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CRIME理论视角下东方金钰财务舞弊分析
Analysis of Financial Fraud in Dongfang Jinyu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RIME Theory
DOI: 10.12677/fin.2024.143106, PDF, HTML, XML, 下载: 141  浏览: 215 
作者: 任玥: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关键词: 财务舞弊CRIME理论东方金钰案例研究舞弊手段Financial Fraud CRIME Theory Dongfang Jinyu Case Study Fraud Methods
摘要: 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但与此同时伴随着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的频繁发生,这不仅极大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还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的诚信机制。因此,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行为进行有效识别与采取防范手段极为重要。本文以东方金钰财务造假案件为例,运用CRIME理论,分别从舞弊行为人、舞弊手段、舞弊动因、监管机制、舞弊结果五个方面对东方金钰财务舞弊事件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五个方面提出有关的建议。希望对相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以减少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continuous improvement of the capital market, China’s economy has achieved rapid development. However, at the same time, frequent financial fraud by listed companies has not only greatly damaged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but also seriously affected the integrity mechanism of the capital market. Therefore, it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effectively identify and take preventive measures against financial fraud in listed companies. This article takes the financial fraud case of Dongfang Jinyu as an example, and uses CRIME theory to analyze the financial fraud incident of Dongfang Jinyu from five aspects: the fraudsters, fraud methods, fraud causes, regulatory mechanisms, and fraud results. Relevant suggestions are proposed for these five aspects. This article hopes it has reference significance for relevant research to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financial fraud.
文章引用:任玥. 基于CRIME理论视角下东方金钰财务舞弊分析[J]. 金融, 2024, 14(3): 1020-1026. https://doi.org/10.12677/fin.2024.143106

1. 引言

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至今,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现象仍屡禁不止。近几年来多例数额巨大的舞弊案社会影响广泛,引起了资本市场的强烈波动,不仅严重损害了相关者的利益,还使投资者失去了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因此,研究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事件对舞弊行为的有效识别与治理具有极其重要意义。与其他常见的分析财务舞弊的理论相比,CRIME理论的研究角度更为广泛、全面,如图1所示,CRIME理论包含五个因素,因素一是舞弊行为人,通常指的是企业的管理层。因素二是财务舞弊手段,指虚增销售收入、虚增利润、利用关联方虚构交易等。因素三是财务舞弊动因,指进行财务舞弊的内在驱使,常见的舞弊动机有追求高业绩指标、避免退市、骗取外部融资等。因素四是监管机制,监管机制分为内部和外部。因素五是舞弊后果,揭示了舞弊事件发生后,企业和其他关联者所需承担的后果和的负面影响。CRIME理论有助于更加直观地分析出财务舞弊的动因、过程和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能够对其舞弊行为有一个更为完整的理解。因此,本文使用CRIME理论,对东方金钰财务舞弊事件进行研究,并通过分析结果给出预防财务舞弊行为的建议,以期为上市公司提供一定的参考,以降低财务舞弊事件发生的可能。

Figure 1. CRIME theoretical diagram

图1. CRIME理论图

2. 财务舞弊事件介绍

2.1. 公司背景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金钰),是国内唯一一家大型翡翠行业上市公司,其股票代码为600086。多佳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多佳股份)是东方金钰的前身,于199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在2006年多佳股份才正式更名为东方金钰。多佳股份主营服装生产和销售,但由于当时的服装行业竞争激烈,公司难以脱颖而出。同时,伴随着金融危机的到来,公司利润严重大幅度下降,为保生存只能另寻出路。于是,从2003年开始多佳股份逐渐转型翡翠珠宝行业。转型后的东方金钰曾一度发展,在业内也曾享有过很高的声誉,曾经拥有“中国珠宝和玉器行业著名品牌,中国玉器第一家”等称号,被誉为“玉器第一股”。2010年,玉石价格暴涨,东方金钰集团备受资本追捧;第三季度,股价累计上涨160.3%,成为当年“十大妖股”之一。然而,公司在2019年被查出财务造假,股价暴跌,并于2021退市。

