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育融入法学实践教学——知识融合、资源整合与知行结合的视角
Integrating Labor Education into Legal Practice Teaching—The Perspective of Knowledge Integration, Resources Coordination and Knowledge-Practice Combination
DOI: 10.12677/AE.2022.123128, PDF, HTML, XML, 下载: 745  浏览: 1,336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许胜晴:江苏海洋大学文法学院,江苏 连云港
关键词: 劳动教育实践教学法学教育教育方法Labor Education Practical Teaching Legal Education Educational Methods
摘要: 劳动教育对于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强调专业化教育的背景下,法学实践教学并未充分重视基础劳动教育。劳动教育有利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法学实践教学的高水平开展奠定基础。本文从知识融合、资源整合以及知行结合的视角,探究了法学实践教学如何有效纳入劳动教育,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法学学生的实践能力。从知识融合来看,学生应学习关于劳动教育的基本理念和知识,并在专业学习中整合专业知识和劳动知识,主要通过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的学习加深对劳动及相应权利义务的理解。从资源整合来看,应着重实现高校、行业和相关部门的协同育人平台建设,建立相应的管理和评估机制,通过各类平台为学生劳动活动提供机会。就行知结合来看,应鼓励学生参与多样化的劳动活动,并将之纳入学生考评体系,为学生参与各类劳动实践提供有效激励。
Abstract: Labor education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improve students’ practical abilitie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emphasizing professional education, law practice teaching does not pay enough attention to basic labor education. Labor education is conducive to improving students’ comprehensive quality and laying the foundation for the high-level development of legal practice teach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knowledge integration, resource integration and the combination of practice and knowledge, this paper explores how to effectively integrate legal practice teaching into labor education, realize the benign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wo, and further improve the practical ability of law studen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knowledge integration, students should learn the basic concepts and knowledge of labor education, integrate professional knowledge and labor knowledge in professional learning, and deepen their understanding of labor and corresponding rights and obligations mainly through the study of labor law,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and contract law.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esource coordination, it is necessary to focu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platforms for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dustries and relevant departments, establish corresponding management and evaluation mechanisms, and provide opportunities for students’ labor activities through various platforms. In terms of the combination of practice and knowledge, students should be encouraged to participate in diversified labor activities and incorporated these activities into the student evaluation system to provide effective incentives for students to partici-pate in various labor practices.
文章引用:许胜晴. 劳动教育融入法学实践教学——知识融合、资源整合与知行结合的视角[J]. 教育进展, 2022, 12(3): 804-809. https://doi.org/10.12677/AE.2022.123128

1. 引言

劳动教育是以劳动实践活动为基础的教育方式,旨在受教育者习得劳动知识和技能,树立正确的劳动观点、劳动习惯,具备优良的劳动品质、劳动精神以及对劳动人民的感情。劳动教育包含实践、知识、技能、精神四个层面。劳动知识主要包括关于劳动的哲学、法学、心理学、管理学等多个学科的知识,是关于劳动知识的理性认识的集合。《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以及《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对劳动教育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切实加强新时代本科劳动教育成为本科教育的重要任务。法学作为具有鲜明应用指向的学科,需要在实践教学中进一步融合与加强劳动教育。在以往研究中,学者们多关注法学实践教学本身的目标、价值、模式和方法等问题,对于特定实践教学课程如模拟法庭和法律诊所等尤其施加更多关注,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在法学实践教学具体模式层面,诊所法律教育模式、本科生司法实习模式、模拟法庭模式等实践教学方法和课程得到集中关注。部分学校在相关模式上推陈出新,提出了法学实践教学的“漾翅模式” [1]、“线性复合模式” [2] 等。

当前,法学实践教学研究中涉及劳动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法领域相关课程实践教学问题的研究。如有学校创立并完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诊所,融合校内外法治资源,阶梯式孵化优秀法学实践型教师队伍 [3]。有研究融合社会调查方法与劳动者权利保护,深化学生对劳动法与社会实践的认知 [4]。有学者提出,劳动法实践教学应当构建“社会调查、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拟法庭”多层次、综合性的体验式教学方法体系 [5]。

现有研究对包含劳动法在内的法学实践教学进行了深入且全面的探索。然而,对于劳动教育如何贯穿法学实践教学的各个环节,并使得劳动教育与实践教学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从而对学生开展学劳动之义、明劳动之理、悟劳动之美等更高层次的素质、素养教育,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2. 劳动教育融入法学实践教学的三位一体理念

