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提供源语的对应词是双语学习型词典释义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一部分中国词典学者 [1] [2] [3] 认为双语词典只有译义,而不存在释义的问题(这里所讲的释义指的是下定义)。同时,国内所编的诸多英语学习词典中,不提供词目的英语定义是主流做法,并且没有多义词义项的精细化处理、也不提供词源信息和配置插图,对应词几乎已经成为唯一能够揭示语词概念意义的方式。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待对应词,其重要性毋庸置疑。但是,即使就对应词本身而言,还很难真正做到英汉两种语言的完全对等,常常是部分对等,即“源语词项与目的语词项之间有限的语义与范畴对应关系。它们是双语词典中所占比重最大的部分,毫无疑问也是最令人头痛的部分” [4]。
2. 对应词翻译问题举要
由于人们对双语词典对应词的理解逐渐加深以及在对应词翻译过程中可供参考和借鉴的范本的增加,对应词误译的概率越来越小。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限制,尤其是对于英汉两种语言的差异如果拿捏不准的话,往往比较容易出错。在双语词典词目翻译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比较典型的有误译、漏译、生造词和上下义词混用等情况。
2.1. 误译
尽管学习词典的翻译水平已经有较大的改善,出现明显误译的情况已比较少见,但误译、翻译不对应的问题并未从英语学习词典中绝迹。以石油领域一个常见的单词rig的翻译为例,五大英语学习词典(big51)的双解本均译为“钻塔”或“钻井架”。而准确的译法应为“钻机”,译者可能没弄清楚的是:钻塔指的仅仅是井架,属于钻机的一部分而不是相反。“钻塔”或“钻井架”一般用drilling tower或derrick来表达。以《朗文高阶英语辞典(第5版)》(下文简称《朗文5》)为例,我们可以对比rig和derrick的相关义项的定义:
rig: a large structure that is used for getting oil from the ground under the sea.
(油田的)海上钻台,钻塔
derrick: a tall tower built over an oil well, used to raise and lower the DRILL(=a tool or machine used for making holes in something).
油井架,钻塔
再查阅《现汉汉语词典(第6版)》(下称《现汉6》) [5] 对“钻塔”的解释:【钻塔】zuàntǎ名井架,用于钻井或钻探时叫做钻塔。可见,钻塔即井架,《朗文5》的双解本对derrick的翻译是站得住脚的,而对于rig,无论是定义还是翻译都是有问题的,应译为“钻机”,而钻机不仅仅出现在海上,也可以架设在陆地上,不仅可以用于钻探石油,还可用于钻探天然气。如《牛津8》中rig的定义:(especially in compounds) a large piece of equipment that is used for taking oil or gas from the ground or the bottom of the sea.正因为翻译时对rig的理解出了问题,其例证的翻译也会出现不对应的现象。以《英汉大词典》(第2版) [6] rig的相关义项的翻译为例:The well was drilled, and the rigs motor roared.正钻油井,钻塔的马达隆隆作响。不是钻塔的马达,钻塔只是一个井架而已,而是钻机的马达隆隆作响。由于rig的理解和翻译出现了问题,也直接导致对由rig构成的合成词的理解和翻译接连出了问题,如oil rig在五大英语学习词典的双解本中均译为“石油钻塔”或“钻井平台”。这种译法是错误的,oil rig的准确译法应为“石油钻机”。“石油钻塔”或“钻井平台”对应的英语为drilling tower或derrick。
2.2. 漏译
