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广西作为西部陆海新通道的核心节点,天然优势显著,与东盟国家的开放合作日益深化。其跨境电商物流网络已遍及中南半岛。自2014年以来,广西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方面先试先行,取得了诸多显著成就,单是2022年广西跨境电商交易额就达到163.2亿元人民币[1]。随着RCEP协定的生效,贸易壁垒降低,政策环境更加利好,跨境电商市场活力得到显著增强。在“一带一路”与RCEP的双重机遇下,广西依托新通道建设,正加速跨境电商的发展步伐,优化通关流程,并推动外贸企业数字化转型。然而,政策红利的最大化利用及行业生态的完善仍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准确把握跨境电商的概念和重要意义
2.1. 跨境电商的概念
跨境电商,即“跨境电子商务”,是一种国际贸易的新模式,即不同关税国境的贸易主体,运用在线商务平台发布相关产品信息,依托互联网平台完成线上交流、支付以及线下实物交付等交易流程的商业活动。与传统国际贸易相比,跨境电商通过数字化、互联网、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与手段赋能,缩短了商品或服务跨境流通的过程,有效节省了交易时间与成本,使得国家与地区间的贸易壁垒得以逐渐打破。
2.2. 跨境电商的模式
跨境电商可依据经营模式的不同,分为跨境电商批发模式(B2B)与跨境电商零售模式。跨境电商批发模式(B2B),是跨境出口的主要贸易方式,即企业与企业通过互联网实现产品、信息与服务的交换,且交易金额较大,是企业之间应用最多的方式。跨境电商零售模式,主要涉及B2C、C2C两种模式,其中B2C模式是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企业以互联网为媒介开展在线销售,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线上交易,最终可以使商品直接流向消费者。C2C模式是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在没有第三方的参与下,不同消费者之间通过直接交易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2.3. 跨境电商的特征
跨境电商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全球性,全球用户随时随地能够依托线上平台完成交易,打破了传统贸易中经销商与中间商的垄断地位,使用户能够享受更加优惠的价格与更加优质的服务。
隐蔽性,用户在通过跨境电商进行交易时,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户的个人隐私。
虚拟性,随着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跨境电商逐渐打破了传统线下实物交易的传统,不断推出虚拟的数字化产品或服务,使用户能够享受到不同的消费体验。
时效性,跨境电商以互联网技术作为支撑,能够打破传统跨境贸易的时空限制,在线上交易的时效性更强,也更能节约时间与经济成本。
无纸化,计算机是实现跨境电商交易的物质载体,从而舍弃了传统贸易中经常使用的纸质文件,实现交易全流程无纸化。
2.4. RCEP协定生效对广西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影响
一是降低运营成本。RCEP将推动90%以上货物贸易实现零关税,降低进口成本及交易成本,使广西跨境电商产品更具竞争力,扩大进口规模。
二是提高通关效率。RCEP采用高效管理手段,简化海关手续,缩短通关时间,对快运、生鲜易腐等货物争取实现抵达后6小时内放行[2],加速贸易流程,提升消费体验。
三是降低合规风险。RCEP制定统一规则,推动区域跨境电商政策一致性,减少因政策差异导致的合规风险与不确定性。
四是推动数字化转型。RCEP提倡无纸化贸易和数字化管理,促进广西跨境电商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通过大数据和ERP管理提升市场竞争力。
2.5. RCEP背景下推动广西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经济增长注入新动力,尤其在传统外贸线下渠道受阻的背景下,跨境电商成为稳定外贸、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其次,有助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3]。以共建西部陆海新通道为契机,高质量发展的广西跨境电商将进一步推动国内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促进广西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跨境电商拓展了区域性合作空间,使各成员国深度融入RCEP大市场。
3. 广西跨境电商的现状和优势
3.1. 区位优势突出,跨境电商发展便利
广西同东盟国家陆海相连,是我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和窗口[4],已经连续成功举办20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其系列论坛[5],其交通网络已建成连接东盟的铁路、高速公路、航路立体交通网络,与东盟各国互联互通能力不断提高[6]。同时,积极构建面向东盟的跨境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迅速推动建立多个中国–东盟跨境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区,成为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重要窗口。
3.2. 国际合作凸显,跨境电商发展渠道多元
广西首先针对跨境电商发展需求,出台了一系列优化通关效率的措施,旨在促进进出口物流畅通、贸易便利,在南宁综试区,已有效节约二次仓储、换柜时间,有效缩短了铁路运输境内流程处理时长0.5天,为企业节省吊柜费用600元/柜[7],实现“同场平行、结果协同”的目标。其次以创新为动力,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新业态,探索“跨境电商 + 国际联运”新模式。同时,积极培育外贸新业态,引导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助力其向跨境电商转型,拓展国际市场。
3.3. 要素聚集明显,跨境电商发展匹配完善
