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当前我国正在经历着不断加速的人口老龄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持续提高,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越来越受到重视。积极老龄化理念强调增强老年人口的活力,支持老年群体积极参与社会经济活动和公共生活,强调促进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包括经济参与、社会事务参与和网络参与等不同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为老年人更好地参与社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老年人网络参与有助于形成和提高老年人口的社会资本,从而对其健康和生活福祉产生正面影响[1]。党的十八大以来,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通过微信、短视频、购物平台等获取信息、娱乐社交、缴费购物,随着信息技术发展和互联网应用适老化改造的推进,网络参与逐渐成为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新形式[2],日新月异的网络技术在便利老年群体生活、改变老年群体社会参与方式的同时,也对老年群体更好地进行网络参与构成了一定挑战。
2. 积极老龄化与老年人网络参与的概念辨析
积极老龄化理念为老年人的网络参与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指导,老年人的网络参与是对积极老龄化的响应,积极健康的网络参与为丰富和发展积极老龄化理念提供了现实的土壤。
2.1. 积极老龄化概述
2002年,世界卫生组织针对世界各国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身体功能和身体素质不断改善的现实情况,在第二次老龄问题世界大会上正式提出“积极老龄化”理念,其基本含义是“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创造健康、参与、保障(安全)的最佳机遇”,其主要内容包括:强调老年人的健康权、发展权、为老年人提供必要且充分的社会保障。较之其他几种老龄化理论,积极老龄化表达了更加丰富和完整的含义,传达了更为广泛而深刻的内涵。
2.1.1. 积极老龄化强调老年人的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的统称,是指公民所拥有的生命和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是人格权的一种,是公民得以生存和从事活动的基本权利。基于积极老龄化视角,积极健康的老年生活是指身体、心理和精神各方面都要保持积极健康的状态,“健康”一词的含义不仅包括身体健康,更指精神健康以及社会适应良好[3]。同时,积极老龄化强调老年人的生命健康权、独立权、参与权、自我实现权等权利应该得到充分的承认和尊重,除此之外,老年人还应拥有获得充分的健康保护、医疗保障、生活照料和临终关怀的权利。
2.1.2. 积极老龄化强调老年人的发展权,强调老年人的社会参与
积极老龄化认为,社会参与是老年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强调老年人是问题的解决者而不是制造者,是社会发展的推动者而不是拖累者,虽然老年人的生理机能、认知能力会随着年龄增长而逐步下降,但其适度参与社会活动,仍然能为社会创造财富,具有平等的发展权。现实生活中,不少老年人仍然保持着健康的生理状态、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拥有强烈的社会参与意愿,且由于知识的沉淀和经验的积累,在诸多技术性和社会性事务中,更具解决问题的能力[4],他们是拥有巨大开发潜力的群体,是社会的宝贵资源和财富。积极老龄化理念鼓励老年人广泛参与经济社会活动,以各种形式为社会发展作出生产性贡献。
2.1.3. 积极老龄化强调为老年人提供必要且充分的社会保障
人口老龄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体现,加强对老年群体的社会保障是实践积极老龄化的基础。积极老龄化理念强调“为老年人提供必要且充分的社会保障”,这不仅意味着满足老年人的物质需求,更要维护老年人的尊严、确保其参与的权利,满足其受到照顾、实现价值以及个人全面发展的要求。当前,社会保障和家庭供养仍然是老年人口解决生活保障的主要方式。未来,老年保障体系的发展应朝着覆盖全民、公平共享、管理科学、内容全面、水平适度、责任共担、多元参与、可持续的方向发展[5]。
2.2. 老年人网络参与概述
所谓公民网络参与,是指公民以网络为基本载体,表达自己的政治意愿,参与政治生活,以达到影响或改变政府公共决策或公共事务的行为过程[6]。网络参与是信息化发展的产物,是信息时代公民参与的主要方式之一,老年群体作为公民这一主体,也可进行网络参与。以促进和实现老年人的网络参与为重点,以数字化、智能化科技为依托,为老年人各项权利的实现提供支撑和保障,让有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的老年人都能获得参与的机会和条件,从而促进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合理使用互联网和积极的网络参与不仅有助于丰富中老年人日常生活,增进中老年人社区融合与社会参与,还对提高老年人的主观幸福感和社会适应有积极作用。
3.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老年人在网络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越来越普遍和深入地介入了老年人的生活世界,对老年人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较2022年12月增长1109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6.4%,40~59岁网民群体占比由2022年12月的33.2%提升至34.5%,互联网进一步向中年群体渗透[7]。然而,老年人在网络参与中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巨大的“数字鸿沟”是导致老年人的网络参与整体水平较低的主要原因;沉迷虚拟的网络情境损害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轻信网络信息导致个人隐私泄露并威胁个人信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对老年人财产安全及其网络信任度构成重要威胁。
