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考试制度自古以来便作为教育教学中选拔人才的参考依据,由于考试重要性的逐渐显现,考试作弊现象也接踵而至。研究发现考试作弊现已成为全球面临的难题,“作弊甚至像传染病一样流行”(Fang & Casadevall, 2013)。某些高校中有50%~60%的学生拥有作弊经验,在部分高校中有85.5%的学生因考试作弊受到违纪处分(卢愿清,张春娟,2008)。目前已出现了关于作弊态度的研究,已有研究发现观察他人作弊会通过影响个体的社会损失对另一部分人的作弊态度存在消极影响(舒首立,桑青松,郭永玉,2018),但仍需关注怎样的人会更易受到他人的影响,本研究将对此进行研究。
1.1. 他人作弊对作弊态度的影响机制
一部分人作弊导致其他人作弊这种现象,已经得到大量研究的关注。进一步对作弊的研究发现,他人作弊产生的影响不仅是即时性的,也是长久性的。从长期影响的角度来说,亲眼目睹作弊会导致学生在态度上的消极变化(Teodorescu & Andrei, 2009)。社会损失是目前研究发现的他人作弊对于作弊态度影响的内在影响机制之一(舒首立,桑青松,郭永玉,2018)。
社会损失由框架效应的概念演变而来,可以理解为是竞争劣势感,是以社会中的他人而非自己为参照点进行社会比较的结果,即感知到在竞争中落后于他人,从而产生的损失感。陈虹和石静(2014)、王艳萍等(2011)通过开放式问卷调查发现,部分大学生因为看到别人通过作弊轻松获得好分数,产生“不作弊就吃亏”的社会损失感。团体中其他成员通过作弊获得收益会促使个体对作弊的态度发生改变。研究发现,当一些学生看到自己辛苦读书得到的分数不如他人投机取巧的结果时,便会出现“不平衡心态”与“吃亏感”,导致个体内心对于考试作弊的道德评价出现颠覆性偏差。此时个体面临作弊问题时,便会优先采取挽回损失的方式,而忽略道德良心的评估(卢愿清,张春娟,2008)。根据认知失调理论,行为与认知出现偏差时,个体一是改变行为,即自己也作弊,从而减少社会损失获得平衡感;二是改变认知,即改变对作弊的态度,继而自己也采取作弊方式来捍卫自己的利益,以避免自己遭受社会损失。此外,卡勒汉(2007)在《作弊的文化》中指出,个体作弊是由于社会对于作弊不仅没能惩罚,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奖励不诚信。如果一个学生所处的社会环境通过社会规范、奖励或者其他条件支持作弊行为,他会更倾向于学会认为作弊是可以接受的,从而影响其作弊态度(Day, Hudson, Dobies, & Waris, 2011)。可见,观察他人作弊会引发观察者产生“社会损失”感,社会损失影响他人作弊和作弊态度之间关系的重要机制。
1.2. 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调节作用
框架效应指出,损失框架下人们会选择更加冒险的方案,但并非所有个体面对损失都会采取同样的应对方式(Kahneman & Tversky, 2013),在作弊情境中感受到损失也并非会引起所有人态度的转变(Lahno & Serra-Garcia, 2015)。马基雅维利主义等人格特质可能就会在此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马基雅维利主义是起源于西方的一种人格形式,同中国本土化的厚黑人格一样,指的是一种为达到自己的目的,不择手段,不考虑行为道德伦理属性的人格倾向,操纵者得到比不使用操纵策略更多的某种回报,而他人至少在直接背景下所得更少(Christie & Geis, 1970)。已有研究单独或集体地考虑了“黑暗三和弦”的人格特征与作弊之间的关系,发现作弊与马基雅弗利主义呈正相关(Flynn, Reichard, & Slane, 1987),国内也有研究发现厚黑人格与作弊行为存在显著正相关,高厚黑特质的人更看中外在动机,在考试中以表现为导向,认为作弊是可被接受的(Barbaranelli et al., 2018)。从经济学角度看,考试作弊行为是一种受制于投入产出的经济行为,讲求成本效益原则,追求的是考试的结果(李万福,2003)。可见,考试作弊的内在动因在于经济活动主体(考生)总是在一定约束条件下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朱月晨,2006)。而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人显著特征在于精于算计,关注自己的利益,在观察到他人作弊时,拥有不同程度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人会感觉到不同程度的利益被侵犯。基于此,研究假设在观察到他人作弊时,马基雅维利主义程度越高的人越在意自己的得失,越能感受到社会损失,即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正向调节他人作弊与社会损失的关系。
假设1: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正向调节他人作弊与社会损失的关系。
研究发现,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对其马基雅维利主义行为有着显著影响(汤舒俊,刘亚,郭永玉,2014)。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在认知上显著特征是主张人性本恶,认为对他人宽容就是对自己残忍。他们坚持绝对的利己主义,很少考虑公平性(Christie & Geis, 1970),只要能服从和服务于自己现实的既得利益和潜在利益一切都是可行的(汤舒俊,刘亚,郭永玉,2014)。在考试情境中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人对于作弊的认知是从作弊的价值角度进行评判,更为关注作弊能带来的好处。其对于作弊的态度本身就是认可的,只要能达到得高分的目的,采取欺骗抄袭等有违道德的手段都是可行的(陈珩,2009)。换言之,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其对作弊的态度,并不受他人作弊的影响。中等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本身对于作弊的态度不置可否。但当其目睹他人作弊并因此获得好成绩,就会出现由社会损失产生的不公平感,情绪上极度不适(Christie & Geis, 1970; Williams, Nathanson, & Paulhus, 2010),认为投机取巧能够获利循规蹈矩反而吃亏,那么必然改变作弊态度,模仿追随。