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堂教学模式思考
Thinking on Classroom Teaching Mode of Legal Professional Ethics Education
DOI: 10.12677/AE.2024.142181, PDF, HTML, XML, 下载: 162  浏览: 221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黄姝颖:广州商学院法学院,广东 广州
关键词: 道德信仰职业准则课堂教学改革Moral Faith Professional Code Classroom Teaching Reform
摘要: 法律职业伦理是每个法律从业人员的必修课,也是法律从业人员在履行相关法律职责时必须坚守的道德信仰和职业准则。在民主和法治化进程中,我们逐渐意识到仅仅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对于法治国家的发展而言是远远不够的,一部法律如果想真正实现其价值,还需要培养出一大批高素质的、能够正确的贯彻落实法律实施的法律人才。法律职业伦理教学内容与法律职业密切衔接,因而需要思考如何才能最大限度地让法学生从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中学习到应当掌握的知识。笔者在教学过程中积累了一点自己的经验,就此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和课堂教学模式改革建议。
Abstract: Legal professional ethics is a compulsory course for every legal practitioner, and it is also the moral belief and professional standard that legal practitioners must adhere to when performing relevant legal duties. In the process of democracy and rule of law, we gradually realize that only having a perfect legal system is far from enough for the development of a country ruled by law. If a law wants to truly realize its value, it also needs to train a large number of high-quality legal talents who can correctly implement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law. The teaching content of legal professional ethics is closely connected with the legal profession, so it is necessary to think about how to maximize the knowledge that law students should learn from the legal professional ethics course. The author has accumulated a little experience in the teaching process, and put forward some idea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reform of classroom teaching mode.
文章引用:黄姝颖. 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课堂教学模式思考[J]. 教育进展, 2024, 14(2): 1183-1187. https://doi.org/10.12677/AE.2024.142181

1. 引言

法学专业学生是我国法治事业发展的后备军。郭哲教授认为,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建设离不开法律职业共同体职业伦理的构建 [1] 。实现我国法律职业对法学教育的促进和衔接作用,建立培育和选送优秀法治人才的新机制,可以满足社会对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法治人才的需要。相较于法学教育中的其他课程,法律职业伦理与法律职业有着更迫切的衔接需求 [2] 。因此,我们应加大法学生的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同时在进行课程专业知识教授时,还需要注重价值引领,传递向上的正能量以培养出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符合新时代法治发展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在对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高度重视下,依旧出现了一些问题使得法律职业伦理教育难以达到预期的教授效果,因此在进行知识讲授的同时,还要思考如何进行教学课堂改革,能真正让学生愿意参与到课堂教学活动中来,以实现我们的教学目标。

2. 法律职业伦理课堂教学问题

在担任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教学工作中,笔者通过对学生课堂表现的观察发现了一些在课堂教学中存在的问题。首先,课堂内容枯燥无法激起学生听课兴趣。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有自己的教学大纲,然教学大纲的内容是教师必须在课堂上进行教授的内容,而并非学生在实际课堂中能真正掌握的内容,且有些内容如果一味的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讲授,是十分乏味的,无法激起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笔者试着在教学活动中增加了一些与知识点能衔接的经典研讨案例,以讲故事的方式插入到课堂中,将知识点以此刻入学生的大脑;绝大部分同学对于“讲故事式”授课模式是有新鲜感的,相对于白纸黑字的知识点而言,生动有趣的故事更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这种教学模式需要教师摒弃传统的讲授知识点式教学方式,在课程大纲外还需要收集较多的资料来完善教学内容。其次,课堂教学模式缺少互动性。笔者通过旁听其他优秀教师的课程发现,很多课程之所以得到的教学评价较高,学生的认可度较高,除了该任课教师本身具备一定的知识积累外,还需要教师会“演戏”;也就是选择合适的互动方式,让学生积极的参与到课堂活动中来。但是这种教学模式使用是有限的,绝大多数老师还在遵循着传统的课堂教学模式和课堂互动模式,也就是讲授型教学和自问自答型教学,学生本身对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兴趣不大,这样一来学生课堂互动性极低,通常是老师在唱独角戏,致使教学效果一般。再者,学生对于知识点的掌握不牢固。究其原因无非是在课堂上没有认真听课,对知识点的掌握不够;这点我们可以通过课堂教学模式改革进行修正;还有就是在课后的巩固上存在敷衍了事的情况,这样无益于知识点的吸收,反而会让学生对本门课程反感。

陈云良教授说过:“法律伦理精神缺乏的直接原因就是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缺失,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忽视法律职业伦理精神的熏陶,必然导致法律人缺乏对法律职业的重视,无法养成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素养,一旦遇到法律职业伦理困境,极易越过底线,违法甚至犯罪。” [3] 所以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教育效果是需要关注且尤为重要的,对此我们必须思考一些对策来解决现存的课堂教学问题。

