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1],由此我国进入了以追求“美好生活”为目标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那么何谓美好生活?美好生活如何才能得以实现?对于这个既古老又全新的问题,本文仅在新时代背景下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观、实践观当中去寻求答案,探寻美好生活的内涵和实现路径。
2. 何谓美好生活
什是美好生活?从古至今无数的思想家都致力于寻求这一问题的答案,不同的思想家给出了不同的回答。在这个价值多元化的时代,通过梳理美好生活的历史发展脉络,以寻求美好生活的本质内涵以及现阶段的时代意蕴,这是实现美好生活必备的前提。
2.1. 美好生活内涵的历史回溯
在中国古代的传统文化当中就蕴含了当时的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与向往。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即表现在人对与本身的道德伦理上的追求,同时还表现在对于外部环境的希冀当中。在《礼记》当中,人们表现出对“天下为公”的和谐社会的向往,儒家则追求“仁”、“义”、“礼”、“智”、“信”的品质与和谐的社会状态。佛家则追求众生平等、慈悲为怀的祥和安宁的净土。而道家的创始人老子则将美好生活描绘为顺其自然、无为而治的社会形态。田园诗派则追求自由恬静、悠然自得和不争名利的生活态度。直到近代的“太平天国”、“三民主义”都寄托着对美好生活的期许与向往。尽管这一系列的思想未能真正的使人们实现美好生活,但是中国古代思想家对美好生活的追寻和探索对于新时代下我们对美好生活的理解仍具有一定的意义。
西方学者对于美好生活同样有过不息的探寻。古希腊苏格拉底认为,以正确的价值观和世界观为引导的生活才是美好的。柏拉图则描绘出“理想国”作为美好生活的政治蓝图。伊壁鸠鲁则提出个人的快乐才是幸福,这也蕴涵了最初的个人主义的美好生活。到了中世纪,现实欧洲世界的苦难使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渴求,从现实的“此岸世界”转移到了虚幻的由宗教所创造的“彼岸世界”。到了近代,霍布斯的《利维坦》、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以及洛克的《政府论》等著作中都体现了对于“美好生活”的寻求思想。随着欧洲资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无产者被资产家抛弃从而受到了残酷的压迫与剥削,这时出现了一批“空想社会主义者”,他们提出了诸多的空想社会主义学说,试图让人们在他们描绘的“美好生活”中生存。古代和近代西方的这些思想家所描绘的理想的生活对于我们今天探寻美好生活的内涵和标准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由此可见,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对于美好生活都是人们关注和向往的。但他们所提出的关于美好生活的想法和主张,但却未能触及到“美好生活”的真正本质。随着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才有了对于“美好生活”本质进行科学解释的理论基础。
2.2. 美好生活是满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需要的生活
马克思主义哲学将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从虚无缥缈的精神世界拉回到“尘世”,拉回到人类现实世界和物质生活,创立了唯物史观,实现了哲学史上的革命性变革,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理解从此走上了现实主义道路。马克思主义为我们准确理解美好生活的内涵提供了全新的理论指导。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就是“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 [2]。人的全面发展是其理论的逻辑起点、核心内容和未来社会的最高价值目标。而人的全面发展和美好生活是具有内在统一性的,美好生活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价值取向;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也为美好生活带来了内在规定性。总而言之,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过程中包含着对美好生活的追求,美好生活是满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需要的生活。
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需要得以满足的首要因素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生产力是作为生产关系以及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因素,“当人们还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质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保证的时候,人们就根本不能获得解放” [2]。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首先满足人们的基本需要,“才能为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一个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建立现实基础” [3]。“美好生活”的内涵同样也包括物质条件和精神条件两个范畴。首先,要发展生产力满足物质前提。当基础的物质需要被满足,才得以有余力去追求精神层面的“美好生活”。所以,物质生活的丰盈以及精神生活的充实是美好生活的应有之义。在新时代背景下,物质生活丰盈的衡量标准应当是更高品质的物质生活及保障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充实则应给人正确的指引和精神的寄托。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需要的满足还要求先进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全然不能达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状态,只有资本主义制度被消灭、社会主义制度被建立,建构一个“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 [4]。才能在这个社会中,“由社会全体成员组成的共同联合体来共同地和有计划地利用生产力……这就是废除私有制的主要结果” [5]。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美好生活的追求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向往才有实现的保障,才能成为现实。在新时代背景之下,社会主义制度已为现实,但是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不容忽略。因而美好生活应当是通过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以确保更为和谐的社会生活。
