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马克思始终将人的问题视为其哲学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但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中,由于长期受意识形态对峙以及阶级斗争等因素的影响,马克思的人学思想被湮没,以至于萨特提出马克思主义存在“人学空场”的论调。虽然萨特指的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忽视对于人的具体研究,仅从社会历史出发规定人的性质,使马克思主义教条化,而“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是不可超越的哲学。如果按照这一思路进行理解,我们只需要重新回到“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挖掘其人学思想即可弥补其思想的不足,而不需要存在主义进行补救。因此,萨特自身也不经意地进行了逻辑连带,将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并不是单纯地对“当代马克思主义”进行批判,而是直接指向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因此,我们有必要依据马克思人学思想对萨特的理论观点做出回应。
2. 萨特主观意向的个人:自由选择的抽象存在
在很长一段时间西方哲学家们都把人看作是上帝的产物,看作是一种应然存在。18世纪的经验主义者和理性主义者都否定了上帝的存在,以“我思”为主旨展开哲学探究,在此意义上对“我在”进行勾勒。萨特受胡塞尔现象学影响,反对“食用哲学”,并基于现象学思想建立起“人学本体论”,从人学本体论出发充分肯定了人的实然性,提出了“存在先于本质”的著名论断,并基于其人道主义观点去讨论人的自由和社会历史的发展。
第一,人是主观意识的存在。萨特将存在分为两种,即自在存在和自为存在。自在存在指的是外部客观世界,是一种没有理由、没有必然性,偶然的、当下的存在,即它就是它所是。而自为存在是指人的主观意识,是能动的和自由的,不受任何东西的束缚,是一种现在所不是的存在,萨特将自为存在作为真正的存在。在萨特看来两种存在具有根本的差别,但并不是说他们彼此独立,互不关联。他指出:“自为存在和自在存在靠着一种综合的联系而联合在一起,这种联系不是别的,而正是自为存在本身,自为存在就是自在存在的纯粹虚无化。” [1] 自为存在本身是虚无的,意识要想是什么,就必须借助某物,因此某物必须预先存在。换句话说,自为存在是对自在存在的否定和虚无化,自为存在的显现过程与自在存在显现为现象的过程是统一的。但这并不是承认自在存在产生自为存在,没有自为存在自在存在就成为一种无意义的存在,自为存在赋予自在存在一定的现实意义。萨特始终将人的意识作为其观点的切入点,指出:“除了一种人类的宇宙,即人类主观性的宇宙外,再也没有其他的宇宙。”( [1] , p. 35)也就是说宇宙的存在应体现的是个体主观存在,人的自为存在是一切及其自身可能性的前提和根据,这就是萨特的“人学本体论”。
第二,人的自我意向造就人本质。作为一个无神论者,萨特否定了上帝的存在,反对人的本质是由上帝决定的,也没有像其他传统理性主义者一样认为人的本质先于存在。而是基于他的“人学本体论”思想,提出“存在先于本质”论断,这充分肯定人的具体价值。在萨特看来,人是存在、露面和出场,人之初是空无一物的,后来随着人需要什么东西,人的现实存在就按照人的自身需要去创造,是人的意志自我造就的结果。萨特用形象的比喻说到:“是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 [2] 而外在物质却不能自己创造自己,自己规定自己,所有物质都要受到预先设定的制约。在萨特看来存在先于本质是人与物的根本区别,人是自己创造出来的产物,这也是萨特存在主义的首要原则。我们不难看出萨特对于人的产生发展具有浓厚的主观性,把人的差异看作是意志差异的结果,把人看作是一种主观的存在。
第三,人具有无限性的自由选择。“存在先于本质”这一原理的最大特点就在于萨特充分肯定了人可以根据主观意向自由地选择自身,具有一种自作主宰性。对于人来说是有选择的自由,而不是选择成为自由,人的自由不需要仰仗任何的东西,存在就是自由。萨特把自由选择看作是一种“烦恼”,如前所述,萨特认为人的一切行为都是其主观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人总是要时时面临行为的选择导致人总是充满了烦恼。同时,萨特也指出:“如果存在先于本质的话,那么人要对自己的本性负责……当我们说人要对自己的存在负全部责任的时候,不只是说人对严格意义上他个人负责,而且是意味着对全部人类负责。”( [2] , p. 19)即人已经选择自己本质之后,就要承担自己的责任。萨特将自由作为一种选择和否定选择的自由权,这一自由选择权没有先验的标准,完全是由人的主观意向决定的,人拥有无限的自由选择权,人是绝对自由的存在物。
