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变迁视域下民族村寨父子分家养老研究——以贵州省X村为例
Research on Father-Son Separation for Old-Age Care in Ethnic Village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Marriage and Family Changes—The Case of X Village in Guizhou Province
DOI: 10.12677/AR.2023.104214, PDF, HTML, XML, 下载: 227  浏览: 327 
作者: 余孙睿炆:贵州大学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贵州 贵阳
关键词: 婚姻家庭变迁文化变迁父子分家养老Marriage and Family Changes Cultural Changes Father and Son Divide Pension for the Aged
摘要: 分家养老作为中国家庭的延续和变化形式,自秦汉以来一直流传至今,其具体的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思想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近年来在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方式变迁的背景下,分家习俗并没有在人们的生活中消亡,直到今天仍然活跃于中国的大多数家庭里。随着社会变迁中的婚姻习俗与生育观念的改变,该习俗不断变化的同时深刻影响着养老方式。本文在费孝通家庭社会学思想和文化变迁等理论的基础上,通过调研贵州省民族村寨X村中多个家庭的父子分家实践,探讨分家实践面对婚姻家庭变迁如何做出调适,进一步思考分家实践变迁后引发的家庭养老方式的变化及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现象。
Abstract: As a continuation and change form of Chinese family, separating families for the aged has been handed down since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and its specific code of conduct has a strong binding force on people’s behavior and thoughts. In recent yea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lifestyle changes, the custom of family separation has not died out in people’s life, and it is still active in most families in China today. With the change of marriage custom and birth concept in the social change, the custom has a profound impact on the way of pension. On the basis of Fei Xiaotong’s family sociology thought and cultural change theory, this paper investigates the father-son separation practice of several families in X village, an ethnic village in Guizhou Province, discusses how to adjust to the change of family separation practice in the face of marriage and family changes, and further considers the changes of family pension mode and the weakening of family pension function caused by the change of family separation practice.
文章引用:余孙睿炆. 婚姻家庭变迁视域下民族村寨父子分家养老研究——以贵州省X村为例[J]. 老龄化研究, 2023, 10(4): 1609-1615. https://doi.org/10.12677/AR.2023.104214

1. 引言

分家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中国乡村社会中家庭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是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和法学等多学科的重要研究内容。国内外学者从不同角度对中国的分家实践做了广泛而系统的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大多为论文,尚未出版专门探讨我国分家实践的著作。费孝通认为分割家产是分家的重要标志,年轻一代可以通过分家获得对原属其父亲的部分财产的法定权利 [1] 。林耀华指出分家就是家产在兄弟之间的平均分配 [2] 。而日本学者滋贺秀三认为分灶是分家的标志,分灶促使独立家庭的产生 [3] 。著名汉学人类学家莫里斯·弗里德曼认为,分家是因为兄弟之间对于平等继承家庭财产存在着竞争,在他看来分家就取决于父亲权威与兄弟之间利益分化之间的竞争。安东尼·吉登斯则强调要在具体社会背景下,从多方面去理解分家行为,指出社会、经济、文化和政策都影响着分家的发展变化 [4] 。即国内大多数学者在调研中国乡村社会的基础上,指出分家的经济功能高于政治和文化功能,并直接与家产挂钩。

1.1. 费孝通家庭社会学思想

费孝通在家庭社会学领域的研究,始于他的毕业论文《亲迎婚俗之研究》,此后费孝通对家庭的相关研究主要均来自他在广西花篮瑶、江苏开弦弓村、云南三村的田野调查。费孝通家庭社会思想是在功能主义理论的指导下,以制度为切入点对家庭、亲属、婚姻、生育等方面进行田野调查与深入研究,揭示了婚姻家庭制度在社会系统中所具有的多维属性特征,进而提炼出相关理论。

1.1.1. 家庭三角理论

费孝通认为男女各自为三角中的两个点,后因婚姻缔结成了三角中一条实线,直到孩子出生家庭有了第三个点,变成真正意义上的稳定家庭。只有三点式结构才是相对能突显稳定的家庭结构,符合社会传续的需要。