3. 实现美好生活的价值路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实现美好生活首先要明晰美好生活的建设依靠谁、为了谁、由谁享有的原则性问题。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给出了明确的答案:“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人民群众是一切实践活动的主体,是历史的创造者,马克思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唯物史观在新时代的背景之下可以阐释为人民是美好生活的主体。人民在美好生活中的主体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人民群众是美好生活的创造主体、人民群众是美好生活的评判主体、人民群众是美好生活的利益主体。美好生活的建设必须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原则。
3.1. 美好生活由人民创造:一切依靠人民
美好生活的实现依赖于人民群众的力量。从横向来看,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从纵向上来看,人民群众是历史车轮的推动者。
“美好生活的需要”是对物质、精神等多方面的需要,而这些需要正是由人民群众自身所创造的。首先,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的创造者。“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2]。这规模庞大的生产力根本还是来源于工人的剩余价值,还是由人民所创造出来的。从新中国成立到今天,我国生产力的巨大飞跃也是依靠人民群众所实现的。其次,人民群众也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精神文化的产生发展是以人民群众进行的实践活动为根源的。诸多的科学、文化、艺术等精神财富在实践活动中为人民群众所创造。这些精神财富对于美好生活而言是必不可少的。所以,要使美好生活得以实现,必须在物质财富、精神财富创造过程中最大限度的发挥人民群众的力量。
从中华民族由“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奋斗历程中来看,人民群众无疑是当中的决定性的力量。封建阶级、农民阶级和资产阶级发起救亡运动,但是由于他们的阶级局限性以及没有认识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规律宣告失败。这时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推翻了“三座大山”,新民主主义革命宣告胜利。历经社会主义改造,继而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走过了改革开放的四十个年头。我国在经济、外交、民生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历史充分证明了人民群众的力量,所以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建设必须仍要继续“依靠人民”。
所以,在实现“美好生活”的过程当中,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性的作用。只有发挥好人民在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以及社会变革中的决定性作用,才能更好的实现“美好生活”。
3.2. 美好生活由人民评判:一切为了人民
如何判断美好生活的达成?对这一问题的解答仍然应当回到人民群众中去。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强调人民的主体地位,并且提出我们党的工作做的是否成功,必须要让万千人民群众来评判,人民是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而人民作出评判的依据则是人民的需要是否真正的得到了满足,人民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是否得到了满足。
首先,要以人民是否满意作为全部工作的标杆。最根本的利益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的需要与美好生活的需要具有一致性。所以评判美好生活的标准可以理解为是否将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摆在首位,是否真正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要 [6]。这一标准要求处理好执政与为民的关系,“执政”本身不是目的,真正的目的是“为民”。政府要建立群众问责机制,引导广大官员树立“群众标杆”意识。在工作当中多跑基层,多与民众交流并且询问民众的意见,不能把人民群众视为下属,应当视为裁判。多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实事,切实做到一切为了人民。
其次,要摸清楚人民群众的真实需要。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意味着人民群众的需要发生了变化,已经变为一种多层次、宽领域的整体性的需要。这种需要是以物质文化需要为来源的“获得感”需要、以精神文化需要为来源的“幸福感”需要、以生态文明需要为来源的“安全感”需要三者有机构成的整体。
3.3. 美好生活由人民享有:一切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美好生活是由全体人民群众共同享有的美好生活,这充分彰显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诉求,并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平正义。所以,在美好生活的实现过程中应当时时刻刻把人民放在第一位,把共享发展的理念贯彻于其中。
一切发展成果由人民共同享有,表明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追求。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7]。美好生活应当是包含共同富裕的美好生活,应当是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追求的时代体现。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与世界上其他的政党的最本质的区别,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所在。改革开放的四十年中,我国各领域的发展均实现了历史性的进步,但是其中也所体现出了一些收入分配问题、贫富差距过大的问题、社会正义问题。美好生活应当是对这些社会问题的扬弃,这就要求树立好共享发展的理念。
充分贯彻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渐进共享的发展理念是实现人民享有美好生活的重要路径。全民共享是对共享的主体的规定性,共享的主体不是个别的少数人,而是全体人民。全面共享则是指享受发展成果的人群要全面,区域也要全面。共建共享必须坚持每个人即是建设主体同时也是受益主体的统一。渐进共享说明美好生活的建设不是不是一步登天的,而是需要逐渐实现的一个过程。共享发展理念保证了美好生活的受益的主体为全体人民。
4. 实现美好生活的实践路径:美好生活是奋斗出来的
马克思强调:“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 [2]。实践是连接理论与现实的桥梁,理论不付出实践永远只是理论,唯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把理论变为现实。美好生活的实现必须诉诸于具体的实践活动。中国在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所取得一系列的伟大成就证明只有选择实践这一方式才能通向美好生活。再回看实践本身,人在实践活动中才能体现人的本质,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4.1. 实践使美好生活的实现成为可能
