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选题背景
社区矫正制度起源于欧美地区,并于上个世纪末盛行全世界,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犯罪人员置身于所处社区内执行,并由专门的国家机关以及社会志愿者和相关社会团体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周明慧,林国耀,彭玉玲,董婵霞,2021)。2011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的通过标志我国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确立,并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在不断地步入正轨,但经过前人调查显示,在实施具体矫正工作期间,还存在部分问题:李光勇(2013)认为,由于我国对犯罪行为仍抱有传统的“重刑主义”刑罚观念以及普通民众对社区矫正人员的帮扶工作的不理解,最终出现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在其社会生活网络中存在被排斥的现象。社会排斥存在于不同生活环境中:学校、工作场所以及社区等地……这导致了社区矫正人员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面临诸多困境。根据段晓雪(2018)等人研究发现,社区矫正人员存在着个人身份的边缘化,与家庭成员缺乏交流和情感交往,与社会成员交往受限、参与度较低,以及就业困难等问题。
这些情况可能会影响社区矫正人员的自尊心,导致他们产生自卑、孤僻甚至仇视社会的心理,最终导致他们减少社会参与和亲社会行为,甚至可能造成社矫人员再犯罪。因此,如何帮助社矫人员更好的融入社会是当今重要议题,在查阅相关文献时发现有学者提出“社会排斥”的概念,这对社矫人员产生亲社会行为有重要影响,但已有的相关文献数量较少。所以本研究从社矫人员体会到的社会排斥出发,在对社矫人员自尊基本水平有一定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影响社矫人员亲社会行为的因素,旨在达到促进社矫人员更好的融入社会,以及为社矫工作提供心理学相关建议和方案的研究目的。
1.2. 关于社会排斥的文献综述
国内外对于社会排斥(social exclusion)的定义有不同的解释。国内心理学者杜建政和夏冰丽(2008)认为,社会排斥是指由于被某一社会团体或他人所排斥或拒绝,一个人的归属需求和关系需求受到阻碍的现象和过程。而Williams (2009)认为社会排斥指的是个体或群体遭到其他人或其他群体的忽视或拒绝。本研究采用的是被社会排斥相关研究引用较多的Williams (2009)的定义。
通过文献整理发现,社会排斥存在于不同的日常生活环境中,并且其能够影响个体的认知、情绪、幸福感以及自我效能感等,进而随之产生诸多负面影响(Twenge, Baumeister, Dewall, Ciarocco, & Bartels, 2007)。认为社会支持度低的个体,在面对他人模棱两可的行为时,常常易解读成攻击行为,并且社会排斥会把人变得脾气暴躁、粗心大意、甚至产生反社会人格;杜建政,夏冰丽(2008)研究发现社会排斥与个体的消极情绪密切相关,比如孤独、嫉妒、抑郁和焦虑,并且会严重地影响个体的认知,结果可能会产生攻击行为和反社会行为;根据雷玉菊,王琳等(2019)研究显示,社会排斥会威胁个体归属需要,并且导致个体的社会联结断裂;根据邵蕾(2020)等人的研究表明,社会排斥会降低被排斥者的社会认同和控制感进而降低自身的主观幸福感;丁道群(2021)等人提出,低社会阶层人群在受到社会排斥时会削弱个体在某一活动领域中完成任务的能力的判断,从而能降低其自我效能感。
1.3. 关于亲社会行为的文献综述
亲社会行为在发展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医学等领域都有广泛应用。根据杨莹和寇彧(2015)的研究表明,当亲社会互动使行为实施者和接受者都体验到意义,就能提高双方的积极情绪,促进交往双方的和谐关系,同时给双方带来幸福感,并且还能给旁观者也带来幸福感,进而传递亲社会行为,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于桂兰和张诗琳(2022)研究表明,亲社会行为会通过引发情绪的增减变化正向促进或负向抑制员工的创新绩效。根据王静,郭菲和陈祉妍(2023)的研究发现,若个体在目前阶段中表现出大量亲社会行为,那么在进入下一阶段时,其社交领域会更具有适应性,社会关系也会更融洽。
