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完善:制度演化视角下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变迁研究
Development and Refinement: Study on the Changes of Preferential Policies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Ethnic Area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Institutional Evolution
DOI: 10.12677/ass.2024.135410, PDF, HTML, XML, 下载: 61  浏览: 117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汪芷萱, 黄焱堰, 沈余飞: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上海
关键词: 民族地区教育政策制度演化与变迁Ethnic Areas Educational Policy Institutional Evolution and Changes
摘要: 在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发展背景下,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极大地推进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特殊性与文化特殊性,在促进当地的教育等相关事业发展时,需考虑到多元主体和多样动力的参与。本文采用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辅之以文献梳理和政策工具分析,基于“制度演化”和“主体参与”交互的研究视角,探究云南、贵州两地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背后的演化与变迁逻辑,以及政策演化与现实经验互动过程中产生出的三种动力:整体教育发展需求以优化教育资源、多元人才培养需求以壮大人才队伍、“内–外”交互性平衡以协调地区发展。同时,回顾近年来“精准施策”的努力与成效,民族地区教育优惠政策正在不断深化“差别平等”的理念并逐步适应国家发展大势的总体目标,在新发展诉求的推动下优化并实现三大方向的转变。
Abstract: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education, the cause of n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has important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promot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Due to the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particularity of ethnic areas, it is necessary to take into account the participation of multiple subjects and diverse forces when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local education and other related undertakings. This paper adopts the qualitative research method of grounded theory, supplemented by literature review and policy tool analysis. Based on the research perspectives of “institutional evolution” and “subject participation”,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evolution and change logic behind the preferential policies for ethnic higher education in Yunnan and Guizhou, as well as the three driving forces generated during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policy evolution and practical experience: Overall education development needs to optimize education resources, diversified talent training needs to expand talent teams, and “internal-external” interaction balance to coordinate regional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looking back on the efforts and results of “precise policy” in recent years, preferential education policies in ethnic areas are continuously deepening the concept of “difference and equality” and gradually adapting to the overall goal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trend, optimizing and realiz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the three directions under the impetus of new development demands.
文章引用:汪芷萱, 黄焱堰, 沈余飞. 发展与完善:制度演化视角下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变迁研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24, 13(5): 419-431.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4.135410

1. 引言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再次强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的基础、民族团结的根本,并将“加快建设教育强国”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充分体现了我国对教育事业的重视。而当前我国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受到全国教育现代化影响并随之变迁,而这种变迁导向也为具有文化和地域特殊性的民族地区带来许多新发展需求并深刻影响其未来走向。

我国学术界在对于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探讨中,一方面肯定其“扶弱”与“补偿”的属性 [1] ,同时也关注到了民族教育事业的推进是由多方主体共同助力的。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便为促进民族教育事业而推出“优惠”性质的策略措施,即出于“相对平等” [2] 进一步增加机会、保障权利的目的,并在保证民族团结与尊重差异的原则下实现民族共同发展的一种政策性手段 [3] ;以民族教育政策的历史逻辑演进论证其正当性,可追溯到特定的历史政治和生产力发展的既定原因:宏观的视域下,学者有力论证了优惠政策在历史潮流中推行的必要性,包括经济上生产力的需要、政治上稳定一统格局的需要等,并给予民族地区特殊地理环境和独特的功能定位 [4] ;除此之外,学术界考虑从法理学和法制落实方面对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的权利合理性提供论证,通过分析极具权威性的《区域自治法》颁布背景和条例内容,并批评当下众人对民族优惠政策的非理性态度倾向 [5] ,强调民族教育优惠性政策是基于我国多元民族统一的国情制定的政策制度,是多元主体参与、多层动力协调,因地制宜实施灵活政策的必然成果。

如今,全国教育现代化随着新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也迈上新征程,民族教育事业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研究其背后的演化与变迁逻辑,分析其中多元主体与多重动力的相互作用,不仅能够为民族教育等相关事业的发展提供参考,还能不断丰富我国民族教育政策的研究成果。

2. “制度–演化”研究视角

本文通过对经济学中的制度演化理论延伸,以制度主体双向互动的视角 [6] ,对中国民族教育的历史与发展展开具体的研究和分析。

首先广义上强调“正式制度”是指一类被制定的出来的准则、规范和规制性程序,以国家名义制定并支持各级部门代理人行使职能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7] 。这种正式制度基于一定的传统价值观念和理性,但在面临新环境需求时能够通过适度调节、转型变迁推动而整体社会发展。制度具有的这种演化能力,使得参与社会变迁的各类发展元素受到重视 [8] 。制度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而呈现非线性的演化,形成了双向互动:制度本身在变迁,中观的环境因素也在变动,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又将不断推动社会变迁。

