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最重要的两位哲学家,他们虽然是师徒,但是在哲学观点上却有着巨大的差异。柏拉图是理性主义的代表,他提出理念论,认为善的理念是最高的存在,城邦之善、统治者的统治技艺等都是分有了善的理念,因而只有认识到了善的理念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城邦统治者。亚里士多德则是经验论的代表,他在批判柏拉图的理念论的基础上,通过收集、归纳各种城邦制度,从而提出了自己的政治观点。本文首先说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在哲学研究方法上的不同,进而详细比较二者在国家、政体、城邦教育、财产制度等方面的差异。
2. 理论基调与方法
从政治理论分类层面上讲,柏拉图的政治思想属于政治哲学,亚里士多德的政治思想属于政治科学。柏拉图从善的理念出发,通过理性演绎法来论述自己的政治理论;亚里士多德则通过归纳法阐述其政治理论。
柏拉图侧重应然层面的分析。苏格拉底赴死之后,柏拉图在对城邦的批判中蕴含着对其老师的思念,他批判的是城邦现存的政治制度、政治体制以力求建立一个以正义为基础,以公民教育为核心的理想国家;思念的是苏格拉底崇高的个人德性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以及苏格拉底用以生命为代价对其“初心”——“美德即知识”的坚守!柏拉图终其一生,他在政治实践上没有太大建树,且他的政治事业屡次失败,但在政治学术问题上建树很大。他的整个的学术框架、理论的创新点都是应然层面上的,比如他的理念论和正义观。他认为要认识到城邦之“善”就要达到对“善的理念”的认识,柏拉图否认现实存在的城邦的正义性和真实性。因此,他在对现实政体分类、比较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种理想政体,回答了理想政体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什么是值得追求的以及什么是不值得追求的等问题。再如,柏拉图根据理想城邦的理念演绎出社会分工理论的合理性,将城邦正义的实现集中体现于社会分工上,按照人们的天性,人应该分为智慧、勇敢、节制三类,智慧的人天生应当做统治者,勇敢者构成护卫者阶层,应当承担保卫城邦安全的责任,被欲望支配的人天生适合从事粗鄙的生产活动,并且需要以节制的美德要求自己。总之,他运用先验主义的方法论,靠演绎呈现出一个正义的理想城邦。
亚里士多德侧重实然层面的分析,他的理论基于他的政治实践。他分段的人生与时局紧密相关,在他活跃于政坛的人生阶段即他重返雅典并跟随当政者亚历山大期间,亚里士多德得以游历已沦为马其顿附属的希腊各城邦的政体,在考察近一百多个城邦政体的基础上,分析、解释了现存的城邦制度,将政治学从其他学科中分离出来,使之成为一门独立的政治学科,并划归为实践科学的一部分。他生活于城邦时代走向帝国时代的转折点,致力于对现存城邦的研究和考察,讨论了现存城邦中的各种问题,在现实的基础上制定了较为理想城邦的原则等,他对现存政体的对比、分类、理想政体的得出以及政治学科的创立均基于他在实然层面上的政治实践,他认为柏拉图勾画的理想城邦不现实,因为他不符合人的本性。
总之,柏拉图侧重于回答政治应当是什么样子,亚里士多德侧重于描述、解释实际政治,但是二者政治思想的形成均立足于现实的政治问题。无论是柏拉图构建的理想国以力求挽救衰落中的希腊城邦,还是亚里士多德在对城邦的经验研究上得出的救治城邦的措施等,都回应了时代之需,都是时代必然的产物。
柏拉图的政治哲学采用基于规范研究的演绎法,演绎的出发点是一个绝对真的和至善的东西,并将现有的东西加以精细组合和设计并使之体系化。《理想国》对理想国家或正义国家的构想便运用到了演绎的方法。柏拉图先是构造出关于国家的真知识即国家的理念,为了构想出一个超越现实社会中所有城邦的不足之处的理想城邦,柏拉图对城邦现有的一切进行精细组合,演绎出一套由基本原则、基本制度和生活方式等构成的理想城邦体系,这一理想城邦可以作为所有现实城邦的普遍模型和价值目标,蕴含了优良城邦的普遍精神。
