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家务劳动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内部为满足其成员的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之需要而进行的无酬劳动。包括但不限于操持全家住、食、行、衣、赡养老人、生儿育女等相关劳动。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承担的现象即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四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报告显示,尽管人们承担家务劳动的时间呈下降趋势,但女性承担家务劳动的时间约为男性的两倍及以上 [1] 。国外研究显示,在美国、英国等西方主要国家中同样存在该现象 [2] 。总之,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普遍存在于世界各地。这种现象有怎样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如何解释这个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展开研究。
2. 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的历史
家务劳动女性化是性别分工的体现,这种分工在人类初始阶段已经存在。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最初的分工是男女因生育而产生的,“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例如体力)、需要、偶然性等等才自发地或‘自然地’形成的分工 [3] 。”从论述中可以看出,基于两性生理差异的分工早已有之。原始社会时期男性主要从事狩猎,女性大部分时间留在住所并在附近从事采集工作以及管理氏族内部日趋复杂的家务,如缝制衣服、制造各种家用器皿、烹饪、抚养后代等 [4] 。正如恩格斯所说,在原始社会时期“男子是森林中的主人,妇女是家里的主人” [5] 。
进入阶级社会后,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依然长期存在。父系氏族时期,农业由于其稳定性和重要性逐渐发展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男性也因此从之前的狩猎、砍伐、捕鱼等劳动转向农耕劳动,由于其体能优势,逐步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女性则长期从事育儿、烹饪、缝补、采集等体能消耗相对较少的劳动。进入阶级社会后,这种分工由于私有制、家庭等多方面因素被固定下来,致使女性成为家务劳动的主力军。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在内的整个农业文明时期这种现象持续存在。到了工业文明时期,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仍未改变,资产阶级家庭中女性被限制在家庭中,无产阶级女性则既要作为工人在外劳动又要兼顾家庭劳动。概言之,尽管社会形态不断变迁,社会分工不断发展,但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长期存在。
对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的分析主要集中于社会学领域,相关研究揭示了致使该现象产生的各种社会因素如性别收入差异、性别角色观念、孩子数量、教育等,但从两种生产理论出发剖析该现象的研究较少,部分研究涉及了这个角度但缺乏对该思想的梳理以及对二者关系的探究。因此,本文尝试以两种生产理论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来剖析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拓展研究深度。
3. 探寻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的根源
3.1. 两种生产理论
从近百篇相关文献来看,学界普遍认为两种生产理论在主要经典著作中都有提及,到《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中得以完善。两种生产理论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两种生产的含义以及两种生产之间的关系。根据相关文献,学界普遍认可两种生产一般指《起源》中的定义:“根据唯物主义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 [5] 。”两种生产一种是物质生活资料相关的生产即物的生产,另一种是人口的繁衍即人的生产。学界普遍认为两种生产的关系是辩证关系,即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相互依存是指两种生产之间相互依赖,互为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缺一不可。没有物质资料的生产就不会有人类的存在和发展,同时,物质资料的生产也依赖于人的生产;两种生产相互转化是指两种生产会相互渗透到对方的领域之中,人的生产可以转化为物的生产,物的生产也可以转化为人的生产,因为劳动力是物的生产中最重要的要素,人的生产即是为物的生产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同时,物质产品通过消费,满足了人类自身的需求,实现了物的生产向人的生产的转化;相互促进是指两种生产中某一方的发展变化能够促进另一方的发展变化,物的生产的发展尤其是生活资料的增长,对人口发展有促进作用,这一点在传统社会中表现显著,物质资料发展会促进人口数量的增长,还会促进人口素质的提升,同时,人口状况对物的生产有着促进或延续的作用,当人口数量与素质适应物的生产的发展时,人口对物的生产会起促进作用;两种生产相互制约是指两种生产中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对另一方有限制和约束的作用,人的生产离不开物质基础,它只能在已有的物质基础上进行生产,所以,物的生产的规模和发展速度就决定了人的生产的规模和速度,同时,人的生产也制约着物的生产,当人的生产的规模和质量不适应物的生产的要求时,就会阻碍物的生产的发展。
