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自人类社会形成以来,智人锲而不舍地思索人自身的问题:从柏拉图的人从哪里来?到上帝之肉骨——亚当夏娃的传说;从人类无法逾越的巴别塔到精神之源。人类对“我是谁”做出了种种解释。在探究人本源问题的长河中,出现了诸如泰利斯、庄周等对人类文明产生持久、深远影响的人物。近现代以来,对人的认识逐渐从经验感性转移至实证理性,在这一过程中,最具代表性且具有分水岭意义的是提出进化论的达尔文。进化论的提出似乎回答了几千年来长期困扰人类的问题,即: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引领着人类以全新的视野来思考人自身。在此基础上,人类进一步探究人之精神、行为产生和形成的原因,以求“解释”人。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奥地利精神病医师、心理学家、精神分析学派创始人西格蒙德·弗洛伊德。佛洛依德以梦的解析探究人之精神、行为产生的动因,做出力比多乃人类行为产生之因的结论,内在地将人类社会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以精神“解释”人。与佛洛依德掀起的精神分析狂潮不同,马克思主义哲学致力于全人类的解放,是以人为核心,包罗自然、人类和人类社会在内的涵盖世间万象的生命哲学。他将社会、历史纳入研究范围之内以求“改造”人,提出了“每个人自由全面发展”这一核心哲学概念和终极追求,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人的学说不仅解释了人从哪里来,更是从现实层面回答了人到哪里去的问题。
二者虽同为关于人的学说,却是从心理学与哲学这两个不同的角度对于人的理论——人的本质与发展这个同一目标进行探索,将二者理论进行比较一方面是对人的理论这一永恒问题的探究,另一方面也对于心理学和哲学这两个学科的交叉发展提供思路:令脱胎于哲学的心理学这一年轻的学科回归于对人这一概念本身以及人的发展的思考;同时心理学的理论也为哲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提供科学的助力与借鉴。
2. 佛洛依德之人:压制欲望的病态人
2.1. 欲望的压抑——病态的由来
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法中,无意识自始至终处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中的核心地位,被认为是支配生命活动的最基本法则和基本动力,欲望作为无意识的最主要内容,源起于生的本能和性的本能这一先于意识活动的存在,成为原始思想活动的初始继发性思想,衍生出生理欲望和心理欲望。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为使社会团体和秩序得以正常运转以不至于灭亡,人类不得不掩盖其兽性的一面,制定出与之符合的规章制度,形成人类文明:“所谓人类文明,对我来说意味着,人类生命是从其动物状态发展而来,而且不同于野兽生命的那些方面:我不屑于对文化和文明加以区分,如我们所知,人类文明常常向观察者展示两个方面。一方面,它包括人类为了控制自然的力量和汲取它的宝藏以满足人类需要而获得的所有知识能力;另一方面还包括人类为了调节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特别是调节那些可资利用的财富分配所必须的各种规章制度。”(车文博,1998)
人作为欲望主体,内在地具有驱力机制——力比多(libido)。这一工具作为潜意识冲破前意识的阀门,通过借力于表意识得以外显和表达,从而满足了天性驱力。然而,意识检查机制往往严厉地压制潜意识进入意识层面,将“和人格道义不相调和的潜意识的欲望,拒斥于意识阀之外。”(吴立昌,2009)这一抗力随不相调和程度的加深而增大,以致潜意识始终蜷缩在黑暗的地窖中而无法冲出狭隘的空间接受阳光的洗礼,这种原始冲动因无法释放而造成了人之病态,产生变态心理。精神由于长期受到压制而导致系统内部紊乱,使得人流变为非人。弗洛伊德认为,正是人类文明的繁荣与发展起到压制作用,阻止了潜意识的内容进入前意识,进而无法形成适合人的健康发展的意识,造成了人的病态。在弗洛伊德看来,人类文明愈发展,人之病态程度愈深,发展并非全然一种积极的、正向的现象,而是内在地蕴含着不断出现不满和导致神经病的可能性(埃里希·弗洛姆,1986)。提出了人类进化的实质是一场悲剧这一极端观点。
2.2. 价值取向——偶像崇拜
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前意识机制中的检察机关不断增加关卡以防止潜意识内容冲出意识层面,为使力比多不至于过分压抑以致全人类病态到消亡的地步,内在的力比多能量以现世存在作为流转中介,调和潜意识欲望与伦理道德、社会规则制度之间的冲突,将这种以快乐原则为主导的力量从内部释放,建立起外在可视化、可触碰、可感知的外部快乐原则,将本我满足转化为自我满足,依靠躯体反射性活动以迂回的方式实现本我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从而释放内在能量,以保存自身的存在。
