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深刻指出,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1]。伴随着数字时代的风靡而至,“数字”因其自身的便利性而推崇备至,不仅涉及各个领域、各个区域,同时也涵盖各个年龄段,几乎每个人都在被“数字”包裹的世界之中。数字乡村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之一,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当前,新兴数字技术正引发乡村经济结构与社会形态重大变革,逐渐将乡村人们带入一种全面数字化生存状态。在这一背景下,乡村儿童毫不意外地被卷入“数字”场域之中,自呱呱坠地起,他们就在“数字”环绕中生活,甚至在被“数字喂养”中成长,数字已成为他们原生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对乡村儿童而言,数字时代机遇与风险共生,巧用与成瘾并促。当前,伴随乡村儿童数字风险日益显著,其数字素养提升已成为亟待解读、解答与解决的重要议程。
2. 赋能: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价值意蕴
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顺应数字时代要求,提升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任务,是实现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2]。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既符合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也契合国家发展的现实需要。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提高是数字乡村建设与发展的有益基础,亦能消弭城乡儿数字鸿沟,防范潜在的数字风险,以此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数字教育资源有效供给与利用率。
2.1. 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是数字乡村建设有益基础
数字乡村要求数字技术与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领域全方位共同发展[3],这不但需要数字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而且也需要农民数字素养的不断提升,以满足数字乡村建设中农民数字参与需要。培育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意亦即培育农民数字素养,而农民数字素养水平的高低决定其在数字乡村实践中的深度与广度,进而影响数字乡村建设主体任务的实践进程[4]。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培育符合数字乡村建设的核心要义与底层逻辑,符合农业农村整体现代化的需要。作为正在不断发展的乡村儿童,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后备军,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奠基石。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提升,能够顺应数字乡村建设的现实需要,同时适应变幻莫测的数字乡村环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数字乡村建设的进一步实现。
2.2. 乡村儿童数字素养能消弭城乡儿童数字鸿沟
数字鸿沟是在数字资源配置不均、各使用主体数字使用技能存在差异等情况下逐渐生成的社会现象。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的《乡村振兴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显示,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差距达37.5%,农民数字素养得分低于其他职业类型群体。城乡居民数字鸿沟在儿童身上也有所体现,与城市的天然优势不同,乡村儿童数字接入晚、使用差,两者从一开始就已经形成了数字鸿沟[5]。城乡儿童数字鸿沟的产生,阻碍了城乡儿童数字教育资源的均衡,亦限制了数字乡村的稳步推进。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能够改善原有数字知识与经验的缺乏,以及其在数字接入与使用的先天不足与后天乏力,转变其数字使用的兴趣与动机。在消弭城乡儿童数字鸿沟的同时,为数字乡村建设有利奠基。
2.3. 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可防范潜在数字风险
