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内生动力是指内部驱动力,是根据不同的系统主体划分为个体、单位、组织、地区及其他层面的内生动力,作用的主体不同,内生动力的来源、影响因素也不同,农村主体内生动力是将个体作为系统主体 [1]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就,但在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的同时,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不足成为阻碍全面乡村振兴的限制性因素。2014~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深化农村改革、改革创新、全面小康、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点问题,通过改革激活农业农村农民内生动力。2018~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从扶志扶智、等靠要等重点问题出发,以此激发和增强群众自身的内生动力和自我发展能力。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人群的内生发展动力是关键。此外,二十大报告也强调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关键在于不断激发农村主体的内生动力。缺乏内生动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难点和关键挑战。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激发必须要在深入了解内生动力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农村主体所面临的问题和表现,分析造成内生动力不足的因素,因人而异,对症下药,加速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进程。
2. 理论基础
如果将发展作为个人解放和人类的全面发展来理解,那么事实上这个发展只能从一个社会的内部来推动 [2] 。内生动力就是因组织内部发展需要而产生的自发动力,即系统本身谋求发展的驱动力。农村主体性(农民)内生动力可以理解为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和谋求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农村主体由个体内部需要激发的主观能动性意识,并影响行为的发生。换言之,也就是人们的主观能动性。
农村主体的内生动力具有多种属性,因此其理论基础来源于多个学科。从哲学的角度来解释,唯物辩证法的内外因理论可以解释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重要性。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释,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可以从个人需求的不同层面解释内生动力的产生。
(一) 内外因理论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发展的根据和来源,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而外因则是加速或延缓事物变化和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的。然而,外因的作用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它们相互依存,共同作用。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内生动力扮演了根本性的角色,这是由农民所发挥的内部力量所驱动的。外界的参与和帮助则是必不可少的条件,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果不能从源头调动农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尽管在外界的帮扶下可以短时间的提升农村主体的经济效益、生活质量以及居住环境,但最终并不能使得农民主体跳出传统的“经济、环境、生活”陷阱,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种持续的过程,只有在自我发展的外部帮扶的推动下才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路径。因此,应当形成农村主体内部的自我发展和多元外部客体的互补机制。从哲学的角度进一步强调了内生动力的重要性,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理论基础。
(二) “经济人”假设理论
“经济人”又称“理性–经济人”、“功利人”或“利益人”。这个假设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8世纪提出的,他认为人无论处于什么地位,其本质都是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动机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主体作为主要群体,它的动机和行为都是为了提高经济效益,并且在面临一系列选择时,总是偏向于那些能够给自己带来最大经济利益的机会,实现自身利益最大化。提升农村主体的经济效益能从内激发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主观能动性意识,增强内生动力。
(三)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根据心理学研究,人的行为是对外部环境和刺激因素所作出的反应,内生动力来源于人类的需要,马斯洛将人类行为分为五个层次,自下而上依次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 [3] 。其中,生理和安全需求是更低层次需求,而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是更高层次需求。当人在满足自己所追求的层次需求时,就继续朝着更高层级需要继续行动,“自我实现人”就是激发自身潜在能力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3. 激发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价值