综上所述,亲社会行为在个体的发展过程中存在诸多有益效应,对个体的人际关系以及生活环境有着不可磨灭的贡献。彭程缘,杨晟宇(2023)的研究也表明,父母的教养方式能够影响子女的亲社会行为水平。因此,亲社会行为在提升个体的幸福感、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1.4. 关于自尊的文献综述
自尊是一个人总体的自我评价或者自我价值的感觉,它是影响个体在社会适应过程中的核心要素之一,是个体重要的心理资源。自尊指的是个体的一种稳定的自我情感能够保护个体的心理健康,具有社会适应功能,并影响个体的认知模式和行为方式(刘慧瀛,王婉,2017)。
通过阅读文献发现,自尊受教养方式、家庭结构、个人因素、同伴关系、社会支持、社会比较等因素的影响。宋欢(2020)等人认为父母的教养方式会对子女的自尊产生一定影响,积极的教养方式(信任、鼓励)会培育出高自尊的子女,消极的教养方式(溺爱、否认、忽视)会培育出低自尊的子女。吕帅和邱宗满(2020)等人研究显示,自尊与同伴关系呈正相关关系。自尊较低的个体与社会的联结较少,同伴关系同样会受到消极影响;自尊较高的个体的人际交往和信心水平较高,从而同伴关系状况良好。根据刘学颖(2023)研究得出,自尊与社会支持呈正相关关系,高自尊的人群获得的社会支持高于低自尊的人群,并且自尊与积极应对方式呈正相关,消极应对方式呈负相关。
1.5. 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相关研究
Williams (2009)提出了时间需求–威胁模型(Temporal Need-Threat Model, TNTM)。他认为社会排斥对个体的负面影响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反射阶段,个体在该阶段会因为面对社会排斥而感受到痛苦,并受到基本需求(如自尊、归属感、控制感及存在意义等)的威胁。其次是反省阶段,个体会采用一定策略来缓解面对社会排斥时的痛苦,通常有三种回应模式:报复性攻击、亲社会行为以及回避社交。最后是退避阶段,如果个体长期遭受社会排斥或未能满足受损的基本需求,个体将面临资源的枯竭和威胁的加剧。这三个阶段依次递进,反射阶段受到的影响最为显著,社会排斥威胁了个体的自尊,为了维护受损的自尊,个体将会产生一系列的行为反应,包括亲社会行为和攻击行为。
根据Twenge (2007)等人研究,当个体感知到在社会生活中被排斥时,个体对于他人的同情和信任也会随之降低。他们会采取自我保护策略,减少自己与他人的交流和接触。因此也会减少对他人的支持与帮助,所以社会排斥会降低亲社会行为。亲社会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也会降低社会排斥的发生,同时良好的社会交往可以促进亲社会行为。研究表明,个体在受到排斥时会减少知识共享、捐赠意愿以及对他人鼓励回复等亲社会行为(常保瑞,林培钿,黄江喜,方建东,2022)。根据Batson, Ahmad, & Tsang (2010)的研究显示,亲社会行为能够提高个体在社会中的地位以及认同感,从而降低被社会排斥的风险。基本以上前人研究,在此提出本研究的第一个假设:社会排斥负向预测个体的亲社会行为。
雷玉菊(2019)等人研究认为,个体在经历被排斥的体验时,会质疑自己的能力以及价值,如果该信息与其自我概念相一致时,个体会加深对自己的质疑,最终进行自我否定,导致自尊降低的结果。同时,胥兴春,李欢和刘雅丽(2021)研究发现自尊水平较高的人等容易产生亲社会行为,自尊与亲社会行为存在正相关的关系。本研究在综合了前人理论基础以及实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第二个假设:在社会排斥对社区矫正人员的亲社会行为起负向预测作用的过程中,自尊变量起着中介作用。
2. 研究对象及方法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采用整群抽样法对四川省两所司法所160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整理剔除无效问卷后,最终获得有效问卷124份,有效回收率为77.5%。在142名调查者中,男性119人(83.8%),女性23人(16.2%);户籍为城镇52人(36.4%),农村90人(63.4%);年龄18~30岁38人(26.8%),31~50岁85人(59.9%),≥51岁19人(13.4%);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19人(13.4%),初中54人(38.0%),高中41人(28.9%),本科及以上28人(19.7%)。