有些双语词典提供的对应词非常有限,如《朗文4》中chubby (slightly fat in a way that looks healthy and attractive)的中文翻译是:圆圆胖胖的;丰满的。并且给出了两个对应的例证:a chubby six-year-old一个胖胖的六岁孩子;a baby with round chubby cheeks脸蛋圆嘟嘟的婴儿。但在阅读英文文章和报刊时我们经常也会碰到像chubby little hands这种表达方式,如果翻译成:圆圆胖胖的小手虽基本可以接受,但显得有些累赘;而如果翻译成丰满的小手则完全不可接受,因为在汉语中,丰满是用来形容人的身体的,尤其是成熟女性的身体。因此这两个译词在这儿都不合适,翻译成“胖乎乎”似乎更为妥帖。用“胖乎乎”译chubby非常形象生动,传神地诠释了chubby的英文释义的内涵。
再以cabbage的翻译为例,查阅五大英语学习词典的双解本,cabbage均被译为“卷心菜,洋白菜,甘蓝”,“甘蓝”是其学名,即正式名称,而“卷心菜,洋白菜”为其别名。由于这种蔬菜在中国种植比较普遍,其别名还有“高丽菜,椰菜,圆白菜,大头菜,包菜,包包菜(四川地区)”等等,而这其中又以“卷心菜,包菜”的使用频率最高,所以在给出对应词时,至少应该加入“包菜”。
还有如中国比较常见的一个游戏,套圈圈(或套环)游戏ring (toss) game或hoopla,五大英语词典中只有《剑桥3》有ring toss和hoopla两个对应词目,《柯林斯5》没有任何对应词目,其他三本学习词典只给出了hoopla一个对应词目,其翻译都是“投环套物游戏”,翻译得很生硬。而不是经常挂在我们嘴边的套圈(圈)游戏,套环游戏。由于这种游戏形式中外都比较普遍,理应收录这一游戏的两个词目,而翻译时应尽可能给出大家都比较熟悉的名称,即应包含正式语体和口语语体形式。再如armchair的对应词只有“扶手椅”是不充分的,因为英语里的armchair语义较广,而汉语中的“扶手椅”语义较窄,两者并非呈现一一对应关系,而是一对多的关系,所以应该增加对应词,如“单人沙发”,以达到两者的大致平衡。
2.3. 生造词
英语学习词典中翻译中比较常见的现象是对应词偏离目的语原型,以town house (表示1排房屋)的翻译为例,五大英语学习词典的定义和翻译如下:
据以上的Big5的翻译来看,多翻译成“排屋”、“排房”和“连栋房屋”,而在汉语中,这些概念还未被接受。而根据五大英语学习词典给town house所提供的其他义项来看,town house应为比较高档的房屋,而不像上述翻译所指向的对应物那样低档。如《朗文5》的其他两个义项和例证为:1) a house in a town or city, especially a fashionable one in a central area市镇住宅(尤指市镇中心区的新式住宅);2) [BrE] a house in a town that belongs to someone who also owns a house in the countryside (在乡间拥有住所者的)市内住宅:the Duke’s townhouse in Mayfair公爵在梅菲尔的市内住宅。从这两个义项以及例证所构筑的语境不难看出,town house指比较高档的房屋,与我们所讲的别墅更为相似,由于这些房屋是相连的,因而又有别于独栋别墅,因此在这里把town house翻译成:“联排别墅”或“联体别墅”较好。
还有如,pastel和crayon是有区别的,很多词典的翻译不加区别都译成了“彩色蜡笔”,或者把crayon译作“蜡笔”,而把pastel译为“彩色蜡笔”。要知道crayon也有彩色的,这样就导致两词的意义没有任何差别。实际上,pastel划在纸上会看到有些许粉状物质,而crayon则不会。因此,应把pastel译作“粉彩笔”,而把crayon译为“蜡笔”以示区别。
2.4. 上下义词混用
对应词还应具有层级性,以rose的翻译为例,蔷薇属植物及花(包括玫瑰,蔷薇,月季等)、玫瑰、月季、蔷薇的音译均为rose。但是很明显,它们处于不同的层级,蔷薇属植物及花处于玫瑰、月季、蔷薇的上位,是其上位层次词,如可以从《现汉6》找到印证:【蔷薇】①落叶或常绿灌木,种类很多,茎直立,攀缘或蔓生,枝上密生小刺,羽状复叶,小叶倒卵形或长圆形,花有多种颜色,有芳香。有的花,果,根可入药。②这种植物的花。而玫瑰,月季,蔷薇为其下位层次词。所以翻译时理应把它们分开。而五大英语学习词典在翻译rose时往往顾此失彼,把不是同一个层次范畴的词罗列在一起。
rose:
玫瑰(花);蔷薇(花) ——《牛津8》
玫瑰花;玫瑰,蔷薇 ——《朗文5》
玫瑰花;蔷薇花 ——《柯林斯5》