第四,人的实践逆溯历史总体化。萨特通过人学辩证法论证人类历史和社会发展,“前进–逆溯”的方法是人学辩证法的基本方法。萨特认为马克思运用前进的方法对人进行研究,即从社会环境出发考察人的社会实践以及人与人的关系,这一方法的畸形发展,使得马克思主义变成干瘪的公式。指出:“在他的劳动中,在他的家里,在马路上,到处寻找人。” [3] 萨特虽提出运用“前进–逆溯”人学辩证法对人进行查考,但具体分析,萨特对于逆溯的方法更加侧重。萨特多是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将人的欲望需要等都包含在历史总和中,经由个人理解社会历史,认为人的需要以及资源匮乏之前的矛盾推动人类历史的发展。他认为人学辩证法包括三个环节:独立的个人实践、集群、集团。需要指出的是萨特所谓的实践是一种非理性的心理活动,以及受心理活动支配的行为。这三个环节构成了社会历史的总体化过程,不难发现萨特的人学辩证法对于人类历史发展的描述并不是以现实的历史为依据,而是其存在主义哲学思想的演变,是一种非历史的人本学。
3. 马克思现实的个人:能动实践的现实存在
人学思想贯穿马克思整个理论体系,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人类解放是马克思毕生追求的价值目标,体现着马克思思想深切的人文关怀。与唯心主义和经验主义对于人的阐述路径不同,马克思转变了人学理论的研究路径。基于人的现实性,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论断,由此出发,对人的自由以及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行了深入阐发。
第一,人存在的本体性诉诸于实践。马克思对于人存在的理解,首先跳出了唯心史观的抽象思维。在马克思看来,刨除了人的自然存在,人们不可能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实践活动,更不可能在实践中形成人类社会和历史。而唯心主义者大都将作为主体的人与感性存在的东西相剥离,将人仅仅等同于主体的意识或者某种思维。马克思打破了唯心主义者对于人的抽象规定,肯定人的感性存在。但是与费尔巴哈将人当作无差别的自然存在物不同,马克思指出:“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 [4] 实践成为马克思推翻费尔巴哈旧唯物主义的关键原因,马克思认为人不仅是感性存在物也是实践存在物,人的存在本性诉诸于实践。物质生产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之为人的根本规定性,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活动中,不仅生产着自身个性,而且还创造物质生活本身。马克思通过对于人作为实践存在物的阐述,使得人从虚幻的空间降落到现实当中,人不再是旧哲学家所谓抽象的集合,直观的自然物,而成为现实的存在物。
第二,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1844年夏至1845年春,马克思先后提出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人的类本质是有意识的自由自觉的活动。关于这两种提法马克思更多是站在主体与客体相区别,以及个体性与普遍性相分离的视角下对人的本质进行论证。随着马克思思想的不断成熟,马克思立足于人本身,对人的本质从主体层面继续进行探析,提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断。马克思认为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在物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两种关系始终是纠缠在一起的,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属于社会关系,而社会关系就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确证。也就是说马克思将人的本质规定为社会关系的总和,就包含着人的具体实践活动创造人本质的指向,在此意义上人是通过自身来获取自己本质的。人的物质生产实践不断变化发展,以生产关系为主体的社会关系也是不断变化发展,因此人的本质也不断变化发展,人的本质不是预先生成的、永远不变的,而是在发展过程中逐渐获得的。同时,马克思对于人本质的这一论断,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不仅看到了人的普遍性也看到了人的个体性,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是从总体意义对人的本质进行的规定,但这又不同于抽象概念意义上的规定,而是体现着个体的丰富性以及现实性阐述。
第三,人的自由是人本质潜能的现实化。在马克思眼中人无疑是自由的,自由的本性就是人所具有的创造性和超越性的潜能,实践作为人的存在方式,人能够通过这一方式将自己从自在世界中提升出来,并且突破自己本能的限制,按照自己的本性去创造自己的生活。马克思将人作为自由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他认为自由是天赋,相反马克思认为人的自由是自赋的,是自己创造的。因此在马克思那里自由从来都不是像施蒂纳、鲍威尔等唯心主义者所阐述那样,是一个没有来历、随心所欲的抽象概念。“自由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因此它必然是历史发展产物。” [5] 不难看出,马克思将自由作为一个历史概念,人是自由存在物这一点是无可置疑的,但是伴随人的本质潜能现实化的不断发展,人的自由化程度不断发生着变化,从基于人的依赖而存在的依附性的个人发展成为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独立性的个人,个人获得了形式的自由,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更高发展形态创造了条件。综上可知,自由并不是追求人之外的某物,恰恰是追求自身,创造自己的生活。人的自由不是绝对的、与生俱来的,而是在自我实现的过程中获得的。
