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些年,数字人民币已经在多个地区进行试点测试,支付系统在数字化升级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洗钱领域的新挑战。相比较传统的纸币媒介,法定数字货币交易匿名化、快捷高效等特点,为犯罪分子进行资金转账、洗钱、逃避外汇管制、毒品或武器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提供便利,给我国反洗钱监管工作带来极大的难度[1]。
在国内学界,不同学者针对数字人民币的不同方面来对反洗钱监管进行研究。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副司长刘向明提出应制定统一的《数字货币法》,总揽数字货币相关的监管问题[2]。赵莹指出,数字人民币很可能引发洗钱的犯罪风险,建议建立预防机制,强化对数字人民币洗钱行为的惩处,并利用先进科技提高侦查效率,同时推动全球合作以共同应对这些挑战[3]。米晓文在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主体方面,提出我国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4]。杨长海、姜波针对数字人民币的运作方式,提出数字人民币实行点对点的支付结算方式,现有反洗钱监测手段无法进行有效监控[5]。李智、黄琳芳则认为,由于数字货币服务提供商在各国受到不同水平的监管,这种不一致性可能导致监管上的空白和漏洞[6]。总体来看,目前对于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大多是个别观点的提出,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数字货币反洗钱监管策略。
因此,建立健全的数字人民币反洗钱法律体系,加强风险防控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体系构建与完善、洗钱类型分析、可疑交易风险防控对策等方面展开讨论,旨在为数字人民币时代的反洗钱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2. 数字人民币基本概念及法律规制现状
2.1. 数字人民币基本概念
数字人民币,作为中央银行发行的法定货币,是金融科技革新的产物,它不仅保留了传统货币的价值载体属性,还引入了便捷性和效率性。这种货币形式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特性,实现了交易的安全性、透明度和即时性。数字人民币的记账方式采用分布式处理,能够对交易信息进行即时加密存储和动态更新,同时支持智能合约的执行,为复杂的交易场景提供了技术支持。
数字人民币维持了货币的基本功能,如媒介、价值储藏,并且具有与纸质人民币相同的法定效力。它代表了货币形态的演进,从古代的金属货币到现代的纸币,再到如今的数字化形态,反映了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趋势。其使用和交换过程与纸币相似,但以更智能的数字形式呈现,增强了用户体验。最重要的是,数字人民币得到国家信用的背书,确保了其流通和运转的法偿性,标志着支付方式向数字化转型的重要一步。
2.2. 数字人民币法律规制现状
数字人民币也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挑战。随着当前黑灰产交易的交织渗透,全国公安机关在2021年的“断卡行动”中,侦破了多起利用数字人民币进行诈骗洗钱的案件,在不少媒体报道中揭露了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的犯罪活动,单个案件涉案金额甚至上亿[7]。本项目以威科先行数据库作为检索工具,检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结果显示2022年我国涉及利用数字人民币洗钱的犯罪活动有17起,其中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有9起,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有8起。前者的判断标准往往是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数字人民币等支付账户提供给上线,为他人转移赃款,并从中获利1;后者则是将自己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户提供给上线使用,并从中获利2。
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我国对数字人民币使用的法律规制存在诸多漏洞,缺少对应的法律条文来提供依据,因此,如何更好地对数字人民币进行法律监管是我们目前面临的主要挑战。
3. 数字人民币的法律规制现状及其困境
3.1. 现行反洗钱法律制度难以有效规制数字人民币洗钱犯罪
数字人民币的初步运行对反洗钱监管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尤其凸显出在数字货币领域反洗钱法规的漏洞与不足。数字人民币的便捷性和交易隐私特点,虽然为用户带来了交易上的便利,但也为洗钱活动提供了潜在的空间,这对法律监管构成了挑战。首先,数字货币的匿名性增加了执法的难度,使得监管机构在追踪和处理资金流向方面面临困难。其次,与传统货币不同,数字人民币可以在金融体系之外进行交易,这要求监管机构开发新的监管策略。最后,当前反洗钱工具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显得不足,尤其是在离线交易中,资金流转与传统银行系统脱节,导致监管措施难以及时有效地介入。
目前针对人民币数字货币的反洗钱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具体明确的指导法规和标准化文件,导致监管机构在执行打击洗钱行为的任务时,缺乏明确的工作指导和法律依据。该变动导致了监管环境的不确定性,同时也给洗钱犯罪分子提供了可利用的漏洞。鉴于数字货币人民币所具备的诸如安全性与去中心化等技术特点,现行反洗钱法规似乎难以充分契合现实所需,因此迫切需要创立一个专门针对加密货币的反洗钱法律体系。
