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背景
在我国老龄化程度日趋严重的背景下,解决人民群众的养老难题顺应了习近平同志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的“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有利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我国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即被划分为老年人。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农村地区60周岁以上及65周岁以上人口的比例分别为23.81%和17.72%,比城镇地区同年龄人群占比分别高出7.99%和6.61% [1] 。由此可见,农村和城市的人口老龄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如何缓解农村老年人的养老困境已经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因此,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更值得关注。本研究以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S村为例,探析该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困境及措施,希望能为农村地区养老问题研究提供一些材料。
2. S村老年人口概况
S村地处贵州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板底乡西北部,位于海拔2800多米的芦虹山区,距县城38公里,距乡政府所在地7公里。全村总面积10.25平方公里,林地面积6918亩,耕地面积7571亩。S村共辖9个村民小组,截至2022年6月,全村总户数572户、总人口2784人,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共259人,约占户籍总人口的9.3%,十分贴近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关于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10%,或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7%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或老年型人口)的标准(图1)。
且S村地处偏远,境内多山,曾经交通多有不便,未进行多方面的开发,经济状况相对落后,加之村中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已超700人,劳动力大量流失,S村的人口老龄化总体呈现出“未富先老”和“空巢化加剧”的显著特征,这无疑给该村的养老问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对于当前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在家庭内部进行反哺式赡养为主要养老模式的S村来说,家庭中的经济负担和代际冲突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因此,有针对性地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解决养老问题,对于提升S村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促进当地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推动和谐社会建设至关重要。
Figure 1. Proportional map of the age structure of the population in S village
图1. S村人口年龄结构比例图1
3. S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困境
3.1. 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严重弱化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2]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由内而外控制人的“礼治”社会,在这一秩序中,“礼”指的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维持这种规范的是传统,千百年来,孝道文化在中国的传统道德规范中长期占据重要地位,敬爱父母、赡养老人、养儿防老、生育后代等观念深入人心。受建国初期国家鼓励生育政策的影响,在大多数传统农村家庭中子女普遍较多,且居住距离近,人们一辈子都在家庭中相互依靠、彼此照料着成长,家庭养老是自然的选择。父母将子女抚育成人,在父母逐渐老去后,子女便承担起应尽的赡养义务,为父母或其他老年家庭成员提供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等养老资源,使父母的老年生活得到基本保障,在S村中,这种家庭反哺式的养老模式也是最为普遍的。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S村原有的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受到了不可避免的冲击。首先,S村村民长期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要生计模式,收入来源渠道相对单一,家庭经济基础薄弱与各方支出持续扩张共同导致的经济困境是不容忽视的,计划生育政策出台带来的生育率下降问题也使得村中部分家庭的规模逐渐缩小成为“4:2:1”型家庭,家庭规模的小型化使独生子女的经济负担大大加重,直接导致了养老资源的缩减,原本由多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演变成为独生子女赡养多位老人,从而使得家庭养老服务资源供需不匹配的矛盾更为突出。其次,在城市化的推进和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近几十年来S村外出务工的人群逐渐壮大,在获得更多经济收益的同时,S村村民的家庭结构与居住方式也有所变化,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住房条件的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导致S村传统的大家庭现象减少,居住方式的代际分离使儿女对家庭的“养老支撑力” [3] 大大受限。除此之外,随着城市乡村互联互通的快速实现和农村教育水平的提升,农村地区的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也产生了巨大的变革。受现代“个人主义”价值观立场与其他不同于传统生活方式选择的影响,“家庭”观念被逐渐削弱,“礼治”规范约束力下降,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和精神层面都得不到很好的照料,幸福感与获得感大大下降,S村传统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严重弱化。
除此之外,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迁使S村的老龄化趋势逐渐加深,村落内部所需生产力和劳动力在数量上和质量上都急剧下降,给村落未来的发展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再受上述等因素的影响,S村养老模式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家庭养老保障性受到巨大冲击,全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难度大大提升。
3.2. 老年群体的自我养老能力弱
由于农村养老体系建设的不完善及儿女居住分离等因素的制约,最常见的家庭养老模式难以应对S村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在我国正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背景下,自我养老已成为老年人为自己在经济、生活、情感等发表提供保障的重要方式。
贵州威宁县享有“中国南方马铃薯之乡”的美誉,马铃薯常年产量在25亿公斤以上,除此之外,还种植有玉米、荞麦等粮食作物。除了稳定马铃薯、玉米等传统粮食作物种植外,S村还积极响应乡村振兴战略,依托百草坪这一南方最大的天然草场和西南重要的畜牧基地大力发展生态畜牧业,因地制宜确立了以养牛为主导的养殖经济发展,于2022年在S村第九组设集中养殖厂,养殖场占地3900多平方米,通过采取“党支部 + 合作社 + 农户”的组织模式,提高了养牛产业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规模化、低风险、高效益运行,持续推动肉牛养殖全产业链升级,现如今,S村肉牛存栏数已超过1万头。得天独厚的地理和气候条件为S村的种植业和畜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保障,村民也多依靠种植和畜牧增加经济收入,这两种村中最常见的谋生手段一定程度上能为老年群体提供自我保障,但总体上保障力度呈现弱态。首先,S村农业经济的发展受种植成本上升、粮食作物价格下降,农业生产条件不足、天气不稳定等因素制约,靠种植获得的收入具有不稳定性;而用于购买与养殖牲畜的前期经济投入大、回报慢,这也使许多家庭无法承担。因此,村中大多数老年人的收入渠道单一、物质资源有限,经济自养能力不足。其次,由于受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老年群体受科学教育程度普遍较低。经走访,S村老年群体中未上过学的和仅有小学文化水平的占绝大多数,而个人素质特别是受教育程度是影响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因素,大多数村民只能依靠最传统的方式从事农业生产,新知识和新技术的接受与创新能力普遍较弱,这也就使老年群体自我保障能力受到极大制约。除此之外,长期体力劳动带来的危害和个人健康意识的不足也使农村地区老年群体的健康水平普遍低于城镇老年群体。S村老年群体自我养老保障实践面临着巨大困境。