亚里士多德的实践科学偏向于基于经验研究的归纳法,《政治学》一书是归纳研究的典范,整本书遵循以下三个步骤,第一,发现问题,古希腊城邦政制不稳定的因素是什么;第二,对现存城邦进行考察、总结,搜集大量现存城邦政治体制资料;第三,基于经验、实证调查资料对城邦进行分类,看结果,这种类型下的城邦政制是否稳定,第四,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结论,即具有什么特征的城邦是最优良的城邦。亚里士多德侧重于将现有的政体改造为适合于该城邦的“较优良的政体”。
两人虽为师生,但是柏拉图运用了政治哲学中演绎的方法写作《理想国》来阐明其政治主张,亚里士多德运用实践科学中的归纳的方法写作《政治学》来阐明其政治观点。正因为研究方法的不同,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两人理论基调的不同,而且研究方法的创新有时候也会促进理论观点的创新。
3. 国家与政体
从演绎法出发,柏拉图认为城邦整体的善更高,只有认识到善的理念的哲学王才是城邦的统治者;而亚里士多德则根据归纳法认为国家是家庭、村落的结合,而中产阶级执政也是亚里士多德中庸思想的体现。
柏拉图认为城邦基于分工产生,满足不同人民之间交换的需求是城邦的目的。因分工而产生的国家是一个整齐划一的国家,柏拉图之所以推崇社会分工、明确等级森严,是因为他认为“整个城邦一致便愈好。”([1], p. 30)在政体问题上,柏拉图反对民主制度,因而也反对由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体,柏拉图一生都在追求哲学王执政局面的到来,并为之设计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划分社会阶层,对公民实施理想教育等,他认为贤人政体才是最优等的政体。但他等不到这个结果,于是退而求其次寻找到了次优政体——立宪君主制,第三等好的是某种民主制,第四等好的是寡头政制。他也提出了混合政体的思想,即将平民参与和个人权威综合为一。
亚里士多德却认为“一个城邦一旦完全达到了这种程度的整齐划一便不再是一个城邦了,这是很显然的。因为城邦的本性就是多样化,若以倾向于整齐划一为度,那么家庭将变得比城邦更加一致,而个人又要变得比家庭更加一致。”([1], p. 30)亚里士多德在对国家起源问题上持“自然生成论”,城邦的形成是自然而然的,因为“如果早期的共同体形式是自然的,那么城邦也是自然的。”([1], p. 4)亚里士多德认为国家的形成是符合人的本性和目的的,人的本性体现在家庭的组合上,因为一旦没有家庭的组合即男人和女人的结合体,人便不可能存在,人出于本性首先结合成的家庭、进而村落、国家,更高阶段的结合会表现出对本性的更加完善、和对目的的更加满足——不仅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更为了生活的美好,只有国家可以达到更高程度的满足,所以国家是本性发展的最高阶段,是人类本性的最高体现和完成。总之,“城邦显然是自然的产物”([1], p. 4),各种共同体都是为了追求某种善,城邦在共同体中属最崇高、包含最广,旨在追求至善和实现最为高尚的目的,亚里士多德就是从这一角度出发阐释了国家起源这一问题。
