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性别正义构建的可能——基于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
The Possibility of Constructing Family Gender Justice—Based on Nancy Frazer’s Theory of Gender Justice
DOI: 10.12677/acpp.2024.137229, PDF, HTML, XML, 下载: 8  浏览: 18 
作者: 邓 荣: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关键词: 弗雷泽性别正义家庭正义家庭劳动分工Nancy Frazer Gender Justice Family Justice Division of Labor in the Family
摘要: 面对性别化劳动分工,女性承担着无薪酬的家务劳动,该如何实现家庭性别正义?南希·弗雷泽的性别正义理论深刻揭示资本主义工业时期家庭工资模式发展变化的新前景,提出了一种涵盖七种不同规范性原则,旨在促进性别公平的普遍照顾者模式。打破以往家务劳动应该由女性承担的刻板印象,消除家计承担与家务劳动之间的性别对立,为重塑家庭内部权力关系、建立新男性角色,实现家庭内部的性别正义提供了广阔的视野与启示。
Abstract: In the face of gendered division of labor, women bear unpaid housework, how to achieve family gender justice? Nancy Frazer’s theory of gender justice sheds new light on the evolution of family wage patterns during the capitalist industrial age. It proposes a universal caregiver model that encompasses seven different normative principles, aimed at promoting gender equity. By breaking the stereotype that housework should be performed by women, and eliminating the gender antagonism between household financial responsibilities and housework, it provides a broad vision and enlightenment for rebuilding the power relations within the family, establishing new male roles and realizing gender justice within the family.
文章引用:邓荣. 家庭性别正义构建的可能——基于弗雷泽性别正义理论[J]. 哲学进展, 2024, 13(7): 1543-1547.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4.137229

1. 引言

家庭是人类社会的基本单位之一,是社会结构的最基本的细胞,家庭内部正义的构建直接关系到个体的生活品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目前在中国的现实社会中,家庭内部存在着诸多问题,婚姻关系的不稳定、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家庭暴力的增长以及家庭内部女性劳动分工负担加重等,女性从无声中来,在无声中走,以“他者”的身份隐匿于历史。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家庭内部种种社会性问题的出现,究其根本是性别正义的缺失。低酬或无酬的劳动性别化分工、女性经济与政治的边缘化等问题,阻碍了家庭正义的实现,并进一步导致家庭内部非正义现象的持续恶化。

性别正义是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者关注的主要内容。南希·弗雷泽作为一名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者,性别正义思想是其核心思想。在《正义的中断》一书中,弗雷泽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社会生活,深刻揭示资本主义工业时期以异性恋、男性主导为核心的家庭模式已经不再适应更为复杂的、家庭日益多样化的新的资本主义后工业阶段。弗雷泽通过对性别公平的阐释,提出了一种涵盖七种不同规范性原则的复杂思想,从而提出了旨在促进性别公平的模式——“普遍照顾者模式”。[1]这一模式的提出对于实现收入平等、减少女性边缘化,实现家庭性别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2. 家庭劳动分工的性别化

家庭之中是否存在正义,家庭内部又能否实现家庭正义?罗尔斯在《正义论》中把家庭作为正义的社会结构的一个“实例”。[2]他认为,家庭是培养正义感的重要场所,家庭属于正义的领域并能够有效使用正义原则。家庭作为人类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生活单位,家庭内部的压迫与剥削主要表现为家务劳动分工的性别化不平等。早在20世纪70年代关于家务劳动的争论就已开始,一些女性主义者将视角放在家务劳动的功能及其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的功能两方面,提出家务劳动生产出资本主义的核心商品——生产力,主张为家务劳动支付工资。朱丽叶·米切尔认为,家庭工资隐藏了女性作为工资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的事实,导致女性只承担着辅助的工资劳动者角色,这意味着女性与男性做着“具有同样价值”的工作,女性的工资却普遍比男性工资低。达拉·科斯塔指出,家务劳动为家庭直接消费生产使用价值,家庭主妇是马克思主义意义上的“生产工人”,资本主义通过向工人阶级丈夫支付工资来支付女性作为工人生产的剩余价值,因此,工人阶级丈夫也变成了剥削女性的工具。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早期的家庭中的劳动分工并不是“自然”完成的,妇女由于自身特殊的生物特质难以完成特殊的体力要求的任务,因此基于性别的劳动分工才“自然”的形成。[3]另外,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关注私人领域的组织过程中注意到,由于工业、教育和家庭负担的变化以及公共援助的出现,家务劳动也发生了改变,男女之间出现了一种真正的自由的相互关系,一种摆脱社会束缚和利益的新型家庭关系可能因此产生。最初的分工是以家庭中自然产生的分工为基础,社会劳动分工就是建立在自然差异基础上的性别分工,分工是私有制产生的基础,也是阶级产生的基础。[4]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随着社会大分工、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男性逐渐在生产中取得主导性地位,而女性由于其自身生理特点而从事辅助性劳动并承担着养育后代的任务,在经济上不得不依赖男性,女性的独立性逐渐丧失。恩格斯认为妇女受压迫最早产生于家庭中的自然分工中,但妇女不仅是由于生理特点而产生的依赖,而是社会赋予她们生育子女的社会职责,将她们划归于私人领域。恩格斯以经济上女性对男性的依赖性,认为实现妇女解放必须让女性重新回到公共劳动中,包括家务劳动的社会化,实现经济上的独立性。[5]女性主义学者苏珊·奥金指出,“性别之间的实质性不平等可以溯源至家务劳动的性别化分工不平等,女性主义者对家庭正义的论争不仅仅是为了女性群体的正义,更是为了社会整体制度,对性别结构的家庭构成挑战”。[6]

