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表达含义及情绪表达“合作原则”
The Extra Information of Emotional Expression and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of Emotional Expression
摘要: 参照语言学中格莱斯提出的会话含义和合作原则,本文提出了非语言情绪表达中的情绪表达含义和情绪表达合作原则,认为非语言情绪表达有一定的规律,并且和语言表达有着相同之处。情绪表达合作原则下包括4条准则: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对于情绪表达合作原则及其准则的违反会产生情绪表达含义,影响情绪表达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交流。
Abstract: Referring to Grice’s Conversational Implicature and Cooperative Principle about language com-munication in pragmatics, 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re is a similar law in the expression of non language emotional expression, and proposes the implicature of emotional expression and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of emotional expression. This principle includes 4 maxims: the maxim of quantity, the maxim of quality, the maxim of relation and the maxim of manner. The violation of the cooperative principle and its maxims will bring extra information and affect the communica-tion between the sender and the recipient of emotional expressions.
文章引用:纪然 (2018). 情绪表达含义及情绪表达“合作原则”. 心理学进展, 8(8), 1177-1183. https://doi.org/10.12677/AP.2018.88141

1. 引言

文章旨在介绍研究情绪表达的新框架——情绪表达含义及情绪表达合作原则。就像语用学中会话含义关注由会话原则的遵守与违反所产生的额外含义一样,情绪表达含义关注的是情绪表达中原则的遵守与违反所产生的额外意义。情绪表达含义可以定义为:使你所发出的表情,在其所发生的阶段,符合你所参与交际中的公认目标或方向。情绪表达含义意在说明两点,首先,情绪交际像语言交际一样有一定的规律,这与以往对于情绪表达规则的研究有着一定的联系和相似之处,但是更加系统,适用范围更广。其次,情绪表达准则的遵守或违反会产生情绪交际含义。

以往关于情绪表达规则的研究用来解释人类体验到的情绪与表达出的情绪的不一致性,表明了情绪表达具有社会规约性,在相应的文化背景中,对情绪表达规则的掌握和运用,保证了社会交流的效率和有效性。情绪表达合作原则则提出了各种社会文化背景中情绪表达在社会交际中普遍遵守的具体原则,主要以面部表情为主,并认为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手势等其他非语言情绪表达。面部表情是传达信息和信号的神经肌肉活动(Freitas-Magalhães, 2012: p. 173)。

情绪表达合作原则意在总结不同社会文化背景中实现有效交际的情绪表达的一般规律,同时揭示语言和非语言交流规律的相似性和不同之处。

2. 自然信息(意义)与非自然信息(意义)

Grice (1957)区分了两种不同的意义,即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并用经典的实例进行了说明。以下是格莱斯所列举的关于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的区别的实例:

1) Those red spots mean measles.

2) Those three rings on the bell mean that the bus is full.

两者的区别就在于例句1的红斑与麻疹之间的联系是自然的,两者之间的关系是一种自然关系,不受人为影响,是客观的,而例句2的铃响与客满之间的关系是人为的,两者之间本不存在自然联系。因此例句1传达的是自然意义,例句2传达的是非自然意义。

关于自然意义或自然信息的研究还有Grice (1957)和Dretske (1981)等。尽管一些学者认为信息与意义之间存在差别,Scarantino和Piccinini (2010)并没有将信息与意义完全对立起来,而是区分出了自然信息与非自然信息,自然信息和Grice的自然意义大约一致,而非自然信息则和非自然意义大约一致。自然信息的传递“要求信息载体和事物状况之间具有统计相关性,比如烟通常携带了火的自然信息,或者说通常意味着火,因为烟和火具有统计相关性,依靠这个统计相关性信息接受者常常可以从烟推测出火”(Scarantino, 2017: p. 167)。在此基础上,Scarantino认为,非语言肢体表达同样能交流情绪,因为非语言肢体表达携带了关于情绪的自然信息。乌云通常是急雨的迹象,高烧通常是麻疹的迹象,它们之所以是迹象是因为它们改变了事物发生的可能性,并且反过来影响了信息接收者可以从中获得的信息以及接下来的行为(Scarantino, 2015)。同样,非语言肢体情绪表达通常是某种情绪及相关一系列信息的迹象,也会对信息接受者对信息的接收和之后的行为举动产生影响。