2.2.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法和问卷法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国内外有关社区矫正人员与社会排斥相关的研究进行梳理,充分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现状并整理出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三个变量之间的相互关系,为后续研究奠定理论基础。同时选用亲社会行为倾向量表、社会排斥体验量表和自尊量表对社区矫正人员展开问卷调查,并对回收的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
2.2.1. 社会排斥体验量表
选用邵蕾(2020)等人翻译修订的社会排斥体验量表,包含拒绝和忽视两个维度。量表采用Likert七点计分:1代表“从未如此”,7代表“总是如此”,共计8个题项,均为正向计分。被试总分越高,代表受排斥感越强烈。本研究中该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73,结构效度KMO值为0.846,拒绝和忽视两个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819,0.803,KMO值分别为0.807,0.708。
2.2.2. 亲社会行为倾向量表
选用丛文君(2008)等人翻译修订的亲社会行为倾向量表,包含公开的、匿名的、利他的、依从的、情绪的、紧急的六个维度。量表采用五点计分:1代表“完全不符合”,5代表“完全符合”,共计23个题项,均为正向计分。被试总分越高,表明亲社会行为倾向越强。本研究中该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907,结构效度KMO值为0.870,公开的、匿名的、利他的、依从的、情绪的、紧急的六个维度的Cronbach’s α系数分别为0.706,0.797,0.605,0.629,0.661,0.661,KMO值分别为0.682,0.824,0.661,0.500,0.687,0.623。
2.2.3. 自尊量表
选用Rosenberg (1965)编制的自尊量表,采用四点计分:1代表“很不符合”,4代表“非常符合”,共计10个题项,其中5个题项是正向计分,5个题项是反向计分,分数越高,表示自尊水平越高。本研究中该量表的Cronbach’s α系数为0.868,结构效度KMO值为0.856。
2.3. 研究过程
在未进行调查的前阶段,先与本地社区矫正机构取得联系,总体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总体人数、地区分布情况、性别情况和基本犯罪类型等。在获得在场的社区矫正人员知情同意后进行问卷发放与收集。
2.4. 数据处理
将回收的有效问卷经过仔细筛查核对并对原始数据进行再次校对后录到SPSS 23.0中。采用SPSS 23.0对数据进行描述统计、相关分析、独立样本t检验、单因素方差分析和回归分析。此外,本研究基于Hayes的研究,采用SPSS宏程序PROCESS 3.5进行中介效应检验。
3. 结果分析
3.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考虑到本次问卷收集数据可能会受到共同方法偏差的影响,所以本研究对此次有效数据进行Harman单因子检验法,检验所有项目的共同方法偏差。结果显示,41个项目中特征值大于1的公因子共有9项,且第一个公因子对总变异量的解释率为23.84%,小于40%,共同方法偏差不显著。因此,本研究不存在显著的共同方法偏差。
3.2. 人口统计学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次调查研究社区矫正人员总人数为142人。总体年龄分布在18~64岁之间(M = 37.78, SD = 10.35),大多数集中于31~50岁,在50岁以上的人占比较少;其中男性人数居多,女性人数占少部分;其中大部分人为农村户籍,少部分人为城镇户籍;文化水平程度多数处在初中层次,少数人文化程度为小学及以下。具体分布情况见表1。
3.3. 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人口学变量分析
