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国有企业在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中取得了好成绩,提高了国有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国有资本增值保值。2014年,政府提出要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给予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政策引导。我国目前参与混改的主体主要是国有企业,很多民营企业不愿参与混改。我国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主要问题是改革路径与模式的选择、改革后企业治理机制问题及退出问题等。民营企业担心改革后的体制机制不完善以及没有话语权等问题。民营企业没有话语权可能会造成股东利益风险增大,国营企业的权责机制和管理方式与民营企业也存在较大差异。另外,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没有较多成功案例可以借鉴,很多民营企业对于参与改革有忧虑。国有企业在混改的过程也遇到了股权体制和治理机制不融合的问题,但很多国有企业通过混改后重新焕发了生机,使国有资本放大功能并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路径和发展模式也在慢慢的探索中,国家在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同时,也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来保障民营企业的利益。
2.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现实意义
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国有资本和外资进入民营企业后,在资源价值、平台价值、效用价值等方面都可以得到有效的提升,能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多种所有制资本可以取长补短,最终实现共赢。
2.1. 资源价值
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可以获取更多更好的资源,打破资源瓶颈。国有企业在技术、装备、人才等多方面具有资源优势,民营企业在就业、纳税、贡献经济增长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但较多民营企业存活时间较短。我国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利用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资源优势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在很多行业方面都是领头羊,如国企在生产制造业有技术和装备优势,因很多制造业的装备的成本较高,民营企业的规模和成本使得装备更新的周期较长。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吸引人才的能力很强,人才储备量很充足。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技术、人才和管理等方面的资源能够得到优化,故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对其发展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2.2. 平台价值
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会获得更高的平台以促使其发展。外资进入可以推动民营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国有资本参股可以促进民营企业与优质企业合作。民营企业很难参与石油、军工等领域的项目,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可通过获得国有企业的资源进入这些领域。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是排头兵,民营企业不愿参与的行业,国有企业会进入,我国“民退国进”现象在很多行业有体现。国有企业涉足领域很广,民营企业通常要与国有企业竞争。国有企业具有天然的优势地位,国有资本参股民营企业后,民营企业会获得更多的机会参与竞争。国企和央企对外投资,由于其身份的特殊性,审批过程复杂,有较多的局限 [1]。民营企业无身份限制,外资进入民营企业可提供全球化竞争的平台,加快“走出去”的步伐。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在不了解国外市场的情况下很容易碰壁,发展速度较慢。外资进入民营企业能使其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时,更快适应国际市场。
2.3. 效率价值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发挥各种所有制资本的优势,取长补短。民营企业发展非常注重效率,效率是效益的一种反应。民营企业在管理、市场反应速度、员工激励及生产等方面的体现出较高效率,但是贷款资金、品牌建设等方面效率较低。民营企业面临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国有资本参股可以提高民营企业的信任度,解决民营企业资金短缺的困难。民营企业成立一个品牌很容易,但品牌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国有企业有品牌基础,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可以利用国有企业的品牌基础向前发展。从技术效率看,混改企业的技术效率均值高于私营企业 [2]。在融资、品牌建设多个方面提高效率,可以更好加快民营企业发展。
很多民营企业发展的历史较短,资源配置方面处于弱势,也存在家族化管理等问题,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资本参股以及外国资本进入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市场竞争力。
3.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与发展模式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现路径主要是通过收购和员工持股,发展模式目前主要是增资扩股、民营基金和定向增发模式 [3]。民营企业可以借鉴国企参与混改的成功经验,探索新的路径和发展模式。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三种发展模式主要集中在金融、互联网等行业。 民营企业参与混改数量不多,主要发展模式在其他领域未形成。
3.1. 实现路径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路径主要是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收购目标公司、股东的股份;二是员工持股。民营资本可以进入国有企业和外商企业,也应该允许国有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参与混改的发展过程中探索出四种主要实现路径,主要有上市、员工持股、重组和民营企业参股四种方式。民营企业参与混改能否直接适用国有企业探索的实现路径是值得探讨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在股权机制和治理机制上都存在不同,各企业的问题和情况也不同,国有企业的实现路径不能直接适用于民营企业,需要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
国有企业参股民营企业,外资进入民营企业,是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路径之一,多种所有制资本的融合,能促进企业焕发新活力。国有企业的员工持股,是为了激励员工的自主性和创造力。但员工持股的比例要控制在10%以下,以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4]。我国民营企业中有个员工持股的公司代表—华为,华为的员工持股的方式对留住人才、提高效率等方面有积极意义。员工持股是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之一,适用于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 [5]。
3.2. 发展模式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模式主要有增资扩股、民营基金、定向增发模式。增资扩股模式是公司创立,然后进行融资,融资后公司进行扩张,再进行融资。增资扩股的模式是通过对外进行分阶段融资,阶段性成功后再融资的模式,融资可以分成几轮进行。以融资方式进入企业,占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股份,但不参与公司管理。民营基金模式是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进行融合,但是以民营资本为主导。定向增发模式是上市公司向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这种模式的成本相对较低。
增资扩股的模式在互联网行业体现较为明显,很多互联网企业成立之初,由于资金短缺会进行融资,随着发展再融资,期间会经过几轮融资。如京东物流A轮融资,京东金融B轮融资。金融领域的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其发展模式较多是民营基金模式,其中比较典型的,国有资本以政府引导基金的方式参与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投资 [6]。也有较多上市公司选择定向增发的模式来增资扩融,募集资金可促进公司发展,也能帮助公司股价上涨。