弗雷泽在《正义的中断》一书中指出,在资本主义工业时期,存在着一种普遍的家庭规范性图景,即以异性恋、男性为主导的家庭模式,男性的劳动收入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女性被默认承担家庭内部的无薪酬的家务劳动与人类的再生产活动——生育。家庭的经济功能为家庭提供生活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然而,在家庭工资领域,男性个人的工作很难再支撑起整个家庭的负担,临时性、兼职性的工作酬劳对于家庭的正常运行只是杯水车薪。尽管在工业时代福利国家的结构中提供社会保险、社会支持、公共援助计划等措施,但随着家庭形式的多样化和女性主义运动的推进,在不同程度上促进女性认识到家务劳动对人类福利的重要性,认识到家庭内部潜在的危险利益冲突,女性要求走出家庭领域,从家务劳动中解放,要求社会给予女性以平等于男性的待遇,不再以性别分工作为家庭、社会的待遇判断基础,原有的“规范性家庭图景”[1]必须做出改变。家计负担者/女性作为家庭主妇的模式不再适用于一个经济生产与社会再生产的新世界。

3. 弗雷泽的性别正义理论对家庭正义构建

3.1. 对性别正义的解读

性别是一种二价集体,拥有政治经济与文化价值的双重维度,既要面临社会经济分配不公也要面临文化错误承认。在社会劳动分工中,生产性的、高薪酬的劳动,由男性占据统治地位,女性则被迫承担着非生产性的、低薪酬的或无薪酬的家务劳动,薪酬的巨大差异,导致家庭收支的性别化倾斜,女性在经济上只能依赖男性。但在向新福特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中,男性的工资不再具有稳定性,更多的男性开始从事灵活性、兼职性的工作,与此同时,他们的薪资因为工作性质的变动也不再足够支撑起一个家庭的物质资料支出,为了维持家庭支出,女性也不能只停留在家庭领域,女性就业愈益普遍。但无酬的家务劳动在此期间仍是属于女性的劳动范围,这就造成了女性劳动性别化分工不公平的加剧,女性要同时负责家庭支出与家务劳动,这种是具有性别特质的政治经济纬度的非正义。面临政治经济不公的非正义需要进行再分配的矫正,即对某种形式的政治经济的重构,包括收入再分配、劳动分工再分配等。[7]而在性别的文化维度的非正义,主要体现在赋予男性特征特权的权威性规范构建,与之相伴的是文化上的性别歧视,女性在社会领域遭遇伤害,包括性侵犯、性剥削等,在私有领域遭受普遍性的家庭暴力等,女性承受者在大男子主义规范下边缘化,而面临文化错误承认的非正义则需要承认矫正,战胜大男子主义和性别歧视,对大男子主义规范的去中心化,赋予女性群体以女性特性以肯定性评价。[8]

在对性别“二价集体”的分析总结,剖析性别非正义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弗雷泽发现要实现性别公平需要对政治经济和文化价值的双重维度进行同时矫正。再分配逻辑地矫正是使性别不再存在,消除因性别差异导致的分配不公平。但在文化纬度的矫正则需要评估性别特性,则强调性别特征。当两种主张同时存在,纠结在一起,则辩证地强化了彼此的存在,导致文化和经济从属的恶性循环。基于这种情况,弗雷泽意识到纠正性别非正义则会出现双重矛盾,即“再分配–承认”矛盾,纠正性别非正义既要改变政治经济也要改变文化承认。[9]

3.2. 实现家庭内部性别正义的构想

为了在一个经济生产和社会再生产的新世界中寻求家庭内部性别正义,弗雷泽指出必须支持一种建立在性别公平上的性别秩序,性别公平对于消除家庭内部的潜在利益冲突,对大男子主义的去中心化具有重要意义。当今女性主义者总是把性别公平与平等或差异联系在一起,“平等”意味着弱化或模糊性别,将女性与男性一视同仁;而“差异”倾向于将男性与女性区别化对待,强化两性性别差异,但平等/差异理论都无法实现后工业福利国家性别公平。因此,弗雷泽提出重建一个包含不同规范原则的多元复杂概念的性别公平,将其视为包含七种不同规范性原则的混合物,以此更好评价后工业时代福利国家。

