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研究
Research on Community Residents’ Participation in Governance after Relocation for Poverty Alleviation
DOI: 10.12677/ASS.2023.126379, PDF, HTML, XML, 下载: 164  浏览: 338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郝 卉, 闫慧杰: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重庆
关键词: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居民参与共同体Relocation of ex situ Poverty Alleviation Community Governance Residents’ Participation Community
摘要: 随着进入脱贫后续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要求下,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居民在脱离原有生活场域后,面临自身情感认同不足与社区融入难、个人生活成本压力大、社区参与度低等现实困境,社区治理也停留在基本的生活环境领域。共同体理念在社区治理中强调情感、集体利益动机下的行动以及内部治理主体之间的相互依赖,可以有效的解决当前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居民融入参与的问题,增强社区居民“归属感、获得感、参与感”,共同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融入现代化建设中。
Abstract: As we enter the stage of effectiv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follow-up consolidation of poverty al-leviation achievements and rural revitalization, and under the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of the moderniz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the relocated community residents of ex situ poverty alleviation are faced with such practical difficulties as insufficient emotional identity, difficult community integration, high personal cost of living pressure, and low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after leaving the original living field, and Community Governance also stays in the field of basic living environment. The concept of community in Community Governance emphasizes actions motivated by emotion and collective interests, as well as interdependence between internal governance subjects, which can effectively solve the problem of integration and participation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residents in relocation of ex situ poverty alleviation, enhance the “sense of belonging, sense of gain, and sense of participation” of community residents, and jointly promote the integration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in relocation of ex situ poverty alleviation into modernization.
文章引用:郝卉, 闫慧杰.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社区居民参与治理研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23, 12(6): 2774-2778.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3.126379

1. 引言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是国家脱贫攻坚战略推动下政府行政规划的产物,它不同于传统的农村社区,又不同于城镇社区,是新时代下的新型“过渡型”社区 [1] 。当前我国已经完成全面脱贫,进入了稳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时期,搬迁任务完成后续的工作开展中,社区如何促进居民融入、增强社区治理显得尤为重要,治理的成效将直接关系到脱贫成效巩固与社区的可持续发展。面对人口数量大、居民主体多元以及全方位的社会保障等难题,社区治理的挑战和难度也比较大。易地扶贫搬迁不只是空间的简单挪移,而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艰巨工程。如何达到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有效、顺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让搬迁居民稳得住、能致富,是当前社区治理需要面临的新考验。

2.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共同体治理要求

共建共治共享是新时代我国提出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社区作为最基本的治理单元,共同体理念可以贯穿于社区治理主体以及治理过程。社区中关系的缔结不再是以往传统的乡邻左右,居民是为了更好的生活环境聚集形成的社区集体。但在地缘共同体下的个体利益需求多样,缺乏集体行动意识,精神共同体也缺乏内在的动力。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内在要求是塑造居民共同情感,增强彼此之间信任与互相依附,在共同治理主体多元参与互动、集体享受共同的发展成果 [2]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作为城乡之间过渡型社区,在原有的村落关系基础上可以为社区中集体治理行动提供情感动力,构筑现代意义上的社区治理共同体要从社区居民情感认同、共同集体行动以及居民参与搭建利益共同体出发,从而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让政策下的易地扶贫搬迁居民生活的更加踏实美好。

3.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治理居民参与困境

3.1. 情感身份认同、社区融入度低

易地扶贫搬迁居民大多是在政策的帮扶下来自原始村落的村民,其在搬迁之前都是有着紧密联系的共同的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和习俗,多数建立在固有的邻里关系或者以血缘关系建立的社会裙带关系,深厚的乡土情谊也是大家共同的情感链接。搬迁以后,新兴的安置社区容纳人口数量多且复杂、居民之间习惯文化差异不一,家家户户生活在都是封闭的单元户,不在是以往左邻右舍的亲密熟络。居民之间的交往也不在密切,即使有交往,信任感也不高,彼此之间防备心会更多。在缺乏共同体的基础上,每个人都更加关注自身利益,传统的陋习也难以一时改变,难以适应社区的现代化管理。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一般是中老年人居多,经济压力下家庭中的人员也都更多关注于整个家庭的谋生,对于社区的参与没有意识也没有内在的驱动力。中老年人过去是在村落里都是有辈分、有威望的长者,不论是邻里之间还是田地种植上都是有经验的,在原来的生活圈中无论关于任何事情都有参与的成就感。在新的生活环境里,中老年居民年龄高、对新型生活圈适应性差以及在知识水平和年龄的限制下,关于社区宣传、治理话题和社交圈都难以融入,不仅不利于中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更弱化了他们对社区的认同感,融入感也不高。对于中老年人来说,生活环境虽然变好了,但是以往自己熟悉的一切都没有了,对于社区的认同感也只会越来越低,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在面对当前社区居民群众身心融入的难题,社区管理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工作人员应该即使关注摸索如何开展活动,增加社区居民的融入,减缓对于后续推进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压力。

