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就业选择、高等教育与主观福祉——基于CGSS2021数据的实证分析
Individual Employment Choices, Higher Education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Empirical Analysis Based on CGSS2021 Data
DOI: 10.12677/AE.2023.13101212, PDF, HTML, XML, 下载: 305  浏览: 611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梁曦煜, 刘 瑞:北京工业大学文法学部,北京
关键词: 就业选择主观福祉高等教育作用机制Employment Choice Subjective Well-Being Higher Education Mechanism of Action
摘要: 就业一直是社会科学领域热切关注的议题,就业关乎民生福祉,探究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实证探讨了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的关系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有着显著的正向效应;异质性分析表明,该效应对于男性、城市地区、高收入群体较为显著。机制分析表明,接受高等教育对二者之间的影响效应有着显著影响,以及体制内的就业选择存在一定的“名校效应”。为此,应以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重点,夯实民生之本。
Abstract: Employment has always been a hot topic of concern in the field of social sciences, employment is related to people’s well-being, and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explor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ment choice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To this end, this paper empirically explor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mployment choice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and its mechanism of action, and finds that: employment choice has a significant positive effect on subjective well-being; heterogeneity analysis shows that the effect is more significant for men, urban areas, and high-income groups. Analysis of the mechanism shows that access to higher education has a significant effect on both, and that there is a certain “prestigious school effect” on employment choices within the system. Therefore, we should aim at continuously improving people’s well-being and focus on promoting high-quality employment to consolidate the basis of people’s livelihood.
文章引用:梁曦煜, 刘瑞. 个体就业选择、高等教育与主观福祉——基于CGSS2021数据的实证分析[J]. 教育进展, 2023, 13(10): 7806-7815. https://doi.org/10.12677/AE.2023.13101212

1. 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就业选择成为社会科学领域热切关注的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根基工程,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必须抓紧抓实抓好。随着我国进入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越来越多的高校毕业生涌入劳动力市场,2022届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1076万人,同比增加167万,规模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就业形势,我国青年群体的就业选择也呈现新态势,由于科技发展带来的职业挑战以及高等教育回报率降低等现实问题,当前青年就业质量有所下降,失业率居高不下 ‎[1] 。随之而来的是,更多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时选择公务员、教师等看起来收入稳定、就业体面的“铁饭碗”工作 ‎[2] 。“宇宙的尽头是编制”等网络热词的出现也验证了青年群体的择业倾向。而就业选择关乎主观福祉,幸福不仅是人们生活的主要目标,也是影响人行为的重要因素 ‎[3] 。因而,探究就业选择与个体主观福祉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本文利用中国社会综合调查(CGSS2021)对个体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的关系进行探究,并验证高等教育对二者是否产生影响以及如何产生影响?

2. 文献综述

主观福祉(subjective well being)是评价者根据自定的标准对其生活状况的评估,具有整体性、主观性和相对稳定性等基本特征(Miret, 2014) ‎[4] 。关于就业与主观幸福感之间的关系,具有代表性观点有两种,一种是Jahoda (1982)提出的“就业功能论”,该理论认为失业对心理的影响具有巨大的破坏性,使人们对“工作伦理正在消失”的流行说法产生怀疑。她还从就业经验的角度分析了失业的经历,并认为大规模失业的社会破坏性后果之一 ‎[5] ;另一种观点Fryer (1986)提出的另一种与之相悖的观点认为不同特征的个体对就业的功能依赖程度或应对失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的能力是有差异的 ‎[6] 。已有研究表明,就业会提升居民的主观福祉(Thomas M, 2018; Karabchuk T, 2014; Choi G, 2020) ‎[7] ‎[8] ‎[9] ,然而,就业与主观福祉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关系,与工作特征息息相关,虽然工作与个体主观福祉水平显著相关,但并非所有工作都会带来主观幸福感的提升。学者将就业途径分为正规就业和非正规就业,研究发现非正规就业不利于提高居民主观福祉水平(王海成,郭敏,2015) ‎[10] ,相反,越来越多的学者通过探寻体制内就业与个体主观福祉的关系发现,体制内关系能够有效地提升居民的幸福感(张峰,2016) ‎[11] 。

因此,在探究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之间的关系需要考虑不同个体的异质性效应 ‎[12] 。吴俞晓(2015)探讨了探讨城镇女性的就业状态及其与主观幸福感间的关系,认为需要充分考虑当前城镇地区劳动力市场结构及与之相关的宏观制度环境。其次,在社会关系方面, ‎[13] 李树(2012)研究发现“关系”显著提高了中国农村居民的幸福感,而且,“关系”对农村居民幸福感的促增效应随着居民家庭收入的增长而递减。其次,陈钊(2012) ‎[14] 分析了城市居民幸福感的决定因素,收入和受教育程度都是重要的影响因素。