在本研究中,“制度”是指基于我国中央政府明确下发的一系列有关民族教育改革的政策与各民族地区实施政策的规范与模式;而这样的制度“演化”体现在我国具体国情和发展目标的变动,以及基于民族地区之间的经济发展程度和文化差异的变化。为深入调研制度演化与环境互动的关系,我们将研究主体聚焦在西部民族地区的市、州、县级的高校民族学生,以及基层教育部门工作人员,他们作为制度演化之下的环境主体,具备互动属性。他们不仅是促进制度演化的重要主体因素,同时也是制度在演化过程中的亲历者和被动主体。作为影响制度演化和变迁的重要因素,民族地区所具有的特殊文化习俗、经济发展状况塑造了制度形成的逻辑;而它们在制度演化变迁的过程中也与之互动并随之改变,形成了当地教育实践的经验事实。这种“经验”和“制度”之间的互动实践,既是当下现实因素的助力,又是历史溯源的推动,而制度演化也在这种互动中不断转换为更优的治理效能。

从制度演化的角度来看,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正是一个典型的制度演化过程 [9] 。不同历史时期的政策改革调整,根本上也反映了国家对经济发展、文化特殊性等多方面因素的考量。同时,民族教育事业的非线性发展也会对当前国家的制度政策的调整产生反作用力,进而推动制度的良性演化。

3. 研究方法

3.1. 访谈资料编码

Table 1.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interviewee

表1. 访谈对象的基本信息

中国西南地区的贵州、云南省均为全国民族人口大省,拥有11个民族自治州、40个民族自治县,是最早推行实施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地区,也是最早一批响应政策改革号召的民族地区,极具代表性和典型性。本研究通过在云、贵两地进行田野调查,共计对该地区的23名访谈对象进行半结构式访谈(如表1),其中包括高校民族学生、当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等。

同时,本文采用扎根理论的质性研究方法,对受访者的访谈原文进行编码分析。首先,本文预留了3名访谈对象,将其余20名访谈对象的原始访谈稿依照扎根理论的基础,对一手访谈资料的内容进行开放式编码,并逐字逐句进行概念化、概念的重组合并,确定最终概念及范畴。通过以上步骤共筛选出9个初始概念范畴,再根据其逻辑性和关联性再次提炼与归类,最终得到9个关联式编码,并分析出3个核心编码:整体教育发展需求(教育现代化维度)、人才基础培养序曲(孕育专业人才维度)、“内–外”交互性平衡(制度平衡维度),如表2

综上分析可知,直接影响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演变的核心因素是教育发展需求、人才培养基础、“内外”交互性平衡这三个核心编码,而它们都各自关联着其他若干影响因素,如教育公平内涵、教育质量以及民族地区内生动力等共同对推动教育优惠政策的变迁发挥作用。

Table 2. Spindle coding and selective coding results

表2. 主轴式标码和选择性编码结果

首先,教育发展需求能够回应民族地区整体发展目标;民族地区需要深化教育公平内涵,便需要通过地区资源合理配置和调动来落实,而这些政策性导向行为本质是帮扶发展初级的民族地区提供支持性服务,以“扶持部分”推动“地区整体”发展的目标。其次,人才培养基础是地方发展的主要力量;强国基础在教育,因此当地高等教育质量、专业技术的培养资源、政策环境的保障网都一一回应人才培养的需求,尤其在民族地区所需的不仅是知识管理型干部,也需要专业技术型人才。最后,“内外”交互性平衡,是国家政策宏观指导和民族地区主动发展的结合因素;民族地区根据自身实际条件主动发展教育,国家政府引导和扶持地区的改革方向以助力发展,因此这种交互性因素的综融不断催出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演变动力。

本文在得到以上三阶段编码后,对预留的3名访谈者资料进行分析,并通过理论饱和度验证。由此获得对照组的编码资料,将以上三阶段编码结果与对照组反复对比,未发现需要补充或发展的新类属或新概念,由此本文对以上理论的研究已经饱和。