3.2. 居民行为动机、社区离心度高

易地扶贫搬迁之前,原先的多数村民都是过着传统务农的自给自足生活,传统的种植和养殖是他们的主要谋生手段,长期居住的村落也较为偏僻,生活成本低,土地种植的蔬菜、家禽可以解决自身的温饱问题 [3] 。市区多样化相对较高的消费也难以影响到他们的生活状况。易地扶贫搬迁的主体多数是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自愿搬迁的农村人口,他们的生活方式单一、消费水平低,原来的收入也仅仅是农作物的收成,没有其他增收的技能。搬迁以后,一部分农民失去了土地,虽然部分其他居民还有土地,但是离居住地远,往返两地之间也需要花费,入户后的物业费、取暖费以及各种生活的开支都远远超过在村落的开支。全国整体来说,市区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会较好一些,但是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的地理位置一般处于市中心外围,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区居民就近务工的可能。政府虽然提供了很多扶贫就业岗位,但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这些岗位,很多搬迁居民没有一技之长,知识水平低,缺乏市场所需要的劳动技能,能从事的工作也都是低收益、低水平的工作,收入不稳定而且低,难以覆盖在新环境的生活成本。社区居民也不再享受原本的政策扶持,在生活的压力下,社区不得不选择回村务农或者多打几份工来满足生活所需要的。搬迁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居民生活条件,而生活成本的增加却又让居民有了新的压力,不利于居民享受脱贫成果。社区居民在自身生活的困境下,个人行动逻辑的出发点更多的是从自身的利益考虑,主要是为了减缓在社区生活的成本,居民无心也没有精力参与社区的治理,对于社区的关注度也停留在不影响自身生活层面,精神共同体的缺乏难以支持凝聚社区集体力量共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共享社区。

3.3. 共同关系缔结、社区参与度低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居民在以往的环境下,习惯一村一干部的管理形式,村干部也是村民投票选举产生的,还是一种全熟人的农村集体管理模式。以往村庄的治理方式和内容较为简单化,主要是邻里之间的摩擦,村庄环境卫生也不够重视,群众之间也在长期相处中形成了相互契合的风俗。多数村委干部在解决问题的时候,也不需要依靠专业知识和制度,更多的是依赖人情往来和邻里关系协调。搬迁进入新社区,在城市社区现代化管理下,原有的村委失去了以往的管理权,原有的居民更是没有参与治理经验,在能力这方面,难以在现代社区治理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在社区制度管理下,由于知识的匮乏和思想的老旧,对于社区管理的要求,领会不到位,甚至觉得没有人情味。在传统思想与现代管理的碰撞下,居民在精神方面的参与感和认同感也难以达标,行为上往往表现为不过问、不走心。作为新型的社区,居民群众主体性的缺失,对于社区的不关注、不参与也不利于社区治理工作的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宣传工作难以抵达居民群体、群众的需求又都得不到及时的反馈,社区的治理问题也会无法得到妥善解决,长期以往只会加深彼此之间的疏离感。想要达到社区的有效治理,只有发挥居民的自主性,社区主体都积极参与到治理中,疏通居民与社区管理人员的隔阂地带,促进协商沟通,才能急民之所急、想民之所想,共同打造和谐有好的模范社区 [4] 。

4.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居民融入参与治理路径建议

4.1. 建立和谐社区,收获“归属感”

和谐的社区氛围和良好的邻里关系能够有效促进群众融入社区环境。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组织社区志愿者人员定期走访社区住户,提供上门服务和陪护老人的服务,主动走进居民生活,宣传社区治理政策,开展社区活动,让群众了解社区人员和服务部门的人员的构成,鼓励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活动,增加中老年人的参与感与自我认同感。利用好社区活动中心,设立综合活动室还有其他类型的场所,满足不同居民群众的多样化需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环境整治和社区绿化覆盖率,提高社区公共卫生环境水平。完善公共服务体系,为社区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互惠文化的重建,营造有利于居民认同的互惠文化,通过共同事务中共同利益的增加,加强村民对社区的依赖程度,从而提高居民的参与热情,让每一位居民都有同等的机会参与进来。构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谐社区,从内到外,让居民住的踏实、住的安心。