乡村儿童适应数字乡村建设进程离不开其数字素养的提升,数字时代不仅有数字红利,而且有相伴而生的数字风险。乡村儿童缺乏数字素养不仅会阻碍其数字参与和数字红利的获取,同时还可能会遭受潜在的数字风险,产生身心伤害或经济损失。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就是要培育其学习、使用与辨别数字信息和数字产品的能力,改善其在数字获取、制作、使用、交互、分享等方面素质与能力,这不仅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也是乡村儿童数字风险得以有效治理的关键要素与必要条件。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提升能从根源上改善数字产品的使用习惯与方式,提高数字产品使用效率,降低乡村儿童遭遇数字风险的可能性,进而弥补自身短板,接轨数字时代,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对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要求。
3. 困境: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现实梗阻
当前,数字乡村建设已逐渐赋能乡村振兴。然而,乡村儿童却在数字乡村这一虚拟与现实叠合的场域之中,逐渐生成有别于传统乡村的新兴生活世界,这一世界的边界模糊地无限拓展,其生活内容、生活手段、人际关系等呈现出崭新的样态。乡村儿童在这一生境之中形成新的数字生活模式,相应配套条件尚未健全,以致风险丛生。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亟需解决,然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却面临观念之困、能力之困、服务之困等三大现实梗阻,致使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受限。
3.1. 社会:乡村儿童数字风险生成的外部因素
乡伴随数字不断渗入日常生活之中,数字产品已然成为乡村家庭适应社会发展、跟随时代步伐的必备品。然而,乡村家庭数字产品使用率虽已显著提升,但是使用观念与态度却并未同步跟进,乡村家庭数字观念与态度呈固化之态。长期以来,乡村缺乏“儿童意识”,从未对养儿育女之道深入钻研,以经验教之、养之,以致乡村儿童数字生活常现过度禁止与肆意放纵两种极端现象。据调查显示,乡村家长认为孩子使用数字产品的消极影响主要在身体健康或是学业层面,对数字产品的影响与危害缺乏系统认识与思量。加之乡村家长自身能力受限,对数字使用认识有限,乡村家长无意关切儿童数字生活、乡村家庭环境无力防范儿童数字风险、乡村家庭资源无法替代儿童数字资源等,只能听之任之,等闲视之。由此,乡村家长观念陈旧、态度无谓,乡村儿童数字素养难以提升。
3.2. 能力之困:乡村家庭数字能力与技能有待提升
乡村家庭具备数字知识与技能是融入数字生活的必要前提,亦是数字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源泉,更是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的重要基础,其在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尽管如此,乡村家长自身接受数字资源能力有限,对数字技术的认知与学习意愿低,乃至对孩子的数字教养亦无从入手。乡村家长在数字生活面前呈消极懈怠状态,任由孩子探索数字空间、徜徉数字世界。家庭数字培育缺失,儿童自我教育意识至关重要,但儿童自身的认知水平与心理欲求不匹配,尤其是数字生活的绚丽多彩与乡村现实生活的平淡无奇形成巨大反差,乡村儿童几乎无法拒绝数字生活。乡村儿童自身数字能力与技能薄弱,对数字利弊认识不明,更多关注数字的丰富与多元,更加在意数字的享乐与体悟。数字生活成为乡村儿童精神欲求的重要来源,他们无意关切现实生活之窘境、无心思虑数字使用之方式、无力应对虚拟世界之危机。
3.3. 服务之困:多元主体参与数字素养提升有待深入
据《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CNNIC)显示,截止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10岁以下占比3.8%,10岁以前首次“触网的儿童占比达52% [6]。据本课题调查,由于疫情网课、手机保姆等因素,3~4岁儿童未触网的占比仅仅2%,这说明在国家“大数据”背景下,乡村儿童触网占比与城区无显著差异。虽然城乡儿童触基本持平,但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却未及时跟上。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提升需要基层政府、网络运营商、学校与乡村家庭等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但就目前而言,各方力量尚未得以充分发挥。首先,各方数字素养培育意识略有欠缺,有关乡村儿童数字技能培养、数字风险防范等方面的举措有待加强,儿童数字使用主要限于“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等单一手段,此类强制措施并不能够满足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需要。其次,仍需拓宽多元主体服务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的对象范围,目前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数字风险规避主要集中在中学阶段,对小学乃至幼儿园的数字使用技能培育尚缺乏应有之关切。最后,乡村缺乏相关娱乐设施,多以自然资源为主,相比现实世界的枯燥无味,虚拟世界的丰富多彩更是让乡村儿童沉迷的原因之一。
4. 突破: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实践进路