3.2. 政策文本分析

本文在深度访谈的基础上,收集了当地有关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文件,并进行纵横比较分析。本文涉及的所有政策文件均来自贵州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教育部政府门户等公开网站,以及《中国少数民族教育史教程》《中国民族教育年鉴》等书籍。按照文件颁布年份与具体条文内容进行检索,至2023年贵州省执行实施并公开的、有关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文件共计39份,并经筛选共获得有效政策文本样本28份,如表3

Table 3. The time, subject and name of the policy documents

表3. 部分政策文件发布时间、主体与名称

Table 4. Classification of policy instruments

表4. 政策工具分类

本文参考麦克唐纳尔和施耐德在政策工具分类上的标准,最终采用罗斯维尔和泽格维尔德的分类法,即根据以下三项标准进行政策划分(见表4):供给导向型、需求导向型和环境导向型。这主要考虑到我国“多民族统一共同发展”的国情,更适用于研究我国政府宏观调控下社会有序发展的分析维度。

此外,本文对政策工具与政策内容两个维度延伸分析,将政策内容划分为管理自治、统筹指导、干部培养、人才引进四方面建设,对应上述三类政策工具。其中教育专项经费、特定人才计划、教育政策改革和教育体系建设归类为“供给型导向”工具;对口支援机制、差别扶持行为和相关法律落实监督,能够为民族地区教育事业拓展资源的内容归类为“环境型导向”工具;最后有关教育质量和效率、针对性的“特岗教师计划”归类为“需求型导向”工具。结合两者绘制出教育优惠政策的工具与内容二维分析框架,如图1

Figure 1. A two-dimensional framework for analyzing the tools and content of preferential policies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ethnic areas

图1.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工具与内容二维分析框架

由政策的分析框架图可知,民族教育优惠政策的核心内容是有关人才和干部培养、地区自治与统筹管理相结合,即当前教育优惠政策的总执行目标主要体现在“人才”与“治理”两大方面。而作为影响教育发展方向的政策视为功能性的工具,它在“供给”上着力确立体系建设标准、统筹整体改革方向推动教育进程;在“需求”上通过对口帮扶形式、高校交流教育资源等拉动教育发展;在“环境”上制定颁布法律法规、完善教育公共服务间接影响并夯实教育发展地基。

因此从政策工具的分析结果来看,民族教育优惠政策演变的因素众多,但归类与提炼后可以发现核心的推动动力离不开三类:地区需求、人才培养、国家与地区的交互联系。

4.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变迁的三重动力因素

通过对资料三阶段编码和政策工具辅助,本文总结出了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演化与变迁因素,主要受到“地区整体教育发展需求”“人才培养基础”“内–外”互动性平衡三方面动力的作用共同影响,由此建构影响该类优惠政策实施与变迁的多元因素模型,如图2,从而深入分析每一个影响政策变迁的因素背后的逻辑诉求以及政策成效。

Figure 2. A model of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implementation and reform of preferential policies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ethnic areas

图2.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实施与改革影响因素模型

4.1. 地区整体教育发展需求:“精准施策”的进一步深化

民族地区教育优惠政策在当前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导向下,通过系列引导措施帮扶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教育资源链接和人才培养管理等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而民族地区的内部地理环境、宗教文化渊源和历史发展背景产出的特殊性 [10] 依然不能忽视,因此,要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便需要重视民族地区内部“市–州–县”的特殊制度链条,对“精准施策”内涵深入探索实践。

具体来说,政策引导在民族人口大省内部,对于经济发展较快、教育资源相对集中的省会城市级地区,逐步推广更加符合现代化教育发展的策略;而对于自然环境更特殊、发展速度相对缓慢的边疆贫困地区保留一定的照顾性措施 [11] ,并增加当地基础物质设施建设的投入。

为探究政策成效,本研究利用微词云软件在线分析政策文本的高频词和关键词,以体现地区教育政策的核心。格式上筛选了时间上最新、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两份政策文件:《云南省“十四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云政办发〔2021〕64号)以及《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21〕)。先对政策改革内容进行分词处理,将“教育深化改革”“保障高质量发展”等词汇自定义在源文件词表当中,并移除统计中无法体现民族教育政策改革的内容特征词,如“评价”“责任”“导向”“目标”等890余个,最终得到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文本关键词汇表(见表5)。可知,云贵地区教育优惠政策主要采用多元化综合的设施、分区分类管理的形式对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提供保障,尤其是鼓励高校对学生潜力的激发,关注学生和高校的双向选择和多样匹配,同时鼓励科学人才培养、完善招生体制机制、推动专业基础等内容,而“分类”“划分”“精准确定”和“照顾原则”等单词体现出政策文本贯彻实践“因地制宜”的整体发展目标。