4.2. 促进群众增收,增强“获得感”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留得住人取决于居民是否可以在社区生活的好,其中保障居民收入是关键因素。使用好各种扶持政策,对社区中无法出远门的特殊群体,就近优先统筹安置在乡村公益岗位,开展技能培训,让更多劳动力有资格有能力适应城镇的岗位需求。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做好产业就业保障,通过光伏扶贫收益为搬迁社区劳动力提供的公益岗位,实现搬迁家庭每一户一人稳定就业。依托本地优质资源,推动农产品、农业相关服务业的三产融合和全链条发展。改变社区居民依赖政府“输血性”帮扶的传统思想,要在精神层面,让易地扶贫搬迁居民意识到只有提高自身的内生发展动力,学习知识技能,才能在社区生活中越过越好 [5] 。国家在针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的问题上,也在倡导多部门联合提供公益性岗位,首先解决收入来源单一的难题,物业也在按照标准执行的同时,兼顾到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居民主体特殊性,适当的减少社区居民的生活成本。通过政府、社区以及居民三者的有效互动,提高社区居民收入,让居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新生活。

4.3. 构建治理平台,提升“参与感”

促进社区居民参与,重要的是为居民提供平台机会。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居委会积极组织开展多形式的培训和构建交流平台,通过居民之间、管理与被管理人员之间的互动交往,强化居民对所生活的社区的认知和归属感。把有威望、有能力的人选进社区管理队伍中,鼓励更多的年轻人参与到社区治理队伍中,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居民成员广泛参与社区事务,提升社区居民群众的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让居民从“不敢参与”转变为“想参与、能参与”。平台的搭建要从群众需求出发,针对广大社区居民的共同需求和共同利益,真正做到群众事群众商量群众定。让社区居民意识到自己就是社区治理的主体,打造社区共同体,提升民主决策水平,保障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最广泛的凝聚共建共治共享力量,搬迁群众参与社区治理,既可以表达自身利益诉求,也可以强化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治理的目标是以易地搬迁移民共同关心的社区事务为媒介,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形成社区利益共同体 [6] 。依据社区特点和居民属性的不同,设置不同的职位,发挥“乡贤”的作用,增强其他人对社区管理人员的认同感,在日常的工作管理中,不排斥、不反感的开展工作,构建居民自治平台,让社区居民在有成就感的同时致力于参与到社区治理当中。

5. 结语

易地扶贫搬迁社区是防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重要关注区域,抓好后续扶持工作、双重保障搬迁居民住好房子和过上好日子不仅仅是做好扶贫搬迁的工作要求,也是实现稳脱贫到乡村振兴有效过渡的要求。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的治理要在基层党建的引领之下,立足于搬迁后续的要求,治理内容和方向从居住环境的生活治理转移到社区治理共同体的建设上来,从改善社区环境,居民的多样化需求出发,不断塑造社区居民的集体意识,在多元社区主体以及外部社会资源的多方协作之下,大力提升居民的“归属感、获得感、参与感”,为来之不易的巩固脱贫后续不发生返贫做好强有力的保障工作。构建和谐安置社区,向城市现代化社区治理看齐,让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居民稳得住、能致富。打造共同体社区治理,不仅仅契合新时代下的要求,更是可以强化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经得住搬迁后续可能面临的新考验。

基金项目

重庆科技学院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YKJCX2221015):三维质量结构理论下社区治理优化研究——以x市安置社区为个例。

参考文献

[1] 赵罗英. 迈向共同富裕背景下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模式研究[J]. 百色学院学报, 2022, 35(3): 80-87.
[2] 李伟, 李资源. 社会治理共同体视域下民族互嵌式社区的内在机理与实现路径[J]. 西北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2): 80-87.
[3] 刘明. 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后续发展的困境及优化路径——以河南省L村为例[J]. 山西农经, 2022(11): 52-54.
[4] 张文华, 马青萍, 秦小峰. 个体中心网络视角下基层社区治理的多元主体互动与关系重塑[J]. 社会工作, 2022(6): 16-29+101.
[5] 王蒙. 后搬迁时代易地扶贫搬迁如何实现长效减贫?——基于社区营造视角[J].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19, 19(6): 44-51.
[6] 郭艳妮. 治理共同体视角下的扶贫移民社区治理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咸阳: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