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下家校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Home-School Cooperative Education under “Double Reduction”
DOI: 10.12677/ASS.2022.112056, PDF, HTML, XML, 下载: 958  浏览: 9,035 
作者: 张馨月: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
关键词: 双减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协同育人Double Reduction Family Education School Education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摘要: 在“双减”政策影响下,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着新时代背景下的机遇和挑战,在此背景下,从学校走入家庭,从家庭走进学校,搭建家校共育平台,构建各方面联动配合的家校育人大格局至关重要,如何在“双减”背景下推动家校协同育人有待进一步明晰。本文中,笔者拟对新时代家校协同育人所存在的现实问题和解决对策进行充分探讨,实现家校深层次合作,践行“双减”,形成教育合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
Abstrac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double reduction” policy, home-school co-education is faced with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new era. It is very important to build a home-school education system with all aspects of cooperation. How to promote home-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double reduction” needs to be further clarified.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intends to fully discuss the practical problems and solutions of home-school collaborative education in the new era, realize deep-level home-school cooperation, practice “double reduction”, form educational synergy, and promote students’ all-around and healthy development.
文章引用:张馨月. “双减”下家校协同育人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社会科学前沿, 2022, 11(2): 384-389.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2.112056

1. 引言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就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做出重要部署。“双减”有效落地难度最大的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匹配,家长对“双减”的接受程度,决定着双减的效度,乃至成败。2021年10月,国家紧跟“双减”政策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力回应了“‘减出来’的时间去哪里、做什么”等问题,力求打好校外组合拳,促进“双减”有效落地。在此背景下,我国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着新的挑战,如何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下实施好“双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这一新的时代问题亟待解决,因此,本文笔者拟从“家校协同”角度进行探讨以确保“双减”政策的有效落地。

2. 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的新背景和新挑战

2.1. 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的新背景

回溯我国家校共育发展历程,其始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之后在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一定的发展,但总体来看仍处于低水平层次,其最迫切的是需要政策的指引。2021年,随着“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我国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着新的时代背景。国家推出“双减”政策,其实质是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和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而服务,这是教育本质和理性的回归,是对自然和生命崇尚、尊重的回归。从学校层面来看,该政策明确学校要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以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如何在减量的背景下增质是学校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提升家校共育的协同度以提高学生学习效率尤为迫切。从家庭层面来看,学生因减轻校内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使课外时间更多回归到家庭,家长提升家庭教育质量以助力“双减”增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率已迫在眉睫。由此,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建立家校密切友好的双边合作关系对于提升学校教育效率,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尤为重要。而《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无疑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更为促进家校合作的全面升级提供育人新契机和新的时代机遇。

2.2. 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的新挑战

在家校共育过去三十多年发展历程中,因缺乏具体政策条例的指导,其大多是经验性、自发性的,而新的时代背景下我国教育改革其实质是对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时期教育要在“低强度”学业负担下达到“高质量”教育效果。苏霍姆林斯基曾说过:“教育的效果取决于学校与家庭教育的一致性,如果没有这种一致性,那么学校的教学和教育过程就会像纸做的房子一样塌下来。” [1] 如何将教育这座“房子”建高建稳,其最重要的两个教育场所:家庭和学校,无疑对于助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而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协同性形成的教育合力又会直接影响着政策达到的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及家庭教育的重要作用,指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2]。随着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家长能否落实好《家庭教育法》对其育儿所承担的主体责任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双减”背景下,对家庭教育能否配合学校教育塑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无疑提出了新的挑战。