Table 5. Keywords for preferential policies in higher education (partial)

表5. 高等教育优惠政策关键词(部分)

Figure 3. Social network map of the actual keywords of preferential policies for higher education in ethnic areas

图3.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实关键词的社会网络图

通过将高频词汇和关键词汇梳理结果的可视化,绘制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改革内容的社会网络图(详见图3)。节点之间的连线表明多个主题词在同一政策文件中出现,连线的粗细也表明该主题词共现的频次高低。可见,“体系”“机制”和“专业”等几个词节显著,位于网络中心位置,具有较强的主题相关度,这表明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政策主要以区域为划分进行针对性管理和发展,其次也彰显了对于当地社会实际、文化条件的重视,即在整体地区教育发展水平的推进过程中有的放矢。值得注意的是,“项目”“质量”与“办学”“高水平”等词节之间关联度较强,代表民族地区在将措施和办法落实过程中除了整体性推动发展,也为贫困州、县的民生和教育工作提供了切实保障。

鉴于民族地区内部各区域间的发展差异性,需要引导政策在宏观上的引导和地区在微观上的落实“综融交互”的效果。在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目标下,地区之间出现了模范典例、相互借鉴经验;地区内部也逐渐重视起区域协调发展的问题,根据地方发展实情“因地制宜”地开展深化改革,在“补短”的持久实践中力争“取长”,稳健提升教育事业的整体质量。

4.2. 人才培养构成地方发展基础:技术型人才与管理型干部的队伍建设

民族地区在教育管理、行政规划和社会治理等重要领域,包括社区发展、医疗养老、双语教育等事务,多数贯彻着“专业人做专业事”的理念原则,因此民族地区产生了对兼具相关生活经验与专业知识的技术型人才和管理型干部的队伍需求。高等教育优惠政策也通过相关政策“计划”的出台,逐步回应这一地区发展的特殊性文化需求。基于文化特殊性,有两类需要着重培养的人才:其一,具有专业知识、职业技能的技术人才;其二,具有较高政治素养、管理能力的干部人才。而这两类人才的培养现需要高等教育模式与体制的紧密配合。对此,国家引导政策大力支持地区“精英反哺”,以定向对人才“培养–就业”的措施,倡导从家乡出去又回到家乡致力发展,在宏观方向上引导当地主动探索一条为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整体发展服务的独特人才培养体制。

2000年开始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新时代,为扩大高等教育发展的机会,国家分别在2005年和2006年制定并发布了预科制度、少干计划以进一步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见图4)。因此,贵州和云南均在《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大背景下,强调着力提升高等教育规模和质量,兴办民族高校等满足多元化人才的需求,并为此发布了一系列的配套文件与地方性指导文件。如《贵州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特色教育强省实施纲要(2018~2027年)》发布后,为当地多元化、专业型人才的需求增加,有关人才政策迎来了高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发布后也强调大力培养高水平、具有竞争力的人才,相关辅助政策的激增也展现其高度重视。此后相关人才政策出台虽然趋于平缓,但是,当前民族地区对于培养高质量人才目标的坚定性是显而易见的。

Figure 4. Changes in quantity related to “Talent Policy”

图4.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人才政策”相关数量变化

我国民族地区正在不断培养大批适应整体时代发展的复合型高素质人才,在应用型技术领域,民族地区关注高等教育环节内的制度体系与专业化教育,助推工科技术性岗位的人才匹配,纵向上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储配力量;对于管理型、创新型等其他领域,通过健全完整的环形人才培养体制,培养富有家国情怀、具备管理才干的专业型干部,在横向上为适应教育整体发展的目标推波助澜。

4.3. “内–外”互动性平衡的综融动力:内生动力与外部驱动的结合

宏观上,国家对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政策指导可以视为对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的“再分配”;中观上,民族地区逐渐萌生对于发展当地教育事业的自觉意识。于是,两者之间逐步形成了“外部驱动”和“内生动力”交互性协调,这是推进民族地区教育优惠政策变迁的综融动力。