2.2. 舞弊事件回顾

2018年,东方金钰多次因违规问题被湖北证监局、山西证监局进行处罚。2019年1月,东方金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2020年4月,东方金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同年9月,证监会对东方金钰及涉案人员在2016年至2018年5月期间,虚构营业收入、利润、构造资金闭环等违规行为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东方金钰通过造假采销交易,其在自己的2016年、2017年和2018年的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对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等财务指标进行造假。在这三年间,东方金钰对外公布的财务报告共虚增营业收入5.57亿元,营业成本1.98万等,从而导致利润总额虚增3.59亿元。2020年4月,东方金钰在2019年度报告中公布真实财务数据,公司亏损18.32亿元。

最终,在2021年,东方金钰被认定为财务造假,并在同年的1月被终止上市。东方金钰发布的2021年公告显示公司涉及重大诉讼10起,累计诉讼本金金额约24亿元。3月12日,上交所发布公告,东方金钰退市整理期结束,按相关规定于3月17日摘牌。3月17日,东方金钰被强制退市,总市值仅剩2.16亿元。

3. CRIME理论分析

3.1. 东方金钰财务舞弊行为人分析

东方金钰董事长赵宁、财务总监宋孝刚、副总经理杨媛媛和曹霞、副经理尹梦葶等人是这场大型财务舞弊的主要责任人。其中,赵宁是公司进行财务舞弊、不披露关联方交易的决策者,存在知悉、授意、指挥相关人员进行不合法信息披露等违法行为,涉案时间长、金额巨大。杨媛媛、曹霞直接参与或组织相关人员虚构销售业务进行财务造假,是主要策划者和执行者。副经理尹梦葶也负责财务相应的管理工作,对舞弊行为知晓并参与其中。宋孝刚等人明知公司财务造假,未采取相关措施进行阻止,属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东方金钰主要负责人知法犯法,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第一,漠视法律法规。东方金钰主要负责人为了谋取利益不惜触犯法律,出现多次违规行为,知法犯法,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这些人对法律法规的漠视,是一步步推动东方金钰走向舞弊的基础。第二,贪婪过盛。赵宁之父赵兴龙曾为了降低公司超过80%的资产负债率,借助定向增发、公司业绩积极信号等手段,成功推升了股价,在资本市场中获取了极为可观的利润,从而达到其目的。在尝到甜头后,赵兴龙并没有借机收敛,而是通过一系列违法手段进一步获取更多利润,2017年竟虚增利润总额高达1.8亿,占当年利润表中利润总额的59.7%。在事情败露后,赵兴龙的董事长之位由赵宁接手,然而赵宁选择继续进行财务舞弊,以隐瞒公司存在的各种财务问题。

3.2. 东方金钰财务舞弊手段分析

姐告宏宁珠宝有限公司(简称姐告宏宁)是东方金钰于2016年成立的全资孙公司。在2016~2018年,东方金钰控制姐告宏宁连续三年虚构采销交易,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进而虚增企业净利润 [1] 。公司共操纵了19个银行账户进行财务舞弊,包括名义供应商6名,名义客户6名、自然人中转方7名。其财务舞弊具体步骤为:第一步,公司利用名义供应商虚构采购交易,将来源于东方金钰的资金以采购的形式转给名义供应商;第二步,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通过自然人中转方转入名义客户账户;第三步,虚构与控制的名义客户的销售交易,将资金转回集团内部,最终形成资金闭环。东方金钰资金闭环的一个大致的过程如图2所示。同时,姐告宏宁通过虚构销售交易,在2016~2018年上半年披露的年报中共虚增营业收入5.6亿元,营业成本1.9亿元,最终导致利润总额虚增3.6亿元。值得一提的是,2018上半年虚增利润总额0.79亿元,虚增的利润占当期利润的比例达到211.48%,严重扭曲了经营事实,违反了法律法规。

Figure 2. Capital closed-loop diagram of Dongfang Jinyu

图2. 东方金钰资金闭环图

除了虚构采销交易外,东方金钰还通过隐瞒关联方交易的方式,虚增公司营业收入,这种舞弊手段更加隐蔽性,不易被发现 [2] 。东方金钰在2018年第四季度向瑞丽市浩宾珠宝店、瑞丽市渊浩珠宝店、瑞丽市莱盛珠宝店这3家公司分别销售黄金。东方金钰在当时2018年的年报问询函中回复这三家为非关联方,所以与这三家公司交易的金额作为2018年的收入计入了2018年的年报。而然,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调查结果,浩宾珠宝、渊浩珠宝、莱盛珠宝这三家公司的出资人均是东方金钰关联公司员工的亲属。因此,这三家公司实则是东方金钰的关联方,在2018年与这三家公司交易所得的收入应该在财务报表上予以抵销。

