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犹太人问题的渊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在这一时期,犹太人常常处于社会的边缘,遭受各种形式的歧视和排斥。特别是在宗教信仰上,犹太人常被视为异端,这使得他们陷入了复杂的文化和宗教冲突之中。然而,18世纪末19世纪初,欧洲社会的政治风云和启蒙思想的兴起,逐渐为犹太人问题注入了新的内涵。当时的欧洲社会正经历着政治和思想领域的深刻变革。启蒙运动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个人权利、自由平等等观念开始受到更广泛的关注。在这个背景下,犹太人问题的关注逐渐升华为一个更为复杂的议题。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应运而生,成为了对这一议题深入探讨的代表之一。欧洲社会,尤其是德国,犹太人在其中的地位依然岌岌可危。虽然一些国家已开始逐步减轻对犹太人的限制,但他们仍处于边缘地带,受到严重的社会歧视。马克思的关注点恰恰落在这一困境之上,他从社会、政治、经济等多个维度审视犹太人问题,并将其视为人的解放问题的一个缩影。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提出的关键观点之一,是将犹太人问题置于更广泛的社会背景之下,在阐释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时,“犹太精神”起着不可或缺的中介性作用。
2. 犹太精神的内涵与问题的提出
2.1. 犹太精神的内涵
犹太精神,作为犹太人的精神特质,被马克思深入剖析并联系到其历史背景。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揭示了犹太精神的内涵,将其概括为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即犹太教的世俗基础。这一内涵不仅是一种精神信仰,更与犹太人的历史命运紧密交织。“犹太教的世俗基础是什么呢?实际需要,自私自利。犹太人的世俗礼拜是什么呢?做生意。他们的世俗的神是什么呢?金钱。”( [1] , p. 194)从这个定义中,犹太精神的核心在于对金钱的崇拜和追求个体的利己主义。
这种对金钱的强烈追求可以追溯到犹太人的历史遭遇。长期以来,犹太人常受歧视、迫害和屠杀,他们的命运使得金钱在他们的生存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马克思强调:“对于犹太人而言,金钱拥有准神圣的意义。”( [2] , p. 21)金钱对犹太人而言不仅仅是一种财富追求,更是他们生存的基本保障力量。马克思深刻理解了这种精神与犹太人所经历的苦难和社会环境的关系,将其与金钱的紧密联系结合,更进一步深入到世俗社会领域来揭示了犹太精神与犹太问题产生的根源。
2.2. 关于“犹太人问题”的探讨
19世纪初,欧洲社会在工业革命、政治思潮的崛起和社会结构的演变的推动下,涌现出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其中,犹太人问题作为一个引人瞩目的议题,凸显了当时社会的多元变革。这一问题的提出,深刻地根植于历史渊源,同时也受到当时时代背景的显著影响。
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中,欧洲大陆上一直都存在着基督徒与犹太人之间的复杂纷争和矛盾。这种对立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犹太人自视为上帝的选民,坚信弥赛亚将来到,带领他们走向应许之地,这种信仰使他们保持了自己的民族完整性和宗教独立性。尽管在欧洲范围内分散居住,但他们从未将欧洲视为精神家园,也从未试图融入其他民族或宗教团体。然而,中世纪欧洲的基督教教会占据主导地位,将基督教信仰传播至整个欧洲,而犹太教则作为异教存在,受到基督教的束缚和压迫。这一时期,基督徒对犹太人采取了狂热的反犹行为,实施歧视性法律和教规,甚至进行了暴力迫害。随着16、17世纪欧洲资本主义的兴起,犹太富商阶层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而导致宗教对立逐渐演变为以经济原因为主导的社会关系冲突。在这一时期,无论是为君主服务的宫廷犹太人,还是后来的犹太银行家,他们在资本主义的发展过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他们掌握了国家金融和商业领域的大部分资源,在欧洲范围内构建了广泛的网络,对欧洲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普通基督徒普遍认为,犹太人在不务实际生产的同时享受特权,拥有巨额财富。这种观念使得基督徒感到犹太人的存在构成一种生存威胁。然而,这种威胁不仅仅限于宗教信仰上的对立,更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等多个领域的普遍对立。
