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视域下的数字劳动探析
An Exploration of Digital Labour in the Context of Marx’s Alienated Labour Theory
DOI: 10.12677/acpp.2024.136191, PDF, HTML, XML, 下载: 25  浏览: 59 
作者: 赵金凤:南京林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关键词: 数字资本主义数字劳动异化Digital Capitalism Digital Labour Alienation
摘要: 数字资本主义是21世纪资本主义在数字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形式。在数字化资本环境中,劳动出现了新的异化形式,即“数字劳动异化”。作为一种新型的劳动形态,它并未改变对劳动者剩余价值的剥削与控制这一事实。面对这一新的时代课题,以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为切入点,重新审视数字劳动异化的新特征,探寻其扬弃之道,对于推动数字经济与人类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Abstract: Digital capitalism is a new form of capitalism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 that has developed on the basis of digitalisation. In the digital capital environment, a new form of alienation of labour has emerged, namely “digital labour alienation”. As a new form of labour, it has not changed the fact of exploitation and control of workers' surplus value. In the face of this new issue of the times,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use Marx’s theory of alienated labour as an entry point to re-examine the new features of digital labour alienation and explore the way to discard i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igital economy and the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f human beings.
文章引用:赵金凤. 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视域下的数字劳动探析[J]. 哲学进展, 2024, 13(6): 1275-1282.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4.136191

1.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1]。”

同时,“我国数字经济在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健康、不规范的苗头和趋势[2]。”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科技的进步,让人们的生活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问题,数字劳动异化就是其中之一。我们要坚持马克思的批判精神,以数字资本主义为背景,紧紧抓住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通过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对数字劳动异化表现形式进行四个方面的深入探讨。找到数字劳动异化的成因,探寻对数字劳动异化的扬弃路径。在对数字劳动异化的研究当中,我们可以更好地认识数字劳动所带来的问题,引导数字技术对生产力的积极促进作用,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2. 数字资本主义:数字劳动异化的宏观背景

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5G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的发展,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数字产品已经完全融入我们的生活,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种背景下,数字技术和资本结合得愈加紧密,资本主义也进一步发展,逐渐形成了以数字技术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新形态——数字资本主义。数字技术作为当今时代重要的生产力,因而数字资本家们都争先恐后地争夺数字资源,掌握财富密码。

一方面,科学技术是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前提条件。随着计算机的诞生发展和广泛的应用,技术的发展白领工人取代了蓝领工人,改变了传统的劳动方式。同时互联网的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紧密联系也为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此背景下,资本主义逐渐发展到数字资本主义的新阶段。

另一方面,数字资本主义同时加速了科技的发展,资本家的本质是无限地榨取劳动者的剩余价值,为了实现这一目的,资本家们发展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在此过程中间接地促进了科技的发展。资本主义的发展便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在资本主义的发展中也可以窥探到从无数字技术到有数字技术再到大数据技术的演变过程。

在数字资本主义下,归结于数字技术的发展,可能会带来新形式的剥削和异化,实现数字生产资料私有化。科技和资本主义的碰撞和耦合使得数字劳动被数字资本家全方位的剥削。传统的生产劳动发生了新的变化,通过数字技术不仅剥削雇佣者的数字劳动同时也对非雇佣者进行剥削。数字资本家们主要通过各类平台为用户们提供服务的同时也在剥夺用户的劳动成果并将其无偿的占有,将用户捆绑于数字平台之上。无产阶级在科技发展的今天仍然被全方面的剥削。由此可见,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在当今社会仍旧起着较为重要的作用。

3.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及数字劳动异化

数字资本主义作为资本主义的新形态,数字劳动已成为非常普遍的劳动形式。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仍然适用于解释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背景下的数字劳动异化。

3.1.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

“异化”一词并不是马克思最先使用的,最早是在拉丁文中表示“转让、疏离、脱离”之意。在哲学领域黑格尔是最先使用“异化”概念的哲学家。黑格尔的异化思想是典型的唯心主义,他所说的异化是指的只是绝对精神的外化,马克思在批判与扬弃黑格尔异化思想的过程中,开始了对“异化”的现实思考,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异化理论。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并论述了劳动异化的四种形式,指出劳动产品成为了人的异己力量并控制人本身。人在劳动过程的同时不断的丧失自己的类本质,失去了个人在工作中的创造性和自由性,人不是获得幸福而是变得痛苦。而马克思认为,劳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活动,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的劳动发生了异化。马克思对异化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并着重叙述了异化劳动的四重规定,即工人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劳动本身的自我异化、工人与人的类本质异化、人与人之间的异化。

