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当”的语法化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众所周知,只有对“当”的起源和发展进行梳理和澄清,追根溯源,才能对其意义作出符合原意、令人信服的解释。为探究其语义演变及其功能意义,本文将通过考察“当”的本义以及源流,分析“当”字一步一步虚化为助动词、副词、介词、连词的过程。本文语料主要来自CCL语料库和汉字全息资源应用系统。
2. “当”的本义与今义
“当”的本义,可见《说文·田部》云:“当,田相值也”。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值者,持也,田与田相持也”。引申之,凡相当相抵皆曰“当”,例如:
(1) 古者百亩,当今东田百四十六亩三十步。(《礼记·王制》)
本例“当”用为本义,作谓语。众所周知,“当”的本义是其虚化的意义来源。
笔者通过查阅辞书、参考汉字全息资源应用系统,总结出“当”的今义共有如下几种:
对等;相称。相~|门~户对|罚不~罪。
应该。~然|应~|该~|理~如此|老~益壮。
对着;向着。~务之急|首~其冲。
担任。~差|充~|~班长|~老师。
承受。担~|不敢~|~之无愧|一人做事一人~。
主持;掌管。~局|~家|~政|独~一面。
阻挡;抵抗。螳臂~车|势不可~|一夫~关,万夫莫开。
顶端。瓦~。
正在(那地方、那时候)。场|~他赶到车站的时候,车已经开走了。
介词。面对;向着。~着大家说清楚。
合适;适宜。适~|恰~|稳~|不~。
抵得上;等于。老将出马,一个~俩。
作为;当做。长歌~哭|安步~车|没把自己~外人。
认为;以为。~真|我~你不愿意呢!
用实物作抵押向当铺借钱。典~|拿首饰~了点儿钱。
抵押在当铺里的实物。赎~|当(dàng)~。
指事情发生的时间。~时|~天|~年。
3. “当”的功能及其演变
笔者结合辞书,通过对语料的考察,总结出上文所列举的“当”的功能意义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助动词,表应当之意,简称“当1”。第二,介词,在句中作时间状语,表说话人所述的当前时间,可解释为“正当,正是,正值”等,记为“当2”。第三,副词:A、肯定副词,表对被陈述对象将来必然做某事的主观认定,即表将来的必然性,句中可解释为“必将”、“必定”、“将”等,记为“当31”。B、时间副词,表对被陈述对象过去某个或者某段时间的属性、状态、特征较为肯定的推测,句中可释为“原本”、“本来”,记为“当32”。第四,假设连词,用于复句中,表假设关系,可译为“如果”、“倘若”,简称“当4”。
3.1. “当”的助动词功能及其演变
“当”首先虚化为助动词“当1”,表应该之意。首见于《尚书》,例如:
(2) 王曰:“封,予不惟若兹多诰。”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尚书·酒诰第十二》)
(3) 且夫赵当亡而不亡,秦当霸而不霸,天下固以量秦之谋臣一矣。(《韩非子·卷一·初见秦·第一》)
(4) 罢会。齐人使优施舞于鲁君之幕下。孔子曰:“君者罪当死。”(《春秋榖梁传·定公·十年》)
通过分析以上三例,我们可以发现它们之间存在共性。第一,这些句子陈述的是一个共识,大家都认为这是应当的。例(2)的意思是不应当用水作镜子来观察自己,而应该依据群众的言论来反省自己,这是当时的共识。例(3)中“固”有本来义,说明“赵国应当灭亡却没有灭亡,秦国应当称霸而不称霸”也是当时的共识。例(4)中则是孔子认为当权者做出这样的事,按照当时的社会规范,罪可致死。第二,杨荣祥(2005)曾指出,句法位置在实词语法化过程中起重要作用,因为一个实词如果经常处于谓语动词之前并且对这个谓词性成分起修饰限定作用,它的词义、词性就可能会发生变化 [1] 。而以上三例都是双动词的句法结构,例(2)结构为:当 + 介宾结构 + V,例(3)、例(4)结构为:当 + V (VP),那么位于动词之前的实词“当”就有很大的可能性会虚化。
上述三例句中“当”由于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已经不再是动词,而是助动词,可解释为“应当”。但我们也注意到例(2)、例(3)所表述的都是共识或者公理,而例(4)由于“孔子曰”三字,所以既可以是事理本身,也可以是孔子本人根据事理所进行的主观判断,尽管这种推断几乎就是事理本身,但不能排除或多或少的含有说话人主观上的成分,据此,如果我们借鉴国内外学者对情态范畴的分类,例(2)、例(3)中的“当”应属于和说话人主观态度无关的动力情态,而例(4)既可以是动力情态,也可以是道义情态,属于动力情态向道义情态的过渡。而下面这一例由于是依据事理、情理或公理所进行的推定,包含了说话人的主观因素,所以只能是道义情态:
