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语言变异”理论,最早由西欧的布拉格学派提出并率先应用于文学语言的研究。这一学派认为,文学语言是从美感角度出发的,有美学目的地偏离或违反原语言系统的规则,以达到某种审美效果。所谓常规语言,就是按照某个语言系统中语音、语法、语义等的规范来组织语词和句子,对客观世界作出真实反映的语言。而文学语言并不满足于对常规语言的运用,在表现复杂扭曲的内心世界、抒发异常强烈的感情或表达某些难以言状的事物时,不得不打破常规语言的束缚,使用一些具有视觉冲击,使人耳目一新的艺术语言,或许这种语言严重不合规范,表面上让人摸不着头脑,但是它能从深层次唤起读者的联想和想象。通过意会,获得审美享受。这种冲破常规语言的局限、对语言进行艺术加工的活动,我们称之为“语言变异艺术”[1]。
老舍在文学创作中表现出来的幽默在现当代文学中是相当璀璨耀眼的。在早期的长篇小说中,幽默化的表达始终是他进行文化批判或刻画人物形象的一种最为重要的方式。身处不同的场合,面对不同的对象,老舍运用幽默的方式也不尽相同,但总能带给读者“言有尽而意无穷”的效果,展现出幽默的艺术魅力。《二马》是老舍先生回国前创作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于1928年在英国完成。作品通过记述商人老马和儿子在英国的一系列经历,折射出东西方文化存在的巨大差异,文字简洁清新、语言朴素自然,既具有鲜明的民族色彩、地域特色,又显示出作家独特的幽默。下面将从语音、文字、词汇三个方面来探讨《二马》中的变异语言,体悟老舍先生驾驭语言和活用语言的高超技艺。
2. 语音的变异
2.1. 改变音节的内部结构
语言符号由音和义结合而成,包含“能指”(语音)和“所指”(概念)两方面的内容[2]。二者相辅相成,没有“能指”,“所指”无从表现;没有“所指”,“能指”也就失去存在的意义。在日常交际中,为了使谈话顺利进行,说话人首先需要做到发音准确,尽量避免相互间的误解。但是,在特殊的语境中,为了达到某种表达效果,说话者会有意打破常规,改变音节的内部结构,对原有声、韵、调作出新的调整,这就是语音的变异。作家运用语音变异,往往是为了展现人物性格特征或追求语音偏差带来的趣味。
1) “‘你喝什么?’我说。‘你喝什么?’他说。‘我喝灰色剂,’我说。‘我陪着,’他说。我们一对一个的喝起来了,老家伙真成,陪着我喝了五个,一点不含忽!”
例1出现的“灰色剂”是由“威士忌”这个音译外来词变异而来的,两个词读音相近。有现成的词不用,却用一个让人一头雾水的词,作者用意何在?其实作者想利用语音的变异来表现亚历山大作为英国人的自傲,看不起中国的一切,认为中国人无知,所以拿洋人的玩意儿愚弄中国老者,读来非常讽刺。
2) 马威把一肚子气用力压制着,随便回答了几句,并且告诉她,他们现在喝的叫作“香片”。
温都太太又叫他说了一回,然后把嘴嗗嘟着说:“杭便,”还问马威她学的对不对。
“杭”和“香”的韵腹和韵尾相同,“便”和“片”的韵母和声调都相同,“杭便”和“香片”的发音既不相同,也不相近,但是有一丝半缕的语音联系。通过语音变异,作者描绘出洋人说中国话的真实模样,别有一般趣味。若是第二处也使用“香片”,就显得平平无奇,没什么可笑之处了。
2.2. 语音的附加色彩
语音的附加色彩通常由几个非音质要素(音高、音强、音长)以及说话的语气、腔调等体现出来。这些要素经常出现在口语中,在口头表达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对于用文字记录、只可供人们看的书面语来说,以上要素就失去了效用。作家为表达的需要不得不另辟蹊径,采用其他的办法来弥补,常见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用标点符号等各种非文字符号来暗示;另一种是通过文字加以说明。第二种方法在剧本中普遍存在,小说倾向于第一种。如下:
3) 我告诉了他,我不愿和中——国——人——一块儿去!
