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企业数字化转型问题逐渐成为学术热点,数字化转型是企业加速前行的驱动力 [1] 。党的二十大提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为顺应数字化时代趋势,诸多企业开始广泛运用ERP等数字化管理系统,在采购、生产、营销等方面引入数字技术。同时,随着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深入,重污染行业的社会责任问题成为学术界、社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
当前文献主要从数字化转型提升企业经济价值视角进行研究,如可以推动制造业不断创新,保持高质量发展 [2] [3] ,但鲜有关注其非经济价值的影响,在党的“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下,ESG理念成为企业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4] 。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治理(Governance),涵盖了衡量企业在发展中保持可持续性和良好的道德方面的三个关键因素 [5] 。鉴此,本文围绕数字化转型这一热点,探究其对重污染行业企业ESG理念的影响,提出完善ESG体系的建议,为重污染企业保持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参考。
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2.1. 数字化转型与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
基于利益相关者理论,重污染企业不仅要关注股东的利益,还要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公司员工、供应商伙伴和所在区域政府等的利益 [6] ,ESG表现能协同利益相关者实现环境、社会和治理可持续。基于资源有限性的交替换位假说,对重污染企业而言,履行社会责任、实现环境效益会挤占本用于生产经营的现金等资源,投资ESG具有一定的负外部性 [7] 。
新一代数字信息技术与传统企业生产模式相互融合是实现我国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路径,重污染行业的数字技术能对其生产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为企业带来环境、社会和治理等非经济绩效方面的贡献:环境方面,重污染行业数字化转型是技术创新的推动力,已有学者指出,数字化转型能推动企业积极进行绿色技术的创新与应用,进而提升环境可持续能力 [2] 。社会方面,企业形成一体化的数字化网络后,能有效打破信息不对称 [8] ,为社会监督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提供有利条件。治理能力方面,企业运用数字化技术如ERP等数字化管理系统能有效提升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配合各个部门更好的协作,提升决策和运营管理效率 [3] 。因此,数字化转型不仅能有效减轻ESG的负外部性,还是激发重污染企业投入ESG的内在驱动力。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数字化转型可以显著提升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
2.2. 环境信息披露的中介作用
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引导下,我国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环境对企业,尤其是重污染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我国从2001年起先后建立了相关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但重污染行业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与国家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9] ,存在披露内容不统一、披露程度不详细、披露方式不规范等问题 [10] 。
数字化转型可以提升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重污染企业的数字化管理系统等数字化技术的应用提高了信息透明度和共享性,也提升了履行环境责任的时效性 [11] 。同时,区块链的技术为企业和外界搭建沟通桥梁,改善了信息不对称问题 [12] ,帮助重污染企业提高环境信息披露的充分性。
数字化转型作用于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最终会提升企业的ESG表现。信号传递理论认为,披露环境信息可以是企业向外部传递自身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的渠道,提升企业价值 [13] 。相对应地,环境信息披露打破了企业与社会的信息壁垒,有助于外部机构监督重污染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和公司治理情况,迫使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环境治理。因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2:数字化转型通过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显著提升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
3. 研究设计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的16类重污染行业,结合2012年10月26日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文选择2012~2022年沪深A股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被解释变量ESG表现取自Wind数据库的华政评级;解释变量数字化转型数据取自对公司年报的文本分析;中介变量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取自国泰安数据库;其余控制变量均取自于国泰安数据库系统。
对所选取的企业样本做如下筛选:(1) 剔除ST、*ST、代码前有字母的上市公司;(2) 剔除所有存在缺失值和数据不全的上市公司。(3) 为消除极端值的影响,对连续性变量在1%和99%分位数上进行winsor2缩尾处理。最终得到1635家公司的12,711个样本数据。
3.2. 变量定义与说明
变量定义与说明见表1,其中被解释变量ESG表现采用华政ESG评级体系,其包含从C到AAA (从低到高)九级评分。本文借鉴柳学信等(2022) [14] 的研究,对评级从低至高分别赋值1~9,由于华政ESG评级是季度数据,再取四个季度评分的均值,作为ESG表现的评价指标;解释变量数字化转型借鉴吴非等(2021) [15] 的研究,统计并汇总数字化转型相关词条的词频,再对汇总后的词频取对数;中介变量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参考孔东民等(2021) [16] 的研究,采用内容分析法,将环境信息披露分成环境管理、环境监管与认证、环境信息披露载体、环境负债、环境业绩与治理五个维度,构建5个一级指标和30个二级指标,对其披露情况进行打分后取对数,具体来讲:未披露赋0分、定性披露赋1分、定量披露赋2分。最后取对数得到本文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指标。
3.3. 模型构建
为检验假设1和假设2,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1)至模型(3),依次代表基本模型,中介变量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
(1)
其中:
为被解释变量数字化转型,i代表第i家样本企业,t代表年份,controls代表控制变量,
代表个体固定效应,
代表时间固定效应,
代表随机扰动项,下同。
(2)
其中:中介变量
为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3)
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 and description
表1. 变量定义与说明