(5) 水神不可见,以大鱼蛟龙为候。今上祷祠备谨,而有此恶神,当除去,而善神可致。(《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
从语义发展机制上看,“当”由动词虚化为助动词,我们找不到渐变的例证,故其演化机制只能是从一个较具体的认知域向另一个更为抽象的认知域的转移,即由表示具体的“相当”的意义转移为表示抽象的使行为与主观意愿对等、相当的意义。这一过程是带有突变性质的隐喻。而由于可以找到例(4)这样的过渡例子,我们认为,“当”从动力情态的助动词发展为道义情态的助动词是转喻在起作用。
3.2. “当”的介词功能及其演变
在句中作时间状语,表说话人所述的当前时间,可解释为“正当,正是,正值”等。这是“当”的介词用法“当2”,“当2”来源于其动词本义,如:
(6) 仲、叔、季,唯其所当。(《仪礼·士冠礼第一》)
本例意思是说“是和他们相当的”,结合上下文,句中可释义为“在”,“唯其所当”就是“他们应该在的位置”,“当”在这里仍然是动词。“当”由动词的“在”义发展为介词的“在”义,其产生条件是后面跟时间名词或相当于时间名词的词,如:
(7) 子囊曰:“不可;当今吾不能与晋争。晋君类能而使之,……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君明、臣忠,上让、下竞。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君其图之!”(《左传·襄公九年传》)
本例“当”后直接跟时间名词“当今”、“当是时”,是“正当”、“正在”、“在”之义的介词,再如:
(8) 既笄而孕,当宣王时而生。不夫而育,生物惧而弃之。(《国语·郑语》)
例(8)“当”后接的是“宣王时”,指的是宣王在位时期,因而例中的“当”也应释为“正在”、“正当”、“在”。介词用法的扩展也有用例,此时虽无时间名词或相当于时间名词的词,但有表空间范围的名词,由时间而至空间,是“当”的,“当”仍然是介词,解为“在”,例如:
(9) 司射东面立于三耦之北,搢三而挟一个,揖,进;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豫则钩楹内,堂则由楹外。(《仪礼·乡射礼第五》)
3.3. “当”的副词功能及其演变
“当”演变为助动词后,又虚化为副词“当3”。“当3”来源于“当1”。“当”字作副词主要有“应当(该)”、“会”、“将”、“就要”、“就会”等义,都是表示这种将然状态的意义。“当”字各种副词法的形成机制主要为词义引申、句法结构的改变与重新分析、语义环境的影响等几个方面:
肯定副词“当31”表示说话人依照自己的经历、经验、信念等对其主观上认定的将来的必然所进行的肯定和强调,句中可释为“将”、“必将”、“必定”等 [2] 。其产生的句法条件有二:一是出现在肯定性的施事主语句——主语 + V (VP)中;二是语境中有和“V (VP)”相参照的表将来时间的论元(包括隐性的)。时间副词“当32”表示的是说话人依照自己的经历、经验、信念等,主观上认定陈述对象在过去某个时间段内具有某种属性、状态、特征,句中释为“原本(是)”、“本来(是)”。其产生的句法条件也有两条:一是出现在含有焦点标记“当 + (系词)”的评议句(或判断句);二是语境中有和被陈述对象的属性、状态、特征(即表语)相参照的表过去时间的论元(包括隐性的) [3] 。例如:
(10) 天地所生,非一家之有,有无当相通。(《春秋公羊传注·隐公元年》)
本例“当”用在表示肯定意义的评议句中,是“应当”、“必须”义的“当1”。道义上的“应须”,可以理解为“原本应该”、“始终应该”、“当前应该”或“终将应该”。作为一个评议句,本例强调的焦点是“相通”,如在“当”之后添加上“是”,句意没发生改变,这说明本例句包含一个充当指明焦点的语法标记“是”,而且这个“是”的判断义素弱化,成了一个可有可无的成分。另外,本例是依据事物或道理的必然性所作出的肯定性推测,但是由于没有“当3”产生的第二个句法条件——时间论元,因而本例“当”仍为助动词“当1”。再看下例:
(11) 周之正月,夏之十一月,法当坚冰。无冰,温也。(《春秋公羊传注·桓公十三年》)
例中的“法”可以理解为自然规律,也可理解为说话人多年的亲身生活经验,如此一来本例就由依据自然规律的公理变为依据说话人的生活经验所作的推定,同时又是含焦点标记的评议句,时间论元表过去,符合“当32”产生的条件,所以本句中“当”既可以是助动词,也可以是时间副词“当32”,句中释为“本应是(坚硬的冰)”,属助动词向副词过渡的临界点的例子,而下面几例就已经是确定的副词了,如:
(12) 仅有年亦足以当喜乎?恃有年也。(《春秋公羊传》)
(13) 命有司申严百刑,斩杀必当,无或枉桡,枉桡不当,反受其殃。(《吕氏春秋》)
