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家庭角度探究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生育意愿不高原因:经济成本、健康状况和婚姻变迁
Research on the Causes of Low Fertility Desire of Women under the 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from the Family Perspective: Economic Costs, Health Status and Marital Changes
DOI: 10.12677/ORF.2023.132085, PDF, 下载: 282  浏览: 613 
作者: 赵 琳: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管理学院,上海
关键词: 全面二孩政策生育意愿家庭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Fertility Willingness Family
摘要: 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全面二孩”政策于我国2016年1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然而从政策结果来看,育龄期女性的生育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并没有达到预测标准。是什么影响了女性的生育意愿?作者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家庭是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之一。因此本文将另辟蹊径,以家庭为基础,从经济成本、健康状况和婚姻变迁三个维度展开论述,并针对不同的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Abstract: In order to cope with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aging problem, the “comprehensive two-child” policy was officially implemented nationwide on January 1, 2016. However, according to the policy results, the fertility desire and actual fertility behavior of women of childbearing age did not meet the prediction criteria. What affects women’s fertility desire? After consulting relevant data, the author found that family is one of the factors that cannot be ignored. Therefore, this article will explore a new way, based on the family, from the three dimensions of economic cost, health status and marital change, and propose solutions and suggestions for different situations.
文章引用:赵琳. 从家庭角度探究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生育意愿不高原因:经济成本、健康状况和婚姻变迁[J]. 运筹与模糊学, 2023, 13(2): 832-839. https://doi.org/10.12677/ORF.2023.132085

1. 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目前几乎每个发达国家都必须面对的一大问题,我国也不例外。随着社会生产条件、卫生医疗的改善造成了人们期望年龄增长,但同时由于经济的原因也使得生育能力逐渐降低,因此我国目前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愈演愈烈。2021年5月11日,第七次中国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尽管我国的六十周岁及以上人群所占比达百分之十八,但育龄男女的总和繁殖率却已跌破日本一点五监视哨,甚至超过历史上最小距离一点三,甚至不及日本一点四,我国老龄化程度逐步递增。预计2025年,中国将有3亿60岁以上老年人,占21%,13.7%的老年人超过65岁,接近深度老龄化社会。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求是养老的基本要求之一,更多地是照顾老年人的生理健康和心理健康,在这方面仅仅依靠护工和一般工作人员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专业人员对老年人实施专业服务和照护。老龄化为政府规划养老能力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加重了社会在这方面的负担,这不利于社会和文化福利事业的发展。与此同时,老龄化削弱了家庭养老金的功能。老年人需要越来越多的优质生活服务和医疗保健。

在最近的几十年里,中国的生育水平继续呈下降趋势,低于人口更替水平,全世界都面临着名为生育问题的拦路虎。一个国家要想有扎实的基础和光明的未来,这只拦路虎是必须解决的。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人口生育问题都是我国研究的重大理论课题和政策议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中国人口计划生育问题,并根据当前存在的困难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了计划生育政策措施。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学术界聚焦于政策变动带来的新问题新形势,致力于构建生育友好环境,充分落实生育政策,希望提升育龄女性的生育意愿,拉高生育水平线,以应对深度老龄化带来的冲击和挑战。但政策颁布实施后,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经过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显示,在2016年出现了一次生育高潮,即政策实施的第一年,出生人口为1786万,比2015年增加191万。但是到了2017年,出生人口减少至1723万人,与2016年相比减少63万人。由此可见,政策调整并不能完全改变人们的生育行为。那么,是什么因素影响了女性的生育意愿?作者在查找相关资料及阅读文献时发现大多文献资料是从国家、社会业等方面进行阐释,较少有文献从家庭角度来阐释。作者在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家庭是不可忽视的影响因素之一。只有成千上万的家庭才能组成一个社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的稳定状况直接影响到了新生儿的降临,女性的生育意愿也被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到了。因此本文将另辟蹊径,从家庭的角度来阐释全面二孩政策下女性生育意愿不高的原因。围绕家庭角度,本文将从经济成本、健康状况和婚姻变迁三个维度展开论述。