4. 实证分析
4.1. 描述性统计
所有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重污染行业企业的ESG表现不均衡,整体较差,ESG表现的标准差为1.115,差异较大,均值和中位数均在4左右,整体评级在BB-B区间;重污染行业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和规模处于交地税名,对数字化程度的重视程度不高,中位数为0.639,小于均值为0.834,表明有50%的样本数字化转型化程度在0.834以下,而最大值为5.069,差异明显;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整体表现较优,中位数和均值分别为2.370和2.565,接近最大值3.892,表明样本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治理,对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视程度较高。
4.2. 回归分析
表3的列(1)为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影响的结果,在控制了个体和年份效应后,列(1)中DCG的回归系数为0.054,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数字化转型可以推动重污染行业企业提升ESG表现,假设1得到验证。
Table 3. The impact and mediating role of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n ESG performance
表3. 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的影响及中介作用
注:***、**和*分别表示在0.01、0.05和0.10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环境信息披露质量发挥中介作用需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模型(1)的解释变量DCG系数显著,第二,模型(2)的解释变量DCG系数显著,第三,模型(3)的中介变量EDI系数显著。模型(1)至(3)的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首先模型(1)已在上一节得到证实,即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影响的总体效应存在,满足条件一。其次,列(2)的DCG系数为0.181,在1%的水平上显著,说明数字化转型可以推动重污染行业企业提升其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满足条件二。最后,列(3)的EDI的系数为0.112,在1%水平上显著,满足中介作用的条件三。至此,假设2得到验证。
从控制变量结果来看,对重污染行业企业而言,短期内具有资产负债率过高、成长速度较快的特征,对ESG表现会产生不利影响,而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较高,最大股东的话语权越高,其ESG表现越好。
4.3. 稳健性检验
为解决反向因果问题和样本选择问题,本文采取以下两种稳健性检验方法,稳健性回归结果见表4。第一,借鉴王治和彭百川(2022) [17] 的研究,滞后一期核心解释变量对模型进行检验,列(1)为滞后一期核心解释变量回归结果;第二,参考Li et al (2009) [18] 的做法,用三个随机选择的子样本(原始样本的70%,80%和90%)重新进行回归分析,列(2)至(4)分别为随机抽取70%,80%和90%样本的回归结果。经检验,核心解释变量符号和显著性未改变,本文的实证结果是稳健的。
5. 异质性检验
5.1. 产权性质的异质性
考虑到企业产权性质可能对数字化转型与ESG表现造成不同的影响,鉴此,本文将样本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分别对两个样本进行实证分析,以检验数字化转型效应的差异,最终结果如表5所示。国有企业样本中,DCG的回归系数为0.105,在1%的水平上显著,而非国有企业的样本DCG回归系数不显著,说明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的影响存在异质性。
究其原因,国有企业股东除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之外,要响应国家政策,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起到的带头作用,承担起更高水平的社会责任,因此数字化转型对ESG表现的刺激更强。
5.2. 行业类型的异质性
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重污染企业是否隶属于高新技术行业也会对数字化转型与ESG表现造成不同的影响,本文借鉴杨兴哲和周翔翼(2020) [19] 的划分方法,将重污染企业划分为高新技术行业和非高新技术行业进行分组检验,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高新技术行业的DCG回归系数不显著,而非高新技术行业的DCG系数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值为0.037,说明非高新技术行业的重污染企业数字化转型对ESG表现的促进作用更显著。
究其原因,创新能力方面,高科技企业是我国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且拥有高新技术的重污染企业很可能更容易获得政府补贴,用于数字化技术投入的资金更充足。企业文化方面,高新技术企业勇于创新,对数字化转型与企业非经济价值关系的理解更为深刻。
Table 5. Heterogeneity in nature of ownership and type of industry
表5. 产权性质及行业类型的异质性
6. 结论与建议
本文研究了数字化转型对重污染行业企业ESG表现的影响。研究发现:重污染行业企业积极参与数字化转型能显著提升企业ESG表现,环境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中介作用。本文又在此基础上做了进一步研究:国有企业相较于非国有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提升ESG表现作用更显著,高新技术行业相较于非高新技术行业的重污染企业参与数字化转型提升ESG表现作用更显著。针对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议重污染企业坚持数字化转型,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持续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抓住数字化转型的应对目前多变的经济形式的一个重要方式,有序推进数字化转型是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关键因素,重污染行业尤其要加大数字化研发投入,引进技术性人才,将数字技术融合进企业的生产流程中,进而提升企业ESG表现水平,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助力。
第二,建议国家相关部门继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法规。我国的环保法规尚未明确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的具体披露方式和内容,建议为环境信息披露制定明确的披露内容和量化标准,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格式,并鼓励企业采用独立报告的方式来进行披露,将有助于激励重污染企业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治理活动,提升其可持续发展水平。
第三,建议政府加大对非高新技术行业、非国有企业的重污染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扶持力度,并落实ESG实践。数字化转型已逐渐成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经之路,建议政府继续帮助企业推进数字化转型进程,出台相关举措,如建立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数字化解决方案,重点引导非高新技术行业、非国有企业实现ESG (即环境、社会、公司治理三方面)转型升级,实现重污染行业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