通过独立样本t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对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进行人口学变量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户籍在自尊上显著:拥有城镇户籍的人员自尊水平高于农村户籍人员;户籍在社矫人员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上不显著;性别、年龄和文化程度在社矫人员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上不显著。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demographic variables (N = 142)
表1. 人口统计学变量的描述性统计(N = 142)
人口统计学特征 |
|
人数 |
百分比 |
性别 |
男 |
119 |
83.80% |
|
女 |
23 |
16.20% |
年龄 |
青年(15~30岁) |
38 |
26.76% |
|
中年(31~50岁) |
85 |
59.86% |
|
老年(50岁以上) |
19 |
13.38% |
户籍 |
城镇 |
52 |
36.62% |
|
农村 |
90 |
63.38% |
文化水平 |
小学及以下 |
19 |
13.38% |
|
初中 |
54 |
38.03% |
|
高中 |
41 |
28.87% |
|
专科/本科及以上 |
28 |
19.72% |
Table 2. Demographic analysis of social exclusion, pro-social behavior and self-esteem
表2. 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人口学分析
人口学变量 |
|
人数 |
社会排斥(
) |
亲社会行为(
) |
自尊(
) |
性别 |
男 |
119 |
12.86 ± 4.91 |
81.07 ± 13.79 |
26.61 ± 5.43 |
|
女 |
23 |
12.52 ± 5.43 |
81.26 ± 15.11 |
26.22 ± 6.93 |
t值 |
|
|
0.295 |
−0.061 |
0.253 |
户籍 |
城镇 |
52 |
12.69 ± 4.71 |
81.65 ± 13.87 |
27.98 ± 5.70 |
|
农村 |
90 |
12.87 ± 5.15 |
80.78 ± 14.08 |
25.71 ± 5.52 |
t值 |
|
|
−0.200 |
0.359 |
2.332* |
年龄 |
18~30岁 |
38 |
11.87 ± 3.08 |
79.79 ± 11.98 |
25.47 ± 4.84 |
|
31~50岁 |
85 |
12.96 ± 5.39 |
80.47 ± 14.46 |
26.93 ± 6.07 |
|
≥51岁 |
19 |
13.95 ± 6.00 |
86.53 ± 14.86 |
26.95 ± 5.36 |
F值 |
|
|
1.220 |
1.706 |
0.919 |
文化程度 |
小学及以下 |
19 |
11.89 ± 5.02 |
82.00 ± 16.88 |
26.32 ± 7.10 |
|
初中 |
54 |
13.63 ± 5.57 |
81.30 ± 14.12 |
25.81 ± 5.39 |
|
高中 |
41 |
13.05 ± 4.96 |
79.39 ± 13.98 |
26.98 ± 4.96 |
|
本科及以上 |
28 |
11.46 ± 3.36 |
82.61 ± 11.79 |
27.46 ± 6.22 |
F值 |
|
|
1.428 |
0.339 |
0.627 |
注:*p < 0.05,**p < 0.01 (下同)。
3.4. 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3.4.1. 各变量的描述性
表3为各变量的均值和标准差。社区矫正人员亲社会行为总分的平均分为3.53 ± 0.61,在自我报告的过程中,紧急性亲社会行为是最多的,紧接着依次是、匿名的、利他的、情绪性的、公开性的;社区矫正人员社会排斥的平均分为1.60 ± 0.62,其中感受到被拒绝的社会排斥体验最多,然后是被忽视的社会体验感;社区矫正人员自尊总分的平均分为2.63 ± 0.4。
Table 3.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the study variables