2. 文献综述

全面二孩政策能否顺利落实受到很多方面的影响。如果把影响因素进行分类,可大致分为国家、社会、企业等三个方面。周春林认为有计划生育的影响,生育观念的转变,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育儿经济和时间成本高,男性生育意愿降低等等 [1] 。周卓华认为,女性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包括年龄、健康状况、教育水平、家庭护理支持因素、社会公共服务供给因素、职业女性的工作家庭冲突因素、生育二胎成本等个体因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第一,相关政策需要补充,妇女权益需要加强保护,企业不应再有性别歧视,妇女需要更平等的就业和晋升机会。第二,弹性工时制和弹性工作地点制度可以被企业提供给女性,增加双方便利。第三,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托幼服务机构。第四,公共服务的供给有待提高,良好的社会服务可以为二孩生育提供便利。第五,减轻职业妇女的家庭护理负担 [2] 。刘珂认为现有的生育保障措施不足以分担女职工的生育成本,女性社会分工的刻板印象给生育二孩后回归职场的女性带来诸多不便。并提出区域加强立法的需要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细化的需要;探索生育成本社会分担机制;构建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等建议 [3] 。贺琪从生育数量、生育性别偏好和生育政策方面探究女性生育意愿不高的原因,这些因素对女性就业造成困难,加大了生育养育成本。随后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首先,加强政策支持、使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发挥;其次,职业技能的推动必不可少,使其形成机制建设;最后,构建女性友好、家庭友好的灵活就业模式 [4] 。于梦迪从儿童的角度阐述了原因,中国的儿童保育政策理解不足,政策责任主体缺失,服务供给主体缺失,出现“孩子谁来带”的难题,这同样降低了女性的生育意愿。并提出三条建议:第一,普惠性儿童保育政策是不可或缺的建设目标;第二,建立专门的儿童保育政策部门至关重要;第三,儿童保育政策的具体措施需要改进和完善,具体细化为以下三点:政府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儿童保育政策,社会各界支持儿童保育服务,为家庭照顾提供充足的时间 [5] 。姚懿轩等认为存在四个问题使女性生育意愿不高,一是家庭经济状况和照看二孩的时间与精力问题;二是女性自身和胎儿健康状况问题;三是就业与自身发展问题;四是农村生育保险制度及托育服务不完善问题。并提出加强对农村孕产的服务能力,补贴二孩生育、使生育成本降低,妥善解决农村育龄妇女就业问题,完善农村生育保险制度以及加强农村的托育服务等对策建议 [6] 。杨晓雯认为,基于中国的减税降费政策,企业将在生育补贴的融资上承担沉重负担,主要基于社会保险基金,这与中国当前的政策意图和国情相冲突;从财政负担来看,设定生育补贴经费规模需要适当且合理,一定不能脱离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以免将较大的支出压力加在各级财政的头上。随后依据法国的补贴政策对我国提出建议:一是补贴政策的法律层面有待提高,生育补贴的内容和范围必须明确;第二,多重生育补贴的融资机制有待建立和完善,政府的财政责任有待强化 [7] 。刘继同认为儿童福利观和家庭福利观研究和制度建设严重滞后,研究现状总体堪忧。同时,在现代生活中,婚姻和家庭的开放性、可变性、脆弱性和矛盾性赋予了家庭的双重属性:首先,为了确保社会和终端社区的稳定,最重要的社会机制可以是家庭,稳定的社会是稳定的,其次,社会矛盾、冲突和风险的主要来源可能是家庭,而社会不稳定的最大来源是家庭。所有现代、开放和多元社会结构普遍存在的客观现象是社会稳定和风险并存的双重属性的映射。他指出,未来的发展方向是以中国特色、现代、包容、广义、家庭福利为基础的儿童福利制度。核心是现代儿童福利和家庭福利的概念、国家福利责任的主体和现代儿童福利制度建设的政治机制 [8] 。儿童与生育和家庭息息相关,女性的生育意愿自然受其影响。任慧玲等通过将发达国家与中国对比,有必要通过先进国家与中国的比较,加强优质和普遍的儿童保育服务的供应水平,并提出应明确儿童保育费用的分担机制,并确保妇女的就业利益 [9] 。何雅菲从女性就业保障政策工具优化的角度来说明,她认为,政策工具的操作功能已经失效:性别歧视仍然存在于劳动平等之中:职家平衡的通道阻滞;存在就业驱动的制度断裂。随之强调整合组织型工具的过程链,强调权威性型工具的延续,拓展财富工具的多元协同和力促信息型工具的创新 [10] 。张妍认为目前仍缺乏优质的医疗、教育等公共资源,缺少幼托等养育服务机构,女性的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以及不完善不充分的生育保险制度。由此给出资源的合理规划利用,幼托服务的完善优化、育儿难题的解决措施,就业制度的补全、平等就业的推动,生育保险的补充说明、生育保障仍待提高等建议 [11] 。何艺轩通过社会保障研究得出以下结论:养老保险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意愿生育数量,而医疗保险则促进了意愿生育数量;没有养老保险的家庭在生育方面倾向于男孩。社会保障对生育有很大的替代作用 [12] 。周长友等认为经济负担、预期收益下降、生育观念转变等因素限制了女性的生育意愿 [13] 。吕智宇也是从政治、经济、家庭文化三方面论述,提出加强生育保险制度建设、托育服务制度建设、生殖健康制度服务建设等建议 [14] 。贾志科等认为经济负担重、母亲承担的责任和压力过大、公立幼儿学前教育机构供给不足造成女性生育意愿不高,并提出持续监测并努力提升育龄人群生育水平、健全配套的政策体系、降低育龄家庭的经济压力负担、减轻育龄妇女的育儿责任和压力、加大幼儿教育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 [15] 。

