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克思早期的人本主义思想
马克思在早期常被称为是一名人本主义者,其原因在于他继承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思想,创立了早期带有明显人本主义色彩的异化理论,由于采用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逻辑方法,此时的异化史观使后期的马克思自己也无法满意,创立了更为完善的唯物史观,但人本主义的思想也并没有被马克思所完全抛弃。
1.1.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是近代无神论思想发展的高峰,指出“人创造宗教,而不是宗教创造人”,肯定人的地位和价值。在费尔巴哈那里,唯物主义的含义就是在反对宗教神学的意义上确立感性的人的地位,他把前人颠倒了的关于宗教与人的关系重新颠倒了过来,他强调上帝是人们自己的创造物,人的属性错误地授予了上帝,使上帝呈现出人的特征,并且当人类屈从于上帝的旨意时,人总是放弃自己的自主权 [1] ,这是其无神论思想的重要体现,也是费尔巴哈异化概念,体现着其一般唯物主义思想和人本主义思想。
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基本方法论是这样的,他首先从主观上设想出一种理想化的“人的本质”,然后以这种“人的本质”为依据和标尺去衡量现实的人和现实世界的一切。当他发现人们和他设定的“人的本质”不相符合,他就认定“人的本质”丧失了、异化了。因此,为了使人获得解放,他就要批判宗教,打倒上帝和邪恶,呼唤人性,使人性和人的本质复归于人,建立“爱”的王国 [2] 。这种方法实际上是一种唯心主义的方法论。因此尽管这种真正的人道主义在批判宗教神学或黑格尔思辨哲学的神秘主义架构上具有强大的理论冲击力,但是在面对具体的社会政治经济现实,费尔巴哈式的人本主义就又会成为一种理论障碍 [3] 。
合理的利己主义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核心,贯穿于费尔巴哈的所有著作中。费尔巴哈所说的利己主义,是“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利己主义,不是道德上的,而是形而上学的,即植根于人的本质中为人所不知道和不自意的利己主义,没有这种利己主义,人简直不能够生活,因为我要生活,我就必需不断地吸取有利于我的东西,而把有害于我的东西排除出身体以外” [4] 。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的利己主义观点仅仅是对市民社会所直观的观察,他所观察到的是为了生存、为了实现个人利益而忙忙碌碌的市民,费尔巴哈站在市民的立场上,为他们辩护认为市民的利己主义是合理的,费尔巴哈的立脚点是市民社会,而不是处在动态发展着的人类社会,这最终使他陷入唯心主义的牢笼 [5] 。
1.2. 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继承
唯物史观的创立并非一蹴而就,青年马克思深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哲学的影响,在其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的思想进程中,首先转向了费尔巴哈式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甚至有学者认为青年马克思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但不可否认,在其早期的唯物主义观点中,带有明显的人本主义色彩。
《莱茵报》工作期间,马克思主要从私人利益和利己主义角度来理解市民社会,对私有财产和私人利益持否定批判的态度,指出以私人利益为根本目的的政治国家和资产阶级法权观念的虚假性 [6] ,这是一条基于人本主义的批判逻辑。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把人本主义和政治联系起来,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的异化和解放理论用于社会领域,用费尔巴哈的宗教异化批判理论去论述人类异化的批判理论和人类解放的概念,并且对马克思而言,简单的政治解放不等于人类解放,全面解放是人的世界的回归和自我回归。并且解放需要无产阶级,因为无产阶级要完全寻回人本才能拯救他们自己 [1] 。
而马克思之所以被认为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与他《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所提出的人本主义的异化理论息息相关。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异化观,实质上是把人的本质抽象出来一个最高本质,即人的类本质,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异化劳动理论的阐述其中也包含着费尔巴哈的类本质哲学,继承了费尔巴哈“人的本质及其异化和复归”的人本主义逻辑公式 [7] 。马克思认为,人是类存在物,人的类本质“应该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但是在现实的劳动过程中,人和人的类本质相异化,人的类本质仅仅变成了维持人类生存的手段。这种价值悬设说明这一时期的马克思其实是站在崇高的善的立场之上,运用浪漫主义去反对一切社会的不公正和社会的那种盘剥性 [8] 。因此《手稿》中马克思使用的仍是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范式,运用价值悬设的方法对阶级社会进行道德批判,不能算是完全意义上的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著作,但它是马克思在创立唯物史观的过程之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马克思人文意蕴的内化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批判了有关人的本质的抽象概念,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9] p. 139)。这可以看作是对人本主义的青年马克思的回应,马克思不在对人的本质做出抽象的规定和悬设,而是从“现实的人”出发,推动马克思走向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德意志意识形态》标志着新世界观即唯物史观的创立,马克思告别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批判费尔巴哈的唯心史观,从抽象的思维转向感性的现实,立足于人的生活世界,人本主义精神则内化为人文精神蕴藏在马克思主义的人学观点中。
2.1. “现实的人”是唯物史观的前提
在马克思之前,唯心主义哲学家抽象的人学观统治着整个哲学界。从康德到黑格尔,人无一不是精神、理念的产物,人及人的思想都被看作是精神运动的结果,人的存在被抽象为精神的存在。费尔巴哈从人本学唯物主义的立场出发,他认为人是现实的感性存在,在他的视域内,理性、意志和情感是人的本质,人是类本质的存在物,费尔巴哈走出了黑格尔“观念统治人”的思想误区,但他把人归为整体的类,他没有发现人的个体性与差异性,认为人与物同为生物学意义上的类。在费尔巴哈这里,本质主义是他迈向唯物主义的重要一步,但费尔巴哈仅仅把人的本质停留在对类本质的认识中,他没有进一步揭示“现实的人”与“抽象的人”的关系,陷入了思辨的矛盾之中。