本组第一例不含“当 + (系词)”的焦点标记,小句的隐含主语为施事,时间论元隐含在句中,表未发生的将来。第二例是含“当 + (系词)”的焦点标记的肯定性评议句,一个“必”字表明“斩杀”的未然性,时间论元隐含在句中。两例“当”均有推断的过程,依据说话人的经历、经验、信念等主观上对陈述对象将来V (VP)或对陈述对象将来的属性、特征、状态所作出的肯定性推测,“当”就成了“当31”,句中可释为“必将”、“终将” [4] 。
Lyons认为,认识情态与命题真假的可能性和必然性相关,因此与说话者的知识和信念相关;朱冠明(2003)也指出,知识情态表示说话人对命题真实性做出可能、盖然、必然的主观判断和推测 [5] ,据此,笔者以为,依据说话人的经历、经验、信念等对被陈述对象所作的主观上推测的副词“当3”属于认识情态,从语义发展机制来看,“当”从道义情态发展出认识情态是转喻在起作用。
结合前文所述,我们不难理解,“当1”要么述说公理、共识,要么是依据公理、共识推导而得,由于公理、共识人人皆知,因而“当”无须强调,而“当3”就不同了,由于“当3”出现的句子只是依照说话人自己的经历、经验、信念等所作出的主观上认定,不一定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认同,所以“当3”须要用“当”本身或焦点标记进行肯定和强调,“当”从而变成了副词。
3.4. “当”的连词功能及其演变
“当”在发展为助动词、副词以后,又进一步虚化为假设连词“当4”,“当4”来源于“当2”,如:
(14) 故当若天降寒势不节,雪霜雨路不时,五谷不孰,六畜不遂,疾灾戾疫,飘风苦雨,荐臻而至者,此天之降罚也。(《墨子》)
(15) 当若知有罪无罪,知轻知重,知犯并少,如说戒时,三唱清净。(《大藏经·第八十五卷》)
(16) 曰当若子之不事父,弟之不事兄,臣之不事君也。故天下之君子,与谓之不详者。(《墨子》)
(17) 当使若二士者,言必信,行必果。使言行之合。犹合符即也。(《墨子·兼爱下·第十六》)
例(14)用一个“若”字将一连串的并未发生的天灾连在一起,后又在“若”前用“当”字,意思是说假设正处在天降寒热不节……荐臻而至之时,那么这个时候就是上天在降罚之时,例(15)同例(14),意思是说假设知道有无罪过,知道事情轻重,就像在斋戒之时,多次念出清净。第三例则是否定用法,指假使父子、兄弟、君臣之间没有了尊卑秩序,那么这就是天下君子所说的不祥之兆。这几句中“当”均可解释为“(正)在……时候”,“当2”和“当4”的联系从中可以得见。前三例是“当”、“若”连用,后一例是“当”、“使”连用,由于后面“若”和“使”的存在,本组例句中的“当”的介词意义逐渐弱化,“当若”几乎等同于“若”,“当使”几乎等同于“使”。“当若”、“当使”之类的例子很多,这就使得“当”的介词意义得以弱化,同时还获得了“若”、“使”等的假设意义。如下例:
(18) 当皆法其父母奚若。天下之为父母者从。而仁者寡。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墨子·法仪第四》)
(19) 然则当用东器。譬之。若圣王之为舟车也。(《墨子·非乐上第三十二》)
本组两例“当”用在分句句首,可以是介词,解为“(正)在……的时候”,也可以解为假设连词“如果”,这说明“当若”、“当使”之类的频繁出现使用,使得“当”获得了“若”和“使”的假设功能并得以固定下来,这也是语言中的同化现象。句中“当”的两种解释说明这两例处于演变的过渡时期。
此外,我们注意到,“当”后所接部分对于说话人来说或者是难以办到的,或者甚至于是根本不可能的,正因为这个原因,只有在假设的前提下,这些情况才能够实现,换句话说,也就是“当”后所接成分的特殊性——所述情况基本不可能出现,“当”于是就变成了假设连词。对照马贝加(2006)提出的“扩展”理论,可以看出“当”虚化为假设连词与“当”后语义类型的变化也是分不开的 [6] 。再看下例:
(20) 夫以奢侈之君。御好淫僻之民。欲国无乱。不可得也。君实欲天下之治。而恶其乱。当为衣服。不可不节。(《墨子·辞过第六》)
本例“当”已经变为确定的假设连词,释为“如果”。由于有临界点例子的存在,从“当2”到“当4”也是渐变性的转喻。
但是关于“当”的假设连词用法,历来存在着争议。杨伯峻、田树生(1983)认为,“‘当’作连词和‘倘’相当,两者音近义通,表示假设,可译为‘倘若’等” [7] ,而杨树达(1954)却认为,“当”与“傥”是通假字,《词诠》卷二有云:“当,假设连词,若也,如也。与‘傥’音近字通” [8] 。笔者认为杨树达先生的观点尚值得进一步商榷。
4. 小结
“当”的语法化过程经历了“助动词–副词–连词”的发展路径和演变模式。在其语法化过程中,句法、语义、语用等因素均起着重要作用。就情态范畴而言,“当”是沿着“动力–道义–认识”的路线发展的;从语义机制来看,“当”从动词到助动词是隐喻在发挥作用,而从动力情态到道义情态、从道义情态到认识情态都是转喻在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