4.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遵循的基本原则
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遵循自愿原则、自由进出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和股权比例对等原则。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定程度上可以打消民营企业不愿参与混改的顾虑,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积极性。
4.1. 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指民营企业自愿选择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民营企业发展遇到资金、平台等方面的问题,面临停滞不前或经营困难的情况,自愿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民营企业发展很好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或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发展很好的民营企业如果让其强制参与混改,可能会在参与混改后产生公司治理结构产生矛盾,不利于企业的发展。民营企业参与混改要在价值观、发展观、改革观方面一致,民营企业评估后认为“三观不合”不参与混改,应该尊重企业的意见。
4.2. 自由进出原则
自由进出原则是指民营企业可以自由选择进入或退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后,股权融合或治理融合不好,民营企业可以自由选择退出。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后,民营资本退出自由非常重要。民营资本与国有资本、外资磨合不好,民营企业可以选择退出。与上市公司参与混合的,可以通过转让、抛售股权的方式退出,但与未上市公司混合的民营企业,退出就较为困难。我国目前的对混改的进入给出了指导意见,但退出机制未有全面的规定。较多的民营企业担心参与混该与国企、外企融合不好,退出机制不完善,会造成企业的损失,损害企业股东的利益。自由进出原则的确立是给民营企业参与混改一个定心丸,有利于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混改。
4.3. 等价交换原则
等价交换原则是指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产权交易要与价格相匹配。民营企业部分产权被界定为非公共领域产权,有部分产权未明确划分,未明确划分的属于公共领域产权。产权交易中流动性、投资者数量、定价方式、资本化程度、中介机构专业性等指标与其他层次的资本市场相比,是相对较弱的。交易的基础是产权,产权界定不清晰,产权交易也会存在诸多问题。另一方面产权交易定价存在寻租的现象,导致定价不公平,使得有些民营企业望而却步。产权明晰,有利于产权主体权责分明、流转顺畅。等价交换原则能减少交易过程中的寻租现象和定价不公平,促进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的公平。
4.4. 股权比例对等原则
股权比例对等原则是指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后,根据其股权所占比例分配决策权、身份权、收益权等。民营资本进入国企后,民营企业可能掌握不到话语权,难以股权制衡,会侵害民营企业中小股东利益。根据股份比例如何分配决策权、身份权及收益权等,会影响企业的具体经营模式和管理方法。股权比例分配不均衡,国有企业的权力过于集中不利于参与混改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创新能力也可能会降低。股权比例对等原则是保障民营企业与国营企业、外商企业合作过程中的话语权,保护民营企业股东权益。有对等权力的保障,民营企业就会更有动机和意愿参与混改 [7]。
5.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构建
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要遵循自愿、自由进出、等价交换等基本原则,为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制度构建奠定一个基础。制度的构建在遵循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能更好的符合实际情况,构建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相关法律制度,健全产权流动和交易制度,能促进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外商企业的融合。
5.1. 构建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法律制度
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员工持股等都可能影响企业的治理机构发生变化,所以要提高企业治理的透明度。混合所有制改革中易产生“混合易,治理难”的问题,要构建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法律制度,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后的民营企业的发展。在民营资本和国有资本对等的情况下,要保证企业的话语权,注重经营理念、经营模式及企业文化多方面的融合。另外,可以根据不同的股权比例结构划分不同的治理模式,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
坚持依法管理企业,构建合理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公司治理要将所有权与控制权进行分离,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保障民营企业的话语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治理结构没有固定的模式,难免在治理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和偏差,要在治理结构中建立容错机制。对于因缺乏经验或者失误、过失等出现的问题,对管理层进行免责或者减少责任承担,但容错机制的内容要同违法犯罪的行为区别开来。
5.2. 建立健全退出机制相关法律制度
民营企业在参与混改后,不能磨合的情况下,能不能退出,怎样退出,退出定价等方面未有具体的规定。我国在制定退出机制相关法律制度方面要明确退出条件、退出定价、退出程序等,同时还要规定民营企业在混改过程中不能被无故驱逐,还要确立实施细则。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面临双向选择,可能存在不合适的混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后无路可退的现象必须要重视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民营企业有退出混改的权利。建立健全明确的退出机制能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能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
5.3. 健全产权流动和交易制度
要健全产权流转法律制度,也要完善产权交易制度。弱产权保护会对企业所有权结构产生重要影响 [9]。产权关系和产权界定明确是市场经济正常稳定运行的前提,也才能保证市场正常交易活动以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产权的有效流动,在改革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减少对私有产权的侵害,摸索更适合当下发展阶段的产权结构,制定合理的保障制度。
我国的国有资本产权流动较为闭塞,不利于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的产权流动要通过国资部门审批,降低了流转速度,打击了非国有资本参与的积极性 [10]。我国产权交易制度不完善,交易过程中有寻租现象,也可能会有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要打击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腐败现象,保证交易的公平性。健全产权流动和交易制度,有利于打破局限性,促进产权在市场上流动。
6. 结语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多种资本的活力,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家积极倡导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具有一定的政策优势。从国企混改的成效上看,国企在股权多元化、治理结构、激励机制和用人机制等方面都得到了提升。民营企业一定程度上可以借鉴国有企业混改成功的经验,促进企业发展,提升竞争力。民营企业因担心缺乏话语权、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参与混改的积极性不高。为降低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顾虑,要确立民营企业混改遵循自愿原则、自由进出原则、等价交换原则和股权比例对等原则,也要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借鉴民营企业参与混改后的成功案例,如陕西北元化工参与混改后股本和建设规模都大大增加 [11]。在民营企业参与混改的失败案例中,总结失败的经验教训。民营企业要把握机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获得国企和外企的资源、平台、效率等优势,提升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快“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