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问题的提出
葬礼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种特别且具有深远意义的文化,是在世者对于亡者的追思与告别,是人们人生仪式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由于地区不同、族群不同,在中国广阔的大地上形成了许多拥有独特文化色彩的丧葬仪式,但随着社会的变迁,许多仪式逐渐被淡化,而一些特有的仪式仍保留着,哭丧就是其中之一。
哭丧一词,在字典中被解释为一种以哭的形式表达哀思的礼俗,起源于汉晋时期,到南北时期时变得更加流行。哭丧并不是只有哭,同时还包含着唱的形式,人们通常会以哭来表达对于亡者的哀思,而通过唱的方式来纪念和歌颂亡者的生平事迹和良好品格。哭泣的行为的产生并不全是因为悲痛,它既是在世人的一种情感的宣泄,也可能是因为仪式或是文化的需要。哭泣是人类表达痛苦的一种表达方式,但在现在的葬礼形式中,这种本该悲伤的表现方式却拥有了其他复杂的意义。亡者至亲之人的哭泣大多是会出于真情,但对于亡者的远亲和一般熟识之人而言,他们的哭泣更多的时候带有一种礼节化、仪式化的色彩,至于亡者家属请来专门的哭丧队为亡者哭喊,这就更是一种纯仪式化的哭泣了 [1] 。同时,在老人葬礼上是否有痛哭,其子女们表现得是否悲切,都成为旁观者衡量子女们是否孝顺的标准之一。因此,子女们为了追求良好的孝名声,往往会希望葬礼上有更多的哭声,这也催生了专门的哭丧队和职业的哭丧人。
现有的研究多数是关于整个丧葬仪式,并将其放在一个中观层面,去探讨整个仪式背后所蕴含的文化、民族因素及其变迁。华琛(James L.Watson)用他的“文化标准化”理论“阐述了中国社会里有一套正确的、与人生周期相配合的仪式动作,其中,丧礼、婚礼是主要的生命周期仪式,这种仪式中的中国人可谓是几百年仪式标准化过程下的产物。而这种仪式中的动作比信仰重要。只要是恰当地进行仪式,参与者对死亡或来生的信仰,也都变得不太重要,即丧葬仪式中的动作或者表演比信仰重要” [2] 。缪自锋认为,丧葬仪式巩固家庭纽带的作用超越了个人情感宣泄的需要 [3] 。郭立新则认为丧葬仪式的重点是向在世之人展现角色的传承与接替,强调死者与生者之间的传承与重新整合,各种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仪礼中被展演、终结、均衡或重构 [4] 。随着社会变迁,葬礼的社会功能也发生了变化。武小芸发现丧葬仪式中的攀比现象日益严重,村落文化传承渐没,同时社会关系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变相收礼的情况 [5] 。李容芳认为哭丧具有一定的表演性、历史性、文化性,它的变迁同时反映出该地区的社会结构的整合变化 [6] 。向青松对苗族丧葬仪式进行分析,认为哭丧在治丧过程中起着宣泄情绪、抚慰伤痛、团结亲属的功能 [7] 。
综上所述,关于葬礼的研究更偏向于少数民族地区或较偏远地区,明显缺少与城市汉族居民有关的研究。同时具体的哭丧研究少有包含在内,更有甚者常出现于新闻报道和评论之中,引起网友的争相讨论,其存在的原因少有分析。因此,本文通过对城市汉族哭丧个案的描述,从理性选择理论出发分析其“盛行”的原因,阐释其现有功能及影响,力求进一步丰富相关领域研究。
2. 哭丧仪式过程
本案例发生在重庆市N区,正逢2022年十一小长假刚结束之时,Y老先生在家人的陪伴中离开了这个世界,因其88岁的高龄,家属决定热闹办理这场丧事。依照当地习俗,他们会停留假三天,期间将会举行各种仪式,同时老人的亲人也会进行三天的守灵,保证香火与纸钱不断,直至老人火化。
哭丧举行的日子是第二天,当问到老人大儿子为什么要第二天举行哭丧仪式的时候,他回答道:
因为第二天,我父亲的其他亲戚、朋友都赶过来了。我父亲去世的时候是在下午,快晚上的时候,太晚了,亲戚朋友都没办法赶过来。而且第一天一般都是近亲些,就我们这些孩子、孙子来送爸爸,举行一些开路的仪式。
问到对哭丧仪式的看法,三儿子表示没必要,说道:
我觉得没必要弄这些玩意儿,封建迷信,尽折腾人,本来守灵就很累了,况且价格也高,生前好好照顾不就行了,死了之后搞这些不就是给别人看的嘛。
而二儿子表示:
这些仪式大家都弄,未必我们不做?别人怎么想我们,不孝这个名,谁也背不起,入乡随俗啊。我觉得这个仪式还是有些意义的,哪有在葬礼上不哭的嘛,办得热闹,爸爸看到我们的孝心,也能好好保佑我们。请人哭,又能说明我们有孝,又能节约些力气,啷个要不得嘛。
第二天,一男一女,带着音响话筒按照约定时间到达现场,女性脸上带妆。一到现场,他们便向亡者家属了解具体情况,比如亡者姓名、孝子情况、大概生平等信息,以及家属的其他要求。沟通完毕后,男性进行音响调试及音乐准备,女性哭丧人则如同家属一般披麻戴孝,站在灵前,拿着话筒,音乐声一响起,哭丧人便开始表演。刚开始,哭丧人先喊一声父亲,抖着声音说着提前了解的情况,随着音乐的递进,哭丧人的哭声开始变化,从开始的嚎,到中间的哭,到最后哭到极致的泣,边哭边说固定的内容。哭丧人的表演并不是固定不动,她在哭喊的同时,会绕灵前两圈,走几步跪一会儿,此时家属跟着哭丧人移动和跪下,全程低头不语,周围的亲朋好友默默观看,当音乐停止时,哭丧人和家属立刻站起来,一同走下舞台继续寒暄,而这时可以明显看出哭丧人妆花了。
