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中国脱贫攻坚事业能取得重大成就,财政转移支付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未来“十四五”时期,财政转移支付同样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并使其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必要手段。聚焦家庭层面看贫困时,可发现脱贫家庭的历史贫困状态不尽相同,财政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和“阻返”效应可能会随家庭贫困状态的不同呈现出差异化特征。有学者基于时间维度将贫困进行二次分类为慢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 [1] [2] [3],前者贫困持续时间漫长,贫困程度较深,后者贫困持续时间较短,贫困深度也相对较浅。
学界对于财政扶贫的研究较为成熟和丰富。作为反贫困和“阻返”的重要措施,财政转移支付通过收入再分配缩小中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贡献率达到90%, [4] 且从根本上有效缓解了中国贫困并降低了大规模返贫的可能性,减贫效果远优于居民间救助和企业救助。 [5] 国外学者也同样关注财政转移支付的贫困抑制效应:Skoufias & Di Maro [6] 认为设定门槛的转移支付项目有利于减缓贫困,预防返贫,与国内储德银等 [7] 学者的研究成果较为契合。Imai [8] 基于印度的数据研究发现,政府的食品和工程补贴对于减轻贫困脆弱性具有显著作用。然而,也有部分研究认为财政转移支付会对受益者个体的劳动供给产生负向激励, [9] 使穷人深陷贫困而不是助其脱贫, [10] 对扶贫事业的贡献率较低。
纵观现有研究财政转移支付“阻返”效应的文献,鲜有关注财政转移支付对经历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脱贫家庭“阻返”效应的研究。本文聚焦考察财政转移支付的差别化“阻返”效应,回答了“财政转移支付是否能有效阻止不同类型脱贫家庭重返贫困?”的核心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探寻可以辅助“阻返”的其他扶持手段,尝试为财政转移支付“因贫施策”提供理论依据,响应国家“扶上马,送一程”的扶贫政策精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的主要贡献是:其一,基于慢性贫困和暂时性贫困视角,探析财政转移支付对经历不同贫困状态的脱贫家庭的差异化“阻返”效果,并以此差异化效果为依据,对不同类型家庭主体差别化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扶持措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新的思路。其二,在A-F双界限框架和MPI分析范式基础上引入时间维度,根据贫困单期深度和跨期连续性认识贫困家庭全貌,再据此进行家庭样本分类,契合“精准扶贫”之精准。
2. 脱贫家庭历史贫困状态的识别及分类
2.1. 数据来源及指标选择
本文使用CFPS (2010~2018年)数据,基于A-F双界限框架和多维贫困指数设定的基本标准,从微观家庭层面确定贫困维度及指标选择。最终选取收入、就业、教育、健康状况、生活方式五个维度来测定样本家庭脱贫前的多维贫困状况。本文构建的家庭多维贫困认定指标体系见表1。
Table 1. Dimensionality, target and description of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表1. 家庭多维贫困测定的维度、指标及描述
需说明的是,当前中国贫困的主要表现形式已经转变为相对贫困,在收入维度针对相对贫困的测度,国内已有学者基于调查年份上年农村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孙久文、夏添认为应当基于居民收入中位数水平 [11] )乘以均值系数作为研究年份的“相对贫困线”,并将上述均值系数限定至[0.4, 0.5]的区间内,考虑到均值受极端值影响较大,本文以CFPS调查年份提前两年的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1乘以均值系数0.4作为贫困临界值。
2.2. 指标权重设置
在构建家庭多维贫困测度指标体系后,本文采用熵值法为多维贫困测度指标赋权。在政府扶贫政策的持续引导下,中国贫困家庭整体贫困状况逐年变化显著,因此本文逐年为各贫困指标赋权。通过计算,本文构建的多维贫困测度体系中各指标的权重情况如下表2。
Table 2. Weight of targets of multidimensional poverty
表2. 多维贫困测度体系指标权重情况
2.3. 单期内多维贫困识别
根据以上构建的家庭多维贫困测定指标体系,本文构建的单期内样本家庭贫困识别依据如下:
(1)
式(1)中的
表示家庭j在t年的多维贫困指数值,
表示在t年给予家庭j指标i的赋值(贫困赋1,非贫困赋0),
表示指标i在t年的权重。根据全球多维贫困指数对临界值的设定,当多维贫困指数值高于0.2时,个体的贫困风险较高且逐渐上升,故本文采用0.2作为多维贫困临界值。此处
表示家庭j在t年的贫困状态,取值公式如下:
(2)
从本文构建的指标体系出发,式(2)中
大于0.2时,认定家庭j在t年处于贫困状态,给家庭j当期的
值赋1;反之,为不贫困,家庭j当期
值赋0。
2.4. 样本跨期分类
多数文献将五年作为界定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的时期,也有研究表明若家庭有五年及以上时间处于贫困状态,则该家庭持续贫困的概率将大大增加。 [12] 本文基于这一时间维度上的界定将CFPS五期调查数据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10~2016年四期,第二阶段为2018年单期。第一阶段期间调查数据用于样本脱贫家庭分类,分类标准为:某家庭在2016年处于脱贫状态(
)。若该家庭在2010~2014年三期均处于贫困状态,则将其视为经历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
值序列为111);若该家庭三期中至少有一期处于贫困状态,则将其视为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
值序列为100、010、001、110、101、和011) (见表3)。
Table 3. Sample family classification in first stage (2010~2016)
表3. 第一阶段(2010~2016年)样本家庭分类
本文把第一阶段测定的样本家庭经历过的贫困状态作为第二阶段研究的基础,为了考察财政转移支付短期内对脱贫家庭的“阻返”效应,在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已经筛选出的有效家庭样本进行追踪研究,根据CFPS2018年调查数据,判定其是否在第一阶段末期脱贫之后又在第二阶段重返贫困(见表4)。
Table 4. Sample family classification in second stage (2018)
表4. 第二阶段(2018年)样本家庭分类
2.5. 数据处理及说明
本文的数据处理以五个调查期内均参与受访的贫困家庭为研究主体,2018年参与CFPS调查家庭总数为14,241户,经过筛减受访结果中出现异常值和缺失值的家庭后,拥有五期被调查经历且符合本文分类标准的贫困家庭总数为2458户,其中在第一阶段经历过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总户数分别为1413户与1045户。接续本文实证研究在财政转移支付等因素的影响下,从第一阶段步入第二阶段,该两类家庭实现了“真脱贫”抑或重返贫困。
3. 实证分析
3.1. 模型构建和变量选择
本文探讨的是财政转移支付对阻止脱贫家庭返贫的影响。第一阶段经历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步入第二阶段面临两种结果:不贫困和贫困(即稳固脱贫和返贫)。符合二值选择的特点,因此本文选用Logit模型。模型公式设定如下:
(3)
式(3)中,Yj的取值包括0和1,其中0代表脱贫家庭j在第二阶段返贫、1代表其稳固脱贫。核心解释变量Aj表示贫困家庭j在第一阶段接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年均值,α表示截距项,μj表示随机干扰项,控制变量Bj表示影响家庭j贫困状态转变的其他因素。本文Logit模型被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和选取的控制变量及具体含义见表5。
Table 5. The main variables and meanings
表5. 主要变量及其含义
从现有文献来看,人力资本、人口结构和规模会对家庭贫困状态产生影响,汪为等发现家庭经营状况的好坏会对家庭的动态贫困产生较大影响, [13] 适当购入商业保险和适宜的消费平滑措施对于缓解暂时性贫困较为有效。 [14] 通信信息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教育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也会对暂时性贫困家庭和慢性贫困家庭产生显著影响。 [15] 综合现有研究成果,本文选取的控制变量包括家庭基本特征类变量、家庭收入类变量和家庭支出类变量。两类脱贫家庭各变量的统计性描述见表6。
Table 6. Statistical description of variables
表6. 变量统计性描述
3.2. 回归分析
考虑到家庭样本在第一阶段前三期处于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两者的贫困程度及状态差别较大,本文对两类家庭样本各自分别进行回归。