实践是人们改造客观世界以满足自身需要的对象性活动。实践的观点贯穿于马克思的整个理论过程之中,马克思认为“以往的哲学家都是在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2]。实践是区分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其他哲学的最显著的标志。正是由于科学的实践理论的创造,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力的批判了唯心主义与旧的唯物主义,随之开辟了新的哲学范式,完成了一场伟大的哲学革命。
马克思认为实践是一种感性的对象性的活动。这种对象性的活动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首先,“实践把人的目的、理想、知识、能力等本质力量对象化为客观实在,它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 [8]。通过实践可以把感性的理论的内容转化为客观存在的实体。美好生活不是缥缈的虚无,而是真真切切的生活。实践成为美好生活的从愿景走向客观实在的桥梁。其次,实践具有主观能动性。“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 [8]。实践不能被理解为被动的、本能的顺从性的活动,这一活动是具有创造性、精神性的。美好生活需要归根结底是人民的需要,反映的是人们积极改造世界满足自身需要。蕴含着主观能动性的实践活动则满足了这一需求。最后,实践还具有社会历史性。“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漫无目的地创造,也不是在自己已经选定的条件下进行创造,而是从以往承继下来的适当的条件下创造。” [8]。实践是置于一定的历史与社会的大环境之下的特殊的活动,体现了时代性与历史性。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再到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不断创造着历史。美好生活成为可能正是依赖于这种具有客观物质性、主观能动性和社会历史性的实践活动。
4.2. 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五位一体”的具体实践
习近平指出:“40年来取得的成就不是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别人恩赐施舍的,而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用勤劳、智慧、勇气干出来的!” [9]。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使得我党的指导思想从理论走向现实,从理论优势转化为经济、政治等多方面的实际成就。因此,建设美好生活必须要发扬“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实干精神,把单纯的理论变为实实在在的成就,致力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
经济建设是美好生活得以实现的物质基础。只有解决了人民的物质需要,人民才会产生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经济新常态的背景之下,应当牢牢把握住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和科技创新三大关键点。首先,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的基本国情,深入认识市场和政府的关系问题,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次,重视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尽快弥补我国产业结构中暴露出的结构失衡、高耗能产业过多等弊端;加快使工业迈向高端制作业的脚步。最后,增强我国科技实力,以科技创新作为经济发展的带动点
保障人民权利,促进公平正义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关键一环。如若不能使人民切实感受到权利与公平的保障,必会损害人民建设美好生活的信心。对人民权利的捍卫应当诉诸于制度层面和个人层面。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于人民权利的实现,使人民权利的行使和表达更为通畅。另一方面,强化政府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和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让政府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都能用好权力。
精神文明建设对于构建美好生活的作用不容忽视。中华民族根植于五千年灿烂文化的土壤,对优秀文化的吸收和传承是建设美好生活的精神财富。优秀文化即能陶冶性情、提高修养,又能增进民族认同。所以应当建立新的文化传播机制,使优秀文化惠及全体人民。与此同时,身处国际化背景之下,应重视文明的交流。
和谐良好的社会环境是实现美好生活的重要支撑。民生社会问题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其直接影响到人民是否幸福、人民的生活是否美好。一方面,要给予民生问题以足够的重视,政府应当加大对于改善民生的资金投入、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优先解决民生领域中的重大问题,如贫困问题、教育问题、医疗和养老保障问题等等。只有解决了这些问题,美好生活的实现才有了支撑。
良好的自然环境为美好生活的实现提供生态依托。习近平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10]。生态文明建设也是一种生产力。生态经济发展这一模式兼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经济建设,实现优势互补。生态经济发展要求统筹更快发展而和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明确发展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与发展方式而言,要摆脱不顾生态环境的发展,而是要坚持低碳发展、绿色发展和循环发展。
4.3. 美好生活的实现需要努力奋斗
奋斗是与人类本质相一致的、是能够实现自身价值的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美好生活不是温室里的生活,不是真空里的生活,风风雨雨就是生活的本身。” [11]。习近平的“奋斗幸福观”,充分说明了奋斗的涵义与奋斗是美好生活不可缺少的内容。
奋斗是一种创造性的实践劳动。这种创造性是对于受压迫的、机械性的被异化的劳动而言的。在资本主义剥削下的劳动是与人类的本质相异化的劳动,这种劳动是反人性的,更谈不上所谓的幸福。就像马克思所说“他在自己的劳动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发挥自己的体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体受折磨、精神遭摧残。”创造性的实践劳动是消灭了异化的劳动,这种劳动与人类本质相一致,并且充分展现出创造性,进而能够实现人本身的价值。
奋斗是实现自身价值的实践活动。毫无疑问奋斗的目的是走向幸福、建成美好生活,但是奋斗这一过程本身也是具有重要内在价值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奋斗作为幸福的一种表现形式启迪人们享受奋斗的过程,在过程中彰显自身价值。只有在奋斗的过程中去体验和感悟幸福,才能更加深入的理解幸福的真谛、才能成为最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