3.3. 政府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力度不足
首先,在城镇地区养老服务体系中,各种养老机构和养老设施是必不可少的。然而,S村发展落后,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至今未设任何养老服务机构,养老事业面临服务滞后、保障不足等挑战。
其次,根据我国2009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然而,由于农村地区经济欠发达,经济困难的家庭没有能力缴纳保险费用,村民缴纳养老保险的意识也不强,且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养老保险多在智能手机或电脑上进行操作,农村老年人对电子产品熟练度低,对养老保险的了解和缴纳更加困难。S村目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仅982人,参保率不高,养老保障程度不够。
最后,虽然国家和政府已相当农村地区重视医疗卫生问题,但S村村内未设置医院,虽有村医治病救人,但总体医疗卫生条件十分薄弱,缺乏专业的医疗设施和医务工作者,致使老年群体的身体健康无法得到较好保障,难以实现日常生活中的个人照料,老年群体的养老问题更加艰巨。
4. S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分析
我国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建设基本原则之一是坚持“多方参与,共建共享” [4] ,多方各尽其责能有效实现S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有效建设。基于此,本研究从家庭、个人、政府三个层面提出相应对策。
4.1. 增强家庭养老的保障作用
4.1.1. 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减轻家庭养老负担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是指为了解决农村居民年老生活保障问题,国家、社会和农村居民通过一定方式筹集保险基金,使农村居民获得养老金的规范体系 [5] 。一方面,政府应依据具体情况建立相关政策,健全S村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该村社会保障和养老金投入水平,发展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妥善解决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差异,满足S村居民真正的养老需求,从而有效减轻年轻人养老负担。
4.1.2. 吸引劳动力回流,助推家庭养老
为了应对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避免空巢老人现象更加严重,S村应持续推荐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充分开发乡村价值功能、持续发展薄弱产业板块、大力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增强农村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吸引外出劳动力回流。当居住分离减少,S村老年群体获得的家庭养老保障就更为充分。
4.1.3. 弘扬孝道文化,增强养老责任感
家庭养老对老人精神慰籍和心理支持方面的优势是其他养老方式无法替代的,弘扬孝道文化有利于增强养老责任感。在日常生活中,长辈应做好言传身教的带头作用,规范人伦秩序,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应培育尊老、爱老、养老的社会风气,同时学习课本中要增加敬爱父母、尊老爱幼等学习内容,多方共同努力,在潜移默化中为孩子灌输孝道思想。
4.2. 提升自我养老的实际能力
4.2.1. 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促进老年群体再就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 [6] 。老年群体作为社会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创造的价值不容忽视,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凭借丰富的人生经验和生活智慧在劳动力市场立足。因此,应大力弘扬积极老龄化思想观念,给予老年劳动力尊重和重视,拓宽农村地区老年人就业渠道,通过维持或增加经济收入提升自我养老的能力。
4.2.2. 增强老年群体学习能力,提升知识教育水平
S村政府应根据农村实际情况为老年群体组织技术宣讲活动、开设学习课程、增设技术等相关书籍图书角,并适当通过奖励机制来督促老年群体学习和应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使老年群体增强学习能力,提高应用能力,用科学文化知识充实自身,并在学习过程中找到更多的自信和乐趣,丰富精神世界,学以致用创造新的财富。
4.2.3. 提前规划自我养老生活,树立健康观念
目前,大多数农村老年人口的观念仍旧是养儿防老,但是年轻人身上的责任也越来越重,有些会选择性的忽视身边的老人。而政府应积极宣传老年人自我养老观念,为老年群体提前树立自我养老规划意识,并为此有所准备,减少老年恐慌。除此之外,村中应多多组织关于增强体魄、重视健康的宣讲会和活动,使得老年群体更加注重自身健康,养成良好生活习惯,有病及时就医,提高个人养老能力。
4.3. 建立健全更有效的养老服务体系
4.3.1.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服务机构是针对于老年人的综合性服务机构,在当前老龄化背景下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其非营利性和公益性,大多数企业和个人都无法承担起修建机构的重任,这就要求政府需加大对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投入,鼓励当地企业和个人共同进行投资,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同时,政府还应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人才管理政策,建立专人培训机构和农村养老服务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专业服务人才为农村养老做贡献。
4.3.2. 提高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方面,政府应加大对偏远地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提高基础养老金,降低缴纳标准,同时拓宽资金渠道,寻求企业帮助,让更多的社会资金流入农村养老。另一方面,应加强对新农保的宣传,提升农民对养老保险的参与度,绘制宣传手册,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进行上门讲解与帮助,保证每一位农村居民意识到农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除此之外,还应开设缴纳保险金的便捷渠道,方便不熟悉电子产品的老年群体缴纳。
4.3.3. 完善医疗设施建设,推进“医养结合”
政府应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大对S村医疗设备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投入,组织村内老年群体定期体检,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免费上门体检服务,定期组织城镇医护人员进行农村医疗交流和专家坐诊服务,增强农村老年人有病就医意识,提升农村医疗服务水平。
5. 结语
在农村地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背景下,如何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将会是全社会长期共同面对的研究课题,这需要党政的领导,更需要家庭、个人、政府等多方力量的协同,只有多方参与、共同建设,才能实现S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有效建设。
NOTES
1图片统计数据来源于S村政府《S村全员人口信息台账2022年6月最新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