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从人类社会发展进程来看,高等教育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发展潜力的重要标准。高等教育的发展,事关党的前途、国家前途、民族前途。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并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1]。
“法治”的概念源远流长,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资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成为现实,具有现代意义的“法治”概念产生[2]。当前,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也成为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高等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的法治意识、法律素养和法治能力,为建设法治社会作出贡献。法治教育对社会的稳定与进步,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对培育合格公民,推进新时期法治社会建设意义重大。
在社会快速发展、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的今天,法治教育在高校迎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这些挑战可能来自于教育环境、学生需求、社会发展等多个方面。本文根据当前大学法治教育面临的形势、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2. 高校法治教育的现状
高校法治教育旨在培养具有法治素养的现代大学生,使他们不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更要在学术道德上有所建树,做遵纪守法的公民。法治教育在我国高校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日益凸显。随着依法治国理念的深入,高校普遍认识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将其视为培养法律素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途径。目前一些高校的法治教育情况较为理想。
首先,部分高校的法治教育课程内容较为全面,涵盖了宪法、民法、刑法等多个领域,旨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
其次,一些学校重视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不少学校在积极培养自己的法学师资队伍,提高整体师资水平的同时,还聘请了法律实务经验丰富的专家或学者担任法治课程的授课老师。
3. 高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对高校法治教育或大学生法治教育的相关研究较多。杨冠声、尚绪芝对大学生法治观念进行了调查,发现大学生犯罪与自身法治意识淡薄有关。所以应加强大学生的法治教育[3]。刘小平(2001)表示,学生的法治教育具有现实的必要性,应该在法治教育中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4]。尽管许多高校已经开设了法治教育课程,但可能存在以下问题:法治教育课程不独立,课时分配少。课程内容往往局限于法律基础知识的普及,缺乏对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和法律实践技能的培养。教学方式主要以课堂讲授为主,缺乏实践性。法治课程考评方式不科学。
(一) 法治教育课程不独立,课时少
在这一阶段,大学的法治教育基本上集中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这门课上,该课属于公共课。所以大学的法治教育课程并不是独立出来的,而是从思想道德这门课开始的。这就造成了高校法治教育的授课老师一般的都是由思政老师担任。思政教师可能会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对法治课堂精神的贯彻落实不够深入,学生在学习课本时会产生困惑。另外,任课教师由于实践经验不足,不能生动形象地及时解答授课过程中学生提出的实际问题。
从各学院的课时安排来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一般集中在大学的第一、二学期。减去思想道德内容的课时,法治知识的讲授不超过16个课时。这就造成了教师必须规整和缩减教材内容,在课时紧张的情况下再压缩内容。以这种状况进行教学就难以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不能展开多样的教学,学生和教师之间的互动就不会充分,教学效果也就难以保证,最终使学生无法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
(二) 法治教育内容未与时俱进
当前,高校法治教育内容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的教育内容,这就直接造成了学生对权利与义务的认识错位、对实体和程序的认识错位、对法治教育的认识不到位。
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是尊重人权、保障人权,依法治国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公平正义。但是,在长期的高校法治教育中,教师大力强化的是义务本位,注重的是宣传义务和禁令,而不是以权利本位教育为主要内容,以法律为准绳。这种教育内容的落后,导致大学生更多地把自己当成义务主体,而忽略了自己的权利主体地位。在现实生活中如果遇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往往不会寻求正规法律途径,而是会选择私下解决。面对这样的法治教育,许多大学生反而容易形成逆反心理,教学效果自然难以令人满意。
程序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强调过程的公正性,更强调结果的正当性。然而,我国自古就有“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民众普遍缺乏程序意识,程序正当的观念始终未能深入人心,高校法治教育也因这种落后的传统观念而受到影响。一直以来,高校的法治教育都是侧重于对刑法、民法等实体法的教育,而对民诉法、刑诉法等程序法则有所忽视。这就造成了大学生也无法正确认识程序法的内在价值,更谈不上程序的正当性概念,而把它看作只是实现实体结果的工具。
与此同时,随着社会的多元化发展,学生的需求也日益多样化。他们不仅希望获得法律基础知识和理论,还希望了解法律实践、法律职业发展等方面的信息。因此,高校法治教育需要更加注重实践教学、案例教学等,以满足学生的多样化需求。
(三) 法治教育的方式落后
目前高校的法治教育方式较为单一,方式仅限于课堂讲授,课堂讲授也基本属于填鸭式教育。尽管现在很多学校都开始倡导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但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它的教学效果还是比较差的。并且,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总是用死记硬背的办法来应付考试。教师上课如果只是照本宣科,则无法全面深入地讲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会使学生难以全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基本理论,而且也难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还会导致大学生产生厌学情绪,觉得法律与自己的实际生活相差甚远,产生“法无用武之地”的错误观念。
与此同时,现在很多高校在法治教育上基本都是采用大班式的教学体系,一个教师往往要教上百个学生。这就直接造成教师与学生之间基本没有沟通,学生被关注的平均时间减少,师生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等现象。最终难以建立融洽、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均受到严重阻碍,同时也无法达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教学任务。
(四) 法治教育的考评方式不科学
从目前全国高校法治教育考评的普遍情况来看,法治教育的考评一般都是采用简单的笔试模式,且笔试内容都是局限于书本知识。虽然笔试很重要,但在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新形势下,仅仅采取笔试的测评方式,会过分强调应试教育的功能性,从而严重限制了学生发散思维的形成,使学生丧失了主动思考的意识,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学生形成社会主义法治思维。