表3. 研究变量的描述统计量
变量 |
M |
SD |
亲社会行为 |
3.53 |
0.61 |
情绪性的 |
3.39 |
0.76 |
依从的 |
3.76 |
0.83 |
利他的 |
3.44 |
0.69 |
公开性的 |
3.23 |
0.82 |
匿名性的 |
3.71 |
0.75 |
紧急性的 |
3.79 |
0.76 |
社会排斥 |
1.60 |
0.62 |
拒绝 |
1.82 |
0.77 |
忽视 |
1.38 |
0.58 |
自尊 |
2.63 |
0.46 |
Table 4. Tests of Difference between Total Mean Scores of Variables and Theoretical Medians
表4. 变量总均分与理论中数的差异性检验
变量 |
t |
df |
SD |
差分的95%置信区间 |
下限 |
上限 |
社会排斥均分(检验值 = 4) |
−45.95** |
141 |
−2.40 |
−2.50 |
−2.30 |
亲社会均分(检验值 = 4) |
10.33** |
141 |
0.53 |
0.43 |
0.63 |
自尊均分(检验值 = 2.5) |
3.33* |
141 |
0.13 |
0.05 |
0.21 |
3.4.2. 变量总均分与理论中数的差异性检验
使用单样本T检验来检验各变量总均分与理论中数的差异,表4结果表明:社会排斥总均分显著低于理论中数,表明社会矫正人员社会排斥得分较低。亲社会行为总均分显著高于理论中数,表明社会矫正人员亲社会行为得分较高;自尊总均分显著高于理论中数,表明社会矫正人员自尊得分较高。
3.5. 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相关分析
对社矫人员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进行相关分析,结果如表5所示:社会排斥及其各维度和亲社会行为之间呈显著负相关;社会排斥及其各维度和自尊之间呈显著负相关;自尊和亲社会行为及其情绪的、利他的、匿名的、紧急的四个维度呈显著正相关,而和其依从的、公开的两个维度无关。
3.6. 自尊在社会排斥和亲社会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检验
采用SPSS 23.0及PROCESS程序,重复抽样5000次,检验自尊在社会排斥和亲社会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结果如表6、表7及图1所示:社会排斥显著负向预测亲社会行为(β = −0.352, t = −4.450, p < 0.01);社会排斥显著负向预测自尊(β = −0.224, t = −2.724, p < 0.01);社会排斥和自尊同时进入回归方程,自尊显著正向预测亲社会行为(β = 0.173, t = 2.161, p < 0.05),社会排斥显著负向预测亲社会行为(β = −0.313, t = −3.908, p < 0.01),且中介效应的Bootstrap 置信区间不包含0 (LLCI = −0.1024, ULCI = −0.0026),表明自尊在社会排斥和亲社会行为之间中介效应显著。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为11.08%。
Table 5.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social exclusion, pro-social behavior and self-esteem
表5. 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相关分析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社会排斥 |
1 |
|
|
|
|
|
|
|
|
|
|
2.拒绝 |
0.938** |
1 |
|
|
|
|
|
|
|
|
|
3.忽视 |
0.889** |
0.677** |
1 |
|
|
|
|
|
|
|
|
4.亲社会行为 |
−0.352** |
−0.316** |
−0.332** |
1 |
|
|
|
|
|
|
|
5.情绪的 |
−0.176* |
−0.169* |
−0.152 |
0.818** |
1 |
|
|
|
|
|
|
6.依从的 |
−0.323** |
−0.291** |
−0.303** |
0.674** |
0.379** |
1 |
|
|
|
|
|
7.利他的 |
−0.318** |
