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革命》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国家理论的异同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in the Theories of the State in The State and Revolution and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Ownership, and the State
摘要: 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多次谈论关于国家这个问题。恩格斯完成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的撰写,探讨了关于国家的基本问题。其中有的观点是基于马克思的思想。然而,关于国家理论的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并未形成系统详细的专著。列宁则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进行了十分系统的阐发,撰写了《国家与革命》一书。通过比较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国家理论的论述,发现二者的思想存在着许多异同之处。
Abstract: In the history of Marxism, Marx and Engels talked about the state many times. Engels wrote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Ownership, and the State, which explores the fundamental questions about the state. Some of these ideas are based on Marx. However, Marx and Engels did not form a systematic and detailed monograph on the state theory. Lenin made a very systematic elucidation of Marxist state theory and wrote the book The State and Revolution. By comparing the state theory of Engels and Lenin, we find that there are many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in their thoughts.
文章引用:屈旭静. 《国家与革命》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国家理论的异同[J]. 哲学进展, 2023, 12(5): 927-931. https://doi.org/10.12677/ACPP.2023.125159

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国家理论

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恩格斯在这篇文章中详细阐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以及最终发展趋势等一系列非常重要的问题。

1.1. 国家的起源

关于国家的来源,恩格斯认为国家是由于社会分工及其后果产生出来的。他认为,最初人类社会是以原始公社的形式存在的,这种社会没有私有制和阶级分化,也没有国家。在这个阶段,个人与个人之间是平等的,并且共同占有自然资源。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开始出现了私有制的产生,这导致了阶级的产生和阶级矛盾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就开始出现了。国家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和机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压迫和剥削被统治阶级。恩格斯对于国家产生的历史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在野蛮时代的中级阶段出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这次大分工不仅使劳动生产率提高,使财富增加和生产领域扩大。并使社会分裂为主人和奴隶、剥削者和被剥削者这两个阶级。接着历史继续发展到了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使手工业和农业相分离。生产和劳动生产率的不断增长使得人的劳动价值提高。在高级阶段,在公社中共同耕种的土地制度开始过渡为完全的私有财产,此时划分富人和穷人的依据是财富的多少。于是,整个氏族制度开始转化,成为自己的对立物,国家就这样产生了。

人类社会的第三次大分工出现在文明时代,而这次分工是有决定意义的。它创造出商人这个新的阶级,这个阶级就不再从事生产,只从事于产品交换。在第三次大分工中,社会分裂成了自由民和奴隶,产生了剥削的富人和被剥削的穷人,而这个社会不仅无法调和富人和穷人的剥削与被剥削的这种对立,反而使这种对立愈加尖锐。一个这样的社会,只能或者存在于这些阶级相互间连续不断的公开斗争中,或者存在于第三种力量的统治下,这第三种力量就是国家。恩格斯认为,国家的起源源于人类社会的历史演进。国家的形成是由于原始社会的混乱和社会秩序的缺乏,需要强制力量来维护社会秩序。 [1] 因此,国家诞生是由于人类社会经历了一段长期的历史进程,不断通过演变和发展来形成国家。恩格斯认为,国家的起源源于人类社会对秩序和安全的需求,并通过历史演进不断发展壮大。总之,恩格斯的观点认为,国家是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的产物,是阶级强制另一个阶级服从的工具。

1.2. 国家的本质特征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系统阐述了关于国家的本质及其特征。他认为氏族社会已经走到尽头了。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已经愈加超出氏族社会的制度范围。它既不能阻止也不能铲除在它面前发生的坏事。在此时,国家就慢慢发展起来了。这就对于氏族制度造成了破坏的作用。 [2] 第一,它造成了一种已不再直接等同于武装起来的全体人民的公共权力;第二,它第一次不依亲属集团而依共同居住地区为了公共目的来划分人民。恩格斯还提到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他认为国家的根本性质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恩格斯认为,国家是一种有力的政治机构,它代表着最强大的经济阶级的利益,并且通过使用强制力量维护社会秩序。恩格斯的国家理论强调了阶级的作用,揭示了国家的根本性质。