3. 数据调查

本文的研究数据来自2017年中国社会调查,涉及全国28个省的10,143个样本,具有很强的代表性。与世界卫生组织定义的生育年龄为15~49岁相比,2017年的CGSS问卷调查针对18岁以上的国民,因此以18~49岁的城乡居民为研究对象。在去除不相关和缺失样本之后,获得3050个有效样本。样本特征分布如表1所示。其中,农业家庭样本1095个,占56.01%,非农家庭样本1955个,占64.10%,样本相对平均,有助于研究我国育龄妇女在城乡生育二胎的意愿,已婚样本占80.95%,受教育程度比例较为合理44岁以下年龄分布占82.75%,汉族占90%,样本总体合理。

Table 1. Statistical description of sample basic information

表1. 样本基本信息统计描述

研究表明,育龄妇女生育第二胎的意愿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先降低后增加。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对二胎生育意愿有显著负面影响,即育龄妇女受教育程度的提高可对二胎生育意向产生显著抑制作用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对育龄妇女生育意愿的影响存在显著的城乡差异。对于城镇居民来说,育龄妇女的教育水平对生育第二胎的意愿有显著的负面影响,但在农村,育龄妇女的教育水平对生育第二胎的意愿没有显著影响。

4. 基于家庭角度分析“全面二孩”政策无法落实原因

1) 经济成本过大,家庭压力负担重

不仅是女性和家庭,整个社会也承担着生育的责任。社会通过生育保险实现生育责任。抵御生育风险,保障女性生育是生育保险应该发挥的作用。健全的生育保障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全面二胎政策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我国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仍存在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保障水平低等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二胎政策顺利实施的障碍。

目前影响第二胎最显著的问题之一是儿童保育。大多数生育的妇女只有半年产假,而送到幼儿园的只有3岁以上的孩子,间隔6个月到3岁。生育“生育”难点是解决6个月至3岁婴儿的监护和教育问题,这也是解决育龄妇女及其家庭后顾之忧的关键。在中国,几乎所有的保育服务都是由家庭提供的,社会上质量高、负担重的保育机构严重不足。一是市场上的许多儿童保育机构不适合大多数工人阶级,二是我国存在质量、数量都不健全的托育市场,使父母不敢放心把孩子交出去。这些漏洞阻碍了育龄妇女的生育能力,降低了她们的生育意愿。

目前,职场上适龄妇女越来越多。如果他们有了第二个孩子,平衡工作和家庭将是他们面临的最大挑战和危机。在此期间,女性从怀孕到分娩、哺乳,无论在职场上的竞争力和生理状态如何,都不是一个优异的、充沛的状态,有了孩子重返工作岗位,女性就失去了原有的工作优势。为有稳定工作和上升职业的女性提供的会是一个左右为难的局面。事实上,劳动力市场普遍存在孕期和生育期妇女就业歧视。“二胎”政策全面开放以来,一些雇主在申请就业时会考虑并询问女性是否有二胎,以此决定是否聘用,而已怀二胎的女性会因为各种原因被雇主解雇。

生育成本、生活成本、子女教育成本是生育第二胎的主要经济成本。“买得起,买不起”的感觉,经常存在于有两个孩子的女性心中。特别是在住房问题上。第二胎出生后,如果有代际护理支持,家庭居住人口将增加,住房改善问题应提上日程,而目前高额的房价加重了多数家庭的压力。如果子女教育和购买学区房被考虑在内将是另一笔不小的花费。总之,第二胎可能会增加经济成本,降低生活质量。