马基雅维利主义的本质在于关注自己利益的得失,马基雅维利主义越高的个体对自己得失越关注,感受到损失时想要挽回损失的信念就越强,作弊态度就会越倾向于作弊是合理的。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对于作弊的态度是否认的,认为作弊是不道德,“道德参考”是他们不作弊的重要原因(张子涵,2015)。但研究发现,即使是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仍然无法做到完全的“清者自清”。在制度失范、行为无序、利益诱惑的情境下被试更倾向于实施有利于自己的行为,即使是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被试,其行为也会有非常大的改变(Jakobwitz & Egan, 2006)。McGuire和Papageorgis (1961)也证实,当个人已形成的态度从未接触过与其相反意见,再出现与之交锋的经验后,反而更容易改变原有态度。因此可以推论,在考试情境中,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相信考试的公正,认为作弊是错误的行为,相信保持考试诚信会有好的结果,但现实情况却是诚信的人受到社会损失,作弊的人获得的成果相较于诚信的人更多,从而引发低水平马基雅维利主义个体的作弊态度发生颠覆性改变。虽然中、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感受到社会损失时作弊态度都会发生改变,但不同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的作弊态度改变的程度不同。马基雅维利主义越高的个体,其本身对于作弊的态度就是合理或无所谓的,因此其相较于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而言其作弊态度不会发生明显的改变。换言之,马基雅维利主义程度越低,由他人作弊导致的社会损失对其作弊态度的影响越大,即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负向调节社会损失与作弊态度的关系。
假设2:马基雅维利主义负向调节社会损失与作弊态度的关系。
假设1和假设2综合起来就是,在他人作弊通过社会损失影响观察者作弊态度的中介模型中,马基雅维利主义正向调节他人作弊与社会损失的关系,同时负向调节社会损失和作弊态度的关系。理论假设的模型图见图1。
注:“马氏人格”即马基雅维利主义。
Figure 1. Model of Machiavellianism’s moderating effects
图1. 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调节作用的理论模型
2. 方法
2.1. 目的
通过问卷调查考察社会损失在他人作弊和作弊态度之间的中介作用、马基雅维利主义对他人作弊与社会损失关系的调节作用、马基雅维利主义对社会损失与作弊态度的调节作用。
2.2. 研究对象
通过网络调查获得数据,调查中每台电脑或手机只能答一次问卷。研究对象是安徽师范大学的学生,有效问卷758份。男生337名,占总体44.5%,女生421名,占总体55.5%:最低年龄16岁,最高年龄25岁,平均年龄为19.54岁。
2.3. 测量工具
2.3.1. 他人作弊问卷
参照O’Rourke等(2010)、Akeley和Miller (2012)及Jurdi,Hage和Chow (2012)修订而成。由于O’Rourke等(2010)等人的学术不端(academic dishonesty)问卷包含了抄袭他人作业、剽窃论文、编造参考文献等内容,因此他人作弊问卷仅选取其中关于考试作弊的项目综合而成。问卷考察个体在上个期末考试过程观察到的他人作弊的人数,包含“考试时,有的人翻看手机、纸条或教材。上学期期末考试时,你当时发现考场上这么做的人有多少”等4道题。问卷采用从“完全没有”到“非常多”5点计分。问卷α系数为0.89。
2.3.2. 社会损失问卷
基于他人作弊的社会损失问卷(舒首立,桑青松,郭永玉,2018),简称社会损失问卷。考察个体在上个期末考试中因他人作弊引起的社会损失认知,包含“在这种情况下,不作弊就会让自己处于竞争的劣势”等4道题。问卷采用从“非常不符合”到“非常符合”5点计分。问卷α系数为0.89。
2.3.3. 作弊态度问卷
根据Allen等(1998)、Anderman和Won (2019)、Gardner和Melvin (1988)、Jordan (2001)、Rettinger和Jordan (2005)、Stone,Jawahar和Kisamore (2010)关于学术不端态度问卷综合修订而成。问卷考察个体对考试作弊接受和认可的程度,包含“考试作弊是可以接受的”、“考试作弊违反了道德原则”等4道题。问卷采用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5点计分。问卷α系数为0.73。
2.3.4. 马基雅维利主义量表
研究使用Christie (1970)等人编制的马基雅维利主义量表作为测量工具。该量表是测量在人际情境中认为他人可以被操纵的程度。最初题目来源为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和《谈话录》。该量表有20个项目,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社会交往技巧,二是对于人性的看法,三是抽象或一般的道德。具体包括“只有确信符合道德原则时才能采取行动”“多数人基本上是好的和善良的”等,使用7点量表法,得分高者,表明马基雅维利主义人格特征越明显。在国内与国外的众多研究中,此量表被发现具有良好的信度和效度。
3. 研究结果
3.1. 共同方法偏差检验
本研究变量的测量全部采用问卷调查、被试的自我报告的方法,因此可能带来共同方法偏差。统计上,本研究采用Harman单因子检验法,对所有变量进行未经旋转的探索性因子分析,结果表明,特征根大于1的因子有9个,第一个因子解释的变异量为17.36%,远小于40%的临界值。可见,本研究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
3.2. 相关分析
将他人作弊、社会损失、马基雅维利主义和作弊态度的总分做相关分析,结果表明,他人作弊、社会损失、马基雅维利主义和作弊态度均存在显著正相关(详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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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1. Correlation analysis of all variables in the study