1.1.2. 以“双系抚育”为中心的家庭功能论

费孝通认为抚育是家庭的稳定剂,是家庭的最基本功能,其既是生理的,更是社会的。他认为“在一个比较简单的社会里,生活上所需的知识、技术、做人的态度,在家庭里都可以学得到” [5] ,即家庭的“双系抚育”是孩子获得社会性人格的保证而以生育抚育为中心的家庭生活,不能不围绕家庭生活的基本需求展开 [6] 。

1.2. 文化变迁理论

文化变迁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是其过程的结果。如传播学派主要侧重于研究文化的传播与扩散,认为文化的变迁过程就是文化的传播过程 [7] 。美国学者伍兹在《文化变迁》中说道:“文化变迁是文化的内容和形式、功能与结构乃至于任何文化事象或文化特质,因内部发展或外部刺激所发生的一切改变” [8] 。通过对贵州省民族村寨X村的调研,发现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大环境下,人与物都发生了巨大改变,进而也引发了该村内分家习俗变化。面对这些社会文化变迁,村民的分家习俗变迁是本文的关注重点。

2. X村的分家实践概况

X村坐落于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万峰林景区旁,全村总人口近3000人,主要有布依、苗、汉、彝等民族,是典型的少数民族村寨。

2.1. 分家类型

首先从分家主体看,该村主要有父子分家、兄弟分家、父女分家(独生女或多女家庭)与夫妻分家(离婚所致)。最常见的为兄弟分家,兄弟分家是自古延续下来的传统习俗,由于家庭矛盾的激化在多子家庭中分家十分盛行。而只有女儿的家庭可通过招赘的方式让女儿传宗接代,从而会出现父女分家的现象。随着婚姻习俗的变迁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独子家庭数量越来越多,即父子分家实践呈上升趋势。

其次从分家次数来看,可以分为一次性分家和系列分家。一次性分家是指家庭中所有儿子结婚之后分割家庭财产的分家行为。这种分家方式比较彻底。系列分家方式是先结婚者(一般是长子)在婚后与其妻带走分给自己的家庭财产,离开父母的大家庭另立门户,次子结婚后也如此分家单过,以此连续分家。目前该村以系列分家为主。

2.2. 分家仪式

以前该村父子分家日期一般选在二月和八月中的黄道吉日,分家时,由一名家庭本家长辈来主持,还有若干族人作为见证人,分家时将所有家产平均分为若干份,将各份编以数字,当场抓阄。后来,分家程序越来越趋向简单化,举办分家仪式的日期不再有特殊规定。而兄弟分家一般按照平均原则进行分配。

2.3. 分家方式

目前该村盛行的是系列分家方式,第一阶段不涉及分割家产,主要是分灶,表示获得一个独立家庭的地位。第二阶段将涉及分割主要家产以及分配赡养父母的义务。此阶段主要在老人60~70岁左右,或者是老人无基本生活能力时。正式分家后,标志着儿子们既有继承家产的权力,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随着家产的继承越来越提前至儿子结婚时,进入正式分家中的家产越来越少,加上父辈创造财富的能力越来越低于子辈,子辈对父辈有限的财产并不看重,因此正式分家仪式的家产继承的性质越来越淡化,养老功能呈凸显趋势。

3. 婚姻习俗变迁与分家习俗

婚姻缔结行为是一种社会行为,随着社会文化的变迁,婚姻逐渐从父母包办型的传统婚姻模式向当事人自主型的现代婚姻模式转变 [9] ,在自主型婚姻模式中,青年男女缔结婚姻基本上是建立在长时间的沟通了解中,进而产生一种亲密的夫妻共同体意识,从而促使分家行为与分家时间的提前。此外,为了提高小家庭的独立经济能力,许多家庭婚后即分家,进而促使分家时间的提前。

3.1. 传统包办型婚姻

X村的传统婚姻仪式主要包括:说亲、见面、认家门、定亲、接亲及拜堂五个方面。

3.1.1. 说亲

说亲仪式与生辰八字有着密切关系,当一位男性青年觉得某一个女性不错,先四处打听这位女性是否已有婚配,如果没有,男方家需要想办法找到和女方关系比较好的人做媒,托媒人去女方家说亲。媒人去女方家说亲时,需带上肉、两个红鸡蛋、红糖、黄糯米饭、糖和酒等礼物(礼物一般为红色包装)。如果女方家收下这些礼物,就表示女方家对男方家比较满意,双方将互换生辰八字,随后便请先生推算两人的八字,如果男女双方的八字相符,两人将会见面;如果八字不合,双方就到此为止。