玫瑰;蔷薇 ——《剑桥2》、《麦克米伦2》
综合以上的定义不难看出,rose既指一类植物,又指一类花;既指一种植物,又指一种花。在这方面,《英汉大词典》(第2版)可做范例,其处理是比较周全的,rose的第一个义项是:“蔷薇科植物;玫瑰(花);蔷薇(花);似玫瑰或蔷薇的植物(或花)”。其翻译可分为三节,“蔷薇科植物”属于第一个意义层级,位于上位层级;“玫瑰(花);蔷薇(花)”属于第二个意义层级,位于下位层级;而“似玫瑰或蔷薇的植物(或花)”属于第三个意义层级,与第二意义层级处于并列地位,也位于下位层级。所以这种译法兼顾了rose意义的科学性和系统性。上下层级的语词放在一起混用,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容易引起逻辑混乱。
提供源语的对应词是英汉双语学习词典释义的最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英在生活环境、社会现实以及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导致两种语言在概念系统和范畴界定及边界的范围及宽窄上均呈现出较大差异,作为弥合源语与目的语桥梁的对应词,这种有限的语义与范畴对应关系使提供对应词成为双语词典中最棘手的问题。
3. 对应词翻译问题成因分析
英汉两种语言的基本词汇尽管存在许多像似之处(所指概念有部分重合的地方),但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即存在词汇所指概念不对应和词汇空缺现象。即汉语词汇和英语词汇存在一对多,多对一,不匹配等情况。如英语的hair相当于汉语的“头发”,“毛”的意思,brother等同于汉语的“哥哥”和“弟弟”的意义;而汉语的“星星”相当于英语的star和planet的涵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民族对范畴的认知方式、概括层次、社会背景、构词功能等方面的差异所造成的。英汉两种语言中事物表面上的相似性可能隐藏了其在语言、文化、心理层面的诸多不同。翻译的认知涉及到两种语言形态和意义结构,其本质在于两种文化心理图式之间的转换、传达和调适。因此,这种基于双语的认知心理与基于单语的认知心理会表现出许多不一致的地方。正如陈善伟博士在《朗文5》的序言中所讲到的:“翻译词典与翻译其他问题最大不同之处在于词典的翻译集中于词汇,短语及较短的例句,是小语境的翻译或非语境化的翻译。而其他文体的翻译是语境化的翻译或大语境的翻译。大多是句子翻译,段落翻译或语段翻译。可见词典词条的翻译是极小语境的翻译,要译文顺畅易明并不容易。” [7]
对于双解英汉词典词目的翻译而言,其关键在于在译语中找有没有相同所指内容的词汇单位,即对应词。而对于普通翻译而言,主要选择直译或意译的方法,讲究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形与意的对应。再以door的定义翻译为例,如《牛津8》的定义是:[countable] a piece of wood, glass, etc. that is opened and closed so that people can get in and out of a room, building, car, etc; a similar thing in a cupboard/closet. 词典翻译用对应词“门”即可完全胜任。而普通翻译讲究形与意的对应,所以应译为:[可数]一块木头或一片玻璃等等,能够开或关以供人们进出房间、建筑物、汽车等,以及碗柜和壁橱上的类似物。如果双语词典的译者对词典词目词的翻译特殊性不明就里的话,是会贻笑大方的。
另外一个差异表现在文化局限词的翻译上,普通翻译可以采取迂回曲折的方式表达语词的意义,而对于双语词典而言,由于在译语中找不到有相同所指内容的词汇单位。“结果是,不可能存在一个翻译性,插入性的对应词;要想得到一个这样的词,唯一的办法是造一个。通常的办法是:从原语借入这个词或新造一个词。另外还有一个可能的办法,就是努力寻找一个解释性的对应词。总之,如果我们要想使说外语的词典使用者真正理解原语文化局限词的词义,那么该词条就必须有对该词的说明。” [8] 所以,如果不研究词典翻译的特点,不明白词典的具体要求,按照一般翻译的手法或技巧来进行词典词目词和例证的翻译,必然会损害词典的使用功能或整体质量 [9]。那么,词目翻译的过程和策略又是如何的呢?
