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著述沿革
《宋史》位列于二十四史之中,于元末至正三年由丞相脱脱和阿鲁图先后进行主持编撰,其体裁为纪传体断代史,其最早为至正刊本,后为明成化十六年朱英成化本,明嘉靖南京国子监本、明万历北京国子监本、清乾隆四年武英殿本、光绪元年浙江书局本等。解放后新增1977年中华书局出版的《宋史》标点校勘本,是以百衲本为基础之上融合了《 < 宋史 > ·校勘记》殿本和局本等的成果。《宋史》首先在元末战乱频发时期初次编撰完成,并大多聚焦于辽、金、宋三者正统问题,而在明朝时期则更着重于先人对《宋史》史料进行修正、增补、纠谬等工作。
2. 史料来源
《宋史》史料大量来自于宋代国史、实录、日历等一手史料记载,主要以国史为干,实录、日历、野史、文集、官修实录辅佐之。
宋代所处的特定时代背景是史学研究发展的重要原因。在大环境下,宋代朝廷对外族侵略的退让以及士人自身对治国理乱的强烈渴望,促使了多维度的史著、史论的演变与革新。其次朝廷将修史与巩固大一统局面进行联合,造纸术与印刷术的大量普及等都为史学研究的繁荣提供了优越的物质条件。此外在史官制度上,宋代也达到了巅峰。宋帝继承了唐朝的史馆制度,并且还另外设置了许多起居院、编修院、会要所等多重机构,为大规模的官修史书提供的极其丰富的场所。其次除去官修史书以外,私人修史也并力而行,同时对内容与体例多有创新。因此正是宋代史学成就之高,奠定了《宋史》著述的大量资料。
元人在记载宋朝史料时也是在国史在基础上参考了前朝史书以及其他宋朝史料。譬如在《 < 宋史 > ·高丽传》的撰写,大部分抄录了《东夷传》、《蛮夷传》等正史,以及根据新旧五代史以及《五代会要》进行对比校勘。同样在《宋史》列传部分,目前的学者发现列传的材料来源主要有宋修国史、墓志铭、宋人文集中的神道碑、宋朝私家所修史料、宋人诗文的当代注释材料等,元史官通过对这些材料进行删减、缝合、嫁接修成列传。
然而我们需要注意宋史材料来源的权威性与真实性。元人直接从宋文人的文集、行状、碑文等材料对宋人物进行列传编写,并且由于编撰者的身份、政治立场各有不同,导致材料溢美、虚饰、掩恶、回护、刻意扭曲等问题,如在撰写苏辙本传大量取材于苏辙本人所著的《颍滨疑老传》,而无视了朱熹对于此传的评价“子由深有物,作《颍滨遗老传》,自言件件做得是,如拔用杨畏、来之邵等事,皆不载了(原注:当时有杨三变两来之号)” [1] 。
3. 对比校勘
《宋史》卷帙浩繁,尽管已有一定数量的点校本进行过修正,但校勘之处依旧存在。主要有以下几类。
1) 人名、地名有误。如《 < 宋史 > ·章献明肃刘皇后传》中记载道:“后年十五入襄邸。”此处的“襄邸”记载有误,《宋史》卷六载:“除名德昌,太平兴国八年,授检校太保,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封韩王,改名元休。端拱元年(988年),封襄王,改元侃。”同时《宋会要辑稿》中记载:“太平兴国八年入韩邸。”因此可以得知此处的“襄邸”应当为“韩邸” [2] 。
2) 系年颠倒不确或有误。《昭怀刘皇后传》记载:“徽宗立,册为元符皇后。明年,尊为太后,名宫崇恩。”记述有误。按照《宋会要辑稿》记载:“(元符)三年五月号元符皇后。崇宁二年二月进号太后,五月行册礼,居崇恩宫”以及“(崇宁二年二月)甲寅,进元符皇后为太后,宫名崇恩。”以及《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二〇载:“(元符三年正月辛巳)又诏,大行皇帝皇后宫殿并以元符为名,仍号元符皇后。”等可知刘皇后被册封为元符皇后是在元符三年(1100年),崇宁二年方才被称为太后,因此此处的“明年记载错误”。
《 < 宋史 > ·杨政传》也出现错误。“(绍兴)九年春,和议成,始得迎母及兄弟妇,乞祠以便養,不許。詔封其母感義郡夫人,以政爲熙河蘭鞏路經略安撫使、知熙州,進武康軍承宣使。十年,徙利州,又徙興元。”这一句中出现两处错误。第一,根据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下簡稱《要録》)卷八三,楊政由明州觀察使進武康軍承宣使,事在紹興四年十二月癸卯;《宋會要1稿》兵一四之二六也有紹興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以殺金平,“詔(楊)政特除承宣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的記載。因此,《楊傳》“進武康軍承宣使”的記述不應置於紹興九年的敍事下,而當移至前文“(紹興)四年……授龍神衞四廂都指揮使”後。
