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主体”视域下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探究
Research of Practical Teaching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Courses in Universities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Double Subject”
DOI: 10.12677/ASS.2021.107251, PDF, HTML, XML, 下载: 460  浏览: 652  科研立项经费支持
作者: 拓雨欣, 杨 虹, 许素娟: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关键词: 实践教学“双主体”思想政治理论课Practical Teaching “Double Subject”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lass
摘要: 实践教学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教学模式,发挥“双主体”作用是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必然要求。从受教育者的主体性、受教育者的特性、“双主体”间的双向互动三个方面提炼出实践教学的立足点、切入点与着力点。从教学方法、教学模式、考核体系三个方面系统构建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施路径。
Abstract: Practical teaching is an important teaching mode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education, and the role of “double subject” is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practical teaching of ideological and political theory course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thinking politics class”). From the subject of the educate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ducatees and the two-way interaction between the “two subjects”, this paper extracts the foothold, the breakthrough point and the focal point of practical teaching.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teaching method, teaching mode and appraisal system, the implementation path of practical teaching of thought and politics is constructed.
文章引用:拓雨欣, 杨虹, 许素娟. “双主体”视域下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探究[J]. 社会科学前沿, 2021, 10(7): 1813-1817. https://doi.org/10.12677/ASS.2021.107251

1. 引言

习近平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指出“思政课要坚持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用科学理论培养人,重视思政课的实践性,把思政小课堂同社会大课堂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学生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1]。实践教学是开展引导式、启发式教学的内在要求。“双主体”视域下的实践教学不是让教育者“退场”,而是基于受教育者的特性,注重“双主体”间的交流互动。

2. “双主体”视域下思政课实践教学及其现状

2.1. “双主体”

“双主体”概念打破单向度的主客体关系,强调主体间性,将思想政治教育看作以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为中介的交流互动过程。“主体性是主体在对象性活动中本质力量的外化,能动地改造客体、影响客体、控制客体,使客体为主体服务的特性。” [2] 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具有主体性,能够控制、改造思想政治教育资料与活动,因此,受教育者可作为主体。依据主客体关系,受教育者若是客体,便服务于教育者主体,这悖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和目的。因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都是主体,他们都有主体性,这是他们的共同特点” [3]。受教育者作为主体或客体区别在于发挥作用不同。近年来我们越来越强调受教育者的地位,这便赋予了“双主体”存在的必要性。“双主体”理论应作为思政课教学的指导思想,不能细化为实施策略。区分双主体不应将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强行肢解为施教和受教过程,应该从其发挥的不同作用来理解。在实践教学中,教育者作为主体发挥主导、创造、前瞻的作用,受教育者作为主体发挥建构、反思、评价的作用。

2.2. “双主体”视域下的实践教学

客观世界在我们意识世界的反映,是在主体需求基础上对认识客体的观念性重塑;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手段,即中介来实现的;是一个不断深化、叠层递进的过程。实践教学是一种以教育者为主导、受教育者为主体,综合采取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受教育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参与性,提高教学效果的教学模式。实践教学的本质是教学内容有关实践活动的教学,不单指外出实践教学,包含课堂教学、校园教学、社会教学,其中最主要的是以现实为内容、实践为形式的课堂实践教学。把握好这一认识论,是加强实践教学的前提。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是将思政课理论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相联系;同中国基本国情相联系;同国家政策、公共舆论、社会热点问题相联系;与受教育者的学习、生活、兴趣、爱好相联系,提高受教育者对理论的兴趣和认识,锻炼受教育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文力图解决如何在实践性教学中既保障教师主导性作用又加强受教育者主体性作用的问题。

2.3. “双主体”视域下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现状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效果不尽人意。高校思政课出勤率不高,出勤的受教育者参与度、积极性不大,不少同学将思修课(思想道德修养课)看作“思休课”(思想休息课)。从教学方法看,以往思政课教学方法多停留在理论层面,不能基于受教育者的主体特性灵活运用各种教学策略艺术;从教学模式看,思政课实践教学局限于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与学校、社会实践资源、活动配合较少,没有形成课堂–校园–社会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从评价体系看,思政课实践教学的考核评价体系主要是针对受教育者的学习效果而设,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监督和评价效果不佳,缺乏受教育者对课程内容的评价,更缺乏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对学校在提供实践教学的教学保障和服务方面的反馈和评价;从教学效果看,实践教育流于形式,受教育者参与实践活动以功利性目的居多,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缺乏过程性指导,达不到实践教育的预期效果。总之,在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教学内容思政课堂多有涉及,但“双主体”之间交流互动的教学方式还存在很多可以改进的空间。