异化劳动的第一重规定是劳动者与劳动产品相异化,即劳动的对象、劳动的产品均作为“一种异己的存在物,作为不依赖于生产者的力量,同劳动相对立”([3], p. 156)。在马克思看来劳动者通过自身的劳动创造的产品,反过来束缚了劳动本身成为了压迫人、剥削人的力量。异化劳动的第二重规定是劳动者与劳动活动相异化。具体表现为“工人的活动不是他的自主活动。他的活动属于他人,这种活动是他自身的丧失”([3], p. 167)。实践是人的本质活动,在实践的过程中也是人展现自我发展自我的过程。异化劳动的第三重规定是劳动者与自身类的本质相异化,由前两个基本规定所推出,人类劳动是一种“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3], p. 162)。”马克思认为人的劳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的劳动仅仅是为了维持生存的手段,丧失了人的自由。人的劳动也走向了异化。

异化劳动的第四重规定是人与人相异化,是前三个异化表现的最终结果。人是社会中的人要进行交往,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被资本家所掌握,劳动者对于生产资料的掠夺和对于岗位的竞争,使得人都处于恶性的竞争和交往中,人与人之间是对立的状态并且发生了异化。

3.2. 数字劳动及其异化

3.2.1. 数字资本主义背景下的数字劳动

马克思指出:“生产方式的变革,在工场手工业中以劳动力为起点,在大工业中以劳动资料为起点([4], p. 427)”。现如今,数字资本替代产业资本成为当代全新的资本形式,数字资本主义在全球范围内扩展并重塑现代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数字劳动”在劳动资料数字化再造资本主义劳动的过程中应运而生。

在数字资本主义社会中,生产方式和劳动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关于数字劳动的概念,目前学界并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数字劳动最早可以追溯到传播经济学家斯麦兹提出的“受众劳动”。他认为观众观看广告的行为被当做了“商品”售卖给了广告商,像听众读者的行为就被称之为“受众劳动”。在之后,特拉诺首次提出了“数字劳动”概念,认为数字劳动是免费的劳动,即互联网用户无偿切实自愿的劳动。

有学者指出,“数字劳动如今已经从一个特定的能指演变成了一个总括性的术语,用来描述各种与数字技术相关的劳动[5]。”福克斯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一书中明确规定了数字劳动的概念,他说,“是时候扩展‘数字劳动’的含义了,它包括了数字媒体的存在、生产、传播和使用所需的所有形式的有酬及无酬劳动[6]

国内外学者对于数字劳动具体形式的划分不尽相同,本文将数字劳动大致的分为雇佣劳动和非雇佣劳动。雇佣劳动是指互联网的专业劳动如程序员,网约平台的线上劳动如外卖员等。非雇佣劳动,主要是指被各种线上平台所捆绑的在线用户的劳动,包括用户的线上使用数据上传数据,进行在线聊天,消费购物等行为的活动。

3.2.2. 数字劳动异化的出场逻辑

从数字技术进入我们的生活后,数字产业取代了传统的产业,数字劳动取代传统的劳动,并且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那我们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今天,是否正在重新经历马克思所描述的异化过程吗?答案是肯定的,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马克思所指的工厂工人的劳动异化,转变为了全社会参与的数字劳动异化,不仅仅包括雇佣者同样包括非雇佣者。将劳动群体扩大到了所有人。劳动的时间地点将不受到限制,转化为了无形的随处可见的劳动。换句话说,我们的智能手机、电脑等智能设备,这些我们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每天都要使用的东西,正在导致我们出现新的异化,数字技术发展到今天,数字劳动的异化也是随之产生的。

4. 数字劳动异化的过程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阐释了劳动异化问题,这是对当时社会条件的真实反映,也是对未来社会的科学预见。