表1. 研究各变量的相关分析
**p < 0. 01,***p < 0.001 (双尾检验),下同。
3.3. 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的关系:有调节的中介模型检验
根据Hayes (2013)、温忠麟和叶宝娟(2014)的观点,首先采用SPSS宏程序PROCESS的模型4检验社会损失在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之间的中介作用,结果显示,他人作弊能显著预测社会损失,a = 0.36,SE = 0.03,p < 0.001;他人作弊、社会损失同时进入回归方程,他人作弊能显著预测作弊态度,c′ = 0.09,SE = 0.04,p < 0.05,社会损失能显著预测作弊态度,b = 0.29,SE = 0.04,p < 0.001。偏差校正的百分位Bootstrap方法检验表明,社会损失在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之间的中介作用显著,ab = 0.11,Boot SE = 0.02,95%的置信区间为[0.07, 0.14]。中介效应占总效应的比例ab/(ab + c′) = 53.34%。
第二步,采用SPSS宏程序PROCESS的模型58检验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调节作用。结果显示,他人作弊对社会损失的效应显著(β = 0.0.31, p < 0.01, BootLICI = 0.24, BootULCI = 0.37),他人作弊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乘积项对社会损失的预测显著,即马基雅维利主义在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的前半路径有调节作用(β = 0.08, p < 0.05, BootLICI = 0.02, BootULCI = 0.14)。他人作弊对作弊态度的效应显著(β = 0.08, p < 0.05, BootLICI = 0.01, BootULCI = 0.15),社会损失对作弊态度的效应显著(β = 0.28, p < 0.01, BootLICI = 0.20, BootULCI = 0.35),社会损失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乘积项对作弊态度的预测显著,即马基雅维利主义在后半路径的调节作用显著(β = −0.09, p < 0.05, BootLICI = −0.16, BootULCI = −0.02)。可见,马基雅维利主义在中介作用的前后两半部分均有调节作用,但调节作用的方向相反(详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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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2. A moderating mediating effect
表2. 有调节的中介作用
注:“马氏人格”即马基雅维利主义。
为了进一步明晰调节作用的本质,按照平均分加减一个标准差将被试分为高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组(高于平均数一个标准差)和低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组(低于平均数一个标准差),发现随着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的提高,他人作弊对社会损失的影响呈现出上升趋势(β = 0.23, p < 0.001; β = 0.31, p < 0.001; β = 0.39, p < 0.001),选择Johnson-Neyman分析技术,得出马基雅维利主义得分的临界点是52.31,表明马基雅维利主义大于52.31时,他人作弊对社会损失的效应显著(详见表3)。随着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的提高,社会损失对作弊态度的影响呈现出下降趋势(β = 0.36, p < 0.001; β = 0.27, p < 0.001; β = 0.18, p < 0.001),马基雅维利主义得分的临界点是89.30,表明马基雅维利主义小于89.30时,社会损失对作弊态度的效应显著(详见表4)。社会损失在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之间的中介作用在中等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上最高(详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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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3.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Machiavellianism on the first half of the path
表3. 马基雅维利主义在前半路径的调节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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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4.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Machiavellianism on the second half of the path