3.3. 东方金钰财务舞弊动因分析

东方金钰曾依靠大量囤积翡翠玉石,在翡翠玉石价值暴涨的年代中在资本市场如鱼得水,备受资本追捧,这也是东方金钰最辉煌的一段时期。随着东方金钰的不断发展,公司继续投入巨额资金囤积大量玉石。但市场环境愈发不景气,高端翡翠玉石的价格不增反降,低端翡翠玉石的销量还上不去,囤积的玉石难以变现获取资金。最终,投入大量的资金并没有增加企业的业绩,反而还使其资金短缺,陷入资金链断裂的窘况。与此同时,东方金钰还面临着债务危机。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在2016~2018年上半年期间,东方金钰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金额剧增。截止2018年上半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金额高达40亿元。偿债压力大更易引起财务舞弊的发生 [3] 。在现金流短缺且盈利疲软的情况下,公司难以在期限内清偿全部到期债务,债务危机持续恶化,由此增加了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进一步分析东方金钰在舞弊期间的财务数据,发现2015~2018年其真实利润总额分别为3.87亿元、2.25亿元、1.24亿元、−23.58亿元,公司利润总额持续下降,并在2018年大幅下降,首次为负,2016~2018年利润下降幅度分别为−41.75%、−44.87%、−1996.88%。如果上市公司的年报中显示公司业绩不佳,那么这将会作为一种消极的信号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引起股价的下滑 [4] 。东方金钰的经营状况日益恶化,为了掩盖真实财务情况,东方金钰对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进行大量的虚增,从而引起利润总额发生变化,虚假利润总额与真实利润总额差距较大,企业造假行为严重。

3.4. 东方金钰财务舞弊监管机制分析

东方金钰内部控制失效。若内部控制存在缺陷,则很可能导致发生财务舞弊行为 [5] 。通过查阅东方金钰往年股权结构明细发现,其第一大股东兴龙实业和第二大股东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是赵氏父子。可见,东方金钰是典型的家族企业。家族成员股份与剩余股份差距越大,内部控制质量越低 [6] 。家族控制导致东方金钰股权结构失衡,对东方金钰有着绝对控制权的赵氏父子更易独断专行,其他股东难以与其制衡,影响了公司治理,更加大了舞弊发生的可能。同时,公司内审机构也未尽到应有的职责。2014~2017年,公司内审部门给出的报告上显示的均为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直到2018年公司被爆出具有财务舞弊的嫌疑后,公司内审部门才改变了评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中国证监会调查结果显示,包括董事、监事在内的多名公司高管参与、组织东方金钰财务舞弊。由此可见,公司的内部监督存在很大问题,内审机构早已流于形式,未能有效发挥其监管职能,为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除此之外,东方金钰的外部审计人员也存在失责。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大信)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简称大华)分别为东方金钰2016年和2017年年报出具的均是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在2018年公司被爆出具有财务舞弊行为的嫌疑后,大华突然发表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见,在东方金钰财务舞弊被曝光之前,负责该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一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东方金钰舞弊期间的问询函中已然提到可能存在虚构交易的行为,监管层已注意到相关问题,但审计人员却没有感到异常,也未进一步展开调查 [7] 。这不得不让人怀疑其审计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外部审计人员是专业胜任能力不足,还是未勤勉尽责?

