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场所精神视角下的场所选择与营造
Place Selection and Creation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Spirit of Place
DOI: 10.12677/Design.2023.84370, PDF, HTML, XML, 下载: 165  浏览: 473 
作者: 陈 琦: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关键词: 场所精神当代乡村文化建筑Spirit of Place Contemporary Countryside Cultural Architecture
摘要: 当人们对场所深信不疑并参与场所的创造时,他们落脚的场所就具备了“场所精神”,这样一个场所的精神不仅仅是“乡愁”,更是家乡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的不断努力。场所不是抽象的场所,而是具体事物的空间,一个场所的整体性不属于空间关系、结构机制和系统的抽象范畴。场所的精神只有通过人的活动、人的创造性和自由参与以及对人本性的理解才能赋予。自然形成的聚落和规划城镇是人们与其互动的场所,其居住地精神影响着人们对场所和活动的选择。笔者通过对乡土建筑中场所精神的分析和探索,由表及里、由浅入深地分析场所与乡土文化建设之间的关系,为未来的人文建筑设计提供参考方案,为探索“人性化”空间提供参考点,并希望实践成果为场所精神文化地再利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以及实践的示范作用。
Abstract: When people believe in places and participate in the creation of places, the places where they land have the “spirit of place”, and the spirit of such a place is not only “nostalgia”, but also the continuous endeavour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hometowns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A place is not an abstract place, but a space for concrete things, and the wholeness of a place does not belong to the abstract category of spatial relationship, structural mechanism and system. The spirit of place can only be given through human activity, human creativity and free participation and an understanding of human nature. Naturally occurring settlements and planned towns are places where people interact with them, and the spirit of their habitats influences their choice of places and activities. The spirit of place guides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the spirit of place as well as the architectural design of rural culture as a starting point for design. Through the analysis and exploration of the spirit of local architecture, the author analyz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lace and local cultural construction from the surface to the inside, from shallow to deep, providing reference plans for future humanistic architectural design, exploring “humanized” spaces, and hoping that the practical results can provide certain reference value and demonstration role for the reuse of place spirit and culture.
文章引用:陈琦. 基于场所精神视角下的场所选择与营造[J]. 设计, 2023, 8(4): 3006-3010. https://doi.org/10.12677/Design.2023.84370

1. 引言

场所精神是乡村空间文化建构的物化产物,将场所精神的文化建构融入乡村空间设计,是当代中国设计从土地走向世界的重要途径。地方精神在中国乡村规划设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反映了当地的风土人情和自然景观。深入研究“场所精神”文化,从民族文化中汲取灵感,结合项目的具体特点,创造出具有时代文化特色的精神场所 [1] 。

2. 场所与场所精神

2.1. 场所

“一个场所是一个不限定的自然空间,是环境需求空间的集合。”这种聚集通过人类活动而具有意义,人们利用自然的力量,用自己的智慧来改造周围的环境,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定居形成场所,一个场所的本质和特征是对那个场所的环境有明确的方向和身份所产生的“方向感”和“身份”。同时,一个远离整个环境和人们活动的场所,不再具有场所的意义,而只能称为空间结构。人们从小就从他们的“家”中获得了身份和方向。他们在村庄里的精神、心理、社会、空间和功能上都得到了发展,他们自己也对村庄和更广泛的周围环境有了发展。乡村的小巷、稻田、山川河堰有生活的记忆,农耕生活号称是忠实的生活体验可以参与体验 [2] 。相比之下,小镇形象的可感性最能感受到的是现代气息的浓郁和历史建筑的形式。场所精神从“人的至高原则”出发,表现了人的存在与建筑空间的创造之间的本质关系。

2.2. 场所精神

不同规模的定居点,无论是在农村还是在城镇,都是环境中最重要的人造场所。随着满足人们环境和交通需要的建筑的不断涌现,人们在这里生活,生活在这里,并被赋予特殊的意义,形成长期场所精神的存在。以现在农村和城镇的发展来看,一个场所的精神是很难长存的。人们越来越频繁的活动不断地破坏着场所的自然特征,不断地拆毁和建造每一个场所进一步加快了场所更新的速度。他们通常被动地改变不主动参与,“场所更新”脱离地域特色,失去场所精神,使乡愁被遗忘和迷失。场所结构的转变在乡村和城镇之间双向流动。在转型中,为了让人们缓解对环境的疏离感,在新的场所迅速找到“家”的感觉,我们必须保护场所精神,这种场所精神是一种多元的地域性语境,并置于新的历史语境中。归属感具有方向感和认同感的特征,两者密不可分。方位感意味着行动主体能够辨别方向,感受到自己所处的位置。认同感则是在方向感的基础上加深与地点的关系。主体对某地的认同感会引发群体行动,并培养归属感。方位感和认同感是地方感的基础,归属感一旦建立,人们就会自愿地存在于一个地方。中国地域辽阔农村幅员广阔,不同地区的人们形成了不同的地域文化和归属感。村民在乡村环境中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了对村庄的共同记忆,进而形成了场所精神。因此,村民的主体性会受到地方精神的导向和认同的影响,利用当地典型资源激活典型产业,寻找乡村价值,形成有价值的认同的场所精神。