在弗洛伊德看来,人的天性欲望在这一流转过程中达到一种妥协,使得成为一名合格社会人的需求与婴幼儿时代的欲望两端达成一种平衡。然而,人自身却永远也无法达到欲求并存的境界,永远处于自我分裂之中。于是,人不得不将本我满足外化为自我满足,将服从于快乐原则的欲望和冲动转而从现世存在中获取,因而沸腾着兴奋剂的人体底端能量得以找到释放的突破口。个体对于潜意识内容通过迂回路径获得的快感这一天然感受念念不忘,逐渐形成对现世存在的依赖,并错将现世存在当作释放渠道,视之为偶像进而加以崇拜,内在能量由此开始异化,将自身的快乐原则转嫁于对现世的、物的、肉欲欢愉的世俗低级快乐,造成对神的崇拜、金钱的崇拜、物的崇拜,并受此支配,成为被支配对象支配的对象。人也在此过程中成为失去自我、不得不通过移情、分裂维持现状的病态人。
3. 马克思谈人:自由全面的发展人
3.1. “人”作为自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与弗洛伊德的无意识论不同,马克思不仅从社会文明中解释人,更是从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考察人的本质,做出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与人类文明的进步,人将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并能够从共产主义社会中获得持续发展的空间”这一富有光明意义的判断。事实上,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产主义社会不是社会发展的终极,人类进化的实质不是衍化为精神病态的悲剧;相反,人是能够随人类文明发展而发展、与社会共存共荣的社会共同体,人进化的实质是得以全面发展、个体与集体双向融为一体的喜剧。而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则是人得以摆脱异化状态真正成为人的伊始,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3.1.1. 实践——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
人作为自然人,动物兽性是其第一属性。这种自然属性并非靠经验所得,而是蕴藏于人体内在且为人类所共有。它“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和受限制的存在物。”(马克思,1932)
马克思是站在社会与历史的角度来探究人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首先是建立在意识基础上的人,这是人得以进行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在人类社会形成以前,人类仅依靠生本能的需求以动物属性而存在;在人类社会发展初期,这种作为人类共有的一面并未被人类集体所意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逐渐从这种无意识状态中觉醒,意识到自身是区别于动物的类存在。无意识作为一种普遍性力量,是在劳动实践过程中得到认识与肯定的。“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蒋红群,2016)这种类存在物不仅是被自我意识到了的类存在,更是具有从实践而来的本质力量的类(徐霖,1994)。正是这种动物属性的无意识在劳动实践过程中被人们所意识,人类才得以区分人与动物之间的差别存在,并继续开展区别于兽性的人类独有活动——劳动实践。因此,实践是人类社会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人之为人的根基,也是人自由全面发展的基础。通过劳动实践,人的无意识创造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提供满足生理欲求的物质基础。同时,人类文明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矛盾随着人类实践而得到解决,人的欲望也在实践中得到了满足。最终,随着社会文明的发展,人自身也得以进化并得到发展,而并非走向病态。
3.1.2. 价值取向——个体价值和群体价值的统一
在弗洛伊德的理论中,个体作为自然人的特殊存在,在自然生存过程中通过实施性行为等本能活动释放内在欲望,依托梦作为承载力量,以实体还原本体,从而通过实体表现个体价值。个体价值唯有借助性行为、梦等外在实体形式才能得到肯定,因而不可避免地进入庸俗化倾向的陷阱。