2) 健康遭遇威胁,受到多方压力

女性的生育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她们的健康,特别是并发症的比例往往发生在高龄女性怀孕期间,出生的不健康儿童比例相对较高。这些问题应该引起育龄妇女的重视。从时间节点看,2016年“二胎政策”全面开放后,育龄妇女中符合生育政策的高龄产妇占很大比例。当这些人选择分娩时,必须考虑从受孕到分娩的各种风险以及各种并发症对自身或胎儿健康可能造成的后果。以及准备足够的物质和人力资源来应对各种常见疾病,如自然流产和高龄孕妇停止发育。另外,由于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有相当一部分生育适龄妇女接受了节育手术。如果她们想准备怀孕,就得再去医院做一次手术,这不可避免会影响到身体的健康。这会阻碍女性的生育愿望,也会成为再生的绊脚石。

社会分工的刻板印象对妇女平等就业产生了重大影响。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实施的第三次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70%以上的已婚人士认为由妻子而非丈夫承担家务;在“儿童教育”和“老人照护”方面,由女性承担主要责任的占比均高出男性20%以上。现实生活中,当需要对幼儿、老人等家庭成员进行专职照护时,这类责任往往由女性承担,女性由此辞职成为全职主妇。人们相信这是因为妻子的收入往往不比丈夫的收入高,但女性自身的劳动能力不足并不是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相反的是,女性处境不利的根源是公众对女性“护理者”和“弱势群体”地位的定位,从而产生两性间的不公平分工。长期的刻板印象加深了性别和职业的隔离,妇女不得不选择男性不感兴趣的、低收入或低权利的职业。

现有的生殖安全措施不能充分分担女工的生殖成本。现行法律关注妊娠、生育、哺乳中妇女的劳动保护,但忽略了生育和居家护理对妇女就业的影响,这不限于“三个时期”。首先,因生育而在某一时间离开工作岗位会影响女性职业的发展和晋升,女工害怕产后回不到原来的工作岗位或在晋升方面处于劣势,因此对多生孩子变得“谨慎”。其次,现有的育儿服务不能有效缓解妇女工作与育儿的冲突,很多家庭需要照顾3岁以下的孩子,延缓了女性生育后重新就业的脚步。第三,面对劳动就业形势和方式的变化,社会保险政策未能及时做出调整,一方面,生育保险参保率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另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缺快存在一定困难,使得这部分劳动者在生育时,特别是产后恢复期间难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对于大多数现代人来说,生活压力的速度呈指数级增长,社会变化越大,压力也就越大。主要原因是技术和物质的结合。对于物质财富的渴望,以及新产品的层出不穷,促使人们不停地去做更多的事,去拥有更多的物。根据美国家庭研究人员的观点,家庭分享家庭幸福的能力是大多数美国人最难培养的品质。在今天的社会中,家庭与工作的界限正在变得模糊。工作变得更像家庭,而家庭变得更像工作。由于时间的束缚,工作的时间越长,人们在家庭中的压力就越大;在家庭中承受的压力越大,人们就越想逃回去工作。此外,这种经济压力也可能加剧家庭矛盾。经济压力的指标,例如不能满足需要以及缺乏满足需要的能力是与消沉、敌对等情感相联系的。在已婚夫妇中,这种情绪通常是与婚姻的不幸感和不满足感相伴随的。当物质财富成为最重要的稀缺性资源时,贫困的影响实际上经常要通过影响家庭成员互动而影响其子女。最后,经济压力可能引发家庭的失范。市场经济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经济生活,也改变了人们对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的思考。家庭简单的物质生活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夫妻间的情感和精神和谐要求更多的人。随着人们精神需求的提高,夫妻间的融合变得困难起来,因而增大了在婚姻外寻找慰藉的可能性。而这对于生育率就是极大的考验了。

3) 婚姻发生变迁,思想观念转变

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等诸多因素,家庭呈现多种趋势。一是小型化趋势,世代同堂的传统大家庭越来越少,由一对夫妻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小家庭成为现代家庭的主体。二是多样化趋势,许多现象表明,家庭正基于核心家庭上转变,比如向“单身户”“单亲制家庭”方向转化,“未婚同居”和“同性恋结婚”等至今为止没有出现过的畸形家庭也很多。家庭的稳定性也在逐渐降低,传统家庭提倡自始至终的生活,但在现代社会,人们更关心家庭生活的质量,为了追求高质量的家庭,不惜离婚、逃跑、未婚同居等,近年来离婚率的不断增长也证明了这一观点。人们也不再把生育作为结婚的首要目标,家庭中的夫妻生活也越来越脱离生育目标。所以轻生育自然而然的代替了重生育。今天的家庭不仅失去了“多子女”的传统价值,也降低了现有家庭的生活质量。因此,很多人主张少子化,甚至不生育。