3.1.2. 见面

在双方八字相合的基础上,并且女方家觉得这门亲事可行,就由媒人安排男女双方见面。这次见面相对比较随意,父母一般不到场。

3.1.3. 认家门

男女双方见面后,如没有意见,接下来就是认家门,是双方对婚事有意向继续发展的一个仪式,该村村民很重视这个仪式。媒人找先生根据男女双方八字算到一个日子较近的好日子后,由媒人带着女方及其亲属到男方家聚会,借聚会之名义,实则看男方家的具体情况。此时,男方家要在家里摆几桌宴席并邀请一些亲戚朋友和先生。

3.1.4. 定亲

根据先生算好的日子,媒人带着男方及其亲属和好兄弟(酒量好、口才佳、会对歌)拿上定亲聘礼去女方家。定亲聘礼主要为两只公鸡、猪(猪的大小取决于女方的亲戚多少和男方家庭经济实力)、粑粑、为女方准备的衣服和金银首饰等。还要给女方家亲属准备酒、糖和糕点。

3.1.5. 接亲及拜堂

到了黄道吉日,男方家族会派人到女方家去接亲。接亲队伍由新郎、先生、男女年轻人构成,且人数必须为单数。接亲的基本程序为:进门–背新娘–祭祖–敬茶–换鞋子。后新娘从娘家出来,一般要女方的弟弟背出来,同时还要有未婚女子(多为新娘的妹妹)给新娘打红伞,寓意让不吉利的事物全部避让。

新娘要进男方家门槛的时候,要跨马鞍或火盆,跨过去以后,就可以进门了。然后开始举行拜堂仪式。拜堂需要在男方的祖宗牌位前进行。拜完堂就开始宴席。拜堂后送新娘入洞房,其中喜床由儿女双全的妇女(一般是大嫂)来铺床,边辅床,边念祝福语。铺床时,在床的四个角各放两个红鸡蛋;被子里要放核桃、花生、瓜子、桂圆等,寓意多子多孙。

综上可知,该村以前的婚俗具有非常明显的传统性。其传统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婚姻的缔结基本由双方家长或媒人操纵。第二,婚姻的缔结注重的是双方的家庭条件是否相当。第三,婚姻的缔结注重礼仪的完备。

3.2. 现代自主型婚姻与分家习俗

目前X村中亲戚或父母的朋友介绍相亲占少数,主要是通过上学、工作等方式自己认识的。据村中老人回忆,大概在新中国成立前都是包办婚姻,后社会思潮提倡解放与平等,才被逐渐允许自由恋爱。村民们普遍认为,集体经济时期下的集体劳动是自由交往的重要契机。女性走出家庭,增加了男女相互认识的机会。由于90年代中后期“下海赚钱”的影响,该村未婚青年均常年在广州、东莞等地务工,青年男女一起工作、一起生活,使得他们愿意在外面寻求、结识未来的配偶。

目前X村青年的恋爱择偶方式主要是男女双方自己做主,几乎没有父母包办的现象,当地青年基本是自由恋爱或相亲认识。现在当地“说亲”仪式为简化趋势,基本为双方共同决定要结婚时,双方邀请双方父母在酒店里正式见面交流,并且所带的礼品简化,一般带烟、酒等礼品。不像过去需要杀猪、黄糯米饭、红鸡蛋等说亲礼。因现在多为自由恋爱或相亲认识后,才最终想要共同组成一个家庭,他们有较多的交往相处时间来了解彼此的家庭情况,所以传统婚姻仪礼中的“见面”和“识家门”已不再需要。并且定亲、结婚的日子不再请先生算,而是双方自主商量决定(多为五一劳动节和国庆节)。目前X村中的现代自主型婚姻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3.2.1. 通婚圈扩大

该村过去禁止同宗、同姓通婚,但又非常推崇近距离(尤其是隔壁村寨)通婚,有着相对封闭的通婚圈子。而现在随着青年男女读书、工作等社会交往圈不断扩大,择偶范围也越来越广,即通婚圈相应不断扩大。近年来,“外来媳妇”婚姻关系虽呈上升趋势,但大多数村民的择偶标准还是以贵州省省内为主。