4.1. 数字劳动产品的异化

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下,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所生产的产品变成了异己的力量与劳动者相对立。“工人生产得越多,他能够消费的越少;他创造的价值越多,他自己越没有价值、越低贱([3], p. 158)。由此可见工人生产的产品越多,其自身的价值越是降低,逐渐的工人本身也成为了廉价的商品。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字劳动者是劳动者的现代化表现形式,劳动产品的异化同样的不可避免,数字资本家无偿的占有数字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并且形成了对数字劳动者的控制,劳动产品对于数字劳动者来说仍然是异己的存在物,只是数字资本家对于数字劳动者的剥削在表现形式上会更加的隐蔽。

一方面,在雇佣劳动者方面来看,在数字技术时代,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并广泛的应用使得人们的交往更加的方便,这使得劳动的形式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雇佣形式发生转变,数字劳动者可以不受时空限制的创造劳动产品。被雇佣的数字劳动者的数字劳动产品最终被平台资本家出售或投入再生产活动用以牟利,而广大数字劳动者却难以共享其创造的劳动产品,数字劳动产品的也变得与劳动者相对立。

另一方面从非雇佣劳动者的方面来看,资本家凭借数字平台利用互联网技术获取大量的数字资源和数字生产资料,将其转化为有价值的数据,再次进行再生产的过程,并且对广大的数字用户进行监视和管控。在数字资本主义阶段,非雇佣的用户也同样的遭受着剥削,用户的在其数字平台所进行的每一次操作,每一次点击其所创造的数据,都被数字资本家以极低的价格或者是免费的占有。非雇佣的用户使用者的数据资料通过加工后蕴含着巨大的经济价值,平台的数字资本家将其打包进行售卖或者投入下一次的生产之中,从而获得更大的剩余价值。

4.2. 数字劳动本身的异化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深刻地指出,“如果工人不是在生产行为本身中使自身异化,那么工人活动的产品怎么会作为相异的东西同工人对立呢?([3], p. 172)”。

在传统机器生产时期,工人在工厂的劳动过程中受到资本家的剥削而感到痛苦,当他们迈出了工厂的大门那一刻,可以短暂的摆脱资本家的剥削,从而获得暂时的自由。但是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技术已经融入到了我们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之中,在上网娱乐等日常的行为看似是劳动者自由支配的过程,实际上也为数字资本所操控,间接的成为数字资本的谋利手段。除了被数字资本所雇佣的数字劳动者外,广大的在线用户的线上休闲活动也已成为数字资本隐形控制下,生产剩余价值的无偿劳动。数字平台中所提供的的各项服务都是为获取剩余价值而特意搭建的,数字资本通过各种用户协议来获取用户所创造的数据,因而用户在数字平台的搜索、观看都在无形中为数字资本生产剩余价值,数字劳动者和用户无意识的被数字资本这个“无形中的手”所控制和支配,并最终导致了数字劳动本身的异化。

与传统的产业工人相比,数字资本主义似乎为数字劳动者创造了更为轻松地环境和相对自由的状态。但是数字资本主义对于数字劳动者剥削可以说是全方位的,数字劳动实现了对于数字劳动者空余时间的填充,社交软件的使人们的交流不用局限在固定的时间和场所,数字劳动者仿佛置身于数字资本构建的怪圈之中,越来越难以逃离。看似更加的自由实则并没有可以选择的空间,这是数字资本主义下数字劳动者的劳动行为发生异化的表现。

4.3. 数字劳动者与其类本质相异化

马克思认为,“类本质”,是人的“类物”的存在,而人的本质则是自由自觉的劳动。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下,劳动者没有生产资料也没有生活资料,只能售卖自己的劳动能力。在这一进程中,人们丧失了自由、意识的劳动,人的自由、权利与发展。如今,资本和数字化技术融合在一起,数字化劳动力改变了劳动力的组织方式,使得对资本的剥削逐渐淡化。然而,资本对人的监督越来越普遍,并引发了一种新型的、以更隐秘的方式来弱化和剥夺人的类本质。

数字资本主义背景下,雇佣数字劳动者在虚拟网络中的行为成为了谋生的手段,当然有些用户即使不是雇佣的数字劳动者,但也通过互联网来谋生。比如最近比较火热的博主,得到广告商的赞助,实现数据转换为利润。尤其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红”越来越多,直播带货越来越火其中所创造的价值也是难以估算。