(一) 巩固脱贫能力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到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可以看出脱贫攻坚的艰巨性和政策的可持续性。现在贫困人口是脱贫了,但有很多是通过政策、扶持、转移支付以及特殊项目给拉上来的。因此,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有利于强化脱贫地区、脱贫农户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扶智”在能力水平上增强其内生发展动力,“扶志”在精神层面强化其自身发展的主观能能动性。“扶智(志)”是将农村主体从脱贫攻坚时期的被动帮助对象转变为乡村振兴时期的主动、可持续的脱贫者,通过掌握一定的素质技能和科学文化,以坚定的可持续脱贫信念为指导,在巩固脱贫成果的过程中持续增强脱贫农户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以提高脱贫效果为目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必须以自我发展能力和内生动力的激发为基础,从根本上实现血液源源不断的“造血”功能,培育农村主体和产业发展的充分动力,巩固艰苦奋斗获得的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脱贫群众重新返贫,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 融合内外部要素
根据唯物辩证法,事物的发展是由内因和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的根源和基础,而外因则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条件。外因需要通过内因来实现作用 [4] 。在乡村振兴中,农民作为农村主体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内在动力,对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外界帮扶作为外因,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是必不可少的条件。只有抓住内因这个事物发展的根本性和源头性的决定力量,充分利用外在帮扶作用,才能使脱贫农户和脱贫地区跳出返贫陷阱,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目标。返贫原因多种多样,若仅仅依靠外力作用只会强化依赖性,因此,要切实从源头调动农村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我发展能力,持续强化培训技能,大力推进乡村“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同时,国家加强统筹协调制度,加大政策支持、制度支持来巩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障碍形成的结构性因素,创新帮扶手段和措施,激发农村主体内生动力,充分利用外力,内外结合,加速推进全面乡村振兴的进程。
(三)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步伐
农村现代化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目标,同时也是国家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柱。鉴于农业脆弱性和农村经济的不稳定性,许多国家都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从传统的经济溢出理论到多元的发展理论,再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意味着现在农村主体可以和社会、政府、市场等外部力量实现更好的融合和互动 [5] 。并且通过科技创新和体制改革的提高,激活农业农村资源要素,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素质技能增强、教育培训、居住环境改善、强化防返贫意识等,全力激发农村内生活力、增强内生动力、提高内生发展力,增进农民的主体性,使农业农村发展更有韧性、更可持续。
4.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与案例剖析
(一) 政策传达与农村主体理解出现错位
由于成本、信息、时间和素质教育等的影响,通常情况下难以完全存在无障碍的传播渠道。在外部力量(政府)的帮扶和农村主体(农民)这个内因的推动结合下,能有效帮助农村主体建立起积极性,强化其主观能动性,推进乡村振兴。但由于信息传播具有语言障碍、经验障碍、知沟障碍等 [6] ,政府在传达上级政策文件的时候,造成政策传达给脱贫农村主体时出现偏差,传达者所表达的意思和接收者所理解的意思不相一致,等到农村主体按照自己所理解的政策去进行发展时,却由于政策理解的错位,降低了农村主体对政策和村干部的信任度,打击了农村主体的积极性,减缓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步伐。
案例一:政策传达与农村主体理解错位是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的首要原因,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措施调动农民主体的积极性。贵州某县YA镇某村村民曹某某,在国家的大力扶持政策“世界银行贷款中国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简称“世行六期项目”下达后,经过村干部或是农村能人的大力宣传,并传达给农村主体。经过实地走访可知,当时政策传达的是,对于原先是贫困户的农户在扩大养殖规模后将有10,000元的补贴,但由于当时曹某某在对政策信息的理解是只要扩大其养殖规模就会有补贴,自己先前不是贫困户,因此曹某某在扩大养殖规模的同时没有拿到补贴,在信息传达者与接受者理解的出现了偏差的基础上,打击了农村主体发展的积极性,因此,对于此种情况,政府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重新从源头调动农村主体的积极性,强化其自我发展意识。
(二) 天灾弱化了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可持续性