3. 家校协同育人面临的现实问题

3.1. 家校育人理念的偏差

观念是行动的先导,“双减”政策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塑造健康第一的理念,其目的是使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身心健康的成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严禁借助教育运作资本,改变学校、家庭、社会对教育高度焦虑的畸形观念。然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家庭和学校的旧式教育观念仍然根深蒂固。首先,从家庭方面来看,受传统观念“学而优则仕”的影响,中国家长对于后代成才抱有极高期望,将成绩高低作为评判孩子是否优秀的错误育人观念助长着畸形育人风气,将自身对于后代成才期望的焦虑转移到孩子的日常考试、日常学习之中转化为孩子的考试焦虑、学习焦虑,这不仅会危害到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身心健康,更对于新时代培养具有创造性思维、现代科技素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型人才带来不利影响。其次,从学校层面来看,受应试教育影响,“唯分数论”扎根在教师心底,学校以学生的成绩作为标准进行考核评定,更多的对学生完成某一学习任务时,为了确定其最终成就而进行终结性评价,而忽视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成长和收获,弱化对学生的过程性评价,这种以提升学生学业成绩为目的的功利价值取向影响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成长。在新时代倡导儿童本位、科学施教的教育观念上,诸如此类功利价值导向的传统育人观在“双减”呼吁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背景下急需转变。

3.2. 家校共育意识的淡薄

“双减”背景下,要促进教育的高质量发展,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势必须进一步提升协同共育的意识以提升教育效率,但目前家校双方仍在合作意识上有待进一步提升。首先,从家长层面看,一些家长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情。由于传统意义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蕴含养育学生生命的价值,很大程度上,学生生命成长的时间和空间从家庭位移到了学校,家长顺势将养育后代的任务交给学校,自己当“甩手掌柜”,极其缺乏家校共育的意识。其次,从教师层面看,一部分教师质疑家长的知识水平和教育方法,不重视家庭教育对于培养学生学习习惯起到的重要作用,工作繁忙的背景下更是缺少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从而缺少家校共育意识。

3.3. 家校沟通内容和形式的单一

在“双减”背景下,如何降低学生学业负担同时又不降低学业质量,家校建立有效的沟通是关键,但现实在家校沟通上却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从课后服务实施过程来看,家校时常存在沟通不充分的问题。如家校在学业安排上沟通不充分,在对教师访谈过程中发现,在学校课后延时服务过程中出现一些学生不想在学校完成作业的情况,究其原因是这类学生一般在校内完成作业后,家长担心孩子没有在校认真完成作业,回家后还会布置一部分作业让其完成。此类状况充分反映了家校在学业安排上没有进行良好的沟通协同,其结果就是学生不仅没有减少学习负担,更会被迫接受家校两头的作业清单,增添学业负担,违背政策实施初衷。其次,从沟通内容来看,家校沟通内容单一。调查显示,只有40%的小学生家长和35%的中学生家长对学生学习以外的兴趣爱好经常或总是关注 [3]。家校沟通内容主要聚焦在学生成绩上,对于学生劳动素养、个性品质、兴趣爱好等对于学生具有长效性影响的特质培养却很少提及。最后,从沟通形式来看,我国家校合作一般以家长会、家访、学校开放日等方式进行,大多是学校单方面组织的活动,家长以被邀请者的身份参与到学校的沟通与交流,其交流内容很大程度上流于形式,不仅没有体现家长在家校共育中的重要角色,而且沟通的内容缺乏有效性和全面性,家长在此类沟通形式中主动性和积极性低,未能凸显其主体地位,致使家校共育效率低。

