伙伴国的人口总量,DIS为我国与贸易伙伴国间的距离,TFI为贸易伙伴国贸易便利化指数。

3.2. 变量设计

3.2.1. EXP构建

本文研究的是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与贸易便利化水平间的关系,因此选择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作为被解释变量,但是由于缺乏中国对其他各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的准确数据,故本文在阅读其它文献后选择采用艾瑞咨询的处理方法,即

= i

3.2.2. TFI构建

1) 指标定义

由于目前贸易便利化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不同的组织分别给出了不同的看法,所以对于一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体系构建并没有统一的方法。Wilson,Mann & Otsuki (2003)最早构建出贸易便利化水平测量方法,他们在研究中选取了四个一级指标分别是:基础设施、海关环境、规制环境、电子商务,并将以上四个指标继续细分成若干个二级指标。在计算式则采用各项指标的算数平均值来作为最终的贸易便利化水平。国内外学者在后续的研究过程中大多采取Wilson,Mann & Otsuki的方法来构建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量。本文基本沿用Wilson,Mann & Otsuki的方法对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行体系构建。但随着国际贸易的逐渐发展与电子信息技术的进步,Wilson,Mann & Otsuki当年提出的一些二级指标已经不能很好的反映当今各国际地区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本文为了能够充分反映贸易便利化水平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的影响,决定保留Wilson,Mann & Otsuki构建的贸易便利化测量体系的四个一级指标,并将四个一级指标细分成十三个二级指标进行贸易便利化水平测算体系的构建。二级指标来源于世界经济论坛每年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和全球信息技术报告(Glob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port),贸易便利化水平测量体系见表1

Table 1. Measurement system for trade facilitation level

表1. 贸易便利化水平测量体系

基础设施:基础设施是确保贸易便利化发展的基础。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高质量的公路、铁路、港口和航空运输基础设施,能够确保运输的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现阶段国际贸易主要通过公路、铁路、港口和航空四种运输方式进行运输,因此本文采用这四种运输方式的基础设施质量作为指标。

海关环境:海关环境直接决定了一国进出口通关的难易程度,贸易壁垒程度可以反映出货物通关的成本高低及货物是否容易进入该国市场,越高的壁垒程度意味着更高的成本,货物也更难进入该国市场。海关程序负担体现货物通关手续是否冗长。海关程序负担越高,货物的通关时间越长。贸易壁垒程度和海关程序负担直接体现了一国海关的工作效率。

规制环境:一个国家的规制环境决定了一个国家对于市场调节的水平与透明度。良好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对于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司法独立性指司法机关拥有司法独立性,不受任何其他任何机构的干涉。政府管制负担是指一国政府承担的各种责任和工作完成度。政府决策透明度能够保证个人、组织等了解政府制定政策的过程,有利于跨境电商企业更好的了解当地法律法规。法律法规解决的争端的效率则可以保证争端的合理解决及解决时间。

金融服务与电子商务:金融服务体现一个国家金融服务获取的难易度和价格。金融服务可获得性与金融服务可购性决定了企业进行商业活动的难易程度。在电子商务二级指标的选取上,本文选择了网络就绪度指数。网络就绪度指数(NRI)是由世界经济论坛推出的一套指标体系。对全球主要经济体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推动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成效进行打分和排名,从而对各经济体的信息科技水平进行评估。网络就绪度指数可以很好的表现一国通讯技术的成熟度。

2) 数据处理方法

由于本文所选取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测量指标均来自于世界经济论坛所发表的报告且各项指标间的取值范围相同,不需要对选取指标进行标准化处理。由于所选取指标的取值范围均为[1, 7],故采取以下公式:

Y i = X i 7 ( 0 < Y i < 1 )

对数据进行处理。 Y i 表示对二级指标进行处理后的新数据, X i 表示二级指标未进行处理前的原始数据, 表示未处理前各项二级指标的取值范围最大值。所有数据在进行处理过后,均可以保证取值区间为[0, 1],保证了数据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3) 权重确定

有关于二级指标与一级指标间的权重,大多数学者均采用算数平均值来进行计算,本文同样选择这种方法,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均赋予相同的权重进行计算。

Z i = Y i n

关于四个一级指标的权重,之前的研究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选择采取算数平均值,即赋予每一个一级指标相等的权重。本文同样采用这种方法来计算出贸易便利化水平(TFI)