3. 法律职业伦理课堂教学改革建议

3.1. 丰富课程教学内容

法律职业伦理课程需要基于我国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紧密结合法律职业独特的职业属性,在进行课程思政教育的同时,还需凸显法学教育的“德法兼修”理念。这就要求承担法律职业伦理教学的教师必须拥有较为广阔的相关知识储备以及需要收集大量的课程资料,才能够在法律职业伦理的课堂教学中游刃有余,这点笔者在问题中也提到过。对于课堂教学内容的丰富,在运用书本和现代网络进行积累资源的同时,还可以运用先进的教学平台进行资源的固定和共享。笔者在教学过程中参与了本单位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超星平台建设,在对学生进行课堂管理的同时,进行课程数据库的建设,教师可以上传自己的课堂PPT以供学生课后学习,也可以在超星平台发布话题与学生共同讨论,让学生在课堂学习之余能够及时、快速的从超星平台获取课程相关的视频资料、案例资料以及论文资料,从而提升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除此之外,在课堂教学中我们利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将课堂交由学生让其演绎“小教师”的角色,通过这种模式一方面加强了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让学生也对法律职业伦理知识有了更多的思考,另一方面学生为此收集的资料也会成为日后法律职业伦理课程内容建设中的课程资料,可谓是一举多得。这些资源的积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传统课堂教学模式中的课程教学内容相对单一、学生兴趣不大、课堂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等问题。教师在平时的备课过程中,将收集的大量资料融入到课堂中来,改变传统的单纯知识点教学模式,多运用案例来引导学生学习思考,将课堂内容变得足够丰富,才能引发学生的课堂学习兴趣,让学生真正的学习到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中心知识点。

3.2. 新增课堂互动教学模式

在进行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教学中,笔者发现一种现象:学生普遍认为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是一门“水课”,内容枯燥无味,课堂上只有老师在台上侃侃而谈,即便是不学习这门课程,作为法学生必定是有职业伦理道德的。为此笔者特意从法考题中摘选了部分有法律职业伦理内容的选择题,在课堂中当堂随机选择学生现场回答,结果大部分学生回答的不尽人意,可见本课程还需系统学习,才符合现代我国法治人才培养的需求,在未来指引学生成为一个德法兼备的法律从业人员。然传统课堂的教学模式较为单一、互动有限,而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本身对于学生日常生活而言,并不如刑法和民法等课程生动、实用;在授课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大部分学生比较排斥说教式教学模式,因此笔者试着进行了课堂教学改革,在传统教学模式中增加了互动教学模式,以期学生能在互动教学中掌握法律职业伦理知识,未来能成为一名合格法律从业人员。互动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

3.2.1. 圆桌模式教学

传统的课堂授课模式中的一对多的教学模式缺少互动,难以引发学生主动思考,圆桌式教学模式能很好的弥补这一缺点。笔者所在单位提供圆桌多媒体教室,学生按照学号分为8~10人一桌,在教师例行教授完本节课程的知识点后,提供给每桌同学一些与本节课程相关的案例题,让学生按照分组进行讨论,来判断案例题中的行为人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职业伦理要求以及要求学生回答从中学习到了什么,进而引导学生自主思考,力求将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中的知识点融入到学生的自主学习过程之中。课后笔者询问了参加圆桌课程的其他班级部分同学,他们均表示比传统教学课堂记忆得更深刻。

3.2.2. 翻转课堂教学

翻转课堂教学是一种常见的互动教学模式,通常是将学生按人数进行分组,每组分担一个法律职业伦理课程的课程内容讲授以及PPT的制作,让学生在收集资料、制作PPT和课堂讲授的过程中自主学习相关职业伦理知识。但是笔者发现这样的互动教学模式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学生负责的模块单一,可能只能自主学习某一单元的知识,无法实现全部的知识学习,难以达到法律职业伦理中对于知识的掌握要求;又比如在翻转课堂相关材料的制作中由于分工出现一些其他问题:有部分学生非常负责,也有部分学生全程摆烂,但因为小组的捆绑,可能会出现大家工作态度不一致却出现相同平时分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对于一直积极工作的学生而言是不公平的,也会引起学生的反感;再比如学生只对自己小组课堂讲授展示的互动积极配合,对其他小组课堂展示环节敷衍对待等等,其实这些问题都是翻转课堂的常见问题,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因而笔者所在的课题组在和学生进行多次交谈以及数次研讨后,对翻转课堂教学进行了一些改革,首先针对分工问题,要求学生在PPT前制作页面来说明分工情况,按照不同的分工工作评价平时分。其次对于模块单一和课程互动问题,教师会在课上进行本章节习题的发放,以及要求学生对其他小组的课程内容进行点评,力求能让学生都参与到法律职业伦理的课堂中来。再者由教师进行知识点的补充讲解,并统筹小组的最后得分以排除学生的主观因素使大家都能获得相对公平的得分。目前学生的反馈都相对正面。