3.5. 东方金钰财务舞弊后果分析

中国证监会查明东方金钰财务舞弊事件后,对涉及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处罚:对赵宁、杨媛媛、曹霞等19人给予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3万~30万元的不同程度罚款;对赵宁采取10年禁入证券市场的措施,对曹霞、杨媛媛和尹梦葶采取5年禁入证券市场的措施。至于东方金钰的股价,自公司接受财务舞弊案调查后便开始大跌,更是在财务舞弊行为被证实后连续跌停,直至退市。2018年底公司股价为4.61元/股,到2019年底每股跌至2.77元,股价持续下跌,截止2020年12月22日,公司股价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都在1元以下,符合当时上交所公布的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的规定。因此,东方金钰在2020年12月22日触发退市机制,最终在2021年3月17日被强制退市,退市时每股股价只有0.16元,公司市值仅剩2.16亿元,为巅峰时期的0.72%。与此同时,公司股价的大幅度下跌导致中小投资者了承担了巨额损失。在退市之前,中小投资者持有的股票难以卖出,即使卖出了,也因卖出价格极低而遭受损失。大部分中小投资者选择继续持有股票,但公司已资不抵债,在公司退市后中小投资者即使获得赔偿所得的金额也极其有限。在受到东方金钰舞弊的影响下,投资者难逃物质和精神的双重打击,需要花费时间去重拾对资本市场的信心。

4. 东方金钰财务舞弊治理建议

4.1. 增强职业道德建设

增强职业道德建设是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东方金钰财务舞弊案就是由于东方金钰管理层的职业道德素质低下,违背道德,违反法律,制造了如此恶劣的财务舞弊事件。因此,提升企业管理层的职业道德素质对于预防企业财务舞弊行为的发生极为重要。企业管理层应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坚守职业道德,不做违法之事。同时,企业应定期举办相关的培训、课程,以增强普通员工的法律道德意识;并设置举报渠道与相应奖励,以此提升员工自查和监督的积极性。通过以上这些措施,从根本上减少公司发生财务舞弊的可能性。

4.2.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东方金钰属于家族企业,存在控制权过于集中的问题。高度集中的股权使得赵氏父子完全掌控公司,其他股东无法阻止其不当行为与决策。第一大股东行为及其对公司绩效的影响依赖于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 [8] 。因此,应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合理适中地降低大股东持股比例、适度分散股权等措施来与控股股东制衡。同时,还可以引入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有利于公司治理的改善 [9] ,并且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增加能够正向促进公司绩效和市场价值的提升 [10] 。在此基础上,还应健全股东大会表决制度,让小股东、机构股东都能更好地参与进来 [11] 。

4.3. 加强公司内部控制

良好的内部控制可以帮助企业及时识别和应对风险,增强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12] ,同时还能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有利于企业稳健经营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13] 。通过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东方金钰的内部控制环境恶劣。东方金钰虽然设立了独立董事、监事、内部审计等内审机构,但却有形无实,甚至存在董事、监事参与此次财务舞弊的情况,未能有效发挥其监管职能。所以,首先应保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独立性,要确保独立董事和监事的人数比例达到同等规模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 [14] ,严格控制身兼数职情况的出现。同时还要注重独立董事与监事的专业背景与道德人品,为其独立监督提供保障。除此之外,为了保障监事的独立性,公司可以引入外派监事会制度。最后,应适当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质量与数量,不仅要在面试环节对应聘者的专业能力与法律道德素养严格把关,还需要定期开展后续的培训、教育。

4.4. 保证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发表的意见对于投资者来说是一种很有价值的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投资者是否做出投资决策。因此,注册会计师必须在自己的职业生涯中保持一种应有的职业怀疑和专业审慎,评估所获得的证据是否真实有效,从而维护审计程序的独立。然而,针对东方金钰的审计机构在公司舞弊期间对公司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毫无察觉,不难发现,负责东方金钰年审的注册会计师并没有真的勤勉尽责,其审计独立性与专业性也值得怀疑。审计师复杂审计的概率越大、核查舞弊能力越强,管理者造假的可能性就越低 [15] 。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应加强对注册会计师的培养,通过培训教育、考试等方式持续提升其专业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与独立性。

5. 结语

东方金钰财务造假金额较大、影响范围较广,同时该案例舞弊手段比较复杂,是中国证监会通报的财务舞弊典型案例之一。本文以东方金钰为例,先简要介绍这一财务舞弊事件的经过,再运用CRIME理论,从五个层面对东方金钰财务舞弊事件进行分析,随后提出了一些防范建议。财务舞弊不仅在发达国家中存在,在我国企业中也屡见不鲜。为了降低企业财务舞弊的可能性,不仅需要外部审计机构的严格把关,还需要增强企业管理层及全体职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其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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