广西致力于实现跨境电商产教融合,加大人才吸引,将依托Lazada跨境生态创新服务中心全力打造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网络直播聚集区、南宁综试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同时,遵循“统一平台、公共服务、集约管理”原则,大力建设线上公共服务平台,监管仓、保税仓与跨境电商商品展示线上线下体验店陆续建成[8]。
3.4. 物流渠道畅通,跨境电商发展高速高效
广西跨境电商物流体系已成形,东盟国际通道日趋完善,铁路、公路、航运、海运网络日益紧密。为服务跨境电商发展,广西推动电商园区配套服务升级,综合试验区物流设施不断完善。2022年,南宁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量1.24亿单,交易额达106.11亿元人民币,四年年均增长率三位数以上,占广西比重达59%,各类物流入驻企业超600家[9]。
3.5. 多重政策叠加,跨境电商发展保障有力
在“一带一路”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深入,以及RCEP正式实施的背景下,国家层面围绕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出台一些列政策措施,为广西推动跨境电商发展指明了方向。自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国务院发布国函[2020] 47号、《关于同意在廊坊等33个城市和地区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区的批复》等政策文件,及自治区出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关于促进全区跨境电商健康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广西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中国(南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中国(广西)自由贸易区落实跨境电商进出口政策工作方案》等政策措施,为广西发展指明了方向。
4. 广西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4.1. 跨境电商政策红利尚未显现
首先,针对RCEP的跨境电商发展专项政策尚未出台,缺乏实质性优惠和明确扶持措施以助力企业抢抓政策红利。其次,对RCEP成员国的市场开拓力度仍有待加强。
4.2. 跨境电商良性生态还未形成
一是企业生态尚未健全,货代企业主导,生产型企业与本土平台构建能力不足;二是产业融合度需要提高,特别是特色产业与跨境电商结合不足,品牌宣传薄弱;三是综试区协同发展不足,整体建设水平较低,难以形成产业协同效应。
4.3. 跨境电商配套设施建设有待完善
广西跨境电商的配套设施建设薄弱且分布不均,未获综试区批准的地市设施滞后,影响产业集聚。广西跨境电商主要以中小额交易为主,具有零散化、碎片化特点,部分城市未能享受跨境电商出口简化政策[10]。此外,海外仓建设提升空间大,因成本高昂、收益周期长,中小企业建设或使用意愿低。
4.4. 跨境电商聚集优势尚未形成
跨境电商人才聚集不明显,国内人才缺口大,尤其缺乏复合型跨境电商人才。产业规模较小也限制了外地企业入驻广西的意愿,2015年3月至2022年11月国务院先后七次批复设立16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覆盖31个省区市[11],但各省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差距较大,分析图1的2022年全国部分省区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对比图可知,广西占全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比例较少,还有较大完善空间。
Figure 1. Comparison diagram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mport and export scale of some provinces and regions in China in 2022
图1. 2022年全国部分省区跨境电商进出口规模对比图
4.5. 跨境金融创新和品牌打造有待加强
跨境电商金融创新不足,产品难以满足企业需求,中小跨境电商企业的经营特点使金融机构和投资者谨慎介入。同时,传统供应链金融产品缺乏跨界合作,不符合跨境电商产业链特性。
广西跨境电商企业的创新能力有限,创新意识普遍不足、创新能力较弱、自主研发能力不强、产品附加值不高,缺乏核心竞争力[12]。同时,部分企业甚至存在侵权现象,且在营销创新上,企业较少尝试社交媒体、独立站等新型渠道,影响海外用户购物体验。
品牌塑造能力是广西跨境电商的短板,具有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品牌稀少。企业缺乏品牌打造和传播能力,导致海外消费者信任度和认同感不足。
5. RCEP背景下广西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主要路径
5.1. 推行一个计划:实施跨境电商载体建设计划
1) 致力打造广西特色鲜明、产业链价值链健全、服务生态良好的跨境电商载体。支持各地市在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建设跨境电商聚集区,通过深化产业链上下游的整合,进一步提升运营、服务以及产业集聚的效能与水平[13]。
2) 完善和加速现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综试区)的建设进程。具体而言,要优化南宁“1 + N”的发展模式,同时构建崇左“一区、多园、多中心”的发展格局,以推动跨境电商的多元化、集群化发展。
3) 强化制度和政策载体建设,以各地跨境电商综试区为主要平台,广泛拓展监管模式的应用和实施范围,结合跨境电商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政策,切实解决跨境电商中小微企业在退税方面遇到的难题,为其提供更加稳定、便捷的发展环境。
5.2. 完善一个体系:推进跨境电商服务体系全面提质
金融服务方面,需提升跨境电商资金结算效率,并探索符合RCEP规则的跨境投资路径。
物流服务方面,鼓励企业布局国际物流网络,提供优质国际分拨、分拣包装及终端配送服务。构建区域性海外仓体系,对接跨境铁路和公路网络,探索设立中转枢纽仓和终端配送仓。同时,探索海外仓企业贷款支持政策,创新信息系统管理方式,鼓励企业建设各类海外仓。