马克思理论中的个体价值是在普遍性中得到充分体现的,人的价值是个体价值和群体价值的统一。个体作为自然人的特殊存在,通过自主的、独立的活动获得自己的价值,并在与他人交往的过程中表现出自己的价值,个体价值由于得到了外显而满足了人的内在欲望。正是个体在与他人交往过程中,在自身价值的探索和创造的积极活动中体现了整个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活动,形成了群体的价值。同时,个体价值唯有在群体中充分展开,依靠实践交往中介达到辩证统一,两者不是纯自然意义上的二元对立,群体作为放大了的普遍个体,在社会中从事单独个体无法从事的社会活动,创造出新的价值,呈现出在更大范围、具有更大能量的民族价值、人类价值。马克思“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独立个体的人在进行群体交往过程和处理各种关系中,在表现自己的价值基础上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这里,内在欲望在交往过程中得以释放,个体价值在交往中获得了自己的价值。
3.2. “人”作为社会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3.2.1. 自我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之集合发展
自我意识的本能在群体实践和演化过程中经由传统、教育和模仿代代相传,逐渐转化为集体主义的本能。“通过发展和学会遵守一些往往禁止他按本能形式的规则(先是在狭小的部落里,然后又扩展到更大的范围),从而不再依靠对事物的共同感受,由此建立了文明。”(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1988)人类正是在自己实践中建立的文明里,聚集并继承了长期积累的普遍意识,这些意识外在地表现为道德伦理。
马克思谈到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作为已经从远古社会沉淀下来的典型经验浓缩、有着集体无意识内容的社会人的存在(杨霞,2013)。其发展不仅仅是自我意识的自由发展,更是在社会实践中将原始意向原型和处于现世存在的社会意识融合后实现的共同发展,呈现出自我意识和社会道德伦理和谐相融的发展局面,从而达到了个体和社会集体的相容。社会道理伦理作为后期学习得到的传统,初始于偶然的“利他主义”反应和情感,经由人类的实践活动证实转变为道德概念。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类将从更大范围扩展出广泛的利他主义秩序,通过习得利他主义规则达到一种遗传本能。由此,集体无意识得以进化和拓展出普遍的“善”的高贵情感。到那时,如何更大限度地造福于他人将成为每个人生存和发展的最终目的。人以“利他主义精神”作为内驱动力支配自己的行动,个人在社会集体的交往关系和实践活动中展现自我、发展自身,实现全面发展。
3.2.2. 基于知行合一的价值自由
亚当·弗格森认为:“自由,并不像这个名称本来的含义可能显示的那样,是指摆脱了一切限制,而是指使一切公正的限制最有效地适用于自由社会的全体成员,不管他们是权贵还是平民。”马克思共产主义理想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同样也是在有限条件下的无限自由,是实际行动符合利他主义内驱动力下的自由。在共产主义社会下,人体内在的力比多通过实施利他行为释放能量,获得满足,从而人不再是被支配对象所支配的对象,而是达到知行合一的统一体,异化现象在知行一体化的过程中逐渐消失,人真正成为自由人。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个体跳跃了柏拉图所主张的灵魂三分说,欲望本能在经行为的长期积累后转为遗传性习惯,取而代之的是理性和精神,欲望的东西成为与之所对等的价值的东西,而利他主义则作为精神的桥梁横跨其中,由理性支配着人的行动。这种理性体现了人的内在欲望的释放而非压抑。为使人能够在更大限度上实现自由全面的发展,人类社会必须崇尚且发扬这种利他主义精神。
当前,党在二十大报告中提出“我们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倡导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旗帜鲜明反对一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毫不动摇反对任何单边主义、保护主义、霸凌行径。”(习近平,2022)其中提到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是我国积极推进和发扬利他主义精神,以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宏大目标的最有力体现;是在尊重多元文明的世界中坚持共同性原则,主动搭建价值共同体的表现;更是选择利他价值体系和精神以联系全人类社会,并以此作为人类共同体继续前进发展的精神动力。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进一步推动利他精神在更大范围内被承认和认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也必将在遵循这种利他主义精神下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