第四,社会历史发展与人的发展辩证统一。马克思指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无穷无尽的丰富性’,它‘并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 [6] 马克思认为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历史,并且通过对于人类历史进行详细地研究之后,得出了人的社会生产能力与人的交往活动之间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表面上看,这一矛盾似乎与人并没有多大的联系,而是一种抽象概念的阐述。但是无论是生产力还是交往方式都不能将其浅显地理解为脱离人的纯粹物质和经济活动,二者是现实的个人个体活动借以实现的形式,生产关系是否适合生产力也只有相对个人存在和发展才具有意义。旧的生产关系被新的生产关系所代替,不过是人们追求更高的“自主活动”,而对于现有活动条件的积极改造。由于社会历史发展不同阶段所提供的物质生产条件不同,导致不同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人的存在状态、劳动性质也呈现出不同的差异。因此,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作为历史剧作家的现实的个人擎画着人类历史的宏图,人类历史是现实的个人的实践发展史。但作为历史剧中人的现实的个人又受到社会历史发展的制约,社会历史发展与人的发展具有辩证统一性。
4. 理论比较:两种人学路径走向的分殊
马克思和萨特分别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和存在主义对人的问题进行了论述,二者思想存在着根本的差别,即萨特所阐述的是主观意向的个人,具有抽象意蕴,而马克思的人学是对现实的个人的研究,蕴含着丰富辩证思想。通过两者比较,正确把握两者的区别,明确两种人学思想的路径走向完全各执一端,从根本上无法进行结合。
第一,界说人存在的区别:主观意向与感性实践。关于人的存在,萨特认为自我意识是人的真正存在,萨特指出:“在我的现实意识中的所有意向都是指向外面,指向世界的。反过来,对我的感知的这种自发的意识是我的感知意识的构成成分。” [7] 萨特将自我意识作为我思我在的条件,自我意识表现人的存在。而马克思把人看作是能动实践的存在物,人的存在在实践活动中得到体现。“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 [4] , p. 147)从对人存在的理解开始二者已经具有了根本的区别,一位将自我意识的存在作为真正的存在,而感性存在不过是表现自我意识的容器。一位将人看作能动的感性存在,基于人的感性存在强调人的能动性,从根源二者的人学思想就相去甚远。
第二,定义人本质的差异:主观属性与现实属性。在萨特看来,人的本质是自我意识自由选择的结果,人主观意志的自由选择是人本质得以体现的先决条件。萨特脱离人的现实性去谈人自我意识的自由选择以及人的本质,这仍然是一种抽象的思维方式,也是萨特存在主义人学理论的致命缺陷。马克思认为人的本质是生成性的过程,是人在不断的实践中产生的。现实的个人与抽象的个人本质区别就在于抽象的人学思想将人作为某种理性或者意识器具,并将这一理性或者意识作为人的本质,而看不到人的现实性,而现实的个人本质是通过其实践活动创造出来并由社会关系所表现出来的,从现实的角度规定人的本质。对于人本质的定义,萨特沿着唯心主义道路对人本质进行论证,而马克思基于唯物史观来阐述人的本质,二者对于人的论证已经走上完全不同的两条道路。
第三,论证人自由的分歧:绝对自由与生成自由。萨特认为人的自由是绝对的,是与生俱来的,人可以在存在和发展中进行自由的选择,人的自由不受任何因素的束缚。虽然马克思赞同人是自由存在物,但其反对人自由的命定说,人的自由是自己创造、生成的,人的自由程度受到自然界以及社会条件的制约,人们只有在正确把握自然规律以及社会历史规律的基础上,不断使自身潜能现实化,能动地创造人自由发展的条件,超越限制个性发展状态,不断提高自身的同时改变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才能实现人的解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人自由的观点二者的主要分歧点在于一个认为自由是绝对的,一个认为自由是不断生成的,这更反映出马克思基于现实考察人与萨特基于抽象唯心主义考察人的异质性。