3. 发挥“双主体”作用对于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必要性

“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4] 实践教学是“双主体”互动下的教学模式,发挥“双主体”作用是实践教学的应有之义。

3.1.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立足点: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

受教育者之所以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是因为其主体性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作用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受教育者具有自我意识,能够在已有的知识体系下对新知识进行建构与创新,能够根据自身认知水平制定学习计划;第二,受教育者能够自我驱动,有自身的情感、意志,这决定他们对思政课的出勤率、参与度和积极性;第三,受教育者能够自我反省,他们对于自己的思想、行为进行反思与调节,并不断进步;第四,受教育者具有主体特有的内在标准和尺度,根据自身的价值体系评价事物;第五,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体现在对象性,他们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客体进行改造,使其为“我”所用。受教育者的这些主体特性不仅使得他们能够成为主体,并且为进行实践教学提供了作为前提的可能性。确保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保证课堂出勤率、受教育者参与度,实践教学才能收获理想的效果。当前思政课实践教学受教育者“主体”存在偏差,发挥受教育者主体作用变为发挥少数优秀受教育者主体作用。在实施过程中,要注意避免这一问题。

3.2.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切入点:把握受教育者的特性

习近平倡导在实践教学中“加大对学生的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的研究,发挥学生主体性作用” [1]。受教育者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体,具有区别于一般主体的特性,以此为切入点开展实践教学具有必要性。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在内的大学生多为90后,甚至有部分00后,他们思想解放、个性独立、爱好广泛、拥有独特的话语体系、具有批判和怀疑精神、掌握一定的电子科技技术。掌握这些特点并将其利用到实践教学中,发挥他们的特长,提高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实践教学的内容和形式符合受教育者的兴趣点,便会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思维和探求知识的内在动力,使得学习成为一种享受,而不再是一种负担。实践教学必须把握和发挥受教育者的主体特性,借助受教育者切身相关的实例讲授课程内容,切忌讲大话、套话、空话,讲他们感兴趣的内容,将思政课讲活讲生动;同时,组织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诸如vlog、plog、cosplay、舞台剧、艺术展等。

3.3. 思政课实践教学的着力点:实现“双主体”间双向互动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在实践基础上的有机联系。” [3] 实践教学要发挥实效,加强“双主体”间的交流互动是关键所在。第一,“双主体”之间的交流沟通有助于教育者准确了解受教育者的理论和实践水平,据此进行课程设计,使教育者理论和实践能力达到国家和社会的标准;第二,只有“双主体”间进行深入交流,教育者才能把握受教育者的特性,及时调整实践教学的形式和内容,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第三,受教育者可以在互动中及时纠正认识误区,教育者也可以更好为受教育者解疑答惑,促进受教育者掌握所学内容;第四,“教育者本人一定是受教育的” [4]。在“双主体”双向互动过程中,教育者接收受教育者的反馈,对于教学做出适当调整,优化教育者的教学水平;第五,师生双向互动有利于考核评价的客观公正。在师生交流互动过程中要注重互相尊重、平等对话、达到交流的实质。但不能让受教育者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导者”,也不能让教育者失去施教的职责和为人师表的师德。

4. “双主体”视域下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改进策略

恩格斯指出,“我们的理论是发展着的理论,而不是必须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越少从外面把这种理论硬灌输给美国人,而越多由他们通过自己亲身的经验(在德国人的帮助下)去检验它,它就越会深入他们的心坎。” [5] 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通过实践,在教师引导、师生交流中,受教育者不断内化。“双主体”实践教学要求我们对传统的教学方法、模式、评价有所创新。