亚里士多德政治思想的主体就是政体理论,可以说他的政体理论已达到了顶峰,至今无人超越。亚里士多德比柏拉图在政体方面的研究更加系统、清晰、精细,精细可以体现在亚里士多德又将六种政体细分为不同的品种。亚里士多德有两种政体分类的标准:一是,按照政体是否以公共利益为宗旨,分为正宗政体和变态政体;二是,按照最高治权人数多寡,分为一人统治、少数人统治、多数人统治。正宗政体包括一个人统治的君主政体、少数人统治的由最高贵的人当政的贵族制和多数人统治的共和政体,之所以称为正宗政体,是因为这种政体为共同利益着想。变态政体是正宗政体的变体,僭主制——“为单一的统治者谋求利益”是君主制的变体,寡头政体——“为富人谋求利益”是贵族政体的变体,平民政体——“为穷人谋取利益”是共和政体的变体([1], p. 85)。共和政体是亚里士多德的独创,是他极力推崇的政体,他把共和政体视为最好的政体,“最优良的政治共同体应由中产阶层执掌政权,凡是中产阶层庞大的城邦,就有可能得到良好的治理。”([1], p. 139)亚里士多德认为以中产阶级执掌政权的共和政体可以兼顾贫富两者的利益,防止极端的平民政体或登峰造极的寡头政体。另外,“任何一个城邦在构成上都有性质和数量两个方面。”([1], p. 141)虽然,数量上的优势抵消不了性质上的劣势,但是中产阶级的人数超过其他两部分,或仅仅超过其中之一,就有可能建立一个持久的共和政体。
两人对政体问题的探讨都立足于城邦,柏拉图致力于挽救衰落的城邦,亚里士多德致力于探究城邦走向衰落的原因。因此在柏拉图那里民主政体绝不是最好的选择,而只是一种不差的选择罢了,因为他认为正是这样所谓的民主政体才导致了城邦的没落;亚里士多德认为城邦走向衰落的原因是政体的变动、政体发展的不平衡,因此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救治城邦的主张。
4. 城邦治理与道德教育
柏拉图人治思想浓厚,而亚里士多德法治思想浓厚;如果说柏拉图晚年孕育出了法治的色彩,那么亚里士多德便极力推崇法治。柏拉图的人治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独创的“哲学王”的理论中。哲学王执政是柏拉图理想国家的核心内容,哲学王表达的是政治哲学当中一种核心关系:知识与权力。哲学王拥有最高超的智慧,最完备的关于理念世界的真知识,最完美的德行,再加之最高的权力,哲学王是集知识与权力于一身的。因此他盛年时期认为拥有如此完美的哲学王执政就足够了,因而在法治构建方面没有过多的要求。到晚年他孕育出了法治思想,因为理想国中最优良的制度蓝图不考虑现实,而“第二等好的理想国”的实现路径是法律强制加上说服教育,将法治树立为“第二等好的理想国”应当遵循的最高规范。
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与他轮番为治的主张是有密切相关性的。亚里士多德的轮番为治是对柏拉图哲学王实施人治的直接批判。亚里士多德说:“谁让法律来统治,谁就是让神和理智来统治;谁要是让一个人来统治,就会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可见,亚里士多德反对一个人统治,推崇由多数人制定的法律来统治,因为他认为多数人的智慧比少数人或一个人更高明,体现了多数人的智慧,而法律又是抵抗常人的偏私、情欲或兽欲的“神祗和理智的体现”。但是,亚里士多德的法治思想是有限度的,法治只针对城邦内的自由人,主张建立奴隶主共和国,将奴隶排除在外,这是其政治学说存在的问题。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都看到了教育对城邦的重要性,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亚里士多德还直接继承了柏拉图的理想城邦对理想公民的教育思想。柏拉图的教育思想可以从两个方面分析:第一,从理想公民自我教育来看,教育必须出于自愿,受教育者学习知识的过程是从经验知识上升为真知识的过程,不可或缺,经验知识的获得绝不是学习的终点,辩证法是通往哲学的惊险一跳,对辩证法的学习依靠的是学习者自身的灵魂转向;完成灵魂转向的人才能触碰到真知识,也才有了成为“哲学王”的条件,完成“辩证法”转向的哲人的灵魂上升到能够静观‘是者’的水平。自我教育最成功的是“哲学王”和护卫者阶层。