TFI = F 1 + F 2 + F 3 + F 4 4

4. 实证分析

4.1. 数据来源及处理

本文通过选取34个国家2012~2016年的GDP、人口总数、与中国的地理距离、贸易便利化水平以及我国2012~2016年对34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进行测算。其中34国每年的GDP、人口总数来自世界银行;我国与其他34国间的地理距离来自CEPII;贸易便利化指数根据前文测算得出;我国对各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额(EXP)根据前文公式计算,其中跨境电商出口规模数据来源于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中国对各国的出口贸易额和中国出口贸易总额来自于国家统计局。

4.2. 模型检验

4.2.1. 平稳性检验

数据的非平稳性会造成回归过程中出现伪回归,所谓伪回归是指变量间本来不存在有意义的关系,但回归结果却得出存在有意义关系的错误结论。本文通过单位根检验来确定选取的面板数据的平稳性。单位根检验包含多种方法,本文采用LLC检验。检验结果见表2

Table 2. Unit root test results

表2. 单位根检验结果

根据上述结果可以看出,面板数据当中的被解释变量与解释变量:lnEXP、lnGDP、lnPOP、TFI均拒绝原假设,因此该序列是平稳的。其中由于DIS表示的是两国间首都的距离,地理距离不随时间的改变而改变,因此可以不进行单位根检验。

4.2.2. Hausman检验

面板数据模型三种:一种是混合估计模型,一种是固定效应模型,一种是随机效应模型。

在面板数据模型形式的选择方法上,我们选用Hausman检验确定应该建立随机效应模型还是固定效应模型,检验结果见表3

Table 3. Hausman test results

表3. Hausman检验结果

注:***、**、*分别代表在1%、5%、10%的统计意义上显著。

根据Hausman检验结果可以看出,应该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4.3. 逐步回归

本文首先通过逐步回归对模型中的变量进行检验和预测,首先引入核心解释变量贸易便利化指数TFI,然后将GDP、人口、距离、依次引入可以发现所有变量均通过检验没有被剔除,且R2逐步提升说明模型构建较为合理,各变量均重要且无多重共线性。观察各变量系数可以发现,贸易便利化、GDP、人口对跨境电商出口具有正向作用,距离对跨境电商出口具有负向作用,符合贸易引力模性预期。同时贸易便利化的提高对于我国跨境电商具有正向意义,符合前文对于各项系数的预期(表4)。

Table 4. Stepwise regression results

表4. 逐步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在1%、5%、10%的统计意义上显著。

4.4. 回归结果及稳健性检验

根据Hausman结果,应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模型进行估计,为了对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采用分样本回归法进行回归。分组方面,本文根据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按照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进行分组并进行回归。在本文所选取的34个国家中,美国、日本、韩国、德国、英国、新加坡、澳大利亚、法国、加拿大、意大利、丹麦、西班牙、芬兰、瑞典、荷兰、比利时、希腊这17个国家为发达国家。越南、印度、马来西亚、俄罗斯、墨西哥、巴西、阿根廷、土耳其、智利、南非、印尼、沙特阿拉伯、泰国、菲律宾、柬埔寨、葡萄牙、巴基斯坦则为发展中国家。回归结果见表5

Table 5. Regression results

表5. 回归结果

注:***、**、*分别代表在1%、5%、10%的统计意义上显著。

从(5)、(6)两个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发现,不管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的贸易便利化发展均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具有促进作用,通过对比二者的系数可以发现,发展中国家贸易便利化的提高对我跨境电商出口的促进作用要大于发达国家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的促进作用。这可能是因为众多发展中国家由于自身发展有限,其基础设施及网络就绪程度相较于发达国家仍处于较低水平,因此发展中国家在贸易便利化层面具有较大提升潜力。

从(7)的模型中可以看出:

进口国GDP的系数为0.836,其他条件不变时进口国GDP每提升1%就会使我国跨境电商出口提高0.836%。一国GDP的提升同时也象征该国购买力的提升,当进口国GDP提高时其进口潜力也随之增加,顾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便会得到增长。

进口国人口的系数为0.873,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进口国人口每增长1%便会使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增长0.873%。随着一国人口的增加,其国内市场需求也在增加,更多的人口会消耗更多的产品,所以当进口国人口增加时,我国跨境电商出口也会随之增加。