3. 个体选择哭丧的因素分析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对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安排、专门部署,各地积极响应出台相关政策、开展相应宣传活动,而收费较高的哭丧活动依然盛行。群众作为接受宣传教育的主体,同时也是选择哭丧仪式举办的主体。理性选择追求利益最大化,主张使用最少的资源来换取最大的效益,故而个体是自身利益的最大追求者。不同的主体具有不同的利益需求,所以在不同的利益需求基础上,就会建立不同的社会关系,从而为了达到不同的社会目标采取不同的社会行动。在哭丧的选择上面,离不开个体对其资源、情境、策略的认知和理性选择,作出对自身最有利的行为。
3.1. 习俗观念大于个人意愿
葬礼是一场关于送别的仪式,且仪式中包含着对逝者今生的肯定。“丧葬行为首先是从个体的、零散的、民间的行为,逐渐演化成群体性的、社会性的风俗习惯。一旦它成为一种风俗习惯,就有了稳定性和继承性、较为广泛的民众性等特点,还被吸纳进社会制度和礼仪里,沉凝在社会风俗习惯中,熔铸在人们的意识层面。” [8] 因个人的也是社会的,个体受到群体的影响,代代相传、约定俗成的习俗很大范围、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模式,使得个体之间的行为模式趋于一致,久而久之这种习俗就形成了一定的权威。当个体所作出的行为与模式相悖时,习俗的权威会迫使个体作出改变以符合大众的行为模式。
教育培养促使个体的意识自觉化和主体化 [9] ,随着群众受教育范围扩大、教育程度加深,人们开始对习俗产生了一定的质疑。在1986年4月中旬举行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次被通过之后,同年的7月份,九年制义务教育正式开始施行。2006年的9月份新的义务教育法被通过并施行后,义务教育在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普及。群众受到了系统的、科学的教育,能够独立对所接受的观念和事物进行思考,对传统习俗也拥有了各自想法,也产生了质疑。
但个体的质疑在面对习俗的权威时,显得溃不成军,即使对哭丧仪式存在各种不理解,还是会选择照样举行。在传统文化中,“孝”一直是葬礼文化的核心,并具有极大的权威影响着世代子孙。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不停发展,哭丧存在过、消失过及演变着,也受到了现代文化教育的强烈冲击,人们并不关心其原本的意义及作用,在他们的传统思想中,认为葬礼上进行仪式才能体现出对亡者的悼念与“孝心”,和一个家族的优良传承,以及让亡者“平安”上路的叮嘱。若违反习俗约定,个体易遭受到群体的不认同及“闲言碎语”,被认定为“异类”而排斥,且这种现象是长时间存在的,因此对比个人意愿,遵循习俗约定,跟随大众的脚步,符合大众的期望,不仅能使个体免受伤害,也能使个体表现出自己的“孝”,从而使个体获得更大的利益。
3.2. “面子”大于金钱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温饱得以解决,逐渐从生存型走向了发展型,因而尊重与自我实现也成为了群众理性选择的条件之一。为了博得更多的“面子”,为了社交圈子中“孝子”名声,不仅葬礼排场更大,声势更大的哭丧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常用的“工具”,是人们的理性选择。
“事死如事生”是我国丧葬仪式的重要原则,也是重要的丧葬精神,在古时,两者均是指亡者,建立在灵魂不灭的思想下,而在现代,“事死”的对象仍是亡者,“事生”的对象则变成了亡者的家属。在“面子”逻辑下,生者通过亡者的名义来证明“孝”,通过葬礼的排场来彰显自身的财富,以赢得“观众”的羡慕与认同,与葬礼的初衷——祭奠亡者背道而驰。在人人都举行哭丧仪式的氛围下,不想落后于人、被人看低的想法和不自觉的从众行为,使得经济条件不好的家庭不得不背负较大的经济负担,也要照样举办仪式。再加上,改革开放以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人们的务工地点不再局限于成长当地,人口流动趋势日益明显,长期在外务工的个体只有在重要节假日和“大事”时才会回到家中,回到“熟人社会”。本就因为经济实力不好、社会地位较低而外出务工的人群,更倾向于通过表现自身的经济实力来挣得“面子”,赢得群众的认可和尊重,从而获得“熟人社会”的地位提升,因此在“大事”上的金钱使用能更好地满足其需求,哭丧也就成为了有力手段之一。