整体来看,关于就业对主观福祉的影响的相关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主要通过就业类型、工作特征等角度来探究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的关系,很少关注高等教育在其中起到的具体作用。于此,结合以上文献综述,本文将个体工作选择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两种,并探究高等教育在二者之间的作用机制,具备一定的创新性。根据已有文献和相关实证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个体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水平具有显著正向提升作用。

假设2: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在不同特征个体间表现出异质性效应。

假设3:高等教育对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有着显著影响。

3. 实证策略和数据来源

3.1. 数据来源

本文实证数据来自由中国人民大学主持的《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 CGSS)。该数据库是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综合性、连续性的大型社会调查项目。调查内容既包含能够反映个体、家庭、社会等历史性变迁的数据,具备一定的权威性,还包含对主观幸福感的专门调研数据,与本研究的适切性较高。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的方法,样本覆盖全国大部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调查对象为18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综上,本文选取最新发布的CGSS2021数据,选取18周岁以上的受访者作为研究群体,在对样本进行进一步的筛选和剔除异常值之后,最终得到2765份样本。

3.2. 实证模型设定

本文主要关注就业选择对个体主观福祉的影响。由于本研究中的幸福感是定序变量,通常采用OLS和Ordered Probit模型进行分析,对主观福祉的测量多为连续性变量,且OLS能够更直观呈现各个因素对主观福祉作用的大小,因此,本研究首先采用OLS模型进行估计,模型表达如下:为探讨这一问题本文拟采用模型(1)进行回归。

s w b = β 0 + β 1 E m p l o y m e n t o p t i o n + β 2 X i + ε i (1)

在模型(1)中,swb (subjective well being)表示受访者的主观福祉,Employment option表示受访者的就业选择,Xi为本文拟加入的控制变量,本文控制了可能影响受访者的主观福祉水平的其他因素(Xi),εi为随机误差项。

本文的核心被解释变量是主观福祉(swb),表示受访者的主观福祉。根据问卷中的“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问题,将非常不幸福赋值为1,比较不幸福赋值为2,说不上幸福不幸福赋值为3,比较幸福赋值为4,非常幸福赋值为5。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是个体就业选择(Employment option),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并参照以往学者的作法,本文将个体就业选择(Employment option)处理成0~1变量,即是否在体制内工作,本文根据问卷中的“您目前工作的单位或公司的单位类型是”这一题项,将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居委会、军队工作的受访者处理为体制内工作群体,记为1,将在企业和其他工作的受访者处理为不在体制内工作群体,记为0。此外,本文的控制变量(Xi)主要包括:性别、年龄、户口、健康状况、个体受教育程度,表1为主要变量的具体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of the main variables

表1.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4. 实证结果分析

4.1. 基准回归结果

本部分中,我们首先考虑了个体就业选择(Employment option)对主观福祉(swb)的影响。本文根据最终样本和模型(1),采取逐步回归法,实证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第(1)列是个体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直接回归,结果显示,β1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不同的就业选择能够显著提高主观福祉水平;第(2)列加入年龄这一变量,此时β1系数有所降低;第(3)列加入首先性别作为控制变量,此时β1系数持续降低,表明不同性别对主观福祉水平存在影响;第(4)列加入户籍这一变量,此时β1系数得以提升,且户籍制度对主观福祉的影响显著,表明城乡差异对主观福祉存在影响;第(5)列加入健康状况变量,此时β1系数仍然显著为正;第(6)列加入个人受教育程度,此时β1系数相较于第(5)列有所提高,且受教育程度对主观福祉的影响效应显著。

表2可以看出,个体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存在正向影响,且加入控制变量对核心解释变量的影响不大。本文将工作性质分为体制内和体制外,工作性质对主观福祉的影响效应为正,且这一效应在5%水平上显著,影响效应为13%,加入控制变量后,影响效应提升至14.5%。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就业选择中存在“体制庇护”即进入体制内的工作单位则被视作获得体制庇护(吴俞晓,2015) ‎[12] 。

Table 2. Individual employment choice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baseline regression

表2. 个体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基准回归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t统计量在10%、5%、1%水平上显著。

4.2. 异质性分析

实证结果表明,工作性质对主观福祉的影响效应为正。为了进一步检验这一效应在不同群体的异质性效应,本部分分别讨论这一效应在性别、城乡身份以及家庭经济条件等方面的异质性。