3.2. 匿名钱包在身份识别层面难以追溯
在数字货币人民币试点中,匿名数字货币钱包引发了身份验证的问题,成为抑制洗钱行为的重要难题。相较于常规银行账户,无需验证真实身份的数字钱包允许用户匿名操作,这一特性使得监管机构在监控资金流向及确认交易双方时遭遇难题。隐秘的金融器具之留存,为洗钱分子提供了隐蔽活动的舞台,借此匿名钱囊,得以进行资金的清洗,完成赃物的移转,巧妙地回避了监管与追责的目光。隐私性钱包可能被用于非法交易、走私、资助恐怖主义等活动,从而加剧了金融系统的波动性和风险水平。
3.3. 合规管理方面存在风险
在数字人民币的管理和监控方面,钱包额度管理的漏洞成为了洗钱风险的潜在威胁。由于运营机构对个人数字钱包的限额设置不一,过高的限额可能激发不法分子的犯罪动机。例如,通过下载数字人民币App,用户可以开通多达9个不同运营机构的数字钱包,每个2类数字钱包的日累计交易支付限额高达10万元。这样的设置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利用多个钱包进行大额非法转账的机会。
此外,当前数字货币尚处于试运行和推广阶段,运营实体的合规监控机制存在漏洞,这对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构成了挑战。数字货币的助力机构在资金保管和买卖结算等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但监管的漏洞可能导致资金流转监管不力。缺乏完善的内部审计和交易监管机制,资金洗钱行为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管理组织在客户身份验证方面的疏漏,未能充分证实客户身份的真实性,为犯罪分子借助假冒身份进行交易活动提供了便利,从而增加了洗钱成功的可能性。
3.4. 洗钱线索追溯的支撑不够
在数字人民币的初步实践中,缺乏对洗钱行为的有效追踪是一项显著难题。由于数字货币交易数据通常存储在如区块链这样的分布式账本技术中,这些技术虽然确保了数据的不可篡改性,却也带来了追踪来源的困难。这种技术的特性,加上对隐私保护的需求,使得实时追踪数字货币交易变得更加复杂。此外,犯罪团伙利用数字货币的匿名性和大额转账特点进行诈骗活动,增加了公安机关在侦破案件时获取关联信息的难度。公安机关在跨省追踪资金、查找关联钱包以及扣划冻结资金时,需要与运营机构和通信运营商等进行沟通协调,以固定犯罪证据,这些步骤都极大地增加了案件处理的复杂性。同时,不法分子还利用公众对数字人民币的不了解和信息不对称的缝隙进行违法犯罪,如电信诈骗、小额贩毒和网络赌博,将非法所得转化为看似合法的资金。这都对数字人民币洗钱线索的追溯造成了一定障碍。
4. 可疑交易风险防控对策和建议、
4.1. 健全反洗钱监管的法律法规
推进数字人民币的广泛应用,最为迫切的就是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目前,中国对传统货币的法律规定已经相当完善,例如《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人民币管理条例》等都已对货币监管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现行法律对于数字人民币的发行和流通的规定尚存在不足,特别是在货币定义的广度上缺乏明确性,导致数字人民币形式难以适应现有法律体系[8]。从流通的角度来看,数字人民币将部分替代现金流通,并且与传统现金不同,即便存放在账户中也不会产生利息,也不会被银行用于贷款业务。它的主要功能是用于日常交易结算和特定行业支付,尚未完全具备传统货币的所有功能。然而,就其本质而言,数字人民币与传统货币无异,都是国家认可的法定货币。因此,应当对现行法律进行调整,以反映数字人民币与传统现金的平等地位,并根据实际流通使用情况进行持续优化。未来的法律规范应及时反映数字人民币的特性,保持现有监管体系的稳定性的同时,更好地整合数字人民币的特点,优化整体监管框架。数字人民币本质上是数字化的现金,与传统法定货币的区别仅在于形态。因此,中国应当加速立法进程,确保数字人民币具有法律效力,让公众能够安心使用。
根据最新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人民币的定义进一步明确,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然而,针对数字人民币的特征,商业银行在履行反洗钱义务方面的相关法规建设仍有待完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立法完善角度,应明确赋予商业银行一系列数字人民币相关的法律权利,包括数字人民币代理经营权、客户身份审核权、支付结算认证权、反洗钱匿名交易信息调阅权以及兑换货币经营权等。第二,司法执行角度,司法机关应紧紧围绕证据链条,明确数字人民币洗钱上下游犯罪行为的识别规则,与商业银行开展联动联防协同治理,建立国际社会数字犯罪司法合作,共同构建数字人民币反洗钱生态新体系。第三,行政监管角度,应扩大金融监管主体范围,确立以人民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干的监测体系,人民银行大数据中心掌握运行情况,针对可疑账户和可疑交易进行及时预警,实时监测,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行为[9]。
4.2. 固定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证据以破解匿名困境
针对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匿名性问题,由于目前我国仍以认可相关技术,允许匿名以鼓励数字人民币钱包使用为主要态度,所以不应当强硬性的直接对现有匿名钱包进行公开。相反,应当逐步渐进式的探索数字人民币钱包的公开程度,如从固定数字人民币流通体系中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入手[10]。第一,利用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性,确保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的完整性。第二,商业银行应被授予小额匿名交易的调阅权,以便在反洗钱调查时能够有效获取相关信息。第三,在遇到大额和可疑交易时,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评估标准,不间断地开展线索搜集和整理工作,结合客户身份档案进行回溯和分析,对出现违规或可疑的事实结果,依法终止业务关系并及时上报。第四,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使用规范的前提下,人民银行可以主导或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允许商业银行等反洗钱义务主体之间共享调查所需资料,以保障跨行业、跨机构、多账户形式的洗钱行为得到有效监测。