家务劳动属于哪种生产?第一,家务劳动不属于物的生产。纵观人类社会,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人类总处在生产–消耗的循环中,即不断消耗产出的物质资料以维持自身存续,家务劳动是对物质生活资料进行消耗的活动而非生产物质生活资料的活动。第二,家务劳动属于人的生产。家务劳动既是消费也是生产,但这里的生产是指人的生产,因为其劳动成果是人生命的存续。育儿、烹饪、清洁等家务劳动通过对物质生活资料的加工和消耗直接服务于人的生产。维持人生命存续的劳动不止有家务劳动,它之所以属于人的生产还因为它是家庭领域中的劳动,而家庭的主要任务是繁衍,因此它属于人的生产。
然而,两种生产的辩证关系无法解释家务劳动呈现女性化现象的原因,在研究过程中发现,已有研究忽略了一个角度,即两种生产不平等的关系。从这个角度出发,笔者尝试在阐释这个关系的同时来以此阐释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从而为解释该现象提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角度,促进对该现象的更深入理解。
3.2. 家务劳动长期存在的必要性——两种生产缺一不可
家务劳动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两种生产都不可或缺。学界对于两种生产的关系有不少争论,但对两种生产的必要性持肯定态度。经典著作的论述能证明这一点。《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在批判唯心史观的基础上从现实的人出发构建了科学历史观,确定了物质生活资料生产的重要性和决定性意义:“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因而,始终必须把‘人类的历史’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研究和探讨 [3] 。”同时,肯定了人的生产的重要性。他们考察了“原初的历史关系的四个因素”即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新的需要的产生、生命的生产和社会关系的生产,确认一切历史存在的前提首先是有生命的人的存在并承认繁殖的重要作用,强调这些方面“同时存在”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这里虽未论述两种生产的关系,但肯定其长期持存的必要性。《资本论》从政治经济学的角度肯定了两种生产的重要性。马克思揭示了资本主义攫取剩余价值的过程也是劳动者身体加速削弱的过程,在过程中劳动者常常是未老先衰或是过早死亡,而这种削弱会反过来影响资本的增殖,因此劳动力商品如果得不到适当的补偿,资本主义的生产就难以为继,换言之,如果人的生产受到影响,社会生产也会受影响,因此两种生产共同对社会发展起作用。《起源》将两种生产相提并论凸显了人的生产的重要性,有的学者甚至认为这里表达了历史决定因素的“二元论”思想,即认为恩格斯的表述把物质生产和人的生产都作为历史的决定性因素,对此学界有争议,但可以肯定两种生产对于人类社会发展来说缺一不可。由此,服务于人的生产的家务劳动也具有其必要性。
3.3. 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的根源——两种生产地位不同
就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而言,物的生产地位高于人的生产。《形态》在论述人与动物的区别及四个历史基本条件的过程中明确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作为“生产力的总和”的决定性作用并指出“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 [3]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也做了相似的论述:“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6] 。”而作为四个历史基本条件之一的人的繁衍并未被提及。因为《形态》在论述唯物史观之前做了重要提示:“我们在这里既不能深入研究人们自身的生理特性,也不能深入研究人们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地质条件、山岳水文地理条件、气候条件以及其他条件。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 [3] ”。这里说明性别差异及自然环境等因素属于历史进程中的前提性存在,而非决定性因素,他们要研究的是在这些前提之上对历史进程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形态》中以物质生产实践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特征。繁衍后代是人与动物的共性,这作为自然基础从一开始就未成为唯物史观研究的重点。总之,人的生产在社会形态演进过程中属于前提因素而非决定性因素,所以物的生产地位高于人的生产。林锋、王峰明等教授通过文本研究证明了这一点,“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都没有陷入‘两种生产共同决定人类历史’的‘二元论’,而是同样坚持‘物质生活资料生产一元决定论’ [7] 。”总之,虽然历史发展离不开人的生产,但在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演进规律中,物的生产具有决定性作用,同时也说明了人的生产的非决定性地位。
物的生产的决定性作用导致其对处于非决定性作用的人的生产的支配。这种支配表现为物的生产的承担者对人的生产的承担者的支配,即男性对女性的支配。这种支配在母系社会并不存在,因为该阶段生产力水平低下,女性由于其生产力高于男性(女性的采集劳动比男性打猎或捕捞的劳动生产率高)甚至取得了更受尊重的地位。氏族公社实行公有制,这个阶段男女的劳动都被视为氏族共同劳动,不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女性既承担物的生产,又承担人的生产,不能自己支配自己,因此该阶段两种生产之间不存在相互支配的关系。父系氏族公社时期,农业由于其稳定性和重要性逐渐发展成为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男性也因此从之前的狩猎、砍伐、捕鱼等劳动转向农耕劳动,由于其体能优势,逐步在生产中起主导作用,同时,人类社会从公有制向私有制过渡,物的生产对人的生产的支配也随之逐步形成并不断巩固。这种支配是在家庭这个私人领域中实现的。