性别公平这一多元概念包含反贫困原则、反剥削原则、收入平等原则、休闲时间平等原则、平等尊重原则、反边缘化原则、反大男子主义原则,对于后工业福利国家来说,其中每一项原则都是必要和基本的。接着,弗雷泽将这些原则运用于后工业福利国家模式的实践中,试图评估这七项原则能否良好地实现性别公平。为此,弗雷泽考量了普遍化家计负担者模式与照顾者平等模式。普遍化家计负担者模式旨在将女性从无薪酬的家务劳动中解放,从私有领域走向公有领域,从而能够从事与男性对等的工作赚取工资,以供养自己或平衡家庭收支,消除女性在经济上对男性的依赖与附属。在这种模式下,反贫困、反剥削、收入平等、尊重平等、反边缘化都可以取得很好或较好的效果,但女性在休闲时间平等与反大男子主义两个方面却是不如人意,因为女性走向工作岗位,远离家务劳动,但诸如分娩、家庭应急处理、子女养育工作都不可能转嫁;[10]并且在家计负担者的新模式中,男性作为家庭收支来源的传统被保留,而女性作为家庭收支一部分的能力却并未被肯定,从而导致性别的不平等对待,而并非反大男子主义。如果说普遍照顾者模式是强化性别差异,使女性和男性一样生活,那么照顾者平等模式则是弱化性别差异,让“差异无需付出代价”[11],这种模式目标在于通过平等照顾者与家计负担者角色,使得分娩、子女养育与非正式的家务劳动被提升至与男性正式的有酬劳动相同的地位。反贫困、反剥削、休闲时间平等、尊重平等、反大男子主义都可以取得较好成果,但收入平等与反边缘化效果甚差,因为在照顾者平等模式下女性只能从事灵活性高、非连续性的工作,在市场环境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让女性收入处于较低水平,另外家庭中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让女性劳动很大程度上局限在家庭之中,对于女性参与公共事务处于不利地位,从而边缘化加剧。

对比分析家计负担者模式还是平等照顾者模式的利弊后,弗雷泽指出即使在高度理想化的形势下,两者也没有实现完全的性别公平,两种模式都没有促进女性像男性一样完全走出私人领域,参与政治与市民生活,也都未让男性做出改变。[12]因此弗雷泽提出另一通向性别公平的前景模式——普遍性照顾者模式:解构性别,推翻家计负担工作与家务劳动结构为男性与女性代码的角色,消除家计承担工作与家务劳动之间的性别对立,让男性更多的参与到家务劳动中,解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对立,将社会场所视为家务劳动的附加场所,从而促进性别公平与平等参与,实现家庭性别正义。

4. 对实现家庭性别正义的评价

劳动分工的性别化在私有领域表现为家庭中家务劳动私有化,女性承担的劳动是无薪酬的私有劳动。弗雷泽对于家庭性别正义实现的构想,从符合时代背景变化发展的家庭工资模式出发,强调随着旧时代的性别秩序的瓦解,在后工业福利国家需要建立在性别公平基础上的性别秩序,并认识到家务劳动对家庭内部建立公平以及性别公平于解决后工业福利国家的核心重要性。[13]

弗雷泽的“普遍性照顾者模式”是在普遍化家计负担模式与照顾者平等模式对女性实践中的优缺点对比下提出的,是弗雷泽对于实现家庭内部性别正义,消除劳动性别分工的理想性方案。弗雷泽将实现这一目标的落脚点放在解构性别之中,打破以往家务劳动应该由女性承担的刻板印象,消除家计承担与家务劳动之间的性别对立,肯定家务劳动的社会价值,让男性参与到女性的生活模式、参与到家务劳动的行动之中。[12]虽然这一模式仅仅是一种思想实验,对于普遍性照顾者模式的具体衡量指标也并没有确定,以及如果建立新男性角色观,男性如何具体地参与到家庭劳动中的方案弗雷泽也没有做过多的描述。但普遍性照顾者模式对于解放私有领域女性,丰富女性社会生活、促进参与平等提供了一种可行性方案,给我们提供了广阔的视野与前景。

在当下的中国,家庭作为社会结构的最基本的细胞,家庭内部的家务劳动仍然大部分默认为是女性必要承担的内容,女性在日常劳动范围中仍具有来自家庭和社会劳动的双重负担,为女性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弗雷泽的性别正义理论为我们理解和解决家庭正义问题,改变传统观念,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促进女性群体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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