时至今日,高龄老人去世被称为喜丧,丧事不再像以前那样悲痛,逐渐被当做喜事来对待,其子女不会有太多的悲痛,往往存在着让老人最后一程走得热闹的心理,故而更多地是需要邻里亲友认为其有孝。人们对于哭丧的需求,形式远远大于内容,得到认可的需求远远大于举办仪式所带来的的金钱负担,甚至部分人认为哭丧是一件高性价比的事情,于是在这一心理下,哭丧如同葬礼标准一般得到盛行。
3.3. “祈求”大于哀伤
在中国的传统观念中,死亡并不是终结,而是另一种新生,是肉体与精神的分离。肉体虽然消亡,精神却依旧继续,至此产生了鬼神说和祖宗信仰。也由于分离,产生了生者与亡者的两个世界,而已处于另一个世界的亡者,在生者的世界中仍具有特殊的地位,故“尊祖敬宗”的思想,在以血缘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里,毫无疑问地成为了一种重要的思想特征 [10] 。对于祖宗的信仰体现在人们所进行的祭祀活动、撰写的族谱和供奉的牌位等,故去的老人并不意味着与生者世界完全分割,通常会被认为成为了祖宗,仍然承担着保佑后代子孙的责任。
在葬礼上,亡者被认为是可以听见生者的哭泣声的,生者通过哭泣向亡者祈求庇佑,祈求后代子孙幸福安康。对于生者而言,亲人的离去固然十分悲痛,但已无法改变,若对亡者不敬,亡者则可能不再庇护后辈,致使家族衰败,因此为了让亡者受到尊重,使亡者更能听到生者的祈求,生者往往会选择葬礼热闹与隆重,“声势浩大”的哭丧仪式也就进入了人们的选择。
综上,尽管哭丧仪式的举办会给个体带来金钱和精力方面的负担,但个体的存在并非是独立,是各种社会关系的组成,群体的认同不仅能使个体生存更为顺利,还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尊重和地位的提升,从而给个体带来更多的利益,且满足内心的需求,故“哭丧”在群体中得以广泛流行。
4. “哭丧”的策略引导
哭丧作为传统葬礼仪式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因人们从众、“面子”、祈求的思想,加之缺少监管,使得整个市场紧俏、管理混乱、收费昂贵,一方面使得人们对于哭丧这种“陋习”更为痛恶,另一方面利益的获得促使对哭丧更为推崇,在这样的情况,如何更好地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哭丧,减少铺张浪费,健全监管体系,传承优秀文化,进一步助力移风易俗,建立文明、良好的社会风气。
4.1. 传承文化,健全监管体系
哭丧是人们日常生活的沉淀,具有一定的历史性、传承性和文化性,历经时代发展仍保留下来,证明其拥有一定市场需求和文化价值,不可一味地进行禁止,而是需要政府予以适当的引导与规范,去其糟泊,传播优秀的哭丧文化。一方面,政府要规范哭丧的价格标准,以免过度消费加重经济负担;另一方面,要规范哭丧人的行为与表演内容,加强丧葬文化宣传,使生者切实理解“孝”与哭丧仪式真正的涵义,逐步消除市场经济影响下丧葬仪式的形式化。
4.2. 厚养薄葬,改变丧葬观念
哭丧仪式的盛行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人们对于“孝”的追求,但为了“面子”的变形的孝并不是真正的孝,因此要将观念转变为“厚养薄葬”,在实质上对老人尽孝。首先,加强传统文化中正确观念的传播,可使用多种媒体渠道,如公众号、短视频、广播等,促使传统精华深入人心。其次,树立正面榜样,对“厚养薄葬”的典型案例进行大量宣传,引导群众向其学习;对铺张浪费行为予以教育制止,减少该现象的产生。只有形成良好的尽孝方式,并在群众之间相互传播,才能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风气,才能使人们从心理和行为上重视老人,真正做到“厚养薄葬”。
4.3. 多方协同,推动移风易俗
哭丧作为丧事改革的一部分,也是移风易俗的一部分。丧事是群众眼中的大事,其顺利开展有助于生活进行、社会稳定和群众的精神文化建设,也有助于移风易俗活动的进行,因此需要多方共同努力。首先,政府应强化统筹管理,保证分工明确,深入群众基层,推广相应政策宣传。其次,社区村庄应成立相应的自治组织,吸纳当地能人,制定相应章程,强化成员示范引领作用。最后,明确群众主体地位,自觉抵制陈规陋习,积极响应移风易俗活动。
5. 结语
习俗流传至当代,必定有其存在的原因与价值,我们所需要做的就是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人们生活得到物质上的极大满足,而精神层面的匮乏也应得到广泛的重视,哭丧仪式的盛行是个体理性选择的结果,其所暴露的背后社会问题,更需要进行适当的引导和改变,从而构建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传承哭丧文化。
NOTES
*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