4. 对应词翻译策略
英汉双语学习词典词目翻译的实质是寻找两种语言间的对应词,其翻译过程包括寻找和识别源语原型、概念整合和匹配以及对应词的输出等阶段。
4.1. 寻找和识别源语原型
这是原型翻译的起点,首先要找到源语在语义,语用方面的典型特征,即原型。“即在调查研究的情况下,确定其语义、句法、语用方面的基本特征。可以通过词典定义、例证和多蓝本比较的方法得到。特定语境下的语词分布,语义属性和句法功能对确定语词的指称内容和语境意义是十分关键的。” [10] 以常用词“ambition”的翻译为例:
牛津8:the desire or determination to be successful, rich, powerful, etc.
野心;雄心;志向;抱负
朗文5:a strong desire to achieve something. 抱负,雄心;野心
麦克米伦2:the feeling that you want very much to become successful, rich, famous etc. 雄心;野心
柯林斯5:Ambition is the desire to be successful, rich, or powerful. 雄心;抱负;野心
剑桥2:a strong wish to be successful, powerful, rich etc. 抱负;志向;雄心;野心
新英汉4:强烈欲望,野心;志向,抱负
多功能2:雄心,野心,抱负
新时代:雄心,野心,抱负,志气,志向
注:《新英汉4》指《新英汉词典(第4版)》 [11];《多功能2》指《外研社·英汉多功能词典》 [12];《新时代》指《新时代英汉大词典》 [13]。
很明显,ambition在英语中主要作褒义词用,其最典型的意义指“雄心、抱负”,而以上的五大英语学习词典及国内比较知名的英汉词典均置贬义词“野心”为其主要对应词(或比较靠前),有误导之嫌。当然,并非说ambition不能译为“野心”,只不过“野心”是其非原型译法,不能作为ambition的直接对应词。在一定的环境下,ambition也可译作“野心”,请看下面几例:ambition burns野心勃勃;naked ambition赤裸裸的野心;the ambition for fame and gain追名逐利的野心;His ruin was that ambition laid hold of him.他之所以毁灭,是由于野心迷住了他的心窍。an aggressor’s territorial ambitions侵略者的领土野心。ambition在这里都翻译成了“野心”,主要是受“burns、naked、gain、ruin、lay hold of、aggressor”这些贬义词的影响,使ambition偏离了原型。因为在翻译时,我们不可能不考虑其句法结构和语用环境,这种不断调试必然影响到其语义界定。如果译者没有准确把握其语义内涵,容易造成误译,如《麦克米伦2》中“ambition雄心;野心”条下句子的翻译就是如此:a young woman with drive and ambition.一个有动力和野心的年轻女子。即使从汉语的角度分析,“有动力”和“野心”褒贬不一,放在一起就不合适。由于受到对应词的误导,所以出现了上述矛盾翻译。在这里,drive和ambition都是褒义词,所以上例宜译作“一个干劲十足,满怀抱负的年轻女子”,这样就可以把“年轻女子”身上的贬义色彩一扫而空。因此,“野心”的译法如果保留则应该后置。
4.2. 概念整合和匹配
对源语原型的识别以及与目的语的匹配从本质上讲是对源语的图式识别和源语图式与目的语图式匹配的过程。因此,双语词典翻译的过程往往包含对词目的图式识别和与已有图式的匹配。无论是对源语的识别、整合还是匹配,译者已经储备一定的概念图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先备知识,而并非大脑一片空白。所谓图式是指对认知客体的一种概念化认知和心智结构,在人们不强调精确的描写,去除差异,从不同结构中抽象出来的共性。图式具有高度的抽象性、概括性和原型性特点,它往往超越某一具体的体验或活动。这样,图式就能够以类推的方式来构建我们的身体经验,还可通过隐喻来构建我们的非身体经验 [14]。