3.4. 家校权责边界的模糊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 [4] 在“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相继出台的背景下,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被赋予了新的时代责任,厘清双方所在育人过程中承担的责任尤为重要。但在现实中却频繁出现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权责模糊、角色错位的现象。一是教师在家校共育中的越界行为。部分教师将本是自身的责任交给了家长,如替代教师批改作业、打扫教室卫生、帮助学生打卡视频任务等,将家长变成了学生的“编外老师”,将一些功课辅导的任务直接交给家长,致使家庭教育学校化,加重家长的压力,将教学这一专业性工作交给家长削弱了教学质量。据统计,疫情期间,51.8%的家长认为自己“指导不了孩子的学习和作业” [5],就充分反映了学校教育对于教学责任边界的模糊不清。二是家长在家校共育的越界行为。部分高知家长不信任教师的教学水平,用个性化需求对学校进行施压,例如现实生活中出现一小学六年级家长要求学校必须更换英语教师,原因是教师太年轻没有教学经验,还通过家长委员会进一步施压,诸如此类家长越界的行为并不少见,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无疑造成严重干扰。三是家校责任不共担。一方面教师希望家长能培养好学生的学习习惯,承担更多育人责任,另一方面家长也希望教师能全权负责孩子的学业问题,导致互相指责。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的越位,都是因家校对于合作共育的责任边界不清晰所导致,严重影响着家校协同育人的效果。

4. 优化家校协同育人的对策

4.1. “双减”政策下急需扭转教育观念

家庭和学校要树立科学育人理念,“双减”意在转变当下急功近利的教育观念对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心的不良影响,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要践行这一科学理念,学校、家长必须摒弃传统教育思想,在教育观念上与政策所倡形成协同才有可能真正营造出良好教育风气。首先,家庭教育要以更理性的方式回归,想让家长成为学校密切的合作者,需要对家长育人观念进行正确的引导和传输。学校可以搭建多种教育平台,如通过家长论坛、家长云课堂等方式传达科学育儿观,引导家长用更长远、开阔的眼光看待孩子的成长,帮助家长认识家庭的主体责任,明白孩子的成长是一场马拉松而不是一场百米冲刺,人生的成功不是以学校时期的成绩作为评判标准,更重要的是在学生时期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根深爱国主义、培养艰苦奋斗的作风,培养学生能适应未来社会的优秀品德价值观和关键能力,帮助后代明确人生发展方向,在进入社会能成为一个有本领、有担当、有信念的新时代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次,教师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任务,摒弃“以分数论英雄”的狭隘评价导向,将新时代“五育融合”的人才教育观贯彻到教育的各个环节,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摒弃“题海”战术,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确保“双减”下,减“量”不减“效”。再者,学校要加快教育评价方式转型,坚持量化和质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以“品德发展、学业发展、兴趣发展”多方面指标取代“唯分数”评价取向,发挥教育评价这一“指挥棒”对于“双减”政策的正面影响作用。

4.2. “双减”政策下需增强家校共育意识

学校要落实“双减”政策,提升教师和家长协同育人的意识是关键。首先,学校可以为家长和教师开设“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对于有效提升学生学习效率的专题讲座,提升家校共育的意识,引导双方针对于学生作息习惯以及学习习惯进行交流和沟通,促进家校在育人方式上的同频共振,以保证教育的协同性。其次,学校还可以创新班级管理机制,为家长创设多层次、多方面的管理机会,在家庭委员会中定期邀请家长入校参与班级事项管理,进一步了解孩子们的思想动态和学校状况,突破传统意义上家长更多作为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旁观者角色,使其参与在校管理,加强与班主任的合作和交流。最后,相关教育部门可以建立专业化的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加快家庭教育工作专业化、网络化建设,形成目标导向与问题解决相结合的家长学校工作特色,建设家庭教育课程资源,引导家长提升家校合作育人理念,掌握科学的家校育人方法,打造线上线下、多方协同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促进家校共育。

4.3. “双减”政策下需构建全方位沟通机制

良好的沟通是有效合作的基础,高效的沟通可以让家庭和教师形成共同的教育目标,形成教育良好开端,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做出共同努力。“双减”政策下,构建全方位家校沟通机制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出努力。

一是构建以“我–你”为沟通起点的家校关系。马丁·布伯提出:“我–你”的关系是一种主体与客体彼此理解、相互平等的维系 [6]。家校平等的关系是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的前提条件。家长和教师本身就是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共同体,教师与家长在育人过程中虽然所承担的任务不同,但两者都是平等的关系,教师不应自居高位与家长对话,与后进生的家长进行沟通时不能带有情感偏见,要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学生,以发展的眼光和平等心态与每位家长进行耐心的沟通。家长也应该充分相信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端正育人态度,理性分析孩子成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阻碍,双方育人观念不一致时,应保持理性的态度,多换位思考,形成家校共同学习共同进步的亲密友好协作关系。