传统社会崇尚男主外女主内,原因在于社会需要强壮的男性从事重体力工作来获得报酬,女性由于天生体格较弱于男性,不得不选择从事轻体力工作。然而在迅速发展的科技的帮助下,重体力工作变得越来越少,男性的工作女性同样可以胜任甚至做得更好,男女地位迅速拉近,女性开始有自己的经济收入来源,不再过分依赖男性收入。因而女性对于自己的婚姻权和生育权有了更多掌握。科技诞生了互联网,女性可以通过互联网更快更广泛的传播和接触到宣传女性独立自主的声音,女性通过网络增加自己的知识面,树立信心,敢于表达自己的情感梦想,自觉争取权利。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家庭对互联网的依赖加深,人际交往进一步分裂,对建立家庭间亲密关系的关注也被分散。人们的大部分闲暇时间都让传媒所占据,与家庭成员间的言论时间减少了,而与“媒介世界”的交流越来越多,与家庭的隔膜也日渐加深。这在一定程度上威胁到了家庭在情感交流方面的地位。一旦家庭变得不稳定,家人的关系变的冷淡,生育率自然会慢慢下降。

生育选择权通常没有掌握在传统女性手中, 她们大多依赖丈夫生存。 但是,生育不再被视为现代女性人生中最重要的职业。相反,女性追求自己的价值观和社会事业。究其原因在于,社会环境的颠覆性变化造就了现代女性与传统女性之间的最大差异。妇女的受教育权和继承权与男子一样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现代义务教育也为广大妇女所接受。妇女掌握了更多的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有了这些社会资源,他们就可以从事生育以外的职业,在很多方面男性都不如女性。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女性教育水平的提高,是否生男孩并不是女性可以决定的行为。这个道理逐渐为女性所理解,传统的束缚和批评不再束缚女性,女性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生育行为,越来越多的现代女性开始选择建立单身生活、未婚不育、晚婚晚产或丁克家庭。此外,西方个人主义文化和女权主义文化渗透到中国,受到一些女性的热烈欢迎,她们开始发声直击女性的家庭痛点和职场不公正待遇,要求在社会生产中站有一席之地去实现自我价值和个人理想,要求尊重女性的尊严,要求持续推进女性的自由解放事业,鼓励女性为向家庭和生育妥协而斗争。

5. 结论与政策建议

女性作为生育的主体,与“全面二孩”政策是密不可分的。国家和社会应该从多个方面保障女性生育,减轻或消除女性面临的负担压力。

形成生育成本社会化、鼓励生育的社会价值体系,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明确各项补贴的具体内容,强调国家政策是生育。中国现代家庭福利政策法律和福利服务体系应当被政府科学合理地设计规划。以人为本,保护人性中的真善美,最大限度遏制人性之恶是现代家庭福利制度的基本设计原则。构建中国版家庭福利政策及家庭福利制度模式,需要包含现代家庭友好、妇女友好、支持家庭和支持家庭照顾者的积极性、建设性和支持性,以非正式家庭生活为基础的传统家庭生活需要融入其中,社会需要向以国家支持和保护为基础的现代家庭生活历史转变。政府需要加强对子女抚养成本的保护,把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六项保障建立在不变的基础之上。学前教育和基础教育资源可以进一步扩大。政府要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有效监测社会力量办学水平和质量。尤其要解决民办学校食品安全和管理不规范降低教育质量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是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同样,该地区的整体教育水平有待继续提高。教育部门要公平合理地分配优质教育资源,使每个孩子都能享有普遍的优质教育资源。二孩教育问题已不再成为职业女性的担心。在生育保险方面,一是进一步扩大生育保险补贴的范围,如生育保险基金可部分支付家庭补贴、子女补贴等,二是政府、企业、社会共同确保充足的资金。特别要努力充分发挥非正规就业财政资金的保障作用。此外,要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明确中央和地方的分担比例,使欠发达地区的生育补贴资金出现财政倾斜,使不同省市的生育补贴没有太大差异。