1.3. 国家的职能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了国家的职能。恩格斯把国家职能主要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两大职能。他认为,国家的政治职能也就是政治统治职能,是稳定国家的统治地位,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国家通过使用强制力量来执行法律和维护社会秩序,以保护公民的利益。国家的社会职能主要表现在公共管理方面,在这个职能的建设下建立和维护社会的秩序。除此之外,国家还起到了推动经济和政治发展的作用,为社会提供了更多的经济和政治服务,更好的履行国家的职能。恩格斯认为,国家是一种复杂的社会组织,具有多重职能,因此必须有效地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并为公民提供经济和政治服务。

1.4. 国家的消亡

恩格斯认为国家的消亡要历经资本主义国家的灭亡和无产阶级国家的灭亡这两个阶段,资本主义国家的消亡只能通过无产阶级革命,而不能自行消亡。 [3] 然而,在无产阶级国家中,阶级已经不存在了,因此,便不需要镇压阶级的工具了。 [4] 此时,国家政治性质丧失了,失去政治性质的国家便消亡了。关于国家消亡的原因第一是旧的社会分工的消灭,第二是私有制的消灭。

2. 列宁《国家与革命》的国家理论

列宁在马克思、恩格斯的国家学说观点的基础上,以及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观点,阐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职能以及消亡的观点,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2.1. 国家的产生

关于国家的产生,列宁重点阐述了两个主要观点。第一,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在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利益冲突,而国家是由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身统治地位所建立的一种特殊机器。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既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又是统治阶级利益与被统治阶级利益的矛盾体现。列宁又提出,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历史条件下,当阶级矛盾不可调和时,这就满足了国家产生的条件。第二,国家的起源,可以说是国家权力的不断形成。国家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权力组织,它与以往的氏族社会相比有以下两点区别:其一,国家权力形成的重要特点之一就是以地缘关系为联结国民的纽带。其二,公共权力的设立也是国家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他认为,公共权力的设立是为了调节人们的利益冲突,因为在私有制社会中,人们之间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利益的矛盾,而公共权力的设立可以通过制定和执行法律,调节和解决这些利益冲突。 [5]

2.2. 国家的本质

关于国家本质的观点,列宁明确指出,“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5] 他认为,国家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形态,由一个强大的强制机构控制。国家的本质是控制社会秩序,通过使用武力保护社会利益和保护公民的利益。列宁认为,国家的本质是对社会的强制统治,它代表了社会中最强大的阶级的利益。因此,国家是阶级社会的必然产物,具有统治和强制的特征。

2.3. 国家的职能

关于国家的职能方面,列宁认为国家作为统治阶级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它必须承担相对应的经济职能、政治职能以及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在经济职能方面,需要通过捐税和国债去维护公共权力。在政治职能方面,统治阶级通过制定代表自己意志和利益的法律,来行使国家权力,发挥国家的政治职能。 [6] 此外,统治阶级要利用国家权力来剥削被压迫阶级,以此来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也就是在社会主义阶段,国家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和管理社会生产和公共事务,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保护公民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这些职能与资本主义国家的职能有着很大的不同。在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是为整个人民服务的,而不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

2.4. 国家的消亡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全面阐述了国家消亡的理论。他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后,国家将逐渐消亡。在社会主义社会的条件下,国家将失去其原有的压迫性质,它不再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进行镇压的武器,而是整个社会组织的工具,负责管理社会、维护秩序和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条件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断发展,阶级和阶级对立将被逐渐消除,直至最终消失。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作为一个特殊的机构将逐渐失去其存在的意义,逐渐瓦解,并最终消亡。这种消亡不是一下子完成的,而是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列宁指出,国家消亡的条件是消除了阶级和阶级对立,而消亡的方式是逐步缩小国家权力范围,逐渐将国家权力交给社会各个领域和社会组织。随着社会生产力和人类文明的发展,人类将不再需要国家这个权力机构,国家也将不再存在。