4. 改进高校法治教育的办法
(一) 构建新型高校法治教育课程
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应该积极推动构建系统性、实践性及科学性的高校法治教育课程。系统性是指在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应该全面地、系统地对学生进行教导,引导学生系统性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可对学生进行片段化、碎片化的教育。同时,既要重视理论学习,又要重视具体实践,特别是要在具体实践的基础上帮助学生理解课本上的理论知识。具体实践活动有:组织学生参加具体的开庭活动,有条件的可组织律师、法官等到学校和学生开展面对面交流活动。遵从教育规律,科学合理地分配学生的学习时间,科学改革法治教育课程。目前一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很难肩负起学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任,建议将法律教育从思想政治课程中剥离出来,并适当加大课时,保证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不同类型的高校可根据学校办学特色来落实大学生的法治教育。理工类专业或高校可在专业课程中融入法律知识,如科研法规等内容,或者开设相关法律课程,如知识产权法课程。师范类专业或高校应重视《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课程,增加案例教学内容,培养具有法律素养的新时代教师。综合类高校可增加人文、自然等交叉学科的法治内容或课程。民办类高校则更应该依法治校,依法对学校进行管理,要充分保障教师和学生的正当权益[5]。
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各大高校可根据具体的教学情况,突出法治教育的重要性;确立以培养学生法治意识为核心的教学目标,重点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律实践能力;将法律基础知识与法律实务案例相融合,引入学科交叉的内容,增加法律实务、法律职业规划等实用性较强的课程,这有助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更好理解与应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法,掌握法律知识,如案例教学、模拟法庭等;采用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积极性的启发式教学和互动式教学;通过举办法治讲堂、法治文化节等活动,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在校园内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二) 丰富课堂教学方式
因为我国高校学生数量众多,所以高校的法治教育仍然需立足于课堂教学。可以预见,教学讲授的效果对学生法治意识的提高的作用是有限的。因此,在优化和创新的过程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课堂教学模式的拓展上。
首先,可以构建“诊所式”的教育方式。“诊所式”的法律教育方式又被称之为临床法学教育,是美国借鉴医学院临床实践的方法,通过案例教学方式的推演而形成的一种教学方式,也就是所谓的现场模拟案件教学。通俗地说,就是列举一个案例,让学生扮演案例中的当事人,互相对抗。这种授课方式可以让学生身临其境,在掌握大量专业法律知识的同时,通过角色扮演,激发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兴趣。同时,教师也可以亲自与学生互动、沟通。在这样的教学环境中,也可以逐渐改变传统教育内容的限制,实现教师与学生的主动交流,真正意义上改变传统的填鸭式教育,从而为学生法律思维能力的提升提供稳定支持。
其次,建立包括网络信息技术在内的多媒体授课模式。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的速度之快之通畅是以往任何模式所不能与之比拟的,网络信息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高校法治教育要结合当前热点事件,进行法理分析,开展动态教育。可以在高校法治教育过程中,通过多媒体手段,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教师还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如案例教学、问题导向教学、研讨教学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热情,增强教学的实效性。
(三) 改进教学内容
现阶段主要是以培养程序理念为主,加强学生的权利意识培养。要让大学生明白权利是法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最终使大学生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既能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又能倍加珍惜,真正做到知法必依。同时,要让“正当程序”的观念深入每一名大学生的心中。程序正当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之一,没有程序也就没有法律,这也是制约公权力的有效手段之一。要通过各种手段,使大学生认识到程序正当是保障人权的基本手段,是实现社会公正的标志,只有程序正当才能取得正当结果。
其次,在授课过程中对法治内容进行及时更新,使之与当下最新的法律动态和法规政策相适应,确保学生学习到的信息具有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可将教学内容与现实生活需求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学生对法治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可以结合案例分析进行授课。
再次,在讲授法律知识时,为了使学生对法律现象有比较全面和深刻的认识,可以结合相关的社会学知识从多个角度进行讲解。可以运用经济学和心理学等相关知识进行案例剖析。在教授其他课程时也可适时地引入法律知识,进行课程的思政教育,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一些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如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以增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针对性。通过跨学科的融合,使学生对法律现象有比较全面的认识,从而在实际运用中能够融会贯通。同时也为培养学生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视野和途径。
另外,适当增加法治教育的实践环节。通过模拟法庭、法律辩论会等活动,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 构建完善的评价考核机制
为增强学生对法治知识的理解,提高学生知识运用的能力,可构建多元化的法治课程考核评价机制,采用笔试、口试、论文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考试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能对学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给予客观的评价;口试能锻炼学生的应变能力;以论文设计的方式能对学生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进行全面的考核与评定。这样能形成系统性的考核办法,从而为教育教学的完善与创新发展给予一定的保证与支撑。
同时,考试的试题要着重于实践性方面的内容,以考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系统认识与运用能力为主。考题要注重对学生思维能力的考查与训练,使学生在实际运用中形成独立思考的本领。
5. 结语
法治社会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大学的法治教育则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石。高校法治教育不仅面向学生,还要通过学生将法治理念传播到社会各个角落。通过高校法治教育的推广和普及,可以逐步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法律、遵守法律、运用法律,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的良好氛围。所以对高校法治教育现状及改进策略的研究对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需要多维度、多角度去分析、去实践,形成合力,助力法治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