法学实践教学中深度融入劳动教育理念和要求,需从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各个环节系统化设计。法学实践教学既有专业性知识的运用也包含一般性劳动活动的开展。这种复合性在为劳动教育融入法学实践教学提供契机的同时,也凸显了专业知识与劳动知识、校内教学与社会参与、专业学习与社会活动之间的密切联系。为有效融合劳动教育与法学实践教学,应切实遵循知识融合、资源整合与知行结合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理念,从而系统化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劳动教育体系。

2.1. 知识融合

法学实践教学需要充分的专业知识与劳动知识为基础。在学生知识结构中除法学专业知识储备外,尤应注重学生劳动思想、劳动价值、劳动精神等方面的劳动知识培养,并进一步加强劳动法知识、法律职业技能与伦理等与学生劳动实践直接相关的学科建设与考核 [6]。一方面,《教师百科辞典》强调劳动教育的智育功能和专业化培养任务,尤其是劳动教育在传播现代化专业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作用,重视简单劳动和专业劳动、一般劳动和创造劳动的结合。劳动教育需要与专业教育相结合,重视专业教育作为劳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于学生劳动素养的形成 [7]。对接受高等教育的劳动者而言,劳动教育首先意味着专业教育。教育或训练在培养专业劳动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8]。法学学生应理解掌握本专业知识,为服务社会法治需求接受专业的法学训练,提升法学专业技能。另一方面,《中国百科大辞典》把劳动教育定义为劳动实践与劳动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教育,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劳动习惯和劳动精神 [9]。此外,劳动问题与其他问题具有密切联系,需从学科间的联系上充分理解其本质 [10]。法学专业培养中应注重与劳动教育直接相关的科目的建设,包括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着重通过上述课程的完善,融合劳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培养学生的劳动精神以及职业道德,确保学生能够通过劳动法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知识维护自身及其他劳动者权利,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并具备关心爱护劳动者的人文素养。

2.2. 资源整合

法学实践教学离不开校内资源、行业资源、社会资源的协同支持。高校是法学人才培养的重要部门,但高素质的法学人才培养需要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目前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环节,除法学实习以外均多以校内实践教学为主,缺乏行业和政法部门等社会主体的参与,相应的课程设计和学习效果亟需提升,尤其是在教学设计中强调具体专业实践技能和方法,未能有效融合劳动教育内容 [11]。学生法学实习多被作为学生修读过程而存在重形式轻实践,难以有效考察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对于劳动技能、素养和精神的体悟和实践 [12]。法学专业实践教学需要整合多方资源,建立良好顺畅的高校、行业、政法部门等各个方面协同育人机制。协同育人是系统化与实践化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劳动精神的复杂系统,需要各个部分、各个环节的时间协同、空间协同、功能协同,从而达实现法学实践教学中各要素的有机整合 [13]。实际上,协同育人与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劳动教育具有内在一致性。资源整合、协同育人本身是社会合作培养法治人才的一种形式,将为学生实践学习提供丰富的社会情境和资源,有利于锻炼学生在各种环境下的劳动适应能力以及沟通协作能力。劳动教育本身是一种实践性、应用性和跨学科性的教育。协同育人平台的建立将有利于全方位贯彻劳动教育理念,推动法学实践教学质量提升。

2.3. 知行结合

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知行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方法论,也是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在知识深化和内化的过程中,实践活动具有重要作用。知行结合是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活动。通过实践中的实际应用,可以检验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也能够检验学生是否真正全面理解相关知识,并能够根据环境的变化予以灵活运用,同时通过事后的评估反思原有知识,获得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学习是学生理解掌握和运用知识的过程。从应试教育的角度,获取相关知识并能够解答考试问题成为衡量学习成功与否的主要考核方式。然而,学生在课堂上学习到的知识通常本身是不完备的,存在偏见、误区和陷阱等心理作用引起的片面、扭曲和失实等问题 [14]。脱离实践活动将不能检验学生是否将知识内化为自身的实践能力和素质,从而难以实现通过教育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任务 [15]。劳动本身是人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学生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深化知识认知和理解,才能从智能和精神上获得更为完善的发展。法学实践教学是体现知行结合的重要途径。随着劳动教育要求的提出,法学实践教学也应当将劳动教育与学生实践相结合,把学生多样化的劳动活动纳入实践教学内容和评估机制。法学学生在法律实践中也能认识到课本知识的局限性,打破教条主义的桎梏,在劳动以及因劳动所形成的各类社会关系中获得成长。因此,在法学实践教学中贯彻知行结合的理念成为提升实践教学质量的必由之路。