−0.256** |
−0.340** |
0.861** |
0.693** |
0.437** |
1 |
|
|
|
|
8.公开的 |
−0.118 |
−0.097 |
−0.123 |
0.782** |
0.663** |
0.414** |
0.654** |
1 |
|
|
|
9.匿名的 |
−0.399** |
−0.385** |
−0.340** |
0.820** |
0.551** |
0.632** |
0.613** |
0.421** |
1 |
|
|
10.紧急的 |
−0.382** |
−0.341** |
−0.363** |
0.771** |
0.495** |
0.601** |
0.569** |
0.477** |
0.657** |
1 |
|
11.自尊 |
−0.224** |
−0.205* |
−0.207* |
0.243** |
0.180* |
0.103 |
0.270** |
0.153 |
0.197* |
0.224** |
1 |
Table 6. Tests of the mediating effect of self-esteem between social exclusion and pro-social behavior
表6. 自尊在社会排斥和亲社会行为间的中介效应检验
回归方程 |
整体拟合指数 |
回归系数显著性 |
结果变量 |
预测变量 |
R |
R2 |
调整后R2 |
F |
β |
t |
亲社会行为 |
社会排斥 |
0.352 |
0.124 |
0.118 |
19.802** |
−0.352 |
−4.450** |
自尊 |
社会排斥 |
0.224 |
0.050 |
0.044 |
7.422** |
−0.224 |
−2.724** |
亲社会行为 |
自尊 |
0.390 |
0.152 |
0.140 |
12.497** |
0.173 |
2.161* |
社会排斥 |
−0.313 |
−3.908** |
Figure 1. Pathways of intermediary effects
图1. 中介效应路径
Table 7. Breakdown of total, direct and mediating effects
表7. 总效应、直接效应及中介效应分解表
项目 |
效应值 |
Boot标准误 |
Boot CI下限 |
Boot CI上限 |
相对效应值 |
总效应 |
−0.343 |
0.077 |
−0.496 |
−0.191 |
|
直接效应 |
−0.305 |
0.078 |
−0.460 |
−0.151 |
88.92% |
间接效应 |
−0.038 |
0.024 |
−0.1024 |
−0.0026 |
11.08% |
4. 讨论
4.1. 社矫人员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现状分析
根据本研究调查得出,社会矫正人员的社会排斥程度较低、亲社会行为程度较高、自尊水平处于中等水平。
社会矫正人员社会排斥程度较低,与邵蕾(2020)等人的研究结果相比,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排斥的水平处于较低水平。在前期访谈社区矫正人员时分别总结了出现变化的几点原因:① 矫正工作的保密性:社区矫正虽然是刑罚执行活动的一种,但由于它只是将矫正对象放置于社区内矫正非监禁类型的,因此在进行依法矫治时带有一定的保密性,也就是说除非通过官方途径查询以及本人告知,其他人在一般情况下无法得知社矫人员在矫身份,且社矫工作除了日常资料递交,矫正活动一般不会影响在矫人群的日常生活,又因地点一般设立在当地政府办公处,减少了一定的曝光率;② 犯罪类型不同:在访谈过程中,笔者了解到社区矫正人员的犯罪类型构成已经与十几年前有所不同,从以前的盗窃、抢劫到现在的经济型犯罪,犯罪类型有了很大的变化。随着社会的治安秩序良好,以及互联网的发展,普通人在未了解相关法律的情况下,容易被非法经营者引诱犯罪:内部人员假意承诺当事人提前退休以骗取国家社保、诱骗商户放置带有赌博性质的游戏机、被骗子招入传销组织非法转移他人钱财……这些犯罪有大部分矫正人员是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经构成犯罪,且未达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程度;③ 社会包容度提高:随着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也逐步走上正轨。除日常矫治工作外,还加强了对社矫人员重新就业、回归社会的帮扶救助工作,以帮助其顺利融入社会,增加了社会包容度。社会矫正人员的亲社会行为倾向偏高,自尊程度较高。