3. 列宁《国家与革命》和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国家理论的异同

3.1. 二者的国家理论中关于国家起源的观点异同

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国家起源的观点的相同之处在于,列宁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这一观点正是基于恩格斯的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而提出的。 [7] 二者也都认为国家的起源与经济基础有关。恩格斯认为国家是最强大的阶级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结果,而列宁的观点是国家是资产阶级为保护其财产所建立的政治机构。在国家起源方面,二者的观点不同之处如下:列宁是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国家的起源是由于阶级矛盾的产生;列宁认为国家是一种从社会历史进程中产生的、用于保护阶级利益的机构。他认为国家在社会主义革命过程中必须被消灭,因为它是阶级制度的基础。相反,恩格斯是革命民主主义者,认为国家的起源是由于家庭制度和私有制度的发展。他认为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必要的机构。他认为国家是由家庭和私有制发展而来的,是为了保护个人利益而产生的。

此外,列宁认为国家的起源在于社会分裂和阶级斗争,他认为国家的本质是对阶级斗争的镇压,因此国家必须消亡。恩格斯的国家起源论则认为国家的起源源于人类社会的历史演变过程,他认为国家是为了解决社会矛盾而形成的。

3.2. 二者对于国家本质观点的异同

关于国家的本质,两人都认为国家是阶级社会中的产物,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他们都认为国家是一种阶级专政的机器,是为了维护支配阶级的利益而存在的。同时,他们也都认为国家在一定条件下会消亡,因为国家消亡的前提是阶级的消亡。关于国家本质的不同之处在于,列宁认为国家是一种临时的社会形态,是社会历史的一个可消亡的现象,而恩格斯则认为国家是一种有关经济利益的阶级国家,代表着最强大的经济阶级的利益。

3.3. 二者的国家理论中关于国家职能的异同

列宁和恩格斯对于国家职能的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都认为国家有维护社会秩序和维护公共利益的职能也就是发挥国家的政治职能。他们二人都认为国家有解决社会矛盾和保障社会稳定的职责。他们都认为国家在经济领域有管理资源分配和规划经济发展的职能。他们关于国家职能观点不同在于,列宁认为国家的职能是维护阶级统治,国家是一种暂时的、不平等的、不公正的现象,它的职能是维护阶级统治,但是在社会主义阶段,因为没有阶级利益冲突,国家的职能会消失。恩格斯认为维护整个社会的秩序和稳定是国家的职能之一。此外,国家除了要履行政治职能外,恩格斯较侧重于强调国家的社会职能,而列宁侧重于强调国家的经济职能。

3.4. 二者的国家理论中关于国家消亡理论的不同

列宁和恩格斯对于国家消亡的观点相同之处在于,关于国家的消亡,列宁引述了恩格斯在《起源》中关于“国家消亡”思想:“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在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的基础上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纺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8] 他们二人都认为资本主义国家是不会自行消亡的,需要通过无产阶级革命也就是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打碎资本主义的国家机器。

不同之处在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认为国家是为了满足阶级的利益而产生的,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随着社会的发展和阶级的消亡,国家也会消亡。而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则认为国家的起源是由家庭和私有制的发展演变而来,它是对社会活动的组织和协调的工具。因此,他们对国家消亡的看法存在明显的不同。

4. 结语

通过上述关于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和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的国家理论的分析,可知恩格斯和列宁在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本质、国家的职能以及国家的消亡四个方面的观点都存在着异同。列宁的思想主要源于恩格斯,但又不断发展,提出了自己的思想。《国家与革命》正是结合了恩格斯和列宁的思想,是二者思想的结合体。列宁在继承了很多恩格斯的观点上不断发展出自己的理论,系统全面的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理论。

参考文献

[1] 程胜男. 论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国家观[D]: [硕士学位论文]. 重庆: 西南大学, 2019.
[2] 辛向阳. 《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国家理论及其思想意义[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5, 199(7): 36-42.
[3] 仇小敏. 政治文明: 马克思恩格斯国家理论的价值取向[J]. 学术论坛, 2005(9): 1-4.
[4] 段晶晶. 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的观点及启示[J]. 党史博采(下), 2021, 640(2): 44-45.
[5] 列宁. 列宁全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7.
[6] 任洁. 关于列宁《国家与革命》的理论、论争与启示[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7, 111(5): 32-38.
[7] 刘军. 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集大成之作——重读《国家与革命》[J].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2020, 6(6): 13-20.
[8] 马克思, 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