二是构建“多方面”沟通的合作形式。家庭合作沟通过程中要考虑到“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思想,注重学习者的主体诉求,避免沟通过程中出现侧重学业成绩、忽视个性发展的功利性、形式性取向,家校都需清楚了解新时代对于人才培养全方面发展的目标定位。家校双方可以对于当下教育政策条例进行深层次解读、全方位沟通,有利于扩宽育人视野,达成家校沟通共识。例如,家校双方以学习为逻辑起点,形成家校学习共同体 [7],共同沟通学习“双减”、《家庭教育促进法》以及五项管理等政策,有利于提升家校合作育人意识和沟通的全面性。

三是构建“传达–反馈”的双向沟通体系。为构建家校平等关系、保证家庭教育在家校共育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建立双向沟通体系保证沟通的实效性非常必要。一方面,家长将学生在家的学习表现情况、思想动态、家庭教育方式和风格反馈给教师,有利于教师了解学生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情况,知晓学校教育对于学生日常生活产生的正面影响和教学过程中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改进教育教学措施,增加与家长的信任和协同育人的意识。另一方面,教师将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学习行为习惯、思想品德培养的情况反馈给家长,有利于家长清楚的了解学生在校学业、品德、情感、思想等方面动态,提升家长对教师的信任度,并且做好校外配合,在家庭和日常生活中也按照学校的要求培养学生的行为习惯和思想品德,强化学生在校学习成果,有利于促进学生的成长,真正形成家校共育的和谐局面,形成教育合力。

4.4. “双减”政策下需明晰家校双方权责

在“双减”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政策下,不仅明确了学校对于其育人主阵地地位,也明确了家长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不管是家庭教育还是学校教育都需明晰自身的责任边界,做到既不“缺位”也不“越位”,实现双方高效合作,厘清家校在协同育人过程中承担的角色。一方面,从教师所担任的角色来看,一是教学工作的承担者,“双减”政策下明确学校作为教育主阵地,教师要明确自身在教学中的任务,不将作业任何课后的形式增添教家长压力;二是家校活动的宣传者,为了减轻作业负担的同时,保证学业质量,学校应统筹家长委员会、家访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渠道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以家校共育的方式提升教育效率;三是家校共育的组织者,教师要与家长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确保家长会、学校讲座中家长的积极参与度。另一方面,从家长担任的角色来看,一是学生成长的支持者,《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明确家长将孩子送入学校后,依然要对孩子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习惯全方位指导,不能将所有养育责任甩给学校;二是学校教育的协助者,家长可发挥自身专长和特点参与到学校的课程建设之中,通过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学校工作监督帮助学校进行一系列改进措施,更进一步了解孩子在校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的教学情况;三是自我提升的学习者,“双减”助力于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推动教育成果变革,家长需要发挥自身能动性学习新的教育理念、方法、形势,将优秀家庭教育案例结合自身家庭情况加以创造形成自身独特的家庭教育形式,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和家校协同育人意识。

5. 结论

总之,“双减”政策的有效落地尤其需要义务阶段学校和家庭协同合作,共同转变育人观念,提升家校共育意识;促进双向交流,建立相互信任的密切合作关系;明晰各自角色所承担的责任边界,各自承担责任。让家庭教育更像家庭教育,学校教育更像学校教育,才能更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形成教育共同体,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提升家校共育的效率,共同呵护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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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Maryin, B. (1966) Between Man and Man. Macmillan Company, New York, 203.
[7] 陈珑丹, 余娟. 构建家校学习共同体[N]. 中国教师报, 2021-10-2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