“中国人”每一个字后都有个破折号,一字一顿,说明其音长比一般念法要长得多,除此之外,很可能伴随音高的提升和音强的增大。作者利用语音的附加色彩,充分表现出玛力对中国人反感和厌恶。
2.3. 象声词的艺术运用
象声词是对自然界各种声音的模仿,本身没有确定的理性意义,但在文学作品中,恰当地使用象声词可以取得独特的艺术效果,使语言形象生动,富有活力。《二马》中使用了各式各样的象声词,如:汽车排尾气的“突突”声、车轮刹地的“磁拉”声、“吧吧”的狗叫声、“几打疙疸”的脚踩楼梯声……种种声音使所描绘场景更富有立体感。有时候,为了渲染气氛或表达个人的某种心绪,作家常常寓情于声,临时赋予自然界的声音以自我的情感和思想,使之具有理性意义。例如:
4) 玛力不会想这些事,啊,玛力要是出嫁,剩下我一个人,更冷落了!冷落!树上的小鸟叫了几声:“冷落!冷落!”
温都寡妇回想起自己二十多年来的坎坷和磨难,不禁觉得万分凄楚。在这里,作者通过变异小鸟的叫声,将温都寡妇悲凉的晚境生动地表现出来。
3. 文字的变异
3.1. 汉字形体的活用
5) 他写的是个“
”字,温都太太绣好之后,给钉倒了,看着——好像“大王八”三个字,“大”字拿着顶。
在这段文字里,作者把“美”字颠倒过来书写,乍一看像个艺术字体,歪曲了原来的书写形式,这完全是由于外国人不认识中国字所闹出的笑话。然而,作者借势又将这一笑话扩大化,把颠倒的“美”依字形的部件拆分成“大王八”三个字,让人忍俊不禁。
3.2. 非文字符号的使用
3.2.1. 用拉丁字母的独特形体来状物
6) 她的两只小眼睛都睁圆了,薄片嘴也成了个大写的“O”,索子骨底下露着的那点胸脯也红了一点。
例6用大写的英语字母“O”来描绘温都太太收到礼物后充满惊喜的嘴型,形象逼真,若用文字来描写,不但所用的字数多,而且其形象远不及拉丁字母形体来得鲜明生动。
3.2.2. 标点符号的变异用法
7) 什么?不搁牛奶!怎么喝?!可怕!
例7连用标点符号,原则上来说是不合规范的,但是在文学语言中,这种变异用法在特定语境中不但是合理的,而且还可以代替文字表达一定的意思,取得此处无声胜有声的艺术效果。这里的“?”和“!”连用,表达英国人对喝茶不搁牛奶这种现象的疑惑和震惊。
4. 词汇的变异
4.1. 词语的超常用法
一般情况下,寻常之物不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必须是非同寻常的事物,才能刺激人们的神经,引发关注。作家为了唤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常常创造性地使用词语,在特定语境中,对某些常规词语的用法作出临时改变,给读者制造一种陌生感和新奇感,从而实现预期的表达效果[3]。
4.1.1. 量词的超常用法
8) 往下看,只看见一把儿一把儿的腿,往上看只见一片脑袋一点一点的动。
在例8中,老舍先生别出心裁地用“一把儿一把儿”来形容腿,像是说筷子似的。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二十世纪初,在穿惯了肥大裤子的中国人眼中,又长又直“不会打弯儿”的洋人的腿,配上直溜的西裤,可不就像一把把筷子吗?用量词“把”构成的数量短语来修饰“腿”,既直观形象地描绘出腿的轮廓,又反映出街上人来人往、摩肩接踵的热闹场面。
9) 一条不很高的鼻子,因为脸上不很胖,看着高矮正合适。
用于修饰“鼻子”的量词,最常见的是“个”,在句中,却用“条”作“鼻子”的量词,显得十分新奇,属于超常用法,其目的是突出马威不太协调的面部构造。
4.1.2. 名词的超常用法
10) 中国城有这样的好名誉,中国学生当然也不会吃香的。
“名誉”是一个褒义词,在本句中褒词贬用,偏离了原词的感情色彩。作者通过这种超常用法,充分反映中国人在国外所处的窘迫境遇,极具讽刺意味。
4.1.3. 动词的超常用法
11) 李子荣抓了抓头发,还是笑着说:“你上床去睡,我照顾照顾这个躺椅。”
“照顾”本义是“关心;优待;照料”,在这个语境中显然是“睡”的意思,作者偏离原义,给它临时赋予新义,使语言变得幽默。从另一个方面来说,也许只有李子荣这种风趣的讲话方式才能让马威安心地睡在床上,这也从侧面体现了李子荣的善解人意。
4.1.4. 形容词的超常用法
12) “喝完了酒,更新新了,那个老家伙给了酒钱。……”他问马老先生。
形容词受到“很”“更”等程度副词的修饰时,不能重叠出现。“更新新了”中,形容词“新”重叠为“新新”并受到程度副词“更”的修饰,打破了常规用法,以引起读者注目,进而体味亚历山大在谈到中国各种怪现象时表现出来的惊奇之态。
4.1.5. 术语的超常用法
13) 肚子有点空,可是胸口堵得慌,嗓子里不住的要呕,一嘴粘涎子简直没有地方销售。
14) 它冷不防往上一扑,她腿一软,坐在门儿里边了,托盘从“四平调”改成“倒板”,哗啦!