第二,从理想城邦对理想公民的教育来看,柏拉图把教育视为理想国“唯一重大的问题”,那些具备哲学天赋适合从事哲学的人,因为没有得到合适的教育,往往会走向更大的恶,从而使得哲学势单力薄,为人所谴责,认为恶是由哲学导致的。实际上,那些向往哲学却走向更大恶的人是因为未得到合适的教育,而不是因为哲学。哲学家和护卫者不仅是接受教育的阶层还应该是实施教育的阶层,之所以接受教育者主要局限在哲学家和护卫者阶层,是因为城邦的教育直接服务于城邦的政治,核心是培养出理想的哲学家,并授予哲学家最高权利由此“哲学王”执政;之所以理想国的施教者是哲人,是因为哲人受过城邦的养育,城邦要求他们进行统治、教化民众,帮助洞穴里的囚徒见到善的“相”。柏拉图的理想国中的教育和自我教育是一个双向互动、有机结合的统一过程,通过哲人阶层的外在的施教以及公民个人的灵魂转向,两个过程,使理想国源源不断的产生新的哲学王。
亚里士多德继承了柏拉图关于理想城邦中对理想公民实施教育的思想,他们都认为公民的教育不是单个公民的具体事务,而是整个城邦的事务,家庭是城邦的一部分,而这些关系又是家庭的组成部分,部分的德性关系必须关系整体的德性,对儿童和妇女的教育必须着眼于政体。“应该教育公民适应他生活于其中的政体”,“对教育的关心是全体城邦共同的责任,而不是私人的事情。”([1], p. 267)亚里士多德主张对理想公民实施教育的思想中蕴含了平等的原则,他认为“既然整个城邦有着惟一的目的,那么很明显对所有的公民应实施同一种教育。”([1], p. 267)这种平等体现为面向城邦所有公民施加教育内容的一致性,但是施加的教育内容是经过选取的,亚里士多德不提倡对城邦儿童实施“贱业”,他认为“称为工匠的贱业的种种技艺都败坏公民的身体。”([1], p. 268)
亚里士多德对教育之于城邦重要性的论述也相当深刻,他在《政治学》第八卷开篇就讲到:“谁也不会有异议,立法者最应关心的事情是青少年的教育,因为那些没有这样做的城邦的政体都深受其害。”([1], p. 67)可见亚里士多德不仅非常重视教育问题,而且还看到了没有重视教育的城邦的惨痛教训。亚里士多德借对城邦公民实施音乐教育的目的说明闲暇和劳作、闲暇和嬉戏的区别:音乐教育的目的不应该是娱乐、嬉戏,而在其教育功能——教人闲暇,但闲暇不等于“摆烂”,嬉戏也不等于闲暇,劳作之余的放松和松弛是嬉戏,而闲暇是劳作的目的,“人的本性谋求的不仅是能够胜任劳作,而且是能够安然享有闲暇。”“闲暇是全部人生的惟一本原。”([1], p. 269)
新时代我国公民的道德教育同样体现出与个人幸福的关涉,这一点与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一致,亚里士多德认为“每个公民都是城邦的一部分”,公民教育是弥合公民个人幸福和城邦幸福的最佳途径,新时代的公民道德教育,在孕育社会主义道德需要的同时也契合了个人对“至善”和“德性”等道德的内在追求,在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的道德要求和个人的道德要求是一致的,我国现代化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发展。
5. 财产公有与有限度的私有
柏拉图倡导财产公有,取消财产私有,尤其是在统治者和护卫者两个高级等级内部,柏拉图认为:私有财产和家庭养成人们利己和贪欲之心,引起社会纠纷、分歧和矛盾,最终损害国家的利益,因此,他针对护卫者阶层提出了两条措施:“第一,除了绝对的必需品以外,他们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私产。第二,任何人不应该有不是大家所公有的房屋或仓库。”([2], p. 133)他们如果拥有了自己的财产,如:土地、房屋或金钱,他们将不会在搞政治做护卫者,最终沦落为与人民对立的敌人或暴君。哲学家和战士都不应该拥有私有财产和家庭,妇女儿童应是国家的公共财产,应实行共妻共子,妇孺公有的做法和理想国中财产公有的制度设计保持了内在的一致性。“这些女人应该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女人从20岁到40岁,男人从盛年到55岁为城邦抚育儿女。结婚男女都必须住在公共宿舍,在公共食堂进食,才能最终使国家获得永久和平,保持全国团结一致。“这些男人和女人同吃同住,没有任何私利,整个城邦一致便愈好。”([2], p. 194)