3. “人为场所”——乡村聚落与城镇的结构特性

3.1. 乡村聚落与城镇的结构特性分析

乡村和城镇都有各自的场所结构。

1) 节点:祠堂、取水口是村庄的重要节点;政府大楼、火车站等地标是城镇名片。

2) 路线:不仅村道和“路网”,村区的界线也是向外的路线;放射状道路、网状道路或环路的交叉点是城镇的基础,它不仅是一个特色,而且还是与城镇各个部分以及与外界进行交流的必不可少的方式 [3] 。

3) 区域:在村子里,以雏鸟、池塘、农家菜园为村长,一些重要节日的发生地是村子的重要活动区。小镇、市民广场、公园、古堡遗址等是小镇为数不多的可以进行人与人互动的公共空间之一,是小镇的重要区域结构。人们寻求一个合适的人类规模来满足生产生活的需求并且乡村聚落在空间水平和规模上都小于城市 [4] 。

3.2. 场所精神与城镇景观的营造

小镇的基础设施更好更方便,但乡村更自由。这种“自由”意味着人们有机会创造性地参与并忠实地体验乡村生活。村镇位置结构存在问题,居民参与活动的程度在下降,交流活动的时间在减少,活动空间自我压缩导致公共空间空心化城市空间结构不断推进。房屋的闲置、田地的毁坏、青春的流失、少女和儿童的缺席,这些表现在“农村空心化”中的农村不再有活力,农村的场所精神正在逐渐消失。场所允许思想或意识在某些上下文中以适当的精神、总体气氛、灵魂来结束某种精神意识。根据场所理论,它们通常清晰易读,以大量自然和人文信息为特征,就像它们由不同的地理边界所塑造一样。人与场所之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体现在不同的生活情境和相似情境中的现象中。例如,具有明显历史文化和深厚记忆的场所,一次又一次地带回记忆,这意味着它们为人们创造了一个超越物理的广阔空间。比如公园设计指南:景观设计的规划实际上是一个创造精神场所的过程,在景观设计中更加重视自然发展和地形的执行,因为更高的精神需求人们更多地考虑,景观设计师越来越尊重地点的特征和属性 [5] 。

此类公园的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小城镇的地理特征,要求其规划者具有最高水平的灵感精神,充分挖掘场地的自然资源和文化历史。场所精神既是推动景观发展的结果,也是推动景观发展的动力,园丁们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开发出独特、更有意义的环境和景观。

4. 场所具体化营造——建筑

4.1. 建筑场所精神构成设计要素

“人类场所的本质受开放性的影响很大,空间内外的关系是建筑的本质。”建筑是以人们积淀并形成场所精神的方式建造的,建筑物化在场所中的作用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 建筑方法:建筑特征的主要表现是建筑方法(构造方式:框架式、开放的、透明的、量感的),其次是营建模式(大包大揽或者互助参与)。城镇建设产业化明显,缺乏场所互动;村庄建设是一项艰苦的劳动,是群众的情感赞叹。

2) 形状:强调一些建筑的垂直解放,以垂直线的形式表达某种欲望;一些建筑与地面平行,表达某种归属和自由。村庄的建设多为横向延伸,属于土地私人住宅则是土地的力量由来已久;城市的地面摩天大楼越垂直,是工业现代化的结果的反映 [6] 。

3) 材料与色彩:通过凝聚和想象材料的特性,表现出某种建筑图案和设计方法,形成场所特色。石头、砖块和木材等材料的特性差异代表了建筑物在地面上的存在方式。材料本身具有简单自然的色彩,如黄土高原的赭色和佛教建筑的灰瓦白墙。在小镇的建设中,现代材料(钢材、混凝土、油漆等)和现代建筑取代了传统的施工方式,材料的颜色也多样化。在使用天然材料和传统建筑模型的早期,人们的意识因现代文明的离岸而逐渐发生变化,村庄建筑的材料和色彩逐渐现代化和工业化。