《形态》中指出,私有制的萌芽和最初形式在早期家庭中已出现,这种私有制使“妻子和儿女是丈夫的奴隶”,丈夫可以支配妻子;《起源》中关注到私有制下从古希腊时期到资本主义社会妇女地位低下且被限制在家庭事务的现象:古希腊时期,妻子被当做“照管家务的一种物件”,“除了生育子女以外,不过是一个婢女的头领而已”,妻子不能参加“竞技运动和公共事业”,雅典全盛时期卖淫广泛盛行且受国家保护。妇女没有自由且地位低下的原因在于私有制下个体家庭的形成,为了确保财产继承的血缘性,男性对女性进行控制,所以男子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个体婚制的出现并非由于爱情发展到了巅峰,而是因为男性对女性的奴役,据此,恩格斯指出“最初的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同时发生的”。这种压迫持续至资本主义社会,在资本主义法律中男女获得的只是名义上的平等,实际情况是妻子成为家庭女仆并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同时,女子成为男子的附属品,所以恩格斯犀利地指出:“丈夫是资产者,妻子则相当于无产阶级”。
总之,女性之所以长期固定地从事人的生产的劳动,一方面根源于物的生产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决定性作用,物的生产由于其决定性作用能够形成对人的生产的支配,而正好男性在物的生产领域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另一方面,要真正实现这种支配还需要一个载体,即基于私有制的专偶制家庭的形成,有了家庭这个私人领域,支配才得以形成并稳固。
两种生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而言都有其必要性,但研究表明更多地承担家务劳动对女性有诸多负面影响,主要包括限制女性的自由和发展。一方面,在业女性要兼顾家务劳动,导致女性能够自由支配的时间受到挤压;另一方面,长期从事家务劳动这个技术含量相对较低且不太需要创造力的劳动,限制了女性智力和能力的发展,从而影响女性的就业和发展。
4. 启示
我国虽已是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女性广泛地接受教育并逐步进入社会公共领域,但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依然普遍,对女性带来负面影响及不公平待遇也同样存在。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4.1. 我国家务劳动呈女性化的原因
据上述分析可以推断,我国家务劳动呈现女性化现象的根源应该是因为两种生产依然处于不平等的阶段,物的生产依然支配着人的生产。这具体表现在:第一,男性在物的生产领域占主导地位。数据显示,18~64岁在业者中,女性占43.5%,男性占56.5% [8] ,女性就业率虽然较之前有所提升,但仍低于男性,同时,“18到64岁女性在业者的劳动收入多集中在低收入和中低收入组中,在城乡低收入组中,女性分别占59.8%和65.7%,比男性高19.6和31.4个百分点,在城乡高收入组中,女性仅占30.9%和24.4%,均明显低于男性 [1] 。”可见,女性收入普遍低于男性。在就业市场中,女性还面临着性别歧视,男性则在就业市场更受欢迎,同时,女性就业领域比男性狭窄,除了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金融业、教育及卫生和社会工作这五大类部门中女性就业比例超过男性以外,其余部门女性就业比例均低于男性,尤其是有些部门,男性数量超过女性数量的一半甚至更多 [9] 。在上层建筑方面,女性参政比例较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女性代表的比例一直在21%~22%之间徘徊,二十大中女性代表占比提升到27%,离联合国要求的30%仍有一定距离,同时,两性参政比例相差较远,男性代表人数始终高于女性,并且决策层女性人数较少,女性参加政治管理和决策的大部分岗位在基层,且集中于科教文卫等部门,这种女性在政治领域的边缘化情况,影响了女性在参政议政方面的权利。第二,私有制依然存在。两种生产之所以不平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私有制,当前,我国虽然已是社会主义国家,但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体制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其中便包含了私有制经济,并且国家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因此,私有制的存在也是导致我国存在两种生产不平等关系的因素;第三,家庭这个私人领域普遍存在。尽管单身、单亲、丁克等非传统家庭的数量有所增加,但一夫一妻制这种家庭模式仍然普遍存在,参考2021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2020年,全国“一人户”家庭数超过1.25亿,占比超过25%,而传统家庭模式仍占大多数。家庭这个私人领域的长期存在为性别支配提供了基本条件,致使家庭中的两性不平等的发生成为可能,家务劳动的不平等分配就是典型代表,此外还包括“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伦理对女性个人发展的束缚、“男强女弱”的伦理对两性择偶的束缚等。
4.2. 应对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的策略
如何应对家务劳动女性化现象及其带给女性的负面影响?第一,两种生产包含的规律是历史发展规律之一,女性应尊重规律并积极参与物的生产以及上层建筑等决定性领域。正如恩格斯倡导家务劳动社会化:“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可以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功夫的时候,才有可能 [5] 。”恩格斯认为家务劳动只有交给社会来做,才能减轻女性负担。与此同时,女性应积极参与社会生产,与男性共同推动历史发展,才能成为历史的真正主人;第二,家庭作为社会细胞有其合理性也有历史性,未来社会这种模式未必会保留,当前越来越多的非传统家庭模式正部分地取代消解旧模式,无论我们是否接受,这种消解都客观存在。是否应该倡导这种消解?答案暂时是否定的,就现实而言,社会需要更多的生育以应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现象,家庭作为育儿的主要阵地仍具有重要价值,因此,倡导新的家务劳动分工刻不容缓。恩格斯倡导家务劳动社会化,但这只能解决部分问题,女性依然是家务劳动主力军,因此,现阶段一方面需要提高家务劳动的社会化程度,从社会层面解决更多的家务劳动负担,例如育儿、赡养老人、烹饪等劳动,另一方面需要男女合作,突破旧式“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务分工,提倡两性共同为生育即人的生产做出贡献,以有效促进生育率提升,从而促进女性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