正如马克思在《犹太人问题》中所述,社会中的这些矛盾和对立在历史进程中逐渐演变,从纯粹的宗教冲突转化为以经济和社会因素为主导的复杂关系。他的观点指出,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社会结构和经济体系的变迁,宗教仅仅是其中的一个表象。因此,对于基督徒和犹太人之间的这些历史纷争,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宗教信仰上的对立,更需要深入挖掘其中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因素,以便更全面地理解和分析这一复杂的关系。
在研究《论犹太人问题》时,学界通常从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探讨。一方面,部分学者关注于马克思的宗教观、民族观,以及是否存在他的反犹太立场。另一方面,更多的学者将注意力集中在政治哲学领域,探讨市民社会、政治解放、人的解放、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等议题。然而,这两种研究方向在面对马克思对犹太精神的阐释时,常常存在偏颇。在探究马克思对犹太精神的看法时,一些学者容易被他锐利、讽刺的措辞所吸引,从而将焦点放在他对犹太问题的言辞上,认为马克思是反犹太主义者,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忽视了马克思论述政治解放和人的解放时所使用的辩证逻辑,更没有深入研究马克思他犹太精神定义为“自私自利”背后的深层原因和意图。另一方面,政治哲学研究倾向于追求普遍性意义的概念和规律,将马克思的观点从特定的、现象级的犹太人问题中抽象出来。这种方法导致了对马克思犹太人背景和他对犹太人问题的真实看法的忽视。为了融合这两个方向的研究,我们需要重新审视犹太问题在马克思思想中的地位,并理解他将犹太精神与人的解放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真实动机。
3. 犹太精神扎根于市民社会
3.1. 犹太精神与宗教批判
宗教意义上的犹太精神是学者们首要讨论的话题。鲍威尔认为在德国包括犹太人在内都没有政治自由,而犹太人作为“利己主义者”,只要求自己得到政治解放,这于情于理都是行不通的。其次,德国犹太人要求同其他德国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但是从宗教的立场看,基督教和犹太教处于对立的状态,但犹太人在要求同基督徒享有同等的权利同时,反对基督徒享有特权,并且犹太人的心中并没有将德国基督教国家看成真正的国家,而是停留在极强民族主义的幻想中,所以鲍威尔认为,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权要求同德国基督徒平等。在分析了关于“犹太人问题”的提出方式后,鲍威尔和马克思对于犹太人解放问题的理解产生了明显的分歧 [3] 。鲍威尔认为犹太问题的本质是犹太教与基督教的宗教信仰对立,这种宗教冲突妨碍了犹太人的解放,只有基督徒和犹太人放弃各自的宗教信仰,同时在国家政治层面上废除宗教,剥去宗教的外衣,犹太人问题才能得到彻底解决,在此基础上对宗教的批判是人类获得解放的必要手段。同时鲍威尔也明确指出以宗教为前提的国家,还不是真正的、现实的国家,所以要通过取消宗教对国家的束缚完成政治解放的任务。对于鲍威尔来说,犹太问题在他那个时代是这个问题的一个缩影。在他的建设中,犹太人首先需要“解放”自己,而这只能通过他们放弃犹太宗教来实现,因为犹太宗教将他们与其他国家隔离开来,并阻止他们获得真正的公共精神。
然而,针对鲍威尔的观点马克思对此观点提出了有力的批评,“我们需要观察的是现实世界的世俗犹太人,而不是如同鲍威尔那样只是观察安息日的犹太人,是要观察日常生活中的犹太人。”( [1] , p. 191)在现实生活中,犹太人将金钱视为世俗的神,将其视为衡量一切和主导生活的尺度。金钱不仅成为人类活动的产物,更成为奴役人的主宰。这种犹太精神使得金钱在犹太人生活中具有重要地位,将他们局限于世俗的限制之中。我们并不宣称:只有他们的宗教局限性被废除,才能废除他们的世俗限制。我们宣称:他们废除了世俗限制,他们的宗教局限性就能够被废除( [1] , p. 196)。自私自利、金钱至上的犹太精神就是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的世俗限制,人的解放解放并不仅仅是宗教信仰问题,宗教尽管被瓦解,但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对金钱的依赖性大大加强,金钱成为世俗世界中最高的神,表面上尽管是政治势力主导着社会的发展,但实际上却已经被金钱所操控。所以马克思人文对宗教的批判甚至废除并不能达到犹太人的解放,在马克思看来解放犹太人需要超越宗教信仰的局限,改变社会结构,使犹太人真正从世俗限制即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
3.2. 犹太精神与政治解放