4.2.1. 性别异质性

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可能会受到性别的影响。如表3 (1)~(2)所示,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就业选择对男性的主观福祉影响较为显著,而就业选择对女性主观福祉的影响并不显著,这一结果或许与家庭分工有关,男性更多的承担家庭的经济开销,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与此同时在社会角色与期望方面,特定社会对男性和女性角色的期望不同,这可能会影响到他们对就业选择的感受。例如,一些社会更强调男性在事业上的成功和成就,而女性更被期待在家庭和照顾职责上发挥更大作用。这种角色期望差异可能对个体主观福祉产生影响。

4.2.2. 城乡异质性

户籍制度决定了个体享受公共服务的可能性。一般来说,相较于农村户籍人口,城镇户籍人口享受的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更高且机会更大,这可能造成个体主观福祉水平的差距。如表3 (3)~(4)所示,城市地区居民的就业选择显著影响其主观福祉水平。原因在于:首先,就业机会与经济发展:城市通常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发展活力,相对于农村地区而言。在城市中,人们可能更容易找到满意的工作岗位,获得更好的薪酬和发展机会。这些因素可能对城市居民的主观福祉产生积极影响。相比之下,农村地区的就业机会相对有限,所以就业选择可能对农村居民的主观福祉影响较小;其次,社会环境和文化因素:城市和农村地区的社会环境和文化差异也可能影响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例如,城市生活可能提供更多的社交机会、文化活动和便利设施,这些因素可能提升城市居民的主观福祉感受。相比之下,农村地区的社会环境可能更加传统和稳定,这种不同的社会环境可能导致农村居民对就业选择的影响并不显著。

4.2.3. 家庭收入异质性

经济不平等是影响个体主观福祉的重要影响因素。为了判定不同经济条件可能存在的影响差异,本文根据家庭人均纯收入进行分样本回归,将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样本中位数的作为高收入群体,低于中位数的作为低收入群体。家庭收入的分样本回归结果如表3第(5)~(6)列所示,其中高收入群体β1系数显著,而低收入群体则不显著,可见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主要在于对高收入家庭的影响,首先考虑高收入群体的经济安全感更高,高收入群体通常拥有更多的经济资源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更有可能选择从事符合自身兴趣和能力的工作,获得满意的职业发展和成就感。其次是社会认同和社会比较;高收入群体往往与更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相关联,他们可能在选择职业时更注重自我实现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因此,高收入水平群体的就业选择对于满足这些期望和价值观的匹配程度更为重要,进而对主观福祉产生显著影响。而低收入家庭可能更侧重于获得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相对较少关注社会地位和自我实现的追求。再次,则是两者接受的教育和机会差异,一般而言,高收入群体通常享有更优质的教育和培训机会,这导致高收入群体可能具备更丰富的技能和知识储备,有更多选择从事更具挑战性和高回报的职业。相比之下,低收入家庭可能因为受教育程度限制或缺乏相关资源而面临就业机会的局限,因此,高收入群体在就业选择方面有更多的自主权,因而就业选择对他们的主观福祉影响效应更加显著。

Table 3. Heterogeneity effects of employment choice: gender, household registration and income

表3. 就业选择的异质性效应:性别、户籍与收入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t统计量在10%、5%、1%水平上显著。

4.3. 稳健性检验

主观福祉指标的影响

本文在基准回归中选择了CGSS问卷中“总的来说您觉得您的生活是否幸福”这一问题作为主观福祉评判标准,为了观察不同构建方法对实证结果的稳健性,本文还尝试选择了其他问题作为主观福祉的判定方法。

幸福感、社会公平和社会信任之间相互关联,在追求社会幸福感的过程中,建立公平的社会制度和增强社会信任至关重要,而社会幸福感的提升也可以进一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信任的形成。首先是社会信任程度,问卷中“总的来说,您同不同意在这个社会上,绝大多数人都是可以信任的?”本文将回答处理为1~5变量,1非常不同意,2比较不同意,3说不上同意不同意,4比较同意,5非常同意。其次是社会公平,根据问卷中“总的来说,您认为当今社会公不公平”这一问题,其回答主要分为5个档次,其中1为完全不公平,2为比较不公平,3为说不上公平还是不公平,4为比较公平,5为完全公平。因此,本文根据这两个问题设置了变量trustfair分别进行回归,实证结果如表4所示,在选择了不同的主观福祉指标之后,实证结论依然稳健。

Table 4. The robustness test

表4. 稳健性检验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t统计量在10%、5%、1%水平上显著。