在数字化时代,互联网技术正在重塑我们的环境,我们可以在网络构建的虚拟空间和现实空间不断穿梭。只需要一部手机,我们就可以随时随地、不受物理空间的限制置身于我们想要的虚拟场景。每一个人都成为数字时代的数字公民。人的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不断被模糊,其导致的后果就是身处数字空间内人不断异化。

4.4. 人与人相异化

前三重异化的直接结果导致了数字社会关系相异化。马克思认为:“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的相异化[7]。”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将自己的劳动力以商品的形式进行售卖换取薪资。工人与资本家天然的形成了对立,阶级矛盾也会愈加激化。那么在数字资本主义背景下的今天同样也是如此,数字资本家占有数字劳动者的劳动产品,并且占有非雇佣劳动者的数据产品,构建平台吸引用户进行观看,进行消费,获取用户的喜好、习惯和需求。不仅如此,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与人的交往也是逐渐转移到了线上,人们在数字社交账户上展现自己的生活,相互观看别人的生活。科技发展让我们看到了不同阶级的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状态,受到别人的影响很容易造成自己对现实生活的不满和重新审视,很容易使人迷失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发生异化。当前最火的社交平台如“抖音”,这一数字平台通过大数据计算可以准确的为用户推送视频,使人们打开后短时间不会关闭。用户不仅在浏览视频获取信息,也会进行评论和交流。

5. 数字劳动异化的成因

5.1. 数字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

无论在什么时期,私有制都是劳动异化的根本原因。劳动异化的出发点是工人和生产资料的分离。当前,在“数字资本主义”的背景下,数字化生产资料的私有化成为了“数字劳动”异化的根源。数字化生产资料的私有化,使得数字劳动者为求生存与发展,不得不将其数字劳动作为一种商品来出售。在拥有数字生产资料之后,一些人通过雇用和剥削数字化工人,将他们的劳动成果无偿地占据,并将其再一次生产转换成资本,从而完成了“数字资本家”的身份转换。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雇用关系被弱化,而剥削也变得越来越隐蔽。但是,相对于传统的资本主义来说,私有制依然是根源。所以,在没有根除私有制的情况下,数字劳动者对雇主的经济依赖性和被剥削是无法消除的。虽然数字劳动仍是人类获得生活资料、维持自己生命的一种方式。但它却然是一种无意识、非自主的劳动,它不能真正地回归到自由、有意识的劳动。

5.2. 数字资本的逐利本质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4], p. 871)。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残酷性和资本的野蛮面孔。逐利是资本的本质,具有扩张的天性。首先,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资本的逐利性将其活动的范围从经济领域向人的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人在休闲娱乐活动和活动的时间被无形中纳入了数字资本主义的大体系之中。在以智能手机为首的智能设备的影响下,人们变成了“低头族”。人的现实生活被娱乐化,劳动主体丧失主体意识而沉迷于数字资本家所制造的虚拟空间中。其次,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扩张不在仅仅限制于地理空间上。借助于互联网的发展将市场扩大到了世界范围,进行生产和增值。总之,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下,数字技术的发展有利于数字资本家更好的进行掠夺和扩张,成为数字劳动异化的助力,人们不仅是被剥削而且无法轻易的逃脱。

5.3. 数字技术的发展

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与科学技术密不可分。在数字信息时代,对于数字技术的使用已经成为各国发展技术的一个重要的手段。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在数字技术上实行垄断,进行数字积累,从而保持自己的霸主地位。可见,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数字技术成为进行数字掠夺的武器。在数字信息时代,生产资料不在局限于天然的生产资料或者劳动产物,数据这一非天然的生产资料通过数字技术的处理,变成了具有社会交换价值的商品。换句话说数字资本家占有了数据形式的生产资料,使得数字劳动者被迫出卖自己的劳动,形成了资本家对物产者的剥削关系,这在本质上与传统的劳动剥削并无二致,只是形式发生了变化。数字劳动则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综上,数字资本和数字技术对社会生活的限制都成为造成数字劳动异化的重要原因。