辩证唯物主义普通原理指出,事物的联系具有普遍性,任何事物内部的各个部分、各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的。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是一项系统性、基础性工程,需要多主体、全方位、多渠道发力,针对目前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的现实梗阻,由社会、家庭、儿童个体等这一普遍联系的三维度多要素联动寻求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实践进路,继而改善乡村儿童数字使用效能,为数字乡村建设奠定基础。
4.1. 以“幼有所育”为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基本精神
从价值层面言,“幼有所育”是儿童本位的重要体现,是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的起点与终点。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须坚守“儿童本位”价值取向,这是做好一切儿童工作的前提。换言之,满足乡村儿童数字生活欲求、创建乡村友好型环境,均以“为了儿童”“基于儿童”“通过儿童”为基本立场,以赋能乡村儿童整全成长、奠基数字乡村为旨归。
首先,满足乡村儿童数字生活欲求。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宗旨在于让乡村儿童更好地享用数字生活,以消弥长期形成的城乡数字鸿沟。换言之,就是在最大限度规避数字风险前提下,满足乡村儿童美好数字生活欲求,尊重乡村儿童数字权利,以求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继而支撑乡村可持续振兴。其次,创建乡村儿童友好型环境。“幼有所育”是国家七大民生工程之首,赋予了我国托幼事业在民生保障与改善、社会公平与稳定、国家战略保障与支撑等更高层面,更广视角的新使命[7]。这一理念逐渐成为全民共识,成为新时代价值观,创建乡村儿童友好型环境是价值观的重要表现,亦是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重要的外部支持。最后,赋能乡村儿童成长空间。数字乡村已逐渐彰显其乡村振兴动能,基于儿童本位取向,这一动能将充分拓宽数字空间,缩小城乡教育资源差距,阻断贫困代际传递,赋能乡村儿童全面成长。将乡村儿童数字效能最大化,尽可能地将数字使用利用起来,实现乡村儿童数字利用和个人成长,促进乡村儿童健全人格的培养。有效发挥数字效能给乡村儿童提供了成长和进步的“数字空间”和“数字平台”,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促进数字乡村进一步推进。
4.2. 以“三全体系”为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坚实保障
从支持层面而言,“三全体系”是基于乡村儿童的现实需要,是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坚实保障。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须坚持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三全体系”,这是有效培育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有力支撑。换言之,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与提升,并非是一方之力、一人之策就能促成,而是需要多方合力、全员参与方能达成。唯如此,才能够集各方之优势,以最大化、最高效、最可行之方式构建起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坚实保障。
构建乡村儿童数字素养“三全”培育体系。当前,数字乡村建设成效显著,但就乡村儿童而言,提升数字素养、规避数字风险是响应数字乡村建设的有力方式,亟需创建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一体化培育体系,形成家校社协同、线上线下配合、培育与演练协同进行的全要素工作体系,优化数字素养培育程序、方式与机制。一是家校社协同,家校社应具备数字素养培育意识,注重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的培育,满足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现实需要。二是线上线下配合,光有线下的知识传授和讲解并不能满足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的需要,多元化、多角度、多方位的培育更易被乡村儿童所接受。采用线上线下协同教学的方式,能够满足儿童多样化的学习需要,提升乡村儿童学习效率。三是培育与演练协同进行,光有知识的输入并不能够完全有效地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不定期、不定时、不定点的随机演练是必要且可行的。此外,演练并不局限于线下进行,开发特有程序模拟网络刷单、不良弹窗广告、陌生人视频通话等网络风险行为,以此校验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成效。
4.3. 以“家校共育”为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有力支撑