两国间距离的系数为−0.688,这说明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两国间的距离增加1%会导致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减少0.688%。在国际贸易中,随着贸易国距离的增加,其贸易成本也在增加,贸易成本的增加会抑制两国间的贸易往来。所以距离对于国际贸易具有负向影响。

进口国贸易便利化的系数为2.574,值得注意的是贸易便利化的系数在几个变量当中是最大的,这说明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对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具有非常大的促进作用。进口国贸易便利化水平每提高1%,我国对其跨境电商出口便会增加2.574%。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本文根据对前人贸易便利化测评体系的改进,构建了更加准确的贸易便利化测评体系对其他34个贸易往来国进行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测算,并与我国跨境电商出口额进行实证分析,结果发现: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有显著的正向影响,我国应该尽可能的改善自身贸易便利化水平以提高跨境电商出口。

5.2. 政策建议

5.2.1. 根据我国情况,改善贸易便利化水平

根据实证结果,我们可以看出贸易便利化是跨境电子商务出口中的重要影响因素。虽然本文分析的是贸易伙伴国的贸易便利化对我国跨境电商出口贸易的影响,并没有将我国的贸易便利化作为解释变量,但从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贸易便利化的提高对我国跨境电商的出口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升势必会极大的影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进出口贸易规模。针对我国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提高,可以从本文构建的贸易便利化测量体系入手。

1) 基础设施。完备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助于我国打造优秀的口岸环境,基础设施包括公路、铁路、港口、航空四个方面。相较于公路和港口,我国在铁路和航空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更为完善,这一点从近几年我国铁路的里程和机场及机场周边配套服务的建设当中可以体现出来。但对于公路和港口的建设,我国相较于发达国家仍具有差距,公路和水路相较于航空具有成本低、运力大的优势,我国不仅需要加强对其修建,更要根据其发展情况进行合理规划,以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解,提高我国的贸易便利化水平。

2) 海关环境。在海关环境方面,可以通过对电子支付系统、无纸化等信息技术的推广来提高税费缴纳、税单填写及提交的效率,减少通关时间。除此之外,还可以根据不同种类的商品制定不同的通关标准,通过对检验监管模式的改革,减少通关时间,改善通关效率和海关环境。完善海关管理的相关政策与措施也有助于规范各企业的进出口贸易行为,提高效率。

3) 规制环境。我国在司法独立性和政策透明度上有待加强,我国可以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保证司法体系的权利,确保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受其他机关的制约和干涉。我国也应强化国民的法制观念和意识,可以通过各媒体平台,利用文字、视频等手段加强法制教育,这样做不仅有利于国民法制观念的上升,也可以加强我国的政策透明度。

4) 金融服务及电子商务。目前,我国各银行对于小微企业申请金融服务时的审查较为严格,中国小微企业无法申请到满足其经营的信贷额度,我国政府应出台相应文件加大银行放贷力度,保证我国小微企业的正常经营,降低企业的运营和融资成本。同时可以根据征信体系对公司进行信誉评级,针对信誉优秀的企业进行扶持,保证我国企业的良好发展。关于电子商务行业,目前我国5G技术走在世界前列,5G技术为我国的电子商务发展保驾护航。现阶段,我国应该考虑如何降低新技术的费用,使得我国电子商务行业能够大范围的使用5G技术,扩大行业市场。

5.2.2. 大力参与贸易便利化谈判

我国于2015年加入世贸组织《贸易便利化总协定》,2017年随着协定的正式生效,我国也开始按照协议内容履行成员国义务改善自身的贸易便利化水平。虽然《贸易便利化总协定》中提出了贸易便利化改善的知道措施,但却并没有针对各国国情制定符合各国情况的目标。这就导致各国在进行贸易便利化改善的过程中可以根据自身利益有选择性的进行。尤其是随着近年来单边主义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些国家开始贯彻本国利益至上,进行逆全球化的改革。种种环境都要求我国在今后需要积极参与与世界各国的贸易便利化谈判,抵制逆贸易便利化的出现。除此之外,前文的实证结果也表明了相较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加值得我们关注,因此,我国应当在现有基础上,加强与各发展中国家贸易便利化条款的签订,通过关税的降低、经验的传授等一系列举措帮助其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而提高我国跨境电商的出口规模,推动我国进出口贸易蓬勃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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