3.1. 存在“数字鸿沟”,网络参与水平较低
“数字鸿沟”又称“信息鸿沟”,其本质是数字时代下不同人群在网络平台使用中表现出来的参与不平等。数字化浪潮中,年轻人快速学习和使用移动支付、预约出行、网络订餐等数字技术应用,成为数字时代的弄潮儿,而很多老年人则因为传统观念影响、学习能力偏弱等原因,成为数字弱势群体[8]。老年群体与其他群体相比不仅在网络参与的人口数值上存在一定距离,而且在使用数字设备、获取网络信息资源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距。“数字鸿沟”的客观存在,致使老年人的网络参与整体水平较低。
3.2. 沉迷虚拟网络,损害身心健康
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躯体健康水平下降、身体机能老化、富有意义的社会和家庭角色及自我角色减退、社会交往、社会参与机会减少,这些因素都可能使老年人在心理上产生自卑感、衰老感,从而会进一步加剧老年人的孤独感[9]。因此,部分老年人为了排解孤独情绪、抒发情感、缓解精神的空虚,而开始沉迷虚拟的网络空间,过度依赖社交媒体和网络群组,沉溺于刷短视频、交友婚恋、网络购物、在直播间打榜应援之中,难以自拔。然而,过长时间使用网络,沉迷虚拟网络世界,长此以往不仅危害老年人的身心健康,还会带来包括人身安全、财产等一系列风险,给老年人带来了诸多的生活困扰。
3.3. 轻信网络不实信息,威胁个人信息安全
我国老年人对于网络的学习和应用不够成熟,老年人参与网络活动的信息甄别能力有待提升。一是老年人自身的信息甄别能力不强,极易轻信网络不实信息,网络安全意识薄弱,导致个人隐私泄露;二是老年人由于对信息缺乏足够的分析辨别能力,无法判断网络信息的准确性,更易被网络谣言误导,受到网络谣言的侵扰,成为谣言传播的“易感人群”[10];三是老年人接触网络时往往缺乏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在浏览网站、网页的过程中,更容易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进行注册,造成个人身份信息、健康信息、通讯信息的泄露,不仅对个人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而且个人信息泄露和被滥用的风险更有可能给老年人带来直接的经济损失,使老年人陷入担忧和焦虑情绪之中。
3.4. 陷入网络诈骗,造成经济损失
《中老年人用网情况及网络素养调研报告》显示,68%的受访中老年人曾在网上收到过诈骗信息,6.8%的受访中老年人曾因网络诈骗遭受不同程度的财产损失,“子女出事”“客服退款”“购房理财”“假冒公安/海关”“贷款逾期”是中老年人较常遇到的诈骗主题[11]。面对网络上的海量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需要陪伴、渴望健康、认知较弱等特点,炒作概念,虚假宣传,设置陷阱,骗取老年人钱财,老年人对于各式各样的养生保健诈骗、仿冒公检法类诈骗、低价旅游诈骗、理财集资诈骗、网络传销诈骗、网购诈骗以及婚恋诈骗的防御能力较弱,难以进行内容识别,最终造成钱财损失,严重侵害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4. 积极老龄化视角下促进老年人网络参与的实践举措
在现实生活中,老年群体的各种社会参与都表现出随着年龄增长而参与减少的情况。老年人的社会参与是积极老龄化的核心内容,多元主体有责任也有义务促进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以帮助老年人保持健康,维持老年人的权利和尊严。帮助老年人更好、更正确地使用互联网,促进老年人网络参与,离不开政府、社会、企业(新媒体和智能产品开发商)、家庭和老年人自身等多元主体共同的努力,因此,促进老年人网络参与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
4.1. 政府: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构筑老年人网络安全壁垒
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老年人网络参与安全保障的法律法规,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审核网络平台信息内容,严厉打击在网络发布虚假、诈骗、低俗信息等不法行为,加强网络管控与监督,构建老年友好型的网络环境;其次,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老年人的个人信息进行特殊保护,严格规范大数据时代老年人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加大对网络平台的综合治理力度,加强对老年群体的网络安全监管和保护,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来识别、过滤和屏蔽网络恶意入侵以及各种网络诈骗链接,从源头上保证老年人网络参与的安全[12];最后,政府相关部门应主动引导积极、正面、和谐的互联网价值规范,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为老年群体的网络参与营造一个安全、健康、便利、友好的网络空间,从而为老年人实现网络参与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4.2. 社会:增强老年人数字技能普及,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随着我国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智能化服务得到广泛应用,深刻改变了生产生活方式,提高了社会治理和服务效能。