在此,“民族自治”主要指根据地方自身的特殊文化和发展现状制定适合当地实情的发展路线,对包括教育在内的各项事业进行治理与实践,最终形成民族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来说,本文所涉及的“内生动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坚持提升本民族教育质量的政策落实导向,二是重视发展当地院校对学生的专业化能力培养。“内生动力”的出现是民族地区对发展教育任务自觉意识的外显,包括对本地教育管理方法的优化和发展本地教育水平的深刻理解;而“外驱动力”则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指导、对特殊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宏观调控等。由于“内–外”动力需要达到稳定的动态平衡,于是地方施策的调整动力也应运而生:民族地区需要保持对于发展自身特殊性教育治理的自觉意识,国家和地方政府也需要对地区施策的实践保持监管力度。二者始终处在互动过程中,这种演制度变迁的动力也来自两者各自的适应性诉求。

针对国家政府宏观引导和地方政府微观落实的角度,本文比较发现:国家性政策或者以国家机关为主导发文的政策数量呈现总体下降的趋势,而以云贵两地为主的地方性民族教育政策发文数量则在不断上升(如图5)。其中,2016年及之后,以云贵两地为主的地方性民族教育政策发文数量总计均大于等于10份,而国家性政策的数量均低于5份。由此可以看出,在国家与地方的“政策互动”中国家性政策不断精炼、收缩,更多保留提纲挈领的功能,而地方性政策不断丰富完善,为地方的民族教育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规范与保障。

Figure 5. Comparison of the number of published documents between national and local policies

图5.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国家性与地方性发文数量对比

由此可见,国家宏观–地区结合的制定政策趋势越来越明显。通过对于地方民族教育政策发文单位的梳理,本文发现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都将民族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上,充分调动民族地区的教育禀赋,一方面改变传统教育观念,增强教育意识、增加教育投入;另一方面也在政策与方针层面,强调民族文化的重要性,在贯彻执行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教育与宗教关系政策的基础上,平衡地区风俗与民族习惯,坚持从民族地区实际和民族特点出发并实践。

民族地区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变迁将落实到每一位民族学生的身上,最终在当地教育质量和育才成果中彰显成效。在此过程中,民族学生和基层部门既受到相关教育政策的影响,又是参与民族地区整体发展的主体。“制度”和“经验”二者相互配合、持续实践,共同推动民族地区教育优惠政策在变迁中不断向高质量发展。

5. 精准施策方向的转变逻辑与成效结果

5.1. 政策功能变化:从“普遍补偿”到“精准优化”

21世纪初至今,有关民族地区教育优惠政策的改革与试点不断进行,主要趋势为由“全覆盖补偿”转向“精细向优化”。2005年教育部提出的“预科班管理办法”针对性地将民族学生作为招生主体,实施“择优录取”,设立不同领域专业结构选择,供民族学生多方面发展,并提供一年的过渡学习期,制定基础汉语、基础数学和英语的预备教学计划。同年,高校“民族班”开始招生,即对民族考生设立专属赛道,在优质高校招录中适当降分、择优录取,并区分一本线与二本线的录取批次。

优惠性政策的关键属性是“补偿”,为民族地区提供必要的帮扶,实质上是对教育资源和机会“再分配”的政策性行为 [12] ,通过政策指导或财政拨款弥补当地教育生产力的缺口。随着改革深化,当前政策功能从广泛实施优惠和补偿为主,逐渐转向致力于对优秀人才的筛选和培养为主,增强民族地区教育生产力的活力。

在这样的扶持之下,民族教育有了较大发展。首先,开展民族班和预科班的高等院校不断增加,形成了分布点更多、覆盖面更广的民族预科教育网络;其次,民族地区高校数量逐年增加,这既为普通高校本专科输送了大批合格生源,也提高了民族学生升入大学的比例;同时也建立并形成了针对性的教学与管理制度。截至2021年底,教育部资料显示近5~10年来的民族学生人数不断增加,其中高等教育民族学生占比不断增多;全国高校民族专任教师人数与占比也逐渐增大;基于民族学生的“智能教育试验校”项目共在民族地区建立22个试验区、121所试验高校;针对民族贫困地区的“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不断扩张,民族地区内部也着力培养当地民族管理干部和民族技术类专业人才,为当地自主发展夯实多元化的人才基础。

5.2. 优惠条件细化:从“身份为本”到“区域为本”