图式的翻译学意义在于形式图式和内容图式的可分离性。我们可以把图式看作为一种超越语言形式的某种结构体,能够独立于任何特定的语言形式而存在,形式图式和概念图式的可分离性使图式具备了心理操作的可能性。而对于人类记忆来讲,在语言加工的短期记忆中,概念和思维可以脱离具体的语言形式……概念图式一旦从语言中剥离出来,短时间内就不需要语言支撑,语言的外壳不复存在,概念的存在方式也就不受语言的束缚,只是以“概念组织包”储存在大脑之中 [15]。这样,“概念组织包”就提供了以不同语言来表述同一概念的可能性。翻译的过程始于译者对源语的图式解码过程,译者通过源语的形式图式,即词形、注音、定义、词源、构词法、插图、例证及句法和语用特征等,激活译者本身已有的,与源语密切相关的词汇,语法和社会百科等经验和背景知识去推测和提取源语信息。
这一过程包含两个方面,即一方面是自下而上的处理过程,即从词形,发音等词目的基本方面开始的语词识别,从较小的语义单位到较大的语义单位的处理过程,由最小的辨义单位语素→词汇→短语→句子→语篇的过程。如bicycle→bi-两个 + cycle轮子,圆圈→两个轮子的东西。另一方面是自上而下的处理过程,即从已有的概念图式以及词汇,语法和社会百科等世界图景知识为出发点对语词的识别过程。如对上文所提到的“两个轮子的东西”,译者可能要从自己大脑中的图式出发搜寻哪些东西是两个轮子的,可能有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滑板、轮滑鞋等等,再拿语词的定义与译者的头脑中的两个轮子的物体进行比对。以《牛津8》为例:(also informal bike) a road vehicle with two wheels that you ride by pushing the pedals with your feet. 因为从定义看,是用脚踩在脚踏板上推动这种交通车辆前进,故而排除摩托车、电动车、滑板、轮滑鞋的可能性,最后确定为自行车。当然,处理时,这些过程是交叉并行处理的,两种处理方式具有互补作用。自上而下的处理方式能够以联想,预测等方式弥补自下而上的主要依靠视觉刺激提供信息不足的问题。而自下而上的处理方式能够为自上而下的处理方式提供必要的材料和原材料,同时限定自上而下处理方式的联想范围,预测方向。
4.3. 对应词输出
在翻译过程的输出阶段,译者以“概念组织包”所提供的概念信息为基础,调取相关图式信息,以译语的形式把“概念组织包”所包含的概念信息表达出来,用译语重建源语原型。无论是这里的“概念组织包”还是译者的相关图示都具有原型性。“概念组织包”的原型性体现在作为一种储存和处理信息的一种结构,是高度抽象的产物,仅保留源语的关键特征,同时,“概念组织包”还作为译语的出发点,也是联系源语语言形式和译语语言形式的核心框架。而对于译者而言,其固有的认知图式同样表现出原型性特点,因为对译者而言,翻译的过程主要是对已有图式的扩充、延伸、修改和重建的过程。这也与瑞士心理学家,发生认识论的创始人让·皮亚杰的观点不谋而合。在其《结构主义》一书中,皮亚杰(1984)认为认知发展涉及到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四个方面。其中图式是动作的组织或结构,它们在相同或类似的环境中,会由于重复而带来迁移或概括简化。所谓同化,就是个体将环境因素纳入已有的图式之中,使其得到不断加强和丰富;所谓顺应,就是个体改变自身的行为以适应客观环境的变化。个体就是不断地通过同化与顺应两种方式,来达到自身与客观环境的动态平衡。图式最初来自先天的遗传,以后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不断变化,丰富和发展,从而逐渐形成本质不同的认知图式(或结构)。皮亚杰尤其强调了同化作用的重要性:“同化作用,即一种行为主动产生并与新的事物整合成一体的过程,以及种种同化图式对于客体多样性的顺应。” [16] 所以,在翻译之前,译者的脑子里已经有一个“虚构的译本”(相关认知图示),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对词目如何翻译往往受控于译者脑子里的“虚构译本”,源语中的信息为这种虚构译本转变为真实译本提供了材料。而这种“虚构的译本”本身就具有原型性。
同时,处于不同文化社团的人,由于其所处的地理环境,经济社会背景,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和传统的差异,导致他们的对事物采取不同的认知取向和态度,从而使其认知语义结构打上很深的文化烙印。因此,不同的文化群体的人们,其认知图式是彼此不同的,也就是认知原型是有差异的。作为译者不仅要充分调动已有的心理图式对源语的原型进行解码,在输出的过程中还要充分挖掘译语读者已经存在的心理图式,使译语能够补充、延展、修正和改变读者的原有图式,帮助其解码,准确传达源语的各方面信息。在译语读者心中重建类似于源语读者对源语的理解和反映程度。