但同时,我国老龄人口数量快速增长[13],老年群体在智能手机和互联网使用上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不少老年人不会上网、不会使用智能手机,无法充分享受智能化服务带来的便利,全社会有责任、有义务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增强老年人数字技能普及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一是通过老年大学、养老服务机构、社区教育机构等,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帮助老年人提高运用智能技术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智能手机使用率,为老年人智能设备使用问题答疑解惑;二是通过体验学习、尝试应用、经验交流、互助帮扶等,引导老年人了解新事物、体验新科技,提升老年人对于应用软件的熟练操作程度,积极融入智慧社会;三是通过社区科普、助老公益、科技成果进乡村等具体形式,针对老年群体这一重点人群推动数字技能普及,使老年人学会使用数字化工具获取、存储、传输数字化资源。通过老年教育,增强老年人数字技能普及,缓解数字技术学习意愿与“数字反哺”之间的矛盾,使老年人享受数字红利,弥合“银色数字鸿沟”[14],有利于提升老年人的信息素养和使用新媒体的能力,助力老年群体的社会参与和积极老龄化的实现。
4.3. 企业:积极改进平台算法,避免老年人陷入“信息茧房”
在网络参与的过程中,老年人因技术水平有限,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常常成为不法分子觊觎和侵害的对象。一方面,企业应加强自身的社会责任感,在技术支持层面上为老年人设计适合其身心特点的用户模式,提供相关应用的“关怀模式”、“长辈模式”,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互联网平台应积极推动与国家专业机构的合作,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同时,简化应用软件的操作步骤,实现功能直达,鼓励企业打造老年友好型应用平台,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另一方面,企业应积极改进自身算法,提升自身应用软件的易用性和安全性,在识别到用户为老人时避免单纯的相似性推荐,尽可能避免老年网民陷入“信息茧房”、进而网络成瘾[15]。
4.4. 家庭:发挥家庭反哺作用,帮助老年人提升信息素养和媒介素养
家庭成员是老年人接触最多、交流最直接的人群,家庭成员对老年人网络参与的态度直接影响老年人网络参与的程度和质量。充分发挥家庭数字反哺作用,以年青一代的数字反哺持续帮助提升老年群体的信息素养和数字技能[16]。一方面,家庭成员能够帮助老年人识别网络谣言和网络诈骗套路,提升其信息甄别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向老年人宣传防范网络诈骗的知识,提高老年人防范诈骗的警惕性;另一方面,家庭成员能够鼓励老年人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设备,教会老年人智能手机通信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方式,为老年人运用智能化产品提供相应帮助,从而提升老年人的信息素养水平和网络参与的意愿。同时,通过向家庭成员学习互联网使用技能,能够增加老年人与子女交流、联系的机会,从也增进老年人与子女的情感交流。
4.5. 自身:树立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提升网络参与能力
首先,老年群体应转变自身心态以更好地适应信息化社会,树立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增强自身学习自主性与能动性,主动了解和学习互联网及相关智能产品的使用技能,克服对于互联网的焦虑情绪。以积极主动学习的态度参与网络生活,有利于化解老年人自身对互联网的畏惧感和陌生感,更好地融入社会[17]。其次,老年人应树立终身学习、终身教育、适度上网等正确观念,使自身更好地适应信息化社会,加强社会融入,保持社会参与,丰富自身社交生活,体会互联网带来的生活便利,享受信息时代的成果。
5. 结语
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对于应对我国当前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基于积极老龄化的理念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从政府、社会、企业、家庭及老年人自身多元主体出发,为老年人的网络参与搭建一个系统、科学的多元主体参与体系。促进老年人网络参与不仅是老年人获得满意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重要途径,还对促进经济增长、维护社会稳定具有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老年群体生活福祉,推动老龄事业发展,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共建和谐社会。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项目“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视域下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进路”。Postgraduate Research & Practice Innovation Program of Jiangsu Province(项目号:KYCX23_0909)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