4.1. 丰富教学中的策略艺术

如何运用思想政治教育艺术是教育者的工作技巧、教学水平和能力素质的综合体现。实践性教学需要以受教育者特性为导向丰富策略艺术。第一,虚实结合。“虚”是指传播理论知识,解决思想问题;“实”是指解决利益问题。“虚实结合”要作为实践教学的首要艺术和根本原则。第二,情理共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套重要方法,实践教学要以“情通”促进“理达”,用“晓理”深化“情感”,通过理性认识和感性接纳共同促进师生间互动。第三,软硬转换。思想政治教育具有“软”说服和“硬”约束的内涵,它们相互支撑、共同作用。第四,疏导合一。“疏”即疏通,让受教育者广开言路;“导”即引导,通过因势利导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第五,正反相照。正反相照是“导”的重要方法,即正面说服,反面映衬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明辨是非,坚持真理、抵制错误。第六,情景因应,即“因时利导”、“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灵活性、能动性和策略性。

4.2. 创新三位一体的教学模式

发挥“双主体”在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中的作用,需要构建课堂–校园–社会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模式,更有利于受教育者个人品德,思想素质、人格精神,“三观”等方面的提升,能更好地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立德树人”的总目标。1) 课堂实践教学。第一,命题辩论。教育者选择较有争议的学术观点作为论题,受教育者课前查找资料,以分组辩论的形式在课堂上各抒己见。第二,案例分析。教育者选取符合受教育者主体特性的典型案例,受教育者分析和归纳案例中所学知识点。第三,头脑风暴。“注重启发式教育,引导受教育者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在不断启发中让受教育者水到渠成得出结论。” [6] 教育者引导受教育者就其感兴趣的问题发散思维。第四,评价教学。受教育者就展示内容相互评价,提高受教育者的听课效率、思考能力。2) 校园实践教学。比如组织校级的虚拟实践、演讲比赛、辩论比赛、征文比赛等等。其中,“虚拟实践是人们运用计算机、网络和虚拟现实(VR)等信息技术在电脑网络空间有目的地进行的能动地改造和探索虚拟客体的一种客观活动” [7]。虚拟实践教学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合作,共同完成实践教学任务。3) 社会实践教学。社会实践教学是提高受教育者社会适应能力的实践教学,包括实训实习、志愿服务、社会调查、法庭听证等等。其中,社会调查就是受教育者选取感兴趣的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以达到明晰理论、学术锻炼解决实际问题的目的。在社会调查实践活动中,教育者始终尊重受教育者的主体性,仅仅就选题是否具有可操作性、问卷设计是否能够测量问题、调查报告的宏观思路等给予指导性建议。

4.3. 优化实践教学考核体系

“双主体”视域下的思政课实践教学在考核评价体系中要综合各方评价,将学校对教育者的评价、受教育者和教育者对学校的评价、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评价、受教育者对教育者的评价、受教育者自评等有机结合起来,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形成互动–反馈机制。在交流中反馈信息,教育者、受教育者、学校各方针对不足即使做出调整,进一步优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的效果。对受教育者的考核内容不能限于考察受教育者对理论知识的认知和认同水平,更应考察受教育者对于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比如,利用理论知识分析社会现象、指导实践、对社会思潮的鉴别能力等;对受教育者的考核形式不应以卷面成绩、课堂表现为单一形式,应全面考核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比如品德、“三观”、人际交往能力、演讲与辩论能力、撰写调查报告的能力、自学能力、案例分析能力等;对于受教育者的评价不能局限于终结性评价,应进行过程性评价,比如课堂、校园、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的积极性与有效性。总之,要建立各方互动–反馈的评价考核机制,提高对受教育者的综合素质的培养,全方位评价受教育者的素质。

基金项目

本文系武汉大学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一般项目(项目编号:WZM01009)、武汉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改革专项(2019-2021)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习近平. 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 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N]. 光明日报, 2019-03-19(1).
[2] 王玉樑. 论主体性的基本内涵与特点[J]. 天府新论, 1995(6): 34-38.
[3] 张耀灿, 刘伟. 思想政治教育主体间性涵义初探[J]. 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 2006(12): 8-9.
[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9-10, 134.
[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 [M]. 北京: 人民出版社, 2012: 588.
[6]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M]. 北京: 外文出版社, 2020: 331.
[7] 汤志华, 廖青清. 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创新研究[J].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2019(11): 96-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