3) 人物、事件失史实。例如在关于宋金战争的描述中,宋史没有提到金兵打了败仗,将一场全面战争一笔带过。此外在《宋史·职官志》中“带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三百千”意义表达不明,部分学者认为此处的“三百千”是指俸禄,但与同卷中对官员待遇规范的内容相矛盾,后经考证是宋史将同名同姓的两人的经历混淆,造成官员与俸禄待遇不匹配,应为“节度观察留后带宣徽使、签书枢密院事”者之俸禄为“三百千” [3] 。
4) 详北宋而略南宋。比如南北宋之间史料失衡,《文苑传》中,北宋文人共有八十一名,而宋朝仅十一名。《循例传》中南宋无一人被记载。
5) 人物生卒年、详细时间纪年不完整。以《宋史·余天锡传》为例,“朱氏亦封周、楚国夫人,寿过九十。将以生日拜天锡为相,而天锡卒。赠少师,寻加太师,谥忠惠”,而编撰者失载其卒时,据《宋史》卷42《理宗纪二》:“(淳祐元年)十二月丁卯,余天锡薨,赠太师,赐谥忠惠。”以及《续资治通鉴》卷170:“(淳祐元年十二月)丁卯,观文殿学士致仕余天锡卒,赠太师,谥忠惠。帝之得立,天锡实始其事,故恩礼为优。”,可知余天锡卒于淳祐元年十二月十四日 [4] 。
4. 体例分析
《宋史》主要有本纪、志、表、列传这四种体例,将以往的体例进行融会贯通,对宋朝记载较为完善。本纪主要记载了宋朝历代皇帝在职期间的诏令奏议、文章等文献。志主要有礼志、州郡志等,记载了当时郊祀、乐侨州郡县等的分布。列传则注重对宋朝历史人物的纪传。
《宋史》的最大特点在于史料丰富、叙事详尽,如兵书数量为例,宋人所撰之兵书较唐人所撰所出近二十部,宋朝兵书作者也多于唐朝,宋人著兵书频率相较于唐朝也较高 [5] 。这主要是由于宋朝大环境对史学研究极其友好,大量官修起居注、时政记以及私家撰述的如记载北《宋史》实的《续资治通鉴长篇》、记载徽宗、钦宗、高宗三朝与金和平与战争的起起伏伏等,都为《宋史》的编撰提供了相当详尽的资料。同时《宋史》体例不仅完备,还有部分创新。如新设置了外国与变夷分别列传,分别记载了国内民族与邻邦的政治、经济事务,体现元朝时期地理观念的更新迭代。同时在列传方面,《宋史》共收入两千多人,数量大大超过了前代史书,并进行了补充,如对五代史中没有列传的韩通、李筠、李重等进行纪传。
此外《宋史》虽体例完备、内容繁杂,但其大体结构框架、细节依旧粗糙。列传没有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排列,造成顺序错乱等结果。以及在篇章结构中未能严格按照时间顺序进行设置可以看出撰写者思路的混乱,如《 < 宋史 > ·俸禄制》中小标题与正文文字不符,例如概述俸禄制度沿革放置于职钱一节之后 [6] 。
其次《宋史》出现的本纪体例则是元朝史学观念的变迁的缩影。在汉代史学家班固创设了纪传体断代史过后,相比起纪传体更重视记载事件本身与人物活动,本纪开始偏向于政治功能,即记载历朝皇帝的年谱,象征着编撰家,实际上是一个朝代,对另一个朝代起止的理解与王朝正统观念,因此自汉以后少有史学家撰写本纪。那么元朝作为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政权,在面对社会各阶层表现出的故国思绪以及通过“华夷”“正统”之争来反对少数民族统治时,元政府采取不加干预政策并鼓励开阔的历史视角与开放性的史学观念,因此在编撰辽金宋三史时体现“各与正统”体例,在《宋史》中则体现为不仅为历朝天子写下本纪,还为赵昺、赵昰二王以元朝纪年附于本纪后。这就属于史学家对宋朝正统观念的理解与历史事实之间的冲突 [7] 。
5. 优劣
首先将从《宋史》的优点入手进行多维度解析。
第一,在资料提供上,《宋史》卷帙浩繁、取材丰富精妙绝伦为后世了解和研究辽、金、宋三朝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书基础。如明朝柯维骐所著《 < 宋史 > ·新编》二百卷,在丰富的史料基础上对《宋史》错误部分进行订正。以及清末陆心源《 < 宋史 > ·翼》四十卷,对《宋史》列传部分增补七百八十三人,并附传六十四人,一定程度上弥补《宋史》列传部分的不足。同时在近二十年来的《宋史》研究中,结合新出土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宋人佚简》的整理与出版、《全宋笔记》的出版等,为《宋史》研究逐渐形成崭新的研究格局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来源,并日趋提出富民社会论、农商社会论、唐宋变革论,表明学者对《宋史》历史地位的崭新认识以及《宋史》研究的纵深发展 [8] 。