一般来说,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对全体成员的影响是必然的,而对某一个人则是偶然的。人都是理性的,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当出现危害人们的经济事物时,人们就会在考虑利益最大化时做出退出或持续进行某项事物。对于农村主体来说,农业作为他们谋求生计的主要来源之一,但由于农业具有弱质性,常常面临许多不可控自然灾害因素(如冰雹、干旱、寒潮、暴雨等)所带来的影响,自然灾害主要表现为对农业产业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性作为农村主体性的最显著的标志,也受到显著消解,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农村主体的自我发展意识逐渐弱化,阻碍了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不可持续,也有可能出现一蹶不振的情况。
案例二:自然灾害的影响是一种不可控风险因素,也是对农村主体积极性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之一,随着国家逐步对农业产业扶持的大力推进,对自然灾害的预防措施虽逐渐完善,但这种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贵州某产业扶贫县ZZ镇某村杨某某,国家因地制宜的对当地产业进行扶持,以产业为支撑,带动脱贫群众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当政策下达后,作为“理性–经济人”,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杨某某通过了解合作社所带来的受益后,就加入了世行扶持的一个产业种植合作社,但加入后,前期进行了大量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基础,等到投入资金、资源进去以后,接二连三受到天灾(新冠疫情和自然灾害)的影响,种植的果树全面出现烂果和枝叶的断裂,就连套种在果树下的蔬菜也受到疫情影响,部分错过了采摘季节,因而导致和杨某某一样的大多数农村主体在投入全部资源资金后,不仅没有盈利,反而存在巨大亏损,一次次的天灾影响使得农村主体对此丧失了信心,打击了农村主体的自我发展意识,影响了激发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可持续性发展,阻碍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程。
(三) 基本诉求没有得到重视打击农村主体发展自信心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当人满足基本生理和安全需求后,就会寻求更高层次的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即成为“自我实现人”,发挥自身潜力,实现个人价值。乡村振兴战略系统性地整合了农村各项发展要素,强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也就是确立农民作为乡村全面发展的主体地位 [7]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农村主体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农村主体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基础上追求较高层次的需求,希望能发挥自身所拥有的能力和潜力,能得到重视。但是,农村主体在个人利益方面的话语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没有得到重视,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村主体“想说不能说,说了不被重视”的心理历程,造成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自我发展能力意识不强,不能赋能于乡村振兴建设中,减缓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步伐。
案例三:保障农村主体的基本诉求是激发起主观能动性的主要原因之一,当农村主体在满足基本需求以后,对于未得到满足的需要,通过满足这些需求来激发他们的内生动力。贵州某脱贫县(区) JF街道某村张某某,一个长期生活在农村的普通农民,虽然接受的文化相对较少,但对于农业的实践技能是比较熟悉的。在国家大力推动建立产业发展合作社政策,保证脱贫群众可持续发展。拥有一定农业技能的张某某也想通过此时的政策让大家看到自己的能力,实现自身价值,从而能够带动其他人的发展。但自己加入合作社之前所想和加入合作社后的现实境况却有所差别,加入后,张某某根据自己从事几十年的农业经验对合作社产业(金银草)发展的种植提出套种其他作物的建议,但是没有得到采纳,张某某在拥有一身技能和实践经验的情况下,作为社员的基本权力(参与权、监督权、话语权)诉求没有得到满足,自身潜力也没有得到发挥,打击了其自信心,使其成为了旁观者、局外人,从而弱化了张某某可持续发展的主观能动性,更是没有兴趣参与其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5. 激发农村主体内生动力的实现路径
乡村振兴不是坐享其成,等不来,也送不来,要靠广大农民奋斗,农民是乡村的主人,是决定乡村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也是乡村振兴的主体 [8] 。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我国扶贫行动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教育等的提高对于破除农村主体教育水平不高、基础防范意识不够和缺乏基本诉求保障,导致了内生动力不足,无法形成有益的影响。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充分了解内生动力理论,并结合具体问题、案例和成因分析,寻找并创新激发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的实际途径。
(一) 增加村干部和农村主体的“培训”和“交流”,发挥一线关键作用