5.4. 劳动者的劳动意识的单向度

数字劳动为数字资本主义所操控,并与人的类本质相违背,主要原因是没有意识到自己被剥削的本质,被数字资本的意识形态所控制,失去了批判的否定的向度,成为了单向度的人。而人也就在无意识状态下接受了这个单向度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技术的“中立性”不在得以维持,技术失去了自身的独立性,形成了一个新的社会控制系统。表面上看,工人拥有了与资本家平等享受的权利,并且劳动强度有所降低,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加上各种福利制度的不断提高工人对自己的生活状态感到满足。这都使工人甘愿受到数字资本的支配,失去了反抗的意识。

6. 数字劳动异化的扬弃

6.1. 推进数字资源的公有建设

推进数字资源的公有建设是数字劳动异化扬弃的重要一环。在数字化时代,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资源,对人们的生产生活产生着深远影响。然而,数字资源的私有化和垄断现象日益严重,导致了数字劳动的不平等和异化。在推进数字资源公有建设的过程中,政府需要发挥主导作用。政府应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明确数字资源公有建设的目标和要求,引导各方积极参与。此外,技术创新也是推进数字资源公有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技术创新,可以提高数字资源的可访问性和利用率,降低获取成本,提高使用效率。例如,可以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构建数字资源云平台,实现数字资源的集中存储、统一管理和高效共享。推进数字资源的公有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只有形成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才能够实现数字资源的广泛共享和高效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6.2. 规范数字资本的合理化应用

资本也具有强制“进步”的一面,因此对于资本的合理化运用,是克服数字劳动异化的一个有效途径。数字资本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要素,其应用方式和效果直接影响到数字劳动的形态和结果。当前,数字资本的过度追求利润和短期效益,导致了数字劳动的过度商品化和异化。因此,我们需要规范数字资本的合理化应用,确保数字资本服务于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政府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数字资本的权属、使用和管理规范,为数字资本的合理化应用提供法律保障。防止数字资本的滥用和投机行为。合理规范数字资本的应用,可以确保数据在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防止数据泄露、滥用和非法获取,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

6.3. 正视科学技术的应用,尊重主体价值

科学技术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但同时也是数字劳动异化的重要诱因。正视科学技术的应用意味着我们要有批判性思维,不盲目追求技术的更新换代。每一种科技都有其独特的优势和局限性,我们应该根据实际需求和社会发展的方向来审慎选择和应用。尊重主体价值是我们在应用科学技术时必须坚守的原则。科技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人类,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和福祉。因此,在应用科学技术时,我们必须尊重每个人的主体地位和权益,确保科技的应用不会侵犯他人的利益。例如,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我们需要关注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关注科技发展的伦理道德问题,确保科技的应用能够真正为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贡献。我们必须依靠劳动者自身意识的觉醒来弱化资本家的控制,只有这样,才能将美好生活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的手中。

6.4. 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

数字命运共同体,是一个基于数字技术搭建的、覆盖全球的交往网络。在这个网络中,各国、各民族、各人民紧密相连,形成了一个相互联系、互动联通、命运与共的共同体体系。这种共同体的构建,不仅依赖于技术的创新和应用,更需要在全球范围内形成共识,共同制定规则,构建共享、平等、协商的平台。这个平台需要容纳不同的声音,让决策更为开放、公正,达到和而不同、求同存异的效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有效地应对数字化带来的挑战,共同推动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通过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我们可以有效缓解数字劳动异化现象,实现数字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有效利用。在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创设多边交流的平台,以“和平、开放、安全、合作”的理念接纳各个国家共同参与全球治理。只有通过加强合作、共同制定规则、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我们才能够实现数字命运共同体的目标,共同应对数字化挑战,实现全球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7. 结语

在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视域下,对数字劳动进行探析,我们不难发现当代社会的劳动形态已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数字劳动的异化现象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反思。在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应当更加关注数字劳动者的生存状况和发展需求,推动数字经济时代的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于数字劳动的法律规范和监管,确保数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在马克思异化劳动理论的视域下,我们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数字劳动的本质和特性,同时也能够为我们提供新的思考方向和解决方案。未来,我们需要继续深入研究数字劳动的异化现象,为构建更加公正、和谐的劳动关系和数字经济生态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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