自2019年开始,教育部发布系列调整高等教育改革通知,各地区对教育政策进行大幅度“深化改革”。以贵州省为首的多个民族地区相继出台深化改革优惠政策,同年各教育厅发布“划分区域管理”政策措施,将省内不同市、乡县和自治州根据经济、教育发展条件和民族治理需求划分为多类区域,每类区域优惠项目、优惠条件均不相同。在对民族地区农村、偏远山区、贫困高寒、边疆等处于发展弱势的民族自治州县给予“资源倾斜”和“精准帮扶”的措施之外,民族地区内部发展较好的城市逐步采取“减少优惠”的措施。这些政策有效地提出了针对民族地区内部教育发展问题的解决方案,同时进一步深化了教育公平的新时代内涵。该角度而言,我国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补偿性价值导向,逐渐转向高等教育大众化乃至普及化时代的多样性倡导。

研究中发现,许多民族地区均实行了相应的“划分区域”优惠政策,进一步落实民族地区教育资源和机会的平衡,充分考虑到地区之间的多元文化交融,并不断帮扶民族地区中心城市的教育资源优化,致力于民族教育水平的整体提高;同时大力支持自治州县等发展缓慢的三类区域,保留其独特民族文化和特殊教育内容的同时,促进当地教育事业稳中向好。从受惠主体上来说,受惠条件和标准的精确细化,减少民族之间身份的结构差异和意识隔阂,从而增进民族认同,能够促进高等教育优惠模式进一步适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意识形态。

5.3. 发展路径突破:从“单一方向”到“多元培养”

民族高等教育政策在深化改革中,适当给予地区高校的更多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校之间科研与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结,使地区高校具有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建设性能力。对于经济、教育发展较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国家制定和执行相应的优惠政策时,也充分考虑到使民族地区以自身特殊发展实际为基础,发挥教育自治权利和有效作用。

当下政策改革推动,使得民族地区内生动力大幅提升。自国务院调整高校管理布局文件发布以来,民族地区开始调整人才培养目标。以贵州省为首的民族地区也相继发布“少干计划”的工作通知,每年不断扩大招生规模,并遵循定向“招生–培养–就业”原则,在帮扶民族地区的应用型、管理型人才的培育,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教育长远发展、打牢人才基础的同时,也减少因政策落实不充分使得民族地区的人才流失问题发生的概率。“少干计划”的深入实施是民族当地对于教育自觉意识的不断强化,它依托高等教育中更优质、更专业的资源增加民族地区的各类学生接受更高层次教育的机会 [13] 。截至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开数据显示“少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在校生1.2万人,其中民族学生约1万人,占比全国民族硕士研究生总数的7.6%;“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在校生中,民族学生约0.3万人,占比全国民族博士研究生总数的11.1%。除此之外,“少干计划”招生名额近年也稳中带升,可见民族地区对于当地人才的环形培养不断扩大和深入。同时在专业规划方面,高校的自主培养也向着重覆盖、调结构、全功能、促联合等方面不断革新改进、深化发展。重视民族教育的学术基础、平台基础。全国民族推动的95%也设在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院校,全国11所民族类学院共设立了民族类的研究所(室)共计30余所。

民族地区院校和民族院校在科类结构调整中,既强调保持原有的重点推动和民族推动,又积极发展当前急需的短线、实用专业。民族学院专业的自主改造与建设有两大基本走势:一是实用应用推动尤其是技术推动是民族学院专业建设的主导方向;二是民族学院的传统的特色和优势推动即民族推动得到长足的发展。为了使各院校在重心向下大量培养中级专门人才的同时,也重视重点推动带头人的培养。

6. 结语

民族教育发展需要用更多元化的因素来协调和平衡,教育优惠政策更应该关注民族地区内部的教育资源分配、民族个体的文化特性和历史背景 [13] ,以回归民族教育的“文化性”——既要尊重民族教育基本文化属性,也要增强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同,从而建立多维度、多层级、多线条的政策框架;引导政策落实回归“人本性” [14] ——以“共同富裕”理论宗旨下惠及贫困、偏远、高寒的民族地区,起到共同发展理念的精准扶持作用。

“精准施策”的内涵需要基层部门和高校交互配合实现,重组多维度的政策措施能够提供人才与政策的双重活性与施政的内生动力。民族人才能够在不同维度的政策之间进行自由选择,基层在落实过程中也能够依此获得更大的人力资源调配灵活度,以适配、迎合当地民族地区的发展需求。

基金项目

上海市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特殊性自治与普惠性干预的平衡重塑——基于西南地区少数民族高等教育优惠政策的考察研究(编号S20231028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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