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农村的主体是长期生活在农村的农民,他们最为了解农村的情况。因此,在推进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农民是最有发言权的人。因此,激发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也应当根据其自身素质和教育情况来使用最简单、便捷、清晰的言语进行表达。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首先,村干部和农村主体的职业和教育背景不同,并且在政策传达之前也没有进行过实践培训,因此在真正去传达政策文件时不免会在语言上出现与农村主体不相一致的理解偏差,造成传达不到位的情况出现。其次,村干部作为基层服务者,需要处理的事物繁杂,不免会出现失误的情况,加上各种考察、上报等行政事务较多,从而导致在传达政策工作时沉不下心,没有因人而异的去用农村主体所能理解的语言进行表述,缺少一步步做好、一步步落实的精神。最后,农村主体基本上都是长期生活在农村,受到的教育相对较低,因此对于政策中的许多专业名词理解不到位,造成政策表达意思与行动错位的矛盾情况出现。因此应当加强村干部与农村主体的培训与交流,通过从基础理论到实践的学习,并逐渐创新,找到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的原因,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此外,村干部作为脱贫攻坚阶段的冲锋者和乡村振兴阶段的领路人,加强村干部与农村主体的交流与培训,对解决农村主体内生动力不足、加速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进程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
(二) 加强灾害防范预警措施,提高农村主体自我发展能力建设
在扶贫攻坚的阶段,要实现由传统的“输血式”扶贫向更加可持续的“造血式”帮扶的转变,就需要注重培养农村主体自身的发展能力。所谓的“造血式”帮扶则旨在通过外部援助来促进农村主体自身的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农村主体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这种自我发展能力,是指他们作为独立个体在社会生活当中,根据自身的意愿、需求以及外部环境的现状,将自身所具备的素质和技能与主观能动性相结合。激发行动意识,获得发展能力。发展能力具体包括心理、身体、智力、技术以及发展素能五个方面 [9] 。心理素能主要是指个体所想、所做的思想意识,即从内激发的某种动力。强烈的内生动力可以促进个体自我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而身体、智力、技术及发展素能的提高也会强化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世界银行六期“中国贫困片区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简称“世行六期”项目)采取的是对未知灾害风险进行提前预防,建立预警机制的方式,让农村主体全过程学习参与灾害预防措施,并对灾害的出现形式、预防措施的计划制定、灾害的监测情况,通过在学习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应当加强农村主体的对灾害防范的意识,让其参与学习和实践,提高自我发展能力,激发内生动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 强化农村主体地位,保障农村主体基本诉求
农村主体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巨大的力量。基于对农村主体能力不高、素质不强的刻板印象,时常忽略了农村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可持续脱贫成了外界帮扶者的主观意志的表达,农村主体则是被动接受,可持续发展动力严重不足 [10] 。要激发农村主体的内生动力,必须始终以农村主体作为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主体、行动主体和受益主体为核心,激发农村主体的内生动力,形成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磅礴之力。“问计于民,问需于民,以民为师,向群众汲取智慧”这是我们党在新的时代中制胜的法宝。在后扶贫时代,我们更应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创造力,为农村主体提供适当的外界帮助和引导,确保农村主体的基本诉求得到保障,并实现可持续健康的发展。世行六期项目以“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形式将决策权和资金管理权赋予农村主体,并依托项目成立的项目组织,通过制度对成员行使基本权力保障,以自我决策、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受益进行项目推进,而政府和其他外部组织主要扮演引导人和服务者的角色,充分尊重了农民主体的地位,从源头调动了农村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在项目发展中发挥了农民主体的创造性。通过满足农村主体基本诉求和保障,尊重了农村主体的主人公的地位,在自治过程中激励其内生动力,从根源上实现“造血”功能的形成,从“脱贫”到“可持续发展”的形式转变,加速乡村全面振兴的步伐。
6. 结语
在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以后,我国“三农”的工作重心历史性地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并朝着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 [11]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和乡村发展中的作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的传统美德,也是后扶贫时代所倡导的基本原则,乡村振兴等不来,也送不来,能否实现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那就要看我们头脑里有没有这个主观能动性,这种意识来源于本能及外在情感,并内化为内生动力,产生动机,激发行为的产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一方好,大家好,激发农村主体的内生动力,从根源实现乡村的全面可持续健康的发展,才能共享美好生活。
基金项目
文章为贵州财经大学2022年校级项目“数字素养对农户生计决策及增收效应研究(项目编号:2022ZXSY125)。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