例13的“销售”是个商业术语,与毫无价值的“粘涎子”搭配在一起实在荒唐可笑。例14的“四平调”“倒板”均属于戏曲术语,用在该句中,生动形象地描绘出托盘在端送中被打翻的动态过程。
4.2. 词语的超常拆分
词是由词素构成的,从词素的多少方面来看,可分为单纯词和合成词[4]。单纯词是由一个词素构成的词,包括单音节词和多音节词,如“天、囫囵、巧克力”等,但无论音节多少,词素作为语言中最小的有音又有义的结构单位,不能被拆开来使用。合成词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素构成的词,包括派生词和复合词,如“开关、老鹰、爸爸”等,同样地,由于合成词的整体意义并非各词素意义的简单累加,因此也不可以随意拆分(除部分离合词外)。文学作品中,出于表达需要,将本不可拆分的词语进行拆分,能使语言新鲜活泼,富于表现力和吸引力。
15) 我只是每天早晨去,一点钟走,正合我的适。
“合适”是个单纯词,两个音节组合起来共同表达一个意思,不能随便拆分,作者故意将它拆开使用,变异成“合我的适”。这就比常规说法“正合适”新奇得多,使读者从中感到李子荣的俏皮有趣。
4.3. 词语的超常改装
一个新词语的产生要满足两个基本条件,首先构词必须合乎语法规则,其次要获得社会成员的认可。由此可见,新词的产生具有社会性,绝不是个人随意创制出来的。文学作品中,作家出于塑造人物形象或表达感情的需要,往往按照已有词语的格式临时创造出一些特殊词语,这些词语都不属于新词的范畴,一般没有固定的理性意义,脱离特定的语言环境后就很难理解。例如:
16) 马先生对于“狗学”和“科学”一样的没有研究,只好敷衍她几句。
老舍先生根据“科学”这个构词格式,创造出一个临时词语“狗学”,使临时词语与原词语形成一种“类推”关系,这是根据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而创造的。通过词语的超常改装,作者将代表老一派中国人的马老先生思想落后、闭塞,不求上进的性格特征刻画得淋漓尽致。
17) 管他李子荣,张子荣呢!
“李子荣”是该小说中真实存在的人物,“张子荣”是根据“李子荣”这个名字临时仿造出来的,是马老先生气急败坏之言。由此,作者向我们展现出一个固执己见、蛮不讲理的老头儿的形象。
5. 结语
老舍先生说:“文字要生动有趣,必须利用幽默……假若干燥,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5]。”在诸多作品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老舍先生对于文学幽默化效果的不懈追求。或是通过夸张手法制造出荒谬而讽刺的场景,或是通过自嘲来揭示人物内心的微妙变化,抑或是使用机智的语言和独特的视角来塑造一个充满智慧与趣味的世界,他总能在文字之间创造出一种让人会心微笑的魔力。这种魔力不只局限于文本表面的轻松愉快,更深入到读者的心灵深处,使其在阅读过程中既能感受到语言的魅力,又能体会到深刻的寓意,从而达到一种思想与审美的双重愉悦。在《二马》这部作品中,老舍有意突破语音、文字、词汇等种种惯例,创造性地使用词语和组织句子,产生了众多别具一格的语言,充分彰显了一位“语言大师”驾驭语言的非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