电商诚信管理方面,构建“政府 + 市场”的跨境电商信用管理体系,打造全链条信用监管服务。建立RCEP国家间跨境征信服务平台,实现征信数据互联互通和信用标准互认。引进第三方资信评估系统,强化其评级作用。
统计监测方面,建设跨境电商统计检测系统,明确交易统计范畴,统一统计标准,运用新技术收集相关数据。
风险防控方面,加强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开展保险业务,探索出口信用等保险补贴方式。设立风险信息、监控、评估和预警处置机制,进行全流程风险分析。
5.3. 推行一个模式:探索“跨境电商 + 制造业”融合发展模式
物联网、区块链、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正深度改造制造业,显著提升生产力和创造力。面对海外市场需求日益复杂多变、商品品类细分加剧以及个性化、时效性要求提升的挑战,广西制造业亟需适应并满足这些需求。跨境电商平台凭借其全球资源共享的优势,能有效提供市场供需信息,降低采购成本,节省研发设计和市场推广费用,助力制造业实现精准营销和出海发展。
5.4. 开展实施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三大行动”
开展RCEP区域跨境电商大通道建设行动,一是加强广西物流与通关协作,强化东盟跨境电商物流枢纽功能。二是提升综试区通关与监管效率,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三是加速至RCEP成员国进口路线,增强运输能力。四是构建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五是补齐港口航运短板,发展高端航运服务。
开展RCEP区域跨境电商人才高地建设行动,一是打造区域跨境电商人才培养“广西样板”。二是搭建跨境电商校企合作平台。三是构建跨境电商人才交流体系,举办跨境电商人才高峰论坛,开展区域跨境电商职业技术大赛以及跨国模拟实操大赛。
开展跨境电商综试区提质升级建设行动。第一,在南宁跨境电商综试区方面,加速跨境电商线上平台升级,完善线下园区功能及基础设施,强化园区间协同互动。加强信息共享与金融服务体系,为供应链企业提供特色金融产品。同时,构建RCEP跨境电商物流集散地,发挥物流信息化优势。第二,在崇左跨境电商综试区方面,加速线下园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凭祥跨境电商产业园,升级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互通。拓宽物流渠道,推动多仓联动,建设公共仓储平台。同时,提升招商引资实效,开展多元招商活动,实现服务资源对接。
6. RCEP背景下广西推动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
6.1. 建立健全释放RCEP红利的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制度供给体系
制定跨境电商对接RCEP行动方案,结合现行政策,加快出台支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举措。围绕RCEP贸易规则,深化放管服改革,发挥区域优势,推动制度创新,加大贸易便利化力度。推动贸易数字化平台应用,提升通关便利化及数字技术贸易的核心竞争力,建立跨境电商数字贸易综合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贸易质量和水平。
6.2. 做大做强跨境电商本土品牌和经营主体,形成良好的发展生态
深入实施品牌强桂战略,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培育能力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跨境电商品牌,开展“老字号”品牌企业振兴行动。加快推动一批本土化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增强其引领性和带动性,全面提升跨境电商内生发展动能。鼓励跨境电商企业使用自主品牌开展业务,借助社交媒体、跨境直播等新平台和新模式,开展品牌全球推广[14]。鼓励跨境电商服务企业扩展商业化路径、布局电商服务网络、规划中长期发展战略,延伸电商服务产业链。推动跨境电商经营主体协同高效发展,支持行业协会、服务商等生态参与者,优化创新生态服务中心,构建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侵权行为,确保市场环境公平公正。
6.3. 加快跨境电商产业集聚,推动形成规模发展优势
精准招商聚焦跨境电商产业链完善,利用区位和政策优势,通过多元化招商方式吸引高质量RCEP市场企业入驻,支持南宁设立东南亚市场仓储物流中心。培育跨境电商产业集群,构建协同互补的产业链。重点引进龙头企业,加速产业要素集聚,对接粤港澳大湾区资源,拓展东盟市场,延伸产业链条,推动面向东盟的跨境电商规模化发展。出台精准政策,增强龙头企业入驻吸引力。
6.4. 围绕创新赋能,加快推动跨境电商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壮大
紧密结合数字信息技术的前沿发展,积极推动企业实现数字化转型,加速其在全球电商舞台上的竞争力提升。同时,积极推动数字化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创新应用,以尖端技术为驱动力,不断推动跨境电商领域的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发展。同时,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跨境电商直播基地和主播孵化基地,为培养更多优秀的电商直播人才提供有力支持,进一步推动跨境电商产业的繁荣与发展。
6.5. 加快打造高效、优质、便捷、实惠的跨境物流网络体系
构建海陆空一体化跨境电商物流通道,完善跨境物流网络,促进多方式高效衔接。推动跨境物流中心均衡布局,市场化、标准化运营,降低企业成本。积极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海外仓建设,培养海外仓龙头企业[15]。
6.6. 聚焦人才要素供给,加快培育壮大跨境电商人才队伍
构建有效的跨境电商人才引进机制,推动创新创业人才孵化基地建设,采用柔性引才与双向离岸孵化模式,加大资金扶持。同时,加快培育面向RCEP的跨境电商人才队伍,积极将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人才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参考目录》等范围,并享受相关待遇[16],加强校企合作,优化专业设置,提升从业者的语言能力和国际经贸规则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