鲍威尔将犹太人的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等同起来,认为它们之间没有实质差异。他坚信,犹太人在获得政治解放时即获得了真正的人的解放,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放弃宗教信仰。然而,马克思对鲍威尔将政治解放与人的解放混淆的观点提出了批判。他追问:“只是探讨谁应当是解放者?谁应当得到解放?这无论如何是不够的。批判还应当做到第三点:这里指的是哪一类解放?人们所要求的解放的本质要有哪些条件?”( [1] , p. 167)从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来看,把宗教从公法领域驱逐到私法领域,把人分为“公人”和“私人”,这不是政治解放的一个特定阶段,似乎政治解放还会继续发展。于是,精神生活与政治生活的分离,并回归市民社会生活,就使人不再是完整的人,而分裂为经济人、社会人、政治人和意识形态人。人被束缚在这些自我异化的环节中,支离破碎地存在着。马克思承认,在暴力革命的时期,如果政治解放不是作为现有世界制度的完成,而是沿着惯性进行下去,它有可能扫除一切与普遍性对立的特殊性,进入人类解放的境界。但在条件不成熟的时候,这实际上是一种自杀。因此,正像战争以和平告终一样,政治剧必然要以宗教、私有财产和市民社会一切要素的恢复而告终。
马克思指出,政治解放对于人类历史来说是重要的阶段,它从封建社会的泥潭中解放出人们,然而又将他们推向新的枷锁。这种新的枷锁虽然可能相对自由和舒适,但却不能掩盖人类依然受限的现实。在已实现政治解放的民主国家,虽然形式上获得了政治权利,然而人的真正解放并未实现,反而出现了更为严重的异化现象。政治权力和经济地位的不平等问题仍然存在,甚至呈现持续扩大的趋势。此外,在市民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犹太精神逐渐传播开来,导致大量基督徒受其影响,将其融入到自身精神体系中,促使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在社会中蔓延。市民社会的精神逐渐演化为犹太精神,在利益的驱动下,人们开始崇拜金钱,对商业和追逐利益产生强烈兴趣。虽然政治解放摆脱了基督教对国家的束缚,然而对个体精神的束缚依然存在。唯有通过废除私有财产制度,消除经商和追逐利益的可能性,犹太精神才有望逐渐消散。马克思指出:“人没有脱离宗教,他获得了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没有脱离财产,他获得了财产占有的自由。人没有脱离行业的利己主义,他获得了行业的自由。”( [1] , p. 188)然而,已实现政治解放的国家所宣称的自由实际上只是有限的自由,甚至可能仅仅是国家的自由,而个体的自由并未真正实现。政治解放虽然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也加剧了金钱势力的膨胀,进一步巩固了犹太精神的束缚。政治解放未能消除犹太精神的影响,反而将其推向了市民社会的巅峰。
4. 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解放
《论犹太人问题》的第二部分题为“布鲁诺·鲍威尔:《现代犹太人和基督徒获得自由的能力》”,认为马克思是一位反犹主义者的人将这一部分看成是支持其观点的最有力、最直接证据,因为他不仅用十分嘲讽、蔑视的语言来贬低犹太人,把犹太人的本性说成是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而且更进一步认为人的自由实现就是要扬弃、消灭犹太人自私自利的品性。这样说法是值得商榷的,即使有一定的道理,也大大窄化了马克思的理论视野,因为马克思从来没有想要去单纯地谴责这种精神的非道德性,而是强调资本主义市民社会发展进程中的精神和世俗犹太精神的一致性,并在自私自利的犹太精神中寻找到了实现人的解放的现实性力量。“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 [1] , p. 198)在发现犹太人乃至所有市民社会成员不能够在实现政治解放的国家中获得真正自由这一事实后,马克思有了一个更伟大的发现——人的解放问题,即真正自由的实现。在人的解放问题上,马克思重新开始思考是否有充足的理由来扬弃犹太精神。犹太精神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和文化现象,具有深远的影响。马克思认为,犹太人在实现政治解放后,仍然受到自私自利的精神影响,这种精神强调个人利益最大化,导致了市民社会中利己主义的泛滥。犹太人的世俗礼拜转化为经商谋利,犹太精神成为市民社会的核心,引发了人与人之间的利己竞争,阻碍了真正的解放。
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指出,政治解放仅仅是人的自由在政治领域的一种表面化。政治解放是指在法律上确保公民平等人权,然而这种平等在现实中却受到两种不同类型人权之间的冲突和矛盾的影响。首先,政治解放赋予公民政治权利的同时,也保留了个体的私利权利。这两种权利并非总能和谐共存,而是存在着竞争和冲突。政治权利追求普遍性,强调个体作为公民参与政治共同体的权利,而私利权利则强调个体维护自身利益和保全的权利,包括私有财产权、宗教信仰自由、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权等 [4] 。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市民社会中持续存在,私利权利的强调可能阻碍政治权利的实现,个体的孤立和原子化状态使得其排斥政治共同体对其权益的干预。此外,政治解放国家声称维护个体权利,但实际政治实践中却常常违背这种声言。例如,政府可能以维护公共安全为名,限制新闻出版自由权,此举直接违背政治解放的原则。