以dink的翻译为例,dink的名称来自英文Double Income No Kids四个单词首字母D、I、N、K的组合,Double Income No Kids有时也写成Double Income and No Kid (Kids)。从单词字面意义解释,意思是:双收入,没有孩子。先看《英汉大词典》(第二版)和《多功能2》对dink词条的处理:
dink/diŋk/n.丁克族一员(指夫妇俩皆各有薪,不生子女家庭中的一员) [首字母缩合Double Income, No Kids]
DINK/diŋk/名(复~s) c丁克族一员(没有孩子,双方都工作的夫妇中的一人) [Double Income(,) No Kids]
《英汉大词典》(第2版)的翻译比较到位。其“丁克”的译法体现了dink的本质特征,具有原型性特点。首先,双收入是其边缘性特点,在dink这一词语形式中仅贡献了D、I的构形成分。因为主动选择不要孩子叫丁克,那么被动选择不要孩子的就不叫丁克了吗?这个问题似乎很难回答,因为被动的原因可能是生理上的,也可能是经济,个人发展或者家庭等等非生理因素。因此,最合理的定义是:双职业,能生但选择不生育,并且主观上认为自己是丁克的夫妇或者个体,称之为丁克。成为丁克的首要标准或原型特征是:具有生育能力而选择不生育。所以夫妇双方是否都有薪水或薪水的多寡是其次要特征退居幕后。汉语的丁克是一个外来词,在《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才收录进来,“丁克”的译法达到了音谐意合的境界。所谓“音谐”指英语的dink和汉语拼音“dīngkè”发音相似,“意合”指汉语的“丁克”和英语的dink意义高度一致,“丁克”抓住了dink的本质或原型特征。因为在汉语中“丁”可指人口,如:添丁,丁口,人丁;“克”有克服,克制的意思,如克己,以柔克刚等。所以综合起来就表示“没有人丁,没有孩子”的意思。所以这种翻译的过程体现了原型翻译的特点:确定原语原型→找到目的语原型→以目的语原型重构原语原型
因此,原型翻译过程的可以归结为:首先是对源语的原型解码,使源语的形式图示与概念图式分离,形成脱离具体语言形式的“概念组织包”;第二,调用译者已有的概念图式对“概念组织包”进行解包,以译语的形式对其重新包装;第三,以读者可接受的译语形式把源语所展现的概念图示表述出来。
5. 结语
在双语词典词目词翻译过程中,由于中英两个民族对范畴的认知方式、概括层次、社会背景等文化方面的差异、源语词目与目的语对应词之间有限的语义与范畴对应关系以及译者理解上的偏差导致词目词的翻译与源语不对应或偏离现象;对源语词目词及目的语的对应词使用范围和限制条件缺少准确的把握导致词典词目词的翻译实践中出现误译、漏译、生造词和上下义词混用等情况。在以后的词典词目词翻译实践中应从寻找和识别源语原型着手,经过概念的整合和匹配过程,即形式图式和概念图式相分离,概念以“概念组织包”的形式而存在,这时概念就脱离了具体的语言形式,并且同一个“概念组织包”可以用不同的语言来表述。译者可以自己的先备知识为基础,与“概念组织包”相匹配,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处理方法,最终用目的语“解包”输出得到准确合适的对应词。
基金项目
本文为江西省高校人文项目“英汉双语学习词典设计特征研究”(项目编号:YY18105)的阶段性成果。
NOTES
1Big5是五大英英学习词典系列,它们是: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系列词典;Collins COBUILD Advanced Learner’s English Dictionary系列词典;Longman Dictionary of Contemporary English系列词典;MACMILLAN English Dictionary for Advanced Learners系列词典;Cambridge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系列词典。为论述和行文方便,以简称提及,如《牛津高阶英语学习词典》(下文简称《牛津》,因其有不同的版次,故在论述时加上表示版次的阿拉伯数字,如《牛津8》,其他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