4.3. 明确数字人民币的监管原则
确立数字人民币的监管框架对于促进数字人民币的合规管理至关重要,只有明确数字人民币管理中的原则性规定,才能让各运营机构在推广数字人民币的过程中有基本可循。首先,监管原则应注重平衡各方利益,确保数字人民币用户和交易平台之间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既能激励用户积极参与,也能确保平台运营的规范性。其次,监管策略需考虑国内货币使用的实际情况,合理控制数字人民币的发行量,防止过量发行引发的经济波动。第三,监管机构应鼓励创新,利用新技术提高监管效能,同时保持传统监管手段的有效性。最后,监管过程必须高效且合法,监管机构需依法行使职权,遵循法定程序[11]。
要贯彻这些原则,关键在于提高对其的实时监管和控制能力,这要求运用各种管理策略和手段来强化监管力度。管理实体得以借助尖端技术力量,诸如人工智能、数据处理等,打造出一个全面而高效的数字货币交易监管网络。该系统能够实时监控交易数据,准确捕捉到不正常的交易行为,包括交易金额过大、交易频率过高等情况,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加强对于异常交易行为的监督举报系统,命令监管机构立刻对可疑交易活动进行侦查,并快速向监管机构报送相关信息。在接到相关通知之后,监管部门需立即启动深入的调查与处理机制,以防止洗钱行为带来的风险[12]。
面对个人数字钱包的限额设置可能过高的问题,在顾客开展账户开设与交易活动之前,负责管理的实体必须执行详尽的身份验证流程,以核验所提供个人信息的准确性与合法性,并确保限额设置的合理性。对客户交易活动的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与分析,筛选出潜在的高风险个体与行为,加强监控与控制力度,有效防范洗钱行为的发生。机构负责人应深化管理规程和风险防控架构,强化下属训练和教导,增强消费者对风险的认知及法律意识。
4.4. 优化数字人民币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建设
优化数字货币异常交易监控机制的核心地位,是强化反洗钱斗争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通过持续优化与细化监控算法,能够更加精确和迅速地辨识出可疑交易行为,从而显著增强对数字货币潜在洗钱风险的防控能力。必须将用户身份信息、交易活动规律、资金流动规模等多元数据指标纳入监管模型的建构,打造一个涵盖全面交易特征的数据资源库[13]。深度解析与探索多角度的数据信息,能够全面提高对异常交易行为的识别精准度。借助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复杂的算法学习等前沿科技,监管框架能够对繁杂的交易数据进行高效智能的分析和审查。借助构建的预判算法和危险度评价机制,能够做到对高危违规行为的即时侦测与辨认,从而有效提升侦测的效能与响应速度。
依据实际操作环境和合规要求,监控架构需定期进行功能增强与优化迭代。持续追踪评价表现水平和功效,迅速调整模型参数及算法,提升模型准确度和适用性,确保监测模型的实效和稳定性。监管模型的构建需蕴含适度的弹性,以便依据各式各样的监管规范与商业情境实施个性化的优化。针对多种多样的数字人民币交易情境及其风险特性,借助各类侦查模型和策略,以提升监控的精确度和实际效果。打造数字资产交易监管的协同体系,加强合作伙伴与金融界同仁以及执法部门间的配合,共享共治架构与数据互通有无。监管当局须加强数字货币洗钱防范的执导,颁布相应的法规、政策及技术准则,确立监管框架与职责边界。借由准时发布监管指导意见书、主持行业交流会议等手段,向运营实体及其职员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促进反洗钱工作的规范化与专业化发展。相关监管机构、运营组织、执法机关等应当深化配合,共同打造一个高效的信息共享与协作平台。通过构建跨领域的团队协作模式,周期性地开展联合研讨会,以促进信息共享与交流,共同研究解决反洗钱领域面临的挑战,汇聚力量,提升反洗钱工作的效能及成果[14]。
此外,数字人民币交易的实施可能涉及跨国货币兑换和国际商业结算等多个地区与国家,必须加强与世界各国监管机构的配合与交流。打造全球信息共享桥梁,强化对跨境数字货币交易监督与追踪,协同打击跨足非法资金流转行为,确保国际金融秩序的坚实与可靠性。监管当局能够利用尖端技术,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等工具,强化对数字人民币交易活动的监控与分析。借助构建先进的智能监控网络与预兆侦测体系,能够迅速感知并及时辨别出异乎寻常的交易行为,从而显著增强监控的精准度和响应速度。
5. 结语
随着数字人民币时代的来临,反洗钱迎来了新的挑战。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加强监管合作、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是保障数字人民币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合作精神,共同努力应对洗钱风险,维护金融系统的健康发展。只有通过持续的努力,才能为数字人民币的推广和应用营造安全、可靠的环境,实现金融普惠与技术创新的良性互动。
NOTES
1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2022)湘0923刑初323号。
2湖南省双牌县人民法院(2022)湘1123刑初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