第四,阐述社会历史的迥异:抽象发展与辩证发展。萨特认为人类历史发展是由人的心理活动和人的自由选择决定的,从浅层次看,萨特似乎更加重视人的存在以及人的个体性,但是片面将人类历史归结为人的主观意识活动,没有深入人的现实生活,看不到人的感性存在和发展状况,就无法正确地理解人类历史的发展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只能基于其思想范畴,对人类历史的发展进行思维的演变。而马克思指出:“并不是‘历史’把人当作手段来达到自己——仿佛历史是一个独具魅力的人——的目的。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 [6] , p. 259)即人的实践活动实现和确证着历史发展,现实的个人生产实践活动以及交往实践构成了历史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的生产活动的发展在历史条件中进行,受到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实现着人与社会历史的辩证发展。二者都承认人对于历史发展的重要作用,但萨特将目光集中于人的主观意识对于历史的推动,这样就容易陷入理性逻辑思维,历史成为一种合乎逻辑的演进。而马克思将历史看作人的生产史,而不是一部思想史,人在历史条件中发展的同时推动历史的发展,实现人与历史的辩证发展,对于社会历史理解的本质差异否定了存在主义与马克思主义结合的可能性。
5. 比较反思:人学思想发展的悖论及出路
自萨特提出“存在先于本质”的人道主义理论后,便引起了学术界的极大轰动。如何理解马克思人学思想、如何发展当代的马克思主义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对于二者人学思想的比较研究,发现萨特人学思想不过是对抽象人学的倒行,以发展马克思主义为名的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不过是一种折衷主义的悖论,只有坚持马克思思想,深入社会实践才是发展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正确出路。
第一,反对萨特抽象人学的倒行,抵制折衷主义的悖论。萨特的人学思想具有浓厚的主观主义色彩,将人的本质看作是自我意识的自由选择,人的感性存在成为承担意识的载体,对于个体性意识的过度强调,以及将抽象的自由看作人出发点的观点,使得萨特陷入唯心主义的泥潭,忽视人的现实性。正如萨特所言,反对马克思主义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回到马克思主义以前的思想去,要么就是重新发现马克思主义早已论述过的思想。而萨特的人学思想就属于前者,使关于人的学说重新陷入从天国到人间抽象演说当中。虽然萨特公开宣称要转向马克思主义,为了将存在主义寄生于马克思主义思想当中,萨特曾阐述过社会条件对人的影响和作用,但同时他又不遗余力地去拯救存在主义当中关于个人自由的理解,如果没有这一点,其对于马克思主义的补充也就显得多余了。萨特摆脱个人自由与社会条件制约之间矛盾的方法很简单,承认社会的影响,但否认其必然性,突出人主观意识的第一性。而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实际上就是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相结合的一种折衷主义悖论,不过是萨特被马克思主义科学魅力所吸引,但又不能摆脱其主观主义思想的禁锢,只能成为一种因矛盾而破裂的折衷主义拼凑体。通过比较结果的反思不难发现,存在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是两种异质的思想,无法进行结合,我们要坚决反对抽象人学的倒行,同时也要警惕折衷主义的拼凑。
第二,坚持马克思人学思想理论,坚定走实践发展路径。马克思人学思想以唯物史观为基础,马克思反对将人作为某种意识的抽象存在物,唯物史观宣扬的并不是一种无个性的历史必然性,相反它强调历史是人所创造的,人是能动性与受动性的统一。马克思人学思想在明确了人的类共性的同时,包含着对于人个体丰富性的阐述,实现了类共性与个体性的统一。在马克思提出现实的个人这一概念时,就已经解决了萨特所谓人学空场,“对于我们来说……而是在马克思主义内部重新恢复人……我们所举的例子在这种哲学的中心揭示了一种具体的人类学的空缺位置。” [8] 并不是如萨特所言,马克思仅从社会历史来阐述个人以及基于普遍性对人进行理解,相反马克思看到了人对于自身以及社会的创造,关切个体的现实存在,马克思人学思想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思维。当面对异己的思想理论对于马克思思想的质疑,我们不能简单将其归结为唯心主义或者资产阶级思想,反对虚无主义,应该以实事求是的逻辑理论为依据认真分析其所具有现实性以及生命力,基于马克思思想对这一问题进行解决。马克思思想从来不是理论教条,而是行动指南,随着我们时代发展,需要不断吸收新事物、新发现。因此,我们接受社会思潮发展对于马克思思想带来的冲击,但我们拒斥以“补充”“发展”之名而进行“理论嫁接”。只有坚持马克思思想,并且深入社会发展的实践当中,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使马克思主义永葆生机和活力,这才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正确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