这反映了政治解放国家权威面临来自私人权利的威胁,一旦私人权利威胁到政治普遍性的权威,政治解放国家可能选择放弃私人权利以维护政治权威。这种情况说明纯粹的政治解放并未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反而将信仰自由等私人领域的权利归还给个体,使得市民对政治国家的信任减弱,意识到政治国家无法实现人的全部自由。马克思在文中进一步指出,政治国家在宣布废除私有财产和无效化非政治因素时,并未真正消除这些社会差异,反而这些因素成为市民社会的核心,构成政治国家的基础。这种政治国家与其基础要素之间的对抗状态,实际上是政治国家追求普遍性的一种体现。然而,这种普遍性只是一种表象,是现代政治生活所塑造的幻相,个体在政治共同体中被迫想象自己成为虚构主权的类存在物。因此,马克思的观点强调,政治解放并非能够实现人的真正解放,而是存在虚幻性的。政治国家的权威与私人权利之间的冲突,以及政治国家的普遍性只是一种幻相,都突显了政治解放的局限性。要实现真正的人的解放,必须超越政治解放的范围,深入反思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的关系。这也意味着,无产阶级作为被剥削阶级,需要通过暴力革命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建立无产阶级专政,摧毁资本主义的基础,为全人类的解放铺平道路。
“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政治解放虽然为个体赋予了抽象的公民权利,但在市民社会中,个体往往被割裂为抽象的公民和具体的个体,前者享有法律权利,后者受制于生活的现实。市民社会的经济结构使得抽象的公民身份常常被抹杀,金钱成为决定一切的力量,使得个体陷入利己主义和自我追逐的境地。“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 [1] , p. 189)如果我们不从根本上解决犹太精神的问题,人的解放将无法实现。这意味着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政治解放的层面,而必须深入思考社会结构、经济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关系。犹太精神的根源不仅仅是宗教信仰,更是市民社会的逻辑和经济结构,它将个体的自私自利推向极致。因此,实现人的解放需要超越市民社会的框架,否则我们只是将犹太精神从宗教领域转移到了经济和社会领域。
虽然犹太精神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在政治国家中逐渐减弱,然而其“唯利是图”的特质却在市民社会中显著扩张,成为市民社会成员的实际精神和行为准则。马克思深刻分析认为,犹太精神不仅是妨碍人类实现类本质的主要障碍,同时也是实现人的解放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更进一步指出,金钱的权力已经超越了政治权力,犹太人的“唯利是图”的精神在基督教世界内获得了显著的影响力。因此,人的解放必须在市民社会领域中与犹太精神划清界限。这便引出了《论犹太人问题》的核心命题:“犹太人的社会解放就是社会从犹太精神中获得解放。”这一命题不仅是结论,更是呼唤。与《共产党宣言》中“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5] , p. 66)的呼声相类似,这里的呼喊也是深切的:“超越犹太精神,实现人的解放!”
5. 结论
在《论犹太人问题》撰写完成之后,马克思再未进一步深入系统地探讨此一议题,或许这暗示着马克思仅仅将犹太人问题视为市民社会内矛盾的简化映射。马克思透过对犹太人问题的分析,把关于自由的探讨从抽象的理性王国被引导至人类感性现实的市民社会之中,完成这一转换后,实现人类自由和解放成为了马克思一生理论追寻的核心目标。而在这个过程中,犹太人问题则扮演了中介的角色,其所反映的不仅是从宗教视角审视问题的片面性,也披露了政治解放在问题处理中的局限性,因此,在问题的探究逐渐升华至更为普遍的层面时,这具有中介性质的犹太人问题逐渐被摒弃,随着人类全面自由的实现,犹太人问题也将逐渐消弭。这意味着,当个体在彻底获得解放和自由的时刻,犹太人问题将会在更高层面的解放进程中达到彻底解决。从而,它既在特定历史时刻充当了马克思理论进程中的一个具体案例,又在更广泛人类解放的探寻中扮演了特殊而重要的角色。
虽然犹太精神作为宗教信仰逐渐减弱,但自私自利的特征却在犹太人以延续,并贯穿于市民社会中每个人的活动。犹太人通过解放自己并非仅仅通过积累财富,而是因为金钱已经通过其影响力成为一种世界性的力量。犹太人的解放意味着基督教信仰者也不可避免地变成了世俗的犹太人。此外,尽管马克思在这一时期已开始理解市民社会中经济异化的现象,其中成员越来越受到金钱和自利的驱使和奴役,但他仅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描述了这一现象,将其视为世俗自私自利精神的普遍特征,而这种描述与后来更为客观、科学的表述——劳动异化理论、商品拜物教,仍存在一定差距。马克思已意识到犹太世俗精神的自私自利同时是人类实现自身解放的现实基础、阻碍和力量之源,但他尚未认识到如何超越这种自私自利的精神,实现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