5. 进一步分析:高等教育对二者的影响

实证结果表明,选择体制内的工作确实能够显著地提高个人主观福祉水平,而在企业工作存在负向的影响效应。高等教育对个体就业选择与主观福祉的影响的作用机制是什么,这是本部分重点讨论的内容。

5.1. 机制1:是否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教育不仅为个人提供更深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而且可以提供更广阔的职业选择。为验证高等教育对二者关系的影响,本文根据CGSS2021问卷中,“您的最高学历是什么”,将接受高等教育的受访者赋值为1,将未接受高等教育的受访者赋值为0。接受高等教育对个体主观福祉的影响如表5 (1)~(2)列所示,可以发现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的主观福祉水平受到就业选择的显著影响,而未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的就业选择对其主观福祉的影响较为有限。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中,他们所选择的职业路径与其专业背景和技能息息相关。这使得他们更有机会从事需要高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作。因此,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通常面临更多的就业选择,并且更有可能选择与其兴趣和能力相符的工作。这种职业选择的匹配程度,从而促进了个体的职业满意度和主观幸福感的提升。然而,未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相对于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群来说,其职业选择的范围相对较窄,往往受制于其教育背景和技能水平。由于对特定职业的准备程度较低,可能面临更有限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因此,未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的就业选择对其主观福祉的影响相对有限。

Table 5. Impact of higher education on the relationship

表5. 接受高等教育对二者关系的影响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t统计量在10%、5%、1%水平上显著。

5.2. 机制2:不同高等院校类型

不同行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引力大很不均匀 ‎[15] ‎,而不同院校学生的就业取向也不尽相同。为验证不同院校类型对二者关系的影响,本文区分了高等院校类型,根据CGSS2021问卷中,“请问您所上大学的学校等级是什么”,将省部属高等院校赋值为1,地区所属高等院校赋值为2,其他高等院校赋值为3,非全日制学校赋值为4,探究不同院校类型学生的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实证结果如表6所示,结果表明省部属高等院校的学生就业选择显著影响其主观福祉水平,其他院校类型并未有明显作用。就业存在一定的“名校效应”省部属高等院校通常享有更好的资源和声誉,这使得其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此外,这些院校在构建与行业、用人单位的联系上也相对较强,使得学生更容易获得相关工作机会。因此,省部属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业选择方面更加灵活多样,更有机会从事符合自身兴趣和专业背景的工作。这种职业选择的匹配度可能对他们的主观福祉产生积极影响,因为能够从事自己喜欢和擅长的工作,可以提高个体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

值得注意的是,主观福祉受影响的因素非常复杂,除了就业选择外,还受到其他因素如社会支持、人际关系、薪酬待遇、工作环境等的影响。此外,个体的价值观、兴趣爱好、个性特点等也会对主观福祉产生影响。因此,这一观察结果只是表明省部属高等院校的学生在就业选择方面较有优势,并不能完全解释主观福祉水平的所有差异。

Table 6. Effect of different institution types on the relationship

表6. 不同院校类型对二者关系的影响

注:括号内为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t统计量在10%、5%、1%水平上显著。

6. 结论与建议

在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背景下,体制内工作因其社会地位高、稳定性强、福利保障好等优势而深受青睐,加之初次就业是进入体制内单位的最主要渠道,因此高校毕业生进入体制内就业的竞争非常激烈。本文基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GSS) 2021数据,实证检验了个体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结果表明:个体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显著为正,且这一结果较为稳健;异质性分析显示,就业选择对男性的主观福祉影响较为显著,城市地区居民的就业选择显著影响其主观福祉水平,就业选择对主观福祉的影响主要在于对高收入家庭的影响。作用机制方面,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的主观福祉水平受到就业选择的显著影响,而未接受高等教育的个体的就业选择对其主观福祉的影响较为有限;省部属高等院校的学生就业选择显著影响其主观福祉水平,其他院校类型并未有明显作用,就业存在一定的“名校效应”。就业选择对个体主观福祉的影响涉及到社会各个层面,基于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政府在就业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解决就业这一最关键的民生问题,政府在其中发挥关键作用。首先,政府在就业市场中扮演监管者的角色,确保就业机会的公平分配和劳工权益的保护。政府可以设立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咨询和指导,促进劳动力的有效流动和匹配政府其次,通过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等,影响就业的总量和结构,政府通过提供稳定的经济增长环境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政府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通过制定政策、监管市场、提供教育培训、调控经济和保障福利等方式来引导和推动就业。政府的主导作用对于实现全面、稳定和可持续的就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高校应积极应对学生就业难的现状。首先,高校可以提供职业指导和规划的服务,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的态势,掌握就业技能和求职技巧。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咨询,帮助他们制定明确的就业目标,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培训和支持。其次,高校应积极推进与企业、行业合作,提供实践机会和实习实训的平台。通过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提供实习岗位和实训课程,让学生接触实际工作环境,提升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此外,高校应结合行业需求,调整和改进专业设置和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用能力。开设与市场需求紧密相关的课程,加强实践教学和项目实训,使学生毕业后能够顺利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重中之重在于,高校应建立完善的就业信息平台和资源库,为学生提供及时、准确的就业信息和资源。加强校友网络的建设,发挥校友资源的作用,为毕业生提供职业导师和人脉支持。最后,高校可以推动创新创业教育和创业孵化平台的建设,鼓励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培养。提供创业指导和创业资源,支持优秀的创业项目和创业团队,为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机会和支持。