从能力层面而言,增强乡村家长、学校、社区的数字素养,提升其数字使用能力与意识,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然而,乡村父母及其儿童虽“浪迹”于数字世界里,却无法厘清其内在结构,也几乎无力精准识别其潜在风险。故而,使用与辨别是实现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的关键要素与必要条件。乡村儿童数字风险生成,虽数字技术本身是主要动因,但其根本原因是社会、社区、家庭及儿童等数字素养失配。因此,全面提升社会各界数字素养对乡村儿童数字风险治理而言至关重要。
首先,提升乡村家长数字素养。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是实现从网络大国迈向网络强国的必由之路,也是弥合数字鸿沟、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8]。乡村家长数字素养的提升,可从根源上改善数字生活模式,提高数字产品使用效率,降低乡村儿童数字风险。一是需家长自我教育,主动认识与理解数字生活结构及其潜在风险;二是需要学校发挥制度化优势,提升学生数字素养,引导家长参与数字风险相关活动与培训;三是需村委会入户宣传,让家长与儿童明晰数字生活的利与弊。
其次,唤醒社区与学校数字素养培育意识。乡村家长数字素养提升固然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数字风险,但社区与学校具备数字安全意识是一道重要的“防火墙”。一是唤醒社区儿童数字安全意识,以指导儿童数字生活;二是提升社区与学校儿童数字素养培育能力与数字风险辨别能力,这是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与数字风险防范最直接的保障。由此,确保乡村儿童拥有健康的数字生活环境,以满足乡村儿童数字生活之需要。
4.4. 以“数字乐园”为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技术支持
从技术层面而言,外部系统构筑乡村儿童数字素养培育的重要支撑和有力保障。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是有效规避数字风险的重要手段,就其根本而言,乡村儿童数字风险并非乡村在地化孕生,其本身就是外在多要素共同促成。虽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但此时外因更为重要,更为有效,其可触发内因启动,发生作用力,继而使内因与外因形成联动机制,使事物得以持续发展。
数字乐园主要是指针对0~12岁儿童所开发的系统,并在所有数字产品中推行。将系统中所有的内容、软件和社交平台都设置成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与规律的内容,依据儿童的需要“量身定制”,剔出多余的、无关的功能,是在青少年模式和防沉迷系统上的进一步升级,是在手机、电脑、平板、数字电视等数字产品中通用的系统。乡村儿童数字乐园内置现代技术支持下的游戏、玩具、科学发明等等,其旨在引导乡村儿童通过安全数字平台享用现代数字生活,弥合城乡数字鸿沟,借助现代数字技术成全自身。总之,创建数字乐园,使之成为乡村儿童虚拟活动中心,集娱乐、学习、游戏为一体,成为具有教育性的安全的新时代乡村儿童生活世界。以此在技术层面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从根源处切断乡村儿童面临数字风险的可能性。
5. 结语
数字乡村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唯有数字乡村,方能打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使城乡共享数字红利,这已成为共识。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已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数字时代背景下的必行之路。本质而言,儿童数字风险并非乡村在地化孕生,其本身就是外在多要素共同促成,在享受数字红利的同时,乡村父母及其儿童几乎无力精准识别数字风险,数字乡村建设配套条件如网络法律、网络运营商、社区力量等数字“防火墙”未得以筑牢,以致儿童数字风险“自由存在”。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提升是防范与治理其数字风险的关键所在,也是乡村儿童享受数字红利的基本要求。
唯物辩证法认为,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这仅仅是相对于漫长的人类史而言,倘若仅为短暂的历史片段,外因有时反而更为重要[9]。外因可诱引内因提前启动,发生作用力,继而使内因与外因形成联动机制,使事物得以持续发展。乡村儿童数字风险的生成,显然是数字时代使然。作为外在事物,乡村父母无法精准识别其所存在的潜在风险,数字信息全然暴露于儿童面前,其所构造的绚丽多彩的虚拟世界与平淡无奇的乡村生活世界形成鲜明对比,儿童“狂欢”于此无力自拔,因此,乡村儿童数字风险治理的着力点,显然需借助外力,方可触发内力重启,继而构建坚固的乡村儿童数字风险防护网络。数字乡村建设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环节,这已成为全民共识。然而,乡村儿童仍在面临数字风险,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既是数字时代的应然路向,也是适应数字乡村发展的现实需要。总而言之,明确提升乡村儿童数字素养的实践路向,不仅对乡村儿童、乡村家庭的数字化发展意义重大,而且对数字乡村的建设与发展至关重要。
基金项目
贵州省理论创新课题“乡村儿童数字风险生成机理及治理路径研究”(GZLCLH2023-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