第二,在史料价值部分,《宋史》则最大程度地复刻了宋朝《国史》及其他史料本身具有的史学价值。在关于礼仪制度方面,《 < 宋史 > ·礼志》较完整地反映两宋礼制基本情况,并囊括了两宋礼仪制度发展基本线索。如其门类上分为吉、嘉、宾、军、凶五大类,例如《 < 宋史 > ·礼志》中专门列出“士庶人人婚礼”以及“士庶人丧礼”,反映了由于在政治活动中宋代士大夫出于匡正君主孝行,强调“天子之孝异于庶人”,从而形成了所谓“士庶通礼”的礼制,并围绕北宋初年礼制变化进行史实撰述,大大丰富了对宋代礼仪制度的历史资料 [9] 。在《宋史·文苑传》中,以《国史·文苑传》为蓝本进行删减补缺,最大程度上对例如在人物用语方面,《宋会要辑稿》载:“庭坚在河北,与赵挺之有小怨。挺之执政,转运判官陈举承风旨,上其荆南所作《承天塔记》,指为幸灾。复除名,羁宜州。三年徙永州,未聞命而卒。”“小怨”,《宋史》将其改为“微隙”。以及“群奸”改为“其党”。表明元史馆站在旁观者角度对措辞判断得轻重有别、客观辩证的对待事物发展 [10] 。
第三,在内容结构上有所创新。譬如《 < 宋史 > ·蛮夷传》是元人首创,将两宋时期西南少数民族同域外政权相分离进行单独立传。主要记载了宋朝时期各蛮夷的统治政策以及社会生活。这一纪传的出现主要是由于纪传人即元人观察世界方式的转变,从以往单一中心与同质的边缘转向相对的中心与等级化的边缘,并且元人在西南地区通过建立土司制度、在军事战争中利用西南少数民族为援,在政治上通过设立万户府、千户、百户所等政治行为来稳定统治权力,因此对西南地区充分了解,促使元人站在旁观者角度在撰写前朝史书时更为直观地表达对异族政权势力的观点 [11] 。除此以外,《宋史》也是宋代国家管理制度、社会观念的重要体现。以《宋史·忠义传》为例,该传主要收录中下层官员、将领、军卒、布衣等阶层,并记载宋廷通过赐官赐谥、封妻荫子、赏赐银绢田宅、建庙立祠等措施安顿烈士眷属,体现了中央借助对忠臣烈士的安顿处理来实行合理的行政管理,并通过树立楷模榜样宣扬社会正义风气 [12] 。
《宋史》作为廿四史最复杂繁琐的一部,由于成书时间短、篇目繁多,其内部还是有许多错误之处。
首先是史料采择、史实考究不够精细,在宋志中大量时间出现错误记载,主要有以下几类情况。首先是自相矛盾、其次是讲不同时空下发生的事情记载一处,以及对列传人物生卒、世系以及婚姻状况唯有记载,如《 < 宋史 > ·沈邈传》中对其家世与生卒年没有涉及,但现代学者已通过出土墓志可得知沈氏出自冉季,并连续几代与钱氏为亲等细节弥补并辅以其他史料进行补正 [13] 。其次在关于地理位置记载方位上也不够精确,容易误导读者,如在《 < 宋史 > ·地理志》中将“笼竿城”记载为“陇干城”,这是由于两城空间距离近且读音相似造成了混淆,同样也反映了修史不仔细的缺点 [14] 。并且在列传部分,《宋史》由于参撰史官着力点不同,各列传所呈现出的面貌特点参差不齐,例如列传部分出现编排失当,一人两传,传各专功、遗漏、错谬等缺点 [15] 。
其次是史法体例不正。正如前文所讲,元朝特定环境决定了其在关于编撰辽宋金三家各有正统的局面,因此导致全书体例、史实混乱的情况。元朝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少数民族大一统王朝,对“汉族圈”周围的异族给予更多人文关怀,并且若以宋朝为正统,那么在史书中就需要以宋为本纪,辽金为载记,失去了元代少数民族的立场。如果以辽金为北史,宋朝为南史,那么会引起汉族文官与知识分子的抗争。因此元人出于“保全国家”为基本出发点,将现代普遍承认的“宋朝观”转为三朝各与正统,即《庚申外史》中记载:“诸儒议论三国正统不决,至是脱脱独断曰:‘三史各与正统、各系其年号。’议者遂息。”
此外还需要注意《宋史》写作时间,《廿二史札记》中记载道司马迁写成《史记》至少花费十八年,李延寿写《南史》、《北史》一共十七年,《新唐书》完成时间为十七年,《资治通鉴》完成时间为十九年,而在中华书局所记载的二十四史中,《宋史》在体例完备的基础上仅仅用了两年半的时间完成,由此可看出宋史急于追求完成,导致学术修养不够高,许多关于宋朝的史料都没有利用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