关于如何实现妇女儿童公有呢?柏拉图给出了这样的具体措施:首先,是男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过了生育之年,我们就让男人同任何女人相处,……,女人同样可以和任何男人相处。”其次,是儿童,“当他们中间有一个做了新郎之后,他将把所有在他结婚后第十个月或第七个月里出生的男孩作为他的儿子,女孩作为他的女儿;他们都叫他父亲,他又把这些儿女的儿女叫做孙子孙女,这些孙子孙女都叫他的同辈为祖父祖母。”([2], p. 198)柏拉图所主张的这种“共产主义”,是在奴隶主阶级内部消灭财产私有制,借此消除统治阶级的内部矛盾和冲突,以维护奴隶制度。
亚里士多德摒弃柏拉图设计的财产、妻子公有的制度,他认为:“在妇女的公有制度中存在着多种棘手问题。”([1], p. 30)他直接批判了柏拉图以及老师苏格拉底推崇的公有制度,妇孺完全公有的社会,人们不知道彼此的亲属关系,该社会就失去伦常和礼法,人们对于伤及伦常的罪行将肆无忌惮,违背伦常的事情如伤害、杀戮、争执、诽谤就及易在父子兄弟间发生,家庭一旦冷漠,社会将滋生不稳定。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和知道是亲属关系的情况下相比,在不知道是亲属关系的情况下这些行径更容易发生。”([1], p. 34)正所谓,亲情可以消解仇恨,从这一点来看亚里士多德看到了人性当中“爱”的一面。
关于财产私有问题,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罪恶的,即使实行公产制度也无法补救人的本性,反而,在财产公有制度下因划不清私人利益的范围,人们之间的纠纷会更多。亚里士多德提倡一种有限度的私有制,他指出:“财产在某种意义上应当公有,但一般而论则是私有的;因为一旦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利益,人们就不会互相抱怨,而且由于大家都关心自己的事物,人们的境况就会有更大的进展。”([1], p. 37)即“财产私有而物品公用”的措施。因此,他“赞成商业和贸易”([3], p. 1059),虽然财产私有容易受到人们的质疑,人们相信财产公有可以增进人们的情谊,现世中行使欺诈和伪证的财务诉讼也常常被指斥为源于私有制度。但实际上,所有这些罪恶都源于人类的邪恶本性,及时实行公有制也无法弥补。
6. 结语
柏拉图从善的理念出发,提出了他的理想国思想。柏拉图主张城邦中的每个公民在每个阶段都要接受不同的教育,按照教育程度可以分为不同的阶层,各个阶层按照四种德性各司其职才能使社会达到和谐有序的状态。只有完成了辩证法的教育,认识到了善的理念,从而掌握了真正的统治技艺的人,才有资格统治城邦,柏拉图称之为哲学王。而亚里士多德则批判了柏拉图的理念论,认为最具有实在性的不是理念而是个别的实体。因此他从个别的实体出发,考察了不同的城邦及其政体,归纳了各种政体及其变体。亚里士多德的实体学说和中庸思想运用到政治领域就得出了中产阶级执政的观点。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不仅是唯实论与唯名论、唯理论与经验论之争的开端,也开启了自然与约定、契约论、自然法等各种理论的争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