对经历慢性贫困脱贫家庭的回归结果见表7,其中模型1仅汇报了核心解释变量对因变量的影响,未加入任何控制变量,可见财政转移支付可抑制该类家庭返贫具显著“阻返”效应,显著性水平为0.5%。模型2在模型1基础上加入家庭基本特征类变量,模型3在模型2基础上加入家庭收入类变量,模型4在模型3基础上加入家庭支出类变量。逐次加入控制变量后的模型回归结果仍然支持模型1的回归结论。具体来看,以模型4为例,根据汇报几率比可知,经历过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接收到的财政转移支付年均每增加1000元,其稳固脱贫,即不会重返贫困的概率显著增加16%。
Table 7. Regression I: Regression results of multiple Logit models of families experienced chronic poverty
表7. 回归I:经历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多项Logit模型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
从户主特征角度来看,受教育年限较长、为女性的户主会更大概率抑制经历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重返贫困,通过分析此类家庭样本数据,发现户主为女性的家庭平均人口规模小于户主为男性的家庭平均人口规模,并且女性户主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男性户主,这些因素综合使得户主为女性的慢性贫困主导家庭会有相对较大概率实现脱贫。可见,以家庭户主受教育年限为代表的家庭成员受教育水平显著影响家庭脱贫稳固性,应大力倡导“扶智以扶贫、扶智以阻返”,提升脱贫主体整体素质以实现稳固脱贫的目标。
对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的回归结果见表8。可见财政转移支付可显著抑制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实现稳固脱贫,显著性水平为0.5%。根据模型4可知,经历过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接受到的财政转移支付年均每增加1000元,其实现稳固脱贫(不返贫)的概率便降低7%。此对贫困家庭实现稳固脱贫呈现抑制性的结果与樊丽明等 [16],徐超等 [17] [18] 的研究结论有一定相似之处。
造成此结果的可能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其一,家庭自主发展能力的“阻返”贡献对外在帮扶的“阻返效应”具备较强替代性。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本身具备一定的自主发展能力,其“阻返”效果优于外来帮扶,导致数据层面的回归结果与预期不符。通过研究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样本发现,年均接收到财政转移支付数额在百元以下水平的家庭样本占比达64%,而这其中逾七成家庭在接受到较少财政转移支付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实现稳固脱贫。其二,财政转移支付的覆盖范围尚不全面且水平较低。在第二阶段返贫的经历暂时性贫困脱贫家庭样本中,有40%的家庭未获得财政转移支付的支持,另有40%的家庭获得的财政转移支付水平在百元以下。其三,财政转移支付无法直接促进贫困家庭和脱贫家庭提高其自主发展能力。劳动力市场的变迁发展,工作岗位职能的更迭、不稳定的就业及收入等因素均会导致脱贫家庭返贫甚至再度深陷贫困 [16]。
Table 8. Regression II: Regression results of multiple Logit models of families experienced temporary poverty
表8. 回归II: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多项Logit模型回归结果
注:*、**、***分别表示在10%、5%、1%的统计水平下显著。
户主受教育年限与家庭教育培训支出反映出家庭对教育人力资本的重视程度,对该类家庭返贫具备显著抑制作用;经营性收入会一定程度上促进该类家庭返贫,这是因为脱贫家庭脱贫后在短期内的市场抗风险能力与经营水平相对低下,且本身仍然具有较强的贫困脆弱性,而经营性活动伴随的成本支出会增加家庭经济状况的不确定性,给家庭增加隐性负担,任何程度的经营不善都有较大概率使家庭返贫;转移性支出则可间接反映出家庭社会资源的丰富度,但对于短期内脱贫,经济尚且脆弱的家庭来说,转移性支出是家庭的一大开支负担,并且转移性支出的“回笼”并非确定性事件,因而转移性支出会一定程度上促进该类家庭返贫。然而,商业保险及交通通讯方面的开支可显著抑制该类家庭返贫。