随着社会矫正工作的开展,工作重心也越来越注重社矫人员的心理成长,因此出现心理问题的社矫人员相比于之前也较少,个体对我自我评价也较高,因此更易表现出较高的亲社会行为。总体来说,社区矫正人员的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自尊三个变量水平较好,其心理状态基本与常态人群相同(陈霄,邱佩钰,2012),说明社区矫正人员并没有常人所猜测的社会排斥高、亲社会行为低、自尊低状态,但也可能因为本研究为在矫正现场的问卷调查,矫正人员在填写问卷时,不可避免会出现社会掩饰性,因此他们可能会将问卷答案与自身考核相关联,从而选择积极倾向的选项。
4.2. 社会排斥、亲社会行为和自尊的关系
经过本研究的发现,社会排斥对社区矫正人员亲社会行为具有显著的负向预测作用,表明社会排斥会降低社区矫正人员亲社会行为的发生,支持了假设一,并且与前人研究结果一致。如张玉春和原军超(2022)在实验中通过相互认识范式引起被试的被拒绝感后,来测量其亲社会行为,发现拒绝感对被试的亲社会行为具有消极影响;张野(2018)等人将儿童分为明确排斥组、不明确排斥组合和接纳组进行亲社会行为的测量发现,与明确排斥组相比,不明确排斥组和接纳组的亲社会行为更高;张清桃,黄江喜和常保瑞(2022)实验研究也发现,在启动被试的被排斥感的前提下,来测量他们的亲社会行为,发现前者对于后者具有直接的抑制作用。情感信息理论认为,社会排斥会给个体带来消极情绪并降低其自信心,当个体将此作为信息源时,那么这类信息就会降低其助人行为。总体来说,当个体受到社会排斥时,会认为自身在社会网络关系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发现拒绝信号时,个体会害怕接近他人,最终表现出更少的亲社会行为。
本研究结果表明亲社会行为与自尊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该结论与孙媛媛(2023)的研究观点相同,也就是说当个体对自身价值认可较高时,他们的自我感觉也较好,更有余力将对自己的关注转向对他人的积极关注,从而能根据他人的需要产生更多利他行为,亲社会行为水平自然更高。根据李娇娇等(2022)研究表明,自尊作为人格因素的一种,对个体无论是在现实还是网络上的亲社会行为都具有重要的正向预测作用。本研究证实了社会排斥与亲社会行为的相关性,因此在以后的社会矫正工作中,可以联系在矫人员的家庭及所属社区给予在矫人员更多的帮助与社会支持,减少社会排斥,从而增加其亲社会行为。
4.3. 自尊在社会排斥和亲社会行为之间的部分中介作用
自尊在社会排斥与亲社会行为之间的中介效应显著,在两者之间的关系中起到部分中介作用,支持了研究假设二。根据张超(2022)等人研究显示,当个体由于自身原因而被某群体排斥在外时,会使个体的认知产生偏差,个体的归属感无法得到满足,因此会导致自尊下降。有研究认为,社会排斥作为自尊的重要风险因素,当个体感受到社会排斥时,该信息会向个体传达一种负性评价,当个体将负性评价与自我概念融合时,将会导致个体自我价值感降低,最终威胁自尊(雷玉菊,杨秀娟,周宗奎,窦刚,谢岭,2020)。同时,根据胥兴春(2021)等人的研究表明,自尊作为间接变量,它对亲社会行为有着正向预测作用,自尊越强的个体越认为自身对他人是有价值的,越愿意使他人获益,自尊越低的个体会认为自身在社会交往中会面临更多阻碍,则会减少自身的亲社会行为。综上所述,本研究认为,当个体遭受到社会排斥时,自尊需求无法得到满足时,自尊水平会降低,因此对自身的认同感降低,当他人需要帮助时,就会产生回避行为,从而减少亲社会行为。自尊的部分中介作用提示我们可以从自尊的角度出发,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的亲社会行为,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具体来说,相关机构要主动承担起社矫人员的单人心理辅导工作,当个体出现认知偏差以及对自我产生消极评价时,及时干预,避免出现极端情况;对于社矫人员集体来说,相关政府机构也可以与社会机构结合,对社矫人群多开展自尊主题的心理团辅活动,让他们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增强人际沟通能力,从而更愿意与外界产生互动,进而顺利回归社会。
基金项目
本项目为四川省犯罪防控中心“基于领悟社会支持促进社矫人员融入社会的心理矫治技术研究(FZFK23-08)”阶段成果。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