3. 法学实践教学融入劳动教育的具体路径

3.1. 优化课程设计

首先在相关法学专业课程设计中融入劳动教育内容,并以教学大纲和教案等形式予以体现。例如,在法律关系的教学中,强调劳动在物质生产以及社会经济关系形成中的重要作用,从劳动这种社会实践出发引导出相关的社会关系,如身份关系、合同关系、债权关系、物权关系等。在劳动法律关系中,加深对马克思主义劳动哲学相关内容的阐释,并将之与劳动法体系的形式和内容相结合。在课程实施过程中,强调学生学习活动的主观能动性,重视学习过程中学生劳动精神和劳动技术等方面的考察,着重通过学习这一学生的基本劳动活动培养学生的劳动素养。在劳动法教学设计层面,通过详细的法律体系、现实案例等内容的设计,可为学生就业做好思想准备和法律知识储备。在考核方面,需侧重学生多个维度的表现,建立系统化专业知识和劳动素养评估机制,制定劳动教育目标和评价标准,并采用多种形式实施相关考核。例如,在课程考察中,重视学生学习过程表现和知识理解以及识记方面所体现的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从形式与内容等多方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投入与产出方面的效果。在学生培养过程中进一步强化应用型的导向,提升学生在各学科领域提供专业服务活动的能力。法学教育本身也为社会培养法治人才,应从学生服务社会的角度增强其劳动能力。在法学学生培养过程中,需要着重融入学生热爱劳动和劳动人民、尊重劳动成果等方面的基本意识,强化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树立以专业劳动服务人民、服务社会的精神素养。

3.2. 完善平台保障

法学实践教学中劳动教育的有效落实需要多部门协同育人平台的保障。法学实践教学应注重多部门协同育人,建立常态化、连续性、实体化的协同育人平台。协同育人平台应建立在专业与社会资源通力合作的基础上,需改变以往阶段性合作、形式化合作、断续性合作的弊端,不断优化平台运行,明确平台运行的规章制度和责任,强化教师、学生对协同育人平台和机制的重视与认可。高校法学实践课教师应参与劳动教育专项培训,在学生法学实践教学中发挥指导和示范作用,提升劳动育人水平,努力在教育过程中将劳动教育与专业实践有机融合,弘扬劳动之美,加强自身劳动素养的提升 [16]。在课程设计中增加协同育人平台的参与度,提升平台在学生劳动素养评价中的权重,并完善平台本身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在平台运行中,为强化劳动素养的培养,应切实发挥行业劳动典型、法治工匠等优秀劳动者在校内外协同育人平台中发挥模范示范作用。让学生通过学习劳动先进典型,深化对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奉献精神的理解。另外,在平台建设和运行中,应根据学生能力和兴趣,从法律专业活动的全流程培养学生劳动素养,增强学生对法学专业实践的全面理解,使其具备统筹规划、沟通协调等工作技能。

3.3. 拓展活动模式

在法学实践教学中应尤其注重淬炼操作法的应用。通过校内外实践教学平台,注重完成任务的基本程序并注重细节处的指导、纠正,引导学生关注每个步骤、每项环节,培养其严谨细致的规范意识和工匠精神。另外,除法律实习、模拟法庭等传统实践教学课程外,应探索多样化的实践教学模式,把诸如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纳入实践教学。以法律援助为例,高校法学专业学生具备专业基础,在经过系统培训后,具有接待纠纷当事人并为其答疑解惑的能力。2022年司法部联合中央文明办制定了《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鼓励高校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纳入学生的学习、实训和实践课程,明确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可以组织法学专业学生作为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案件代理、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代理服务。为切实推动学生劳动教育的知行结合要求,可根据法律援助服务的客观情况和实际要求,修订完善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大纲,并建立完善的指导和考核机制,把法律援助活动的组织及开展纳入考评体系。

4. 结论

法学实践教学与劳动教育具有内在契合,需通过构建知识融合、资源整合、知行结合三位一体劳动教育教学体系使其形成良性互动。该体系要求从课程设计、课程实施、效果评估等建立二者有机融合的教学模式框架。三位一体的法学实践教学劳动教育体系将进一步深化劳动教育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应用并为之提供模块化、标准化和多元化的教育培养机制,有助于在法学实践教学中深度融合劳动教育,提升学生的劳动意识、劳动素养和劳动精神,增强学生知行合一,服务劳动群众和社会的能力和自觉。

基金项目

本文为江苏海洋大学2021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劳动教育融入法学实践教学的模式研究:知识融合、资源整合、知行结合的视角”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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