费尔巴哈感性哲学的致命缺陷,在于他仅仅从感性的直观或者感觉出发来理解这个感性世界,不能从感性的活动即实践出发来认识世界。他所理解的人,也是感性的人而不是现实的社会的从事实践的人,只是具有自然属性的类本质的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这一概念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研究的出发点和归宿点。自此,马克思创立了一种不同于传统哲学的新的思维方式即“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一种真正意义上把人放在历史和现实中来看待的思维方式,马克思所理解的人,不再是机械的、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鲜活的人;不再是分裂的、片面的人而是完整的、全面的人;不再是虚幻的人,而是现实的人 [10] ,实现对费尔巴哈“抽象的人”的超越。
2.2. “现实的人”的含义
首先“现实的人”是从事实践的人。劳动作为一种自由自在的生产活动,是“现实的人”的存在方式,人类完成从自然人到现实人的转变就是从投入生产的那一刻开始的。不同于动物出于生物本能所进行的活动,“现实的人”是为了满足自己物质资料的需要而展开有意识的生产活动的,而这些生产活动反过来又构成了人们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恩格斯提出了“劳动创造了人本身”的著名论断,指出动物出于本能进行活动,而人在劳动中则是有目的的,以自己的理性和经验改造自然,人是能动性和受动性的辩证统一体。恩格斯进一步指出:“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简单地通过自身的存在在自然界中引起变化;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这便是人同其他动物的最终的本质的差别,而造成这一差别的又是劳动。” [11]
其次,“现实的人”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现实的人都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之中并从事实践活动的人,人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一个人只要从事生产活动,就会在这个过程中与他人建立特定的社会关系,并且这些社会关系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而由整个生产决定的。而在费尔巴哈那里,感性的人不是从事实践的人,而是一个个静止、孤立的人,因此他看不到人与人之间多重的复杂的社会关系 [5] 。只有顺应历史条件,充分利用这些社会关系,人才能在实践中生产更多物质资料满足自身需求,最终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再次,“现实的人”是处在历史发展中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对于人的研究和理解从来不是静止的、孤立的,而是动态的、发展变化的。他们将人类社会的历史看作实践的历史。一方面,人在实践的过程中创造了人类社会史;另一方面,人作为历史进程中的一份子,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会有不同的历史特征。
2.3. 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目标
人的解放问题一直是贯穿马克思主义的脉络和红线,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个人发展的理想状态和最终归宿。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出发,马克思将社会形态的演进和人的生存方式联系起来,明确划分为三大阶段或三大形态。首先人的依赖关系(起初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古已有之,第二阶段是当下状况,第三阶段则是未来可能。每个阶段都是前一阶段客观矛盾自我运动和积极扬弃的结果,同时又为后一阶段的到来准备条件。第二个阶段即资本主义阶段,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下“物的依赖关系”展开深刻的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促进人从“依附性”走向“独立性”,但这里的“独立性”却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并未使人获得彻底的“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资本主义阻碍了人的自由发展,使人丧失了主体性,即人的异化,在资本主义社会,人只能得到片面发展 [12] 。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根据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人类最终会进入第三个阶段,即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人类由“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是针对资本主义以及一定社会发展形态下人的物化、异化造成的片面发展、畸形发展、不全面发展、不自由发展而言的,实现每一个个体和整个人类的发展,每一个个人不再受剥削和奴役的社会制度束缚,不再受必要劳动时间束缚,在劳动生产和社会实践中,在人与人的社会关系中,在个人自我协调发展中,人们实现了自由和平等,实现了时间和空间自由,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以及人的心身之间高度和谐,人类实现彻底解放 [13] 。
3. 时代价值
3.1. 坚持人民立场,以人全面自由发展为美好目标
人文关怀始终是马克思主义社会治理理念的基本原则,人民性构成了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属性,人民立场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立场。
我们现在仍处于以“物的依赖关系”为基础的第二大社会形态,仍然朝着以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特点的第三大社会形态发展,社会发展的目标仍是共产主义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随着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变革,社会物质财富的急剧增长,中国人民的物质生活面貌发生了极大的改善,如今人民已经从短缺经济时代对物质需求的高度依赖转向了对精神领域的需求和提高上,对党和国家提出更高的要求,坚持人民立场,不仅要满足物质需求,还要不断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3.2. 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的主体价值