因此,针对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在“扶智以阻返”的基础上,还应当倡导其家庭成员在脱贫后中短期内以流动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积累家庭经济基础收入为主,而不是在缺乏经验,抗风险能力低的情况下参与市场经营。此外,还应节制低效的转移性人情支出,同时积极参保以获得多层兜底保障。
3.3. 稳健性检验
进一步对模型进行稳健性检验。本文一共使用了两种稳健性检验方法:第一,筛减样本量进行回归,以第一阶段内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的年均
值为标准,选取第一阶段内年均
值小于总体样本年均
值的样本家庭进行回归检验,结果稳健。2第二,使用聚类稳健标准误回归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选取户主年龄变量作为聚类变量,回归结果同原模型回归结果较为统一(见表9),结果稳健。
4. 结论及建议
本文基于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视角,结合多维贫困理论,融入时间维度,根据国际多维贫困指数及相关文献研究成果,构建多维贫困认定及分类体系并对具有不同贫困经历的脱贫家庭样本分类,利用
Table 9. Clustering robust standard error regression test (for Model 4)
表9. 聚类稳健标准误回归检验(针对模型4)
CFPS统计数据进行实证回归并加以检验,分析了影响不同类别脱贫家庭的诸多因素。结果发现:第一,财政转移支付能显著抑制经历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重返贫困。第二,财政转移支付会一定程度上抑制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实现稳固脱贫,内生发展能力“阻返”贡献对财政转移支付“阻返”效应的替代,财政转移支付覆盖范围尚不全面且水平较低均是可能造成此结果的原因。此外,出于各种用途的高额转移性支出,深陷疾病困扰而不得不支付的医疗费用和对培养教育人力资本的无力均会导致短期内该类家庭脆弱性处于较高水平,返贫风险较大;第三,以户主受教育年限为代表的家庭人力资本的较高水平可显著促进脱贫家庭降低返贫风险,实现稳固脱贫;第四,家庭可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获得非政府性质的意外兜底保障,帮助家庭抵制返贫风险;交通通讯支出体现家庭成员和信息流动性强弱,较高支出额度反映较强流动性,并间接避免家庭返贫。
根据所得如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有助于经历慢性和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实现稳固脱贫目标的建议:
第一,足够重视财政转移支付对两类家庭“阻返”效应的差异性,考虑到慢性贫困与暂时性贫困差别较大,须对脱贫家庭历史贫困状态进行精准识别,差异化实施财政转移支付政策措施,对经历过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则适当加强扶持力度,降低其未来返贫的可能性,真正实现国家公共资源的“按需分配”。对经历暂时性贫困的家庭可适当降低转移支付额度,而将扶持重心倾向于对其市场参与意识,经营能力等自身能力的培养。
第二,针对贫困脆弱性尚且较高的脱贫家庭,除财政转移支付“输血式”扶持外,还应当匹配跟进对其家庭成员文化素质,劳动技能等的长效培养,激发其内生发展动力,增强其可持续“造血”功能,以此提升家庭成员个体的升级技能,和家庭整体生活质量,抵御致贫和返贫风险。
第三,应积极引导和改善脱贫家庭的开支状况,尤其是经历过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根据家庭贫困状态发展等具体情况优化家庭支出结构,平衡家庭收支,“把钱花在刀刃上”,提升家庭收入的同时提高家庭支出的实际效用转化能力,进而降低该类家庭的返贫风险。
脱贫攻坚战完成之后,本着“扶上马,送一程”的国家扶贫政策精神,财政转移支付政策应当继续重点“瞄准”经历慢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并为经历暂时性贫困的脱贫家庭寻求多元化“阻返”路径。持续追踪贫困家庭脱贫后的发展状况,激发家庭成员内生发展动力,帮助其实现不会返贫、稳固脱贫和提升生活水平的目标,进一步优化和提升财政转移支付在中国贫困治理道路上发挥的效用。
基金项目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19XMZ09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NOTES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位数数据来源:历年《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限于篇幅,筛减样本量检验稳健性的回归结果暂未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