表4. 马基雅维利主义在后半路径的调节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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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5. The moderating effect of Machiavellianism in the whole mediation model
表5. 马基雅维利主义对全模型的调节效应
4. 讨论
研究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目睹他人作弊会通过社会损失对观察者的作弊态度产生影响。在此过程中,马基雅维利主义会在中介路径的前后两半部分有相反的调节作用,在前半段正向调节、在后半段负向调节,研究结果支持了研究假设。同时,研究还发现社会损失在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之间的中介作用在中等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上最高。
马基雅维利主义在他人作弊与社会损失之间起正向调节作用,即马基雅维利主义程度越高的人越关注自己的利益得失,对于损失感体会越强烈。其基本原理是马基雅维利主义程度高的个体对名利极为执着,看重得失(汤舒俊,郭永玉,2015)。他们并不将作弊行为看成是道德的问题,仅仅只是认为这是获得成功的手段。相较于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越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越看中利益,因此,目睹他人作弊并且得到好处时,会感受到更多的社会损失。马基雅维利主义在社会损失与作弊态度之间起负向调节作用,即马基雅维利主义得分低于某一临界值后,马基雅维利主义程度越低的人感受到社会损失时对于作弊的态度越易改变。其基本原理在于,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人在争夺名利的过程中,更多采取“为达目的,需要不择手段”,“遇非常事,用非常法”的处世之道(汤舒俊,郭永玉,2015)。他们忽视传统道德,认为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只要能达到目的一切手段都是可行的。因此他们仅仅将通过作弊得到高分作为证明自己的手段,对作弊本身就具有较高的接受程度,所以他人作弊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对他们作弊态度的影响就比较小。而中等程度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对于作弊的态度是中立的,并不赞同但也不排斥,仅仅只是随波逐流。那么,观察到他人作弊并感受到社会损失后,其对于作弊行为的感受就会倾向于赞同,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博弈,就从收益与代价的个体内部博弈(孙世民,李世峰,2004),转变为与他人竞争的外部博弈。因此,他人作弊所导致的社会损失,对他们作弊态度的影响,反而大于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原本对于作弊的态度是完全拒绝的,但感受到社会损失时,会对于自己的坚持产生怀疑,他人因作弊得到的短期成功以及自己因此需要承受的损失另其感受到强烈的不适,因此造成作弊态度的转变。态度形成理论指出,如果缺乏对相反态度的免疫,从未接触过相反的态度,原有态度的稳定性反而较低,容易崩溃(津巴多,2007)。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马基雅维利主义越低的人,作弊态度改变最多。综合地看,社会损失在他人作弊与作弊态度之间的中介作用在中等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水平上最高。原因在于,高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虽然感受到社会损失最多,但其本身就认可作弊行为,作弊态度改变最小。而低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虽然作弊态度改变最多,但其社会损失感最低。因此在一些情境中,目睹他人作弊可能无法引起低马基雅维利主义个体的社会损失,但对中等程度的个体却存在一定的影响,引起相较于高马基雅维利主义个体更多的态度改变。因此,中等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个体目睹他人作弊更容易“近墨者黑”。
5. 研究意义与不足
他人作弊通过社会损失的中介作用对个体作弊态度产生效应,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不同水平在前后路径中均起到不同程度的调节作用。在前半段,马基雅维利主义越高,他人作弊导致的社会损失越高;在后半段,马基雅维利主义越低,社会损失对作弊态度的效应越大;综合地看,中等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个体,他人作弊通过社会损失对其作弊态度的影响越大。这一研究结果精确地为作弊“传染”找到“易感人群”,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众所周知,马基雅维利主义是一种负面的人格特质,水平越低越好;但是本研究发现,低水平马基雅维利主义的个体却并非真正的“低风险”人群。研究发现低马基雅维利主义个体目睹他人作弊,感知社会损失后会引发作弊态度颠覆性的改变。因此,根据态度改变的理论,为维护“低风险”人群长久的态度,需对其进行“预防注射”(津巴多,2007)。根据本研究的结果,具体策略可以是提前告知他们世界的真实面,使得他们提前具备更多的论点去抵抗他人作弊带来的“损失感”,促使其他们见识到他人作弊,仍然能够保持本心。
本研究的不足在于,通过问卷法获得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本质上属于相关研究,各个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需要通过实验法进一步验证。
6. 结论
在他人作弊通过社会损失影响观察者作弊态度的过程中,马基雅维利主义正向调节他人作弊与社会损失、负向调节社会损失与作弊态度;综合地看,中等程度的马基雅维利主义者受到的影响最大。
基金项目
大学考风消极演化的社会心理机制(SK2017A0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