第三,个人应转变就业观念,不盲目跟风。个人应该转变就业观念,不盲目跟风。首先,从多维度考量包括个人兴趣、技能匹配、职业前景和发展空间等因素。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路径。其次,制定明确的职业规划,明确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了解所选择职业的行业趋势和未来发展前景,评估自己是否具备相应的技能和背景,并进行必要的学习和培训。有计划地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最后,持续学习是保持竞争力的关键。紧跟行业的发展和变化,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工作中学习和成长,不断适应新的工作方式和技术。总而言之,个人在就业选择时应保持理性思考,不盲目跟风。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和市场需求,进行全面的考量和规划,以实现更好的就业发展。

基金项目

北京市教委2021年度社科计划一般项目“我国高等教育对居民幸福感的影响与实现路径研究——来自北京的证据”(项目编号:SM202110005008)。

参考文献

[1] 宋佳, 张培菡, 白宇, 等. 全球青年就业: 趋势、挑战与应对[J]. 中国青年研究, 2020(9): 98-106.
[2] 方洁, 翁馨. “上岸”偏好: 一流高校毕业生走向体制内的就业选择——基于理性选择理论的分析[J]. 中国青年研究, 2023(5): 34-41.
[3] 李树, 陈刚. 幸福的就业效应——对幸福感、就业和隐性再就业的经验研究[J]. 经济研究, 2015, 50(3): 62-74.
[4] Miret, M., et al. (2014) Health and Happiness: Cross-Sectional Household Surveys in Finland, Po-land and Spain. Bulletin of the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92, 716-725.
https://doi.org/10.2471/BLT.13.129254
[5] Jahoda, M. (1982) Employment and Unemployment.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6] Fryer, D. (1986) Employment Deprivation and Personal Agency during Unemployment: A Critical Discussion of Jahoda’s Explanation of the Psychological Effects of Unemployment. Journal of Neuroendo-crinology, 11, 1133-1140.
[7] Thomas, M., Maria, F., Finn, T., et al. (2018) Erratum to: The Happy Farmer: Self-Employment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in Rural Vietnam. Journal of Happiness Studies, 19, 1637-1637.
https://doi.org/10.1007/s10902-017-9899-1
[8] Karabchuk, T. and Soboleva, N. (2014) Informal Employment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in Europe: Evidence from the European Social Survey Data. Comparative Southeast European Studies, 62, 397-420.
https://doi.org/10.1515/soeu-2014-620403
[9] Choi, G., Park, S., Won, Y., et al. (2020)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Precarious Employment and Subjective Well-Being in Korean Wage Workers through the Cantril Ladder Scale. Annals of 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Medicine, 32, e11.
https://doi.org/10.35371/aoem.2020.32.e11
[10] 王海成, 郭敏. 非正规就业对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劳动力市场正规化政策的合理性[J]. 经济学动态, 2015(5): 50-59.
[11] 张峰, 贾岚暄. 体制内关系与居民幸福感[J]. 经济学动态, 2016(3): 78-87.
[12] 吴愈晓, 王鹏, 黄超. 家庭庇护、体制庇护与工作家庭冲突——中国城镇女性的就业状态与主观幸福感[J]. 社会学研究, 2015, 30(6): 122-144.
[13] 李树, 陈刚. “关系”能否带来幸福?——来自中国农村的经验证据[J]. 中国农村经济, 2012(8): 66-78.
[14] 陈钊, 徐彤, 刘晓峰. 户籍身份、示范效应与居民幸福感: 来自上海和深圳社区的证据[J]. 世界经济, 2012, 35(4): 79-101.
[15] 岳昌君. 大学生就业选择的行业因素分析[J]. 北京大学教育评论, 2004(3): 7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