3.2.3. 创作视频教学

本模式是 笔者提出的创新互动课堂模式,要求学生按照小组分工合作,按照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中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行政执法人员等课程内容自主选题,拍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视频,在课堂上进行播放并进行随堂提问和评价,由其他组的同学进行评分(评分占总成绩50%)。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班级同学之间相对熟悉较好配合,且学生会对其他同学的拍摄剧本内容以及演绎比较好奇,能够活跃课堂氛围和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笔者在播放视频作业时对学生进行了观察,绝大部分学生都比平时进行单一讲授时要认真,课堂氛围极为活跃,学生对其他同学的视频内容、主人公评价内容也比较符合法律职业伦理的学习要求;学生评价为:“知识以一种奇怪的方式进入了我的脑袋。”可见对于法律职业伦理的知识点掌握也相对比单一讲授模式要印象深刻。相关视频内容也在学生的许可下上传至哔哩哔哩网站,学生可以通过该网站随时自主观看其他班、其他组同学作业进行学习,同时也能给予其他法律职业伦理课程老师一些新的启发。

3.3. 课程作业方式改革

传统的课程作业一般是选择一到两个与课程相关的论述题,要求学生在课后进行完成;笔者在自己本科学习中,课程老师也多用此种模式进行课后的知识巩固,但是这种模式有些弊端。大学生经历了痛苦的高考,他们进入大学后对自由的渴望空前绝后,他们反感所有占用他们课后时间布置他们认为“没作用”的作业的老师和课程,因此在完成作业时多数都是敷衍了事,有时候看到题目甚至连思考都觉得奢侈,直接使用搜索软件或者人工智能软件快速完成“任务”,显而易见这样的作业模式并不能实现法律职业伦理课程预期的教学效果。笔者对此进行了新的尝试,利用“雨课堂”软件进行课程教学,学生需要扫码进入课堂,扫码后老师可以在讲授知识的过程中插入案例,并用该软件随机抽取幸运学生当堂进行案例分析,因此大部分学生在课堂上的“警惕”程度较高,精神也相对集中;尤其是被提问的学生回答不上问题时,其他同学会立刻自行查阅书本知识,以避免下一次随机抽选抽到自己时出现窘境;此种操作一定程度上能唤醒学生的课堂积极性,也促进了学生对法律职业伦理知识的掌握。另外,老师还可以将一部分法考真题或者与本章内容密切相关的法律职业伦理习题插入到课程PPT中,在课堂上利用雨课堂软件进行习题的发放,选择固定的答题时间当堂进行答题,但凡扫码进入课程的学生都可以在手机端收到试题,也允许学生就习题问题当场进行讨论,答对的同学能够获得一定的课堂积分,而这些课堂积分也是平时分的组成部分。学生为了获取积分,对此类互动参与度较高且积极自主思考,课程的教学知识点也能当堂巩固,比课后习题的效果要更好。除雨课堂外,超星学习通也能实现课堂抽选学生回答问题和当场进行课堂讨论的功能。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职业伦理老师必须在掌握课堂教学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对现代高科技软件进行学习掌握,以期实现较好的教学效果。

4. 总结

高校法学教育工作的发展对于完善我国法律体系与建设中国法治社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其中法律伦理教育作为高校法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构成部分,承担着捍卫法律正义、构建社会公正意识的重大使命,不同于专业能力和法律知识教育对职业技能的培养,法律伦理教育是培养法律人职业精神和道德素养不可或缺的教学过程。因此,加强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中法律伦理教育的重视及研究探索,全面提升法律伦理教育教学成效,对于推动我国法学教育发展和培养高质量法律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4] 。

面对复杂的法律实践,法学生是否能真正践行法律职业伦理所教授的内容是充满不确定性的,但知识的学习是实践的基础。作为知识的法律职业伦理是学习的对象,而作为素养的法律职业伦理是践行的对象 [5] 。法律职业伦理课程作为一门法学生必修的基础性法律课程,对于法学生在以后从事法律行业的工作中的职业伦理的践行有着不可小觑的作用,我们在坚持“德法兼修”的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教学要求的条件下,还需要积极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从实践教学中进行思考,进行多元化的教育教学,力求将学生培养成国家法治建设所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

基金项目

本文为广州商学院2022年度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德法兼修视角下法学本科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教育改革研究——以广州商学院为例》(2022JXGG24)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 郭哲. “德法兼修”下法律职业伦理之构建[J]. 南京社会科学, 2019(6): 86-91.
[2] 袁钢. 我国法律职业伦理课程教学的关键问题[J]. 中国大学教学, 2023(1): 44-50.
[3] 陈云良. 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法律职业伦理培养方案研究[J].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18, 24(4): 24-33.
[4] 徐航. 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中的法律伦理教育探索——评《中国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考察》[J]. 中国高校科技, 2023(4): 112.
[5] 屈茂辉, 李勤通. 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知识性与素养性[J]. 中国法学教育研究, 2017(3): 148-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