4.2. 乡土建筑场所精神的情感体验

场所建筑丰富的建筑文化,有另一种空间的感觉和情感体验。许多中国乡村建筑仍然保留着场所特色和空间特征,但面临灭绝的风险。有的住宅体现了中国传统的“长子”理念,例如北京四合院提倡这种联体式的园林空间和生活空间;有的体现对住宅、空间形态等自然环境条件的尊重上下竹楼用于适应南方潮湿的居住环境。“城市建筑可以理解为现实社会的价值观和需求,诠释了地域性精神”。小镇倾向于工业化建设,邀请传统和地域性的建立,不断地生存。失去环境,重塑城堡村和旧城的保护只是对失落的城镇精神的一种救济保护。过度的商业拆除和旅游开发使当地人远离了村庄的生活,加速了村庄的消失。传统村落变了,现代村落也变了。旧城变了,现代城也变了。人们主动和被动地选择生活场所变化的方式和程度,同时选择怀旧。场所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场所产生的环境。村庄的自然环境是村庄精神最原始的事业,村庄的文化发展不应该干预村庄的环境,破坏村庄的自然环境,而是与村庄的自然环境对话。要把建筑融入环境,表现自然场所的特点。建筑通过与构成村庄自然环境的气候、地形和景观进行对话,并利用当地材料,体现该场所自然环境的特征,以及该村庄独特的地域形象和场所精神。通过对自然环境的适应和改善,村庄的建筑和形态逐渐趋于稳定,村庄的体质也呈现出一定的发展规律,形成了工作统一的建筑环境 [7] 。

5. 场所选择——“乡愁”

场所精神反映了特定空间和场所的共同记忆和文化模式,公共空间不仅依赖于特定的语言和艺术风格,也依赖于特定的空间和场所。因此,公共空间也具有场所精神。一个地方的连贯性来自于那里发生的事件和意义,而事件的发生需要人们的参与,纠正村民之间缺乏凝聚力的现象,营造村民的主体意识 [8] 。在城乡转型中,留住场所精神,留住人们对生活记忆的根基就显得尤为重要。怀旧景观与人文景观共存,体现了地域特色,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可以营造出具有人类归属感的生态景观。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是怀旧的核心点,乡村发展源于农业文明,强调怀旧,回归以人文浪漫为纽带的生态环境和人文景观。怀旧景观是世代相传的人文浪漫表达,不同的村庄都有不同的怀旧文化和代表元素。提升了村民营造怀旧景观的归属感和荣耀感,融合人文之美,是生态环境之美、场所景观之美、城市居民严酷的自然生活方式。怀旧是一种与个人或特定场所在人的生活或工作中形成的情绪密切相关的记忆。乡村怀旧记忆景观,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前提下,是利用身体与特定场所之间的思想、文化和情感关系创造景观的时间和空间。对温度的怀旧记忆。乡村建设被城市化浪潮所追赶,建设过程中缺乏历史文脉的传承,具有记忆力的景观破坏严重,创造怀旧记忆的文化承载者渐渐地变得。场所精神将过去与现在相连,传承情感与集体记忆,从而形成认同感与归属感,构建村民主体性。场所精神与村民主体性相辅相成,艺术乡建通过对场所精神的塑造,加强了村民主体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集体记忆和自主建设意识,从而使村民获得了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 [9] 。

6. 结语

本文从“场所精神”出发,梳理了关于场所精神的起源和含义以及乡村聚落与城镇的结构特性分析,针对建筑场所精神构成设计要素,从建筑设计的情感体验、乡愁选择、历史元素、场所肌理等方面探讨了空间场所感营造;利用回归空间需求、回归初始要求、回归使用者的思想诉求的理念,我们可以从设计者的角度反思建筑本身与“场所精神”创造之间的关系,从而创造出“场所精神”,激发乡村城镇的空间活力,创造出让人们感受到范围感与认同感,进而升华为归属感的场所,并鼓励在未来的建筑建设中重新利用场所精神。同时,通过深入挖掘乡村精神在丰富城市功能空间、创造良好生活品质、提升城市空间形象等方面的多元感染效应,通过打造乡村精神的研究与实践,为乡村聚落与城镇再利用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和实践示范意义 [10] 。

参考文献

[1] 何玉晴, 梅策迎. 场所精神视角下艺术乡建的村民主体性研究[J]. 美与时代(上), 2023(9): 45-47.
[2] 朱凯凯, 张海英. 建筑空间中的场所精神营造研究——以光之教堂为例[J]. 艺术研究, 2023(3): 174-176.
[3] 周榕. 乡建“三”题[J]. 世界建筑, 2015(2): 22-23+132.
[4] 年玥. 中国园林化教育场所的营造及场所精神初探——以避暑山庄为例[J].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 2023(15): 64-66.
[5] 张驰, 张京祥, 陈眉舞. 荷兰城乡规划体系中的乡村规划考察[J]. 上海城市规划, 2014(4): 88-94.
[6] 张旭. 浅谈场所精神在城市更新建设中的设计与实践[J]. 中国住宅设施, 2023(3): 7-9.
[7] 张婧. 日本一村一品运动走向世界对中国乡村振兴的启示[J]. 日本问题研究, 2019, 33(5): 57-66.
[8] 常江, 朱冬冬, 冯姗姗. 德国村庄更新及其对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借鉴意义[J]. 建筑学报, 2006(11): 71-73.
[9] Rossi, A. (1984) The Architecture of the City. The MIT Pres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10] 凯文∙林奇. 城市形态[M]. 北京: 华夏出版社,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