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近年来,互联网的发展极为迅速,所以可供人们选择的生活方式也更加多样,其中网购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网上购物对于现在的青年们来说确实非常便捷,品种齐全,而且还能送货上门,大大为人们节省了时间。文献 [1] [2] 分别以交易成本和从众行为角度研究网购的行为,文献 [3] [4] 从消费者的心理特征角度看网购行为,文献 [5] 浅谈网购对居民消费的影响。
本文以青年为研究对象,目的在于统计当今青年的网购现状以及影响青年进行网购的一些因素。本文以青年网购现状为切入点进行较为合理的研究,有助于掌握当今青年对于网购的看法及态度。同时运用统计学相关知识进行分析,讨论一些因素对于网购的影响,并据此提出有效可行的建议。
2. 运用统计软件分析调查数据
我在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利用SPSS软件更加深入的分析该项调查结果。
2.1. 量表数据信度分析
进行信度的检验结果如下(见表1):
由表2检验结果可知:克隆巴赫系数为0.912,基于标准化计算的克隆巴赫系数为0.913,这两个系数的信度水平都很高,表明本次问卷的量表设计有较高的信度,可以获得相对精准的分析结果。
2.2. 量表数据效度分析
检验结果如下:
由表3检验结果可知:KMO的值为0.897,远大于0.5,并且通过了显著性水平为0.05的巴特利球形检验,数据的效度很好,且该量表的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2.3. 量表数据因子分析
因子分析检验结果如下:
该表的意义:主成分从每个原始变量中提取的信息。
表4的检验结果表明:主成分包含原始变量的信息达到60%多以上。
表5检验结果表明:保留特征根大于1的一个主成分,该主成分的方差占到了69.801%,由此我们可以认为本次提取的一个主成分比较理想。
作用:提取的主成分对应的因子载荷矩阵(见表6)。
2.4. 量表结果展示
以上总分以及平均分的计算方式如下:设第
个问题打
分的受访者人数记为
。
则该问题的总得分的公式为:
。
则第m个问题的平均得分的公式为:
。
表7结果表明:对于有过网购经历的受访者而言,对于网购评分最高的一项是“操作方便”,平均得分为8.7030。因为现在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网络的使用也变得越来越简便,不光是网购,也在其他各方面给人们带来了便捷。而评分第二高的一项是“付款安全”,平均得分是8.3801。现在最受人们欢迎的网购付款方式就是支付宝和微信支付。而大家对于支付方式肯定也并不陌生,在自己没有任何失误的情况下,支付宝和微信付款还是相对比较安全的,所以网络付款的安全性也相对较高。
平均分排名第三的一项是“卖家服务态度”,平均分为8.0221。虽然卖家的服务态度是需要转变的,可是这和其平均分排名第三并不相冲突,因为对于大多数网购者而言,卖家的态度还是非常的不错的,所以希望这样的卖家可以一直保持,一定会有不错的生意;而态度不是很满足买家的,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尽量去转变,去完善,这也将是改变生意收益的一个重要因素。
排名第四的一项是“网购综合评价”,平均分为7.8672。其实网购从最开始到现在也经历了漫长的几年了,而且在这些年网购也有了很大的改变,总体上还是可以满足大多数人群的,但是不论如何总会有瑕疵,毕竟每个买家对于网购的要求都是不同的,所以最后对于网购的评价也会是不同的,所以这一点只需要卖家保留自己好的,改善自己正要改变的就好。
居于最后两名的是“配送速度”和“商品质量”,其平均分分别是7.6882和7.4410,这也正是所有网购者比较关心的两个问题,主要还是商品质量问题。商品的配送已经形成比较成熟的物流网络,合理安排转运中心,商品的配送还是不难让消费者满意的。还是希望各个卖家重视起自己店铺的商品的质量,一定要提高买家在消费过程的体验感。
3. 结论和建议
通过因子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原始变量可由一个主成分(公共因子)来表示,例如,卖家服务态度
,操作方便
,并且,该主成分的方差占到总方差的69.801%。调查数据通过因子分析,可知其受一个公共因子影响,内在一致性非常高。
通过受访者对于网购综合情况的打分来看,通过统计分析,分析结果如下:在网购整体,最打动人心的是“操作方便”以及“付款安全”,而比较令人堪忧的是“商品质量”和“配送速度”。
建议:商家一定要更加完善自己店铺所经营商品的质量,否则自己店铺的回头客真的会大大减少;配送商品时,注意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合理安排“转运中心”,使消费者提升“配送速度”的满意度。同时,适度增加偏远地区的派送。买家在享受“操作方便”以及“付款安全”的同时也肯定会有令自己不满意的地方,如商家的服务态度等。建议买家挑选商品时,选择不同的网站,对比商家和配送服务等进行理性消费。总之,通过商家、买家和物流的共同努力,网购的各原始变量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为我们网购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网络环境。
基金项目
北京市实培计划NO.2018100090250,北京市教委科技计划一般项目,北京市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NO.11005297192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