建立一个对家庭友好的工作岗位是企业的责任之一,对女性的刻板印象应该相应改变。雇主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为员工提供育儿服务,宣传两性共担家庭照护责任的理念,弹性、灵活地安排工作时间并为女职工提供生育后返岗专项支持,以缓解育龄职工的育儿负担,平衡劳动者工作与家庭间的矛盾,为女职工产后重返职场保驾护航。

同时托幼服务机构可以被有条件的企业开设。女性可以更加便利地通过企业单位办的幼儿园、托幼园、哺乳室照顾婴幼儿,幼儿无人照料以及母亲的哺乳问题随之解决。2017年4月,京东总部开设企业育儿中心,免费支持员工。员工上下班时可以带上4到24个月的孩子。这不仅可以节省孩子上下车的时间,还可以在午休时看望孩子。滴滴还为员工子女开设了暑期托管服务中心,解决假期无人看管的4至12岁孩子的问题。政府需要政策和资金帮助企业建立托儿机构。同时,整个企业在实施过程中要监控保育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减少员工不必要的顾虑。

工作女性的家庭护理负担也应该减轻。如果职业女性得到家庭的支持,她们生两个孩子的意愿会有所提高。另一方面,健康的父母可以支持职业女性的家庭护理。另一方面,需要完善家政服务规范化管理。大多数家政服务人员水平参差不齐,劳动力价格偏高,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缺乏统一的监管。通过对家政服务监管体系的有效监管,家政服务水平逐步提高,职业女性家庭护理需求得到满足。另外,夫妻双方应协同照料子女和老人,弥补男性在家庭照料上的角色缺失,职业女性在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也会得到减轻。妻子的家庭压力可以通过丈夫主动分担日常家务尤其是育儿责任得到减轻,工作和家庭的双重责任可以更好地平衡,这可以积极促进妇女的生育意愿和行为。丈夫参与日常家务和育儿可以反映出更为平等的性别观,并告诉他们非常重视维持夫妻关系,愿意扮演体贴的丈夫和负责任的父亲角色,爱心和担当充满于家庭;妻子的家事时间会由于丈夫的参与大大减少,妻子可以更从容地兼顾育儿与工作。只有工作和家庭责任被完美平衡,生育意愿才会得到提升,而当一个国家具有较高的生育水平时,参与劳动的女性才会增加。

参考文献

[1] 周春林. 马克思主义视域下女性生育意愿降低的原因探究——兼评“全面二孩”政策[J].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 37(3): 64-68+73.
[2] 周卓华. 全面二孩政策下职业女性二孩生育意愿影响因素研究[J]. 劳动保障世界, 2020(11): 20-21+23.
[3] 刘珂, 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课题组. “三孩生育”背景下女性就业权面临的挑战与应对[J]. 中国就业, 2022(9): 7-9.
[4] 贺琪. 生育对女性就业的影响[J].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22): 80-81.
[5] 于梦迪. 对全面二孩政策的思考: 构建儿童照顾政策[J]. 社会福利(理论版), 2019(5): 19-23.
[6] 姚懿轩, 王百玲. 全面二孩政策下农村育龄女性生育问题探析[J].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 30(3): 269-270.
[7] 杨晓雯. 生育补贴政策体系探析: 政策变迁、国际经验与完善建议[J]. 财政科学, 2022(7): 42-51.
[8] 刘继同. 中国特色现代儿童福利观的范围内容、层次结构与制度灵魂角色[J]. 人文杂志, 2022(1): 35-44.
[9] 任慧玲, 周庆元. “就业-生育”平衡视角下家庭生育支持政策研究——基于发达国家实践的考察[J]. 内蒙古社会科学, 2022, 43(5): 110-117.
[10] 何雅菲.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女性就业保障政策工具的优化[J]. 湖北社会科学, 2019(8): 68-75.
[11] 张妍. 放开二孩生育政策的配套制度体系研究[J]. 劳动保障世界, 2019(12): 33-34.
[12] 何艺轩. 全面二孩背景下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生育意愿的影响[J].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18, 39(1): 42-44.
[13] 周长友, 李杰. 全面三孩政策背景下的农村低生育意愿分析[J]. 怀化学院学报, 2022, 41(3): 13-17.
[14] 吕智宇. 女性生育意愿影响因素分析与对策探讨[J]. 人口与健康, 2022(6): 30-32.
[15] 贾志科, 茅倬彦. 降低生育养育成本 推进三孩政策落实[J]. 人口与健康, 2022(5): 1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