“现实的人”是从事社会实践的人,与动物本能性的活动不同,人类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是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劳动作为一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是人“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的感性活动,是与动物本能且被动地适应自然活动的根本区别所在。正如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所说,“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支配时才进行真正的生产。动物只生产自身,而人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动物的产品直接属于它的肉体,而人则自由地面对自己的产品。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按照美的规律来进行创造。”( [9] p. 57)
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我们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主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尊重人的主体价值,将“现实的人”与“抽象的人”区别开,发挥意识的能动作用。实际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创新,提高工作积极性,激发主体意识与责任意识,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 [14] ,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才的重视和培养,解放和发展人才,防止和避免人才资源的浪费。
3.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马克思人的本质核心是人的“社会关系”,这表明人不是抽象的存在物,而是现实的处于具体的实践中的人,因而也是处于丰富多样的社会关系中的人。人的社会关系是在实践中结成的人的多方面的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多方面关系。
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和事物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社会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社会和谐是社会内部诸矛盾的融洽整合和协调发展。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建国初期毛泽东曾指出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他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性上的矛盾,坚持采取民主的方式、遵循批评团结批评的原则加以解决,这一原则方针对于新时期党和国家处理社会矛盾仍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新时期,敌我矛盾不占主导地位,人民内部矛盾普遍存在,但仍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人民的根本利益仍具有一致性,存在广泛的共同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自然界与人是双重的对象性的关系,自然界是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对自然界能动的反作用,可以根据自己的目的和需求认识和改造自然界,但人改造自然界要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防止破坏人与自然的平衡,正如恩格斯告诫我们:“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我们每走一步都要记住:我们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族人那样支配自然界,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之外的人似的去支配自然界——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 [11] pp. 997-998)。也就是说,人和自然界具有“一体性”。社会和谐,既包括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也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
3.4.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曾明确地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9] p. 422)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国家和阶级都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自由人联合体。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就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共产主义为奋斗目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伟大命题,就是站在全人类共同发展的高度,从世界历史发展大势出发,观照人类整体的生存境遇和未来发展,是全人类的发展战略。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 [9] p. 199)长期以来,西方国家一直鼓吹所谓的“普世价值”,将体现本国价值体系一整套话语强加于他国,利用其强势地位肆意干涉别国事务,形成不平等的国际体系 [12] ,与资产阶级不同,马克思主义的立足点是全人类共同利益,追求的是人的彻底解放,“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的共同价值与马克思主义的价值观念具有高度契合性,蕴含马克思主义的人学意蕴。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 [9] p. 404)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人类历史发展大势的准确把握,彰显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世界各国应团结起来,建设一个有利于全人类发展的持久和平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