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人的本质问题一直是西方哲学史上亘古不变的话题,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出发点。作为全面揭示人的本质的第一人,从1841年的博士论文开始,马克思始终围绕着“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不断进行思考和探究,先后提出了许多见地深远的命题,不仅实现了由感性主义人本观到科学人本观的飞跃,也完成了批判旧哲学,创立新哲学的伟大哲学变革。因此,本文从对文本解读的角度入手,对马克思科学人本观形成的逻辑进程进行了系统梳理,旨在积极回应以人为本的核心立场。
2. 黑格尔论纲下的人本观
2.1. 《博士论文》时期:自我意识是人的本质
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思考与探究是从他的博士论文开始的,在论文中,马克思从唯心主义的立场出发,指出“人的自我意识是最高神性的一切天上的和地上的神,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 [1] , p. 12)并在论文的附注中再次强调“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证明。例如,本体论的证明。当我们思索存在的时候,什么存在是直接的呢?自我意识。”( [1] , p. 101)因此不难看出,马克思当时对于人的本质这一概念的理解并没有超出青年黑格尔派对人的本质理解的局限,还是在唯心主义的漩涡中徘徊。而马克思之所以如此强调自我意识,并将人的本质归结为自我意识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一是由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伊壁鸠鲁打破了德谟克利特的机械决定论,认为原子除了直线运动外还存在着脱离直线的偏斜运动,在偏斜运动中原子实现的是对自身的否定,其结果就是原子的排斥。原子作为世界的本原,通过相互碰撞产生了世界万物,也正是在这种相互排斥、相互碰撞的运动中,原子才得以通过同它自身发生否定性关系,进而以肯定的形式表现自身。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排斥,自己才能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对此,马克思在论文中指出“排斥是自我意识的最初形式;因此,它是同那种把自己看作是直接存在的东西、抽象个别的东西的自我意识相适应的。”( [1] , p. 37)由此,马克思将人的本质与自我意识联系起来,说明了人的本质是源于自我意识的设定。二是旨在打破宗教神学的束缚。马克思反对一切神和宗教,因此,他通过将人的本质定义为自我意识来凸显人的主观能动性,试图将人从神的统治中解放出来。
在《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充分吸收和继承了伊壁鸠鲁等古希腊哲学家对人的本质的理解,最终将人的本质归结为自我意识,并鲜明地阐述了自己无神论的立场。但不可否认的是,马克思此时将人的本质还是理解为一种抽象的存在,并未摆脱黑格尔哲学所设定的“精神的”人。
2.2. 《莱茵报》时期:理性和自由是人的本质
1841年获得博士学位的马克思未能如愿在波恩大学任教,而是去《莱茵报》担任撰稿人。在这个时期,马克思的思想仍然未从青年黑格尔派中脱离出来,他深受黑格尔哲学的影响,并试图用黑格尔的哲学思想去解决现实社会的问题,为此他写下了诸多反映社会现状的文章,其中都不乏有黑格尔理性哲学的映射。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一文中,马克思对普鲁士官方关于书报检查的制度进行了批判,指出人们通过理性去把握事物的本质规律并表达自己的思想这一行为是完全自由的,不应该受到约束的,普鲁士政府的所作所为说到底不过是通过限制人民的自由来维护自身的权力与自由。在随后发表的《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一文中,马克思更是明确将自由定义为人的本质。可以看出,马克思想要传达与强调的并不仅是新闻出版自由,更是人的普遍自由,因此在驳斥了伪善的书报检查制度的同时,也从黑格尔的理想哲学出发捍卫了人的自由的合理性。至此,马克思都是在黑格尔的理性王国中徘徊,直到《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一文,马克思才开始脱离黑格尔的精神领域,并向物质利益领域转变。在文中,马克思极力为受到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辩护,指出将捡枯树枝归入盗窃的范围这一法案是荒谬的,具有双重标准的。在辩护过程中,马克思也逐渐意识到隐藏在林木盗窃法背后的“私人利益”,意识到了所谓的法律不过是打着代表人民利益的旗帜,维护统治者的利益,意识到了普鲁士国家绝不是黑格尔哲学所歌颂的理想国家,更意识到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的缺陷,这使得马克思的立场开始动摇,也为马克思后来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奠定了基础。
在《莱茵报》时期,马克思的思想中交织着理性与现实的深刻矛盾,而这种矛盾实际上就是黑格尔的理性国家观与现实的矛盾。因此,马克思开始逐渐突破黑格尔理性哲学的束缚,马克思不再局限于抽象的思考关于人的本质的问题,而是引入了现实的、物质利益的维度去思考,虽然还是强调理性与自由,但是对于人的本质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3. 费尔巴哈论纲下的人本观
3.1.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人是人的最高本质
《莱茵报》被普鲁士政府查封后,马克思从《莱茵报》辞职,在费尔巴哈哲学思想的影响下,开始了《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写作,在文中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命题,立场也逐渐向唯物主义偏移,但需要注意的是,此时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还不是真正的历史唯物主义,而是依然带有费尔巴哈色彩的唯物主义。同时,以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观点为基础,马克思对宗教进行了批判,并与黑格尔哲学划清了界限。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从宗教、市民社会、国家等多个角度对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进行了批判,指出黑格尔的世界观是颠倒了的世界观,人应该是存在于市民社会的人,而不是所谓的理性王国中的人,不是国家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因此,应该从现实出发,在市民社会中去探索人的本质。这一观点也进一步发展了费尔巴哈的人本思想,虽然费尔巴哈从批判宗教的初衷对人的本质进行了探索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他对人的理解还是抽象的、停留在自然领域的,而在马克思看来“人并不是抽象的栖息在世界以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 [1] , p. 199)他将费尔巴哈自然领域下抽象的人纳入到现实世界之中,同时强调了人对于国家、社会的重要作用,这也为他今后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既不在黑格尔所说的绝对理念中,也不在外部自然界中,更不在所谓的神那里,人的本质就在人本身。虽然此时马克思的思想中还不可避免的留有费尔巴哈的思想遗迹,但是其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与费尔巴哈已经有了本质上的区别。“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一命题彻底地排除了人的本质外在化,对之前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一切去自身以外探求人的本质的思想进行了否定与纠正,使人自身成为了人的中心。