3.2.2. 形式简化,自主权提高

目前X村婚姻缔结程序简化为“识人”“订婚”和“结婚”,甚至有部分青年直接举行婚礼,据部分村中老人回忆,因儿媳妇为儿子工作地的当地人,二人直接在外地领取了结婚证,回来办婚礼才见到媳妇。即婚姻当事人在整个婚姻缔结过程中自主权的极大提升。

3.2.3. 结婚费用增加,分家时间提前

结婚费用主要是指男方家用于整个结婚过程中的所有开支。男方家庭以建新房、购置新房家具的形式对新婚夫妇进行资助,他们“合谋”争取高额彩礼实际为提前继承大份额家产 [10] ,即促使了婚后即分家习俗的形成。

“婚姻交换不再是两个家庭间礼物交换的循环,而是新娘和新郎在追求夫妻独立性过程中用以索要其家产份额的手段” [11] ,其实年轻夫妇在结婚时获取的婚礼资助,实际上是提前对家产的继承,这些财产为小家庭的独立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因此,当今在该村盛行的高额彩礼的习俗是分家时间提前,婚后即分家习俗形成的一大诱因。即青年追求小家庭独立的强烈意愿,促使了分家时间的提前,即婚后就分家。

4. 生育观念变化与分家习俗

从以“早生、多生”的传统型生育观念正向以“晚生、少生”的现代型生育观念变化,这将直接导致家庭子女数的急剧下降,独子家庭数量的逐渐增加,家庭类型的变化促使分家的主体和内容等多方面发生了变化。

4.1. 从“早生、多生”到“晚生、少生”

传统时代对家族的延续非常重视,所以早婚早育文化较为盛行。再加上当时生活方式、医疗条件等多方面受限,所以人的寿命较短,这也从客观上推动了早婚早育行为。70年代初国家开始提倡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并在婚姻法上将女性的初婚年龄定在20周岁以上,90年代末期,大部分未婚女性为了谋生均外出务工,她们想趁年轻多打几年工,多赚钱,为自己将来的小家打下比较坚实的经济基础。虽然现在倡导三胎政策,据抽样调查,在村中25岁到35岁年轻家庭中多为有一个小孩,并且大多数夫妻没有继续二胎的思想。

4.2. 生育行为变化与分家习俗

按照传统习俗的界定,分家多指兄弟之间分割且继承家产的行为,所以在多子家庭中盛行 [12] 。而独子家庭中就没有分家的必要,而且许多父母怕无人赡养,所以不允许独子与父亲分家。大约在新中国成立前该村独子家庭是不能分家的,并且这是村内许多家族的族规。但是,近些年该村也出现了独子家庭分家的现象,而多子家庭,因家庭关系复杂,矛盾较多,分家是维系整个大家庭和家族和谐的最好方法。

该村中独子分家的原因主要源于两代人间的代沟激发的家庭矛盾,部分老人怕无人养老,抑制独子分家的行为。随着年轻一代思想越来越追求自由和独立,无法忍受家庭矛盾,所以他们更倾向于分家。甚至还有部分独子家庭是父亲先提出分家的,即父子双方的个体意识都有追求独立生活的意愿,这也促使独子分家的现象越来越多。与多子家庭分家的内容不同,独子家庭分家主要指分开住,在只有一个儿子的前提下,父子之间分割家产就显得多此一举了,所以在独子分家中,尤能体现“父子共财”观念,所以有部分独子分家庭出现“分了又合”的现象,当家庭矛盾得到化解时,分开的父子又将合并在一起生活。

随着生育观念的变化与追求独立思想盛行,以致核心家庭的数量增多与强烈的分家欲望的,该村部分家庭分家时间提前,甚至有些为父辈主动提出分家。为了家庭的养老功能能有效发挥,或者是家庭矛盾得到缓和,出现了“分后又合”的趋势。

5. 分家实践引发的家庭养老制度变迁

费孝通先生在比较中西家庭文化的差异时指出,西方家庭的代际关系是“接力模式”,而中国家庭的代际关系则是“反馈模式”。正是基于中国的孝道家庭文化,“养老”功能成为中国家庭特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传统家庭关系中,以亲子关系为主轴,且老人享有极高的权威,老人在家庭政治中的权威是保障家庭养老功能有效实现的重要前提。