3.2.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活动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之后马克思开始深入研究政治经济学,在被誉为马克思哲学秘密的诞生地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和以黑格尔为代表的近代形而上学进行了双重批判。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首先肯定了黑格尔将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的伟大之处,但同时,马克思也指出“黑格尔唯一知道并承认的劳动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 [2] , p. 163)揭示了黑格尔站在唯心主义立场上将劳动仅仅理解为精神劳动,将人归结为绝对精神的产物这一思想的缺陷与不足。黑格尔之所以只承认抽象劳动,是因为抽象劳动便于计算,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黑格尔哲学与将劳动看作是一切财富源泉的国民经济学家具有共谋性质,这也解释了普鲁士把黑格尔哲学作为国家哲学的原因。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思想进行了改造与超越,在马克思看来劳动应该是一种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能动的活动,提出了异化劳动理论,并指出只有在共产主义条件下,人才能真正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但是在马克思将劳动看作是人的本质这一思想中,并没有完全摆脱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逻辑。为了找到“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问题的答案,费尔巴哈提出了“类”的概念来对事物的种属进行划分,并将“类”作为区别人与动物的根本特性,而这个根本特性就是意识。马克思吸纳了费尔巴哈“类”的概念,不同的是马克思认为把人与动物从本质上区别开来的并不是意识,而是“自由有意识的活动”。( [2] , p. 96)马克思用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即劳动克服了费尔巴哈抽象的类本质的概念,但是这时马克思对劳动的理解还是停留在抽象层面的,所指的劳动也并不是任何一种具体的劳动,因此,对人的本质的理解还需要更为深入的研究。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虽然还具有人本主义的抽象性,没有突破传统人本主义的局限,但是他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已经超越了黑格尔和费尔巴哈,他所提出的异化劳动理论也闪烁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火花。
4. 唯物史观论纲下的人本观
4.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在“包含着马克思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对从前一切的、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和一切唯心主义都进行了批判。在第一条中马克思就指出了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在内的一切旧唯物主义的弊病,即仅仅把人看作是自然存在物,对于人的认识也是从感性直观而非感性活动出发的,因此是不可能科学地揭示出人的本质的。针对费尔巴哈思想存在的缺陷,在第六条中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3] , p. 139)在这里,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彻底超越了费尔巴哈,他开始立足实践,用社会关系的总和来揭示人的本质,而非简单地把人的本质归结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至此马克思确立了自己探究人的本质研究的方法。在第十条中,马克思又指出由于旧唯物主义不理解感性的人的活动,不理解实践,所以只能把市民社会作为立脚点,而在市民社会中的人是没有经过社会化的人,是“原子式”的人,每个人都是物质利益的主体,人与人之间都是利益的关系。而新唯物主义则是从感性的人的活动或实践的角度出发的,人类社会中的人是现实的个人,这就明确了市民社会与人类社会的区别,划清了旧唯物主义与新唯物主义的界限,将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又提升了一个高度。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完成了由抽象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回归,打破了传统哲学的思想桎梏,在实践的基础上,完成了对费尔巴哈的批判与超越,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奥秘,实现了对人的本质认识的哥白尼式革命。同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标志着历史唯物主义新世界观的诞生,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4.2. 《德意志意识形态》: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对“现实的人”的革命性阐释
如果说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并没有完全揭示出隐藏着社会关系总和背后的人的本质,只是对人的本质作了简明扼要的科学论断,那么可以说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全面科学的阐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首先指出“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 [4] , p. 67)也就是说,在马克思看来,有生命的个人之所以能将自己与动物相区分,靠的并不是意识活动,而是能够满足自身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生产活动。在对人与动物之间的区别进行了界定以后,马克思继而提出了“人的需要即人的本性”这一命题,指出保证人类能够生活是人类创造历史的必要前提,并就人的需要、生产劳动、社会关系三者之间的联系进行了论述。在马克思看来人的需要推动了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使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形成了社会关系,而生产劳动又必须在社会关系中进行,三者是密不可分的。因此,马克思强调任何人都是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个体之间的差异正是因为其社会关系的差异,脱离社会关系的、“纯粹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在社会关系以外去认识人的本质是不可能的,这一论述实质上也是对“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思想的丰富和发展。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人在历史活动中的重要性给予了高度重视,对人的本质的认识越来越具体和深入,他以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为出发点,对人的本质思想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论述,不仅强调了人的需要是人的内在的规定性,而且也展现了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认识由唯心主义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再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整个历程。
5. 结语
从1841年博士论文开始,马克思的立场经历了由唯心主义到费尔巴哈唯物主义再到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变,其对于人的本质的认识也在不断深入。马克思始终围绕人的本质问题不断吸收、借鉴、扬弃、突破,最终正确地揭示了人的本质内涵,形成了科学的人本观,促进了人的本质的真正复归,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而就当今世界来说,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背景下,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论断也为人们对于美好生活和美好世界的追求指明了方向,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