5.1. 家庭养老功能减弱

近几年,X村家庭养老功能呈弱化趋势,绝大多数老人在空巢家庭或者单人家庭中养老,养老内容几乎只提供最基本的物质支持,严重缺少劳动力,并缺失子辈的生活照料。甚至还有部分家庭出现了“啃老”现象。这种状态与该村的分家实践有着紧密关系:一是婚后即分家,一定程度上会忽略父辈家庭,重心放在自己小家庭;二是随着独子家庭的增多,分家后父辈家庭无后人照顾。

5.2. 空巢养老方式普遍

当前,老人夫妇单独生活(空巢家庭)的养老方式在X村较为普遍。儿子结婚后从父母家庭中分离出去,最后只剩下老年夫妇两人,父母独自生活的情况比较常见。造成老年夫妇在空巢家庭中养老的情形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老一辈愿意独自生活,认为不与子辈生活在一起反而更“自在”。据抽样调查,在配偶还健在,儿子均已成婚的前提下,绝大多数(81.8%)老人愿意与配偶一起单住,这主要基于老人的基本生活自理能力还好和老人与年轻人存在代沟。二是对于子辈家庭而言,他们不喜欢与老人一起生活,这主要基于“怕麻烦”(与老人生活在一起难辞照料之责)和“避嫌”(避免其他兄弟说他们是为了父母的钱财才愿意跟老人一起生活)。

按照X村的习俗,一般父母的年纪到了60~70岁左右,父母就会召集儿子们强调他们赡养义务。一般要求儿子承担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与丧葬费三项内容,如果是空巢老人家庭养老方式,一般为平摊费用的方式,如果是老人在某个儿子家养老的方式,其他儿子对于赡养费用需要出大部分。但实际上,许多老人在70左右才得到赡养,平时感冒、咳嗽等小病花费的钱也都是自己出。另外绝大部分许多年轻人工作繁忙,自己的孩子基本是托付给父母照看,有部分在外务工的年轻夫妻会把小孩留在老家,少部分是把父母接去工作地。

6. 结语

人与人之间所形成的最普遍的互动关系就是家庭。分家在纵向上是代际传递,在横向上为同辈间的分割,它既是家庭的裂变,又是家庭的新造。分家养老实践不仅能够反映社会文化的变迁内容,还可以提供一个研究家庭与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状态的独特的视角。随着我国一系列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的变革,社会文化大环境发生了变迁,许多家庭中的父辈权威呈失落趋势,子辈能赚到更多的钱,家庭权力大部分转移到子辈,同时良好的婚姻关系会提高妻子在夫妻关系的地位,这些导致了父子分家实践的变迁,其变迁进一步影响了家庭养老方式的变化,促使空巢养老范式呈普遍现象,家庭养老功能逐渐减弱。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 禄村农田(费孝通文集第2卷) [M]. 北京: 群众出版社, 1999: 47.
[2] 林耀华. 义序的宗族研究[M]. 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2000: 78.
[3] [日]滋贺秀三. 中国家族法原理[M]. 张建国, 李力, 译. 北京: 法律出版社, 2003: 69.
[4] [英]安东尼∙吉登斯. 社会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9: 174.
[5] 费孝通. 乡土中国 生育制度[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8: 149.
[6] 潘允康. 试论费孝通的家庭社会学思想和理论——纪念费孝通先生诞辰100周年[J]. 天津社会科学, 2010(2): 52-57.
[7] 刘诚橙. 变迁理论模式下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播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兰州: 西北民族大学, 2020: 10.
[8] [美]克莱德∙伍兹. 文化变迁[M]. 何端福, 译. 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 1989.
[9] 肖倩. 制度再生产: 中国农民的分家实践[M]. 上海: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2007: 248.
[10] 郭颖. 社会转型背景下中国乡村家庭伦理的嬗变[D]: [硕士学位论文]. 重庆: 西南大学, 2010: 19.
[11] 阎云翔. 礼物的流动: 一个中国村庄中的互惠原则与社会网络[M]. 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0: 199.
[12] 高世伟. 西北农村“分家”现象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南京: 南京农业大学, 2009: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