3. 关于情绪和面部表情关系的主要观点

关于情绪和面部表情的关系,基本情绪理论和行为生态学理论有不同的观点。基本情绪理论认为面部表情是内心情绪的表达,是无意识做出的,传达的是自然信息,面部表情和内心情绪之间是一一对应的关系。因而面部表情是可信的。基本情绪理论的代表人物Ekman提出的“情绪表达”(emotional expressions)概念本身表明了表情是内心情绪的表达这样的观点。与面部情绪表达相对应的概念Ekman则称之为“面部表情”(facial expressions) (Ekman, 1972)。基于动物交流和现代进化生物学的观点,行为生态学理论则反对面部表情是内心情绪的表达这样的观点,从功能观的角度看待面部表情,认为面部表情像其他动物行为一样,是社会交际中行为连贯性的先导符号(Fridlund, 2018),是人类有意识做出的,可以用来表达自己的意图和请求,因此行为生态学否定了基本情绪理论中情绪表达的概念,认为应该代之以身体展示(bodily display)的概念。与基本情绪理论中面部表情相对应的概念应为面部展示(facial display)。

Scarantino (2017)综合分析比较以EKman为代表的基本情绪理论的观点和以Fridlund为代表的行为生态学的观点,指出人类既有有意识做出的面部表情又有无意识做出的面部表情,无论传达的是自然信息还是非自然信息,都是用来传达信息的,因此,他采用了面部表情的表述方式,但是这里的面部表情与基本情绪理论的面部表情所代表的意义不同,Scarantino的面部表情既可以是表情发出方有意识做出的,又可以是无意识做出的,因为Scarnatino认为交流信号既可以是出于个人某种意图而有意做出的,比如礼貌的微笑,也可以是由自然或文化选择压力无意识做出的,比如某个人由于背部收到重击而痛苦地龇牙。Scarantino最终把面部表情理解为“有意识或无意识的行为,携带了关于表情的自然信息,用来帮助表情实施者影响表情接收者的行为,以及让表情接收者对表情实施者的行为作出预测”(2017: 176)。

Scarantino对于面部表情的理解和定义综合吸收了基本情绪理论和行为生态学理论的观点,同时又弥补了两者的缺陷,是值得借鉴的。在此基础上,借鉴语言学中言语行为理论,他进一步提出了情感语用学理论,指出了面部表情所传达的交际行为可以归为4个类别:表达类、祈使类、宣告类和承诺类(Scarantino, 2017),即表情发出者发出表情不仅仅是为了表达情绪,也是在通过情绪表达“做事”,但是这种“做事”依靠的是表情所携带的自然意义而不是非自然意义,也就是依靠的是表情与其所传达的关于情绪以及任何其他与处于这种情绪状态相关的信息之间的一种统计相关关系。Searl的言语行为理论中也包含了非语言肢体情绪表达,但是这和Scaratino的情感语用学中用情绪表达来做事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依靠的是非自然意义,而后者是通过表情所携带的自然信息来实现的,无论情绪的表达是发出者有意而为还是无意为之。

4. 会话含义理论

Scaratino的情感语用学理论建立在自然意义的基础上,说明了情绪表达在传达自然意义的层面上所能“做”的事,但是Scaratino的情感语用学理论关注的是单个表情所能传达的信息,即做出一个表情时,表情实施者同时传达了4种交际行为,但是纵向层面上的表情交际过程又有什么特点,情感语用学理论还没有涉及。在这个层面上,格莱斯的会话含义理论有一定的借鉴意义。Grice (1957)首先区分了自然意义与非自然意义,如上文所述,非自然意义涉及了交际者的意图,以及想要对方意识到自己的交际意图,而自然意义则更多依靠客观事实,不涉及交际者想要对方意识到自己的交际意图。之后在非自然意义的基础上格莱斯提出了会话含义理论以及合作原则。这里需要区别字面意义(literal meaning)和含义(implicture),两者共同组成了格莱斯所说的非自然意义,而含义通常会被描述为“言外之意”“弦外之音”等概念,不同于字面所传达的意义。格莱斯认为发话者和听话者之间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守合作原则,并提出了合作原则下主要有四条准则,格莱斯的合作原则下面有4条准则包括数量准则、质量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

1) 数量准则:

应包含交谈所需要的信息(按照当前交流需要)说的话不应包含超出需要的信息。

2) 质量准则:

设法使你说的话真实不要说自知是不真实的话。不要说缺乏足够证据的话。

3) 关系准则:

说话要贴切(与谈话有关联)。

4) 方式准则:

要清晰,避免晦涩,避免歧义,做到简练,井井有条。

现实生活中出于礼貌等因素人们通常会违反合作原则下某些准则,因此便产生了会话含义。也就是说,有时候人们会采用一种通过违反合作原则下的某些准则的方式让对方领会到自己的意图。

5. 情绪表达含义

对于表情来讲,表情可以依靠统计相关关系自然地传达出交际行为,人类的表情是丰富且变化的,人并不总是保持一个表情。在自然意义的基础上,表情的表达过程中也有类似于合作原则的关于表情表达的的规则,对于规则的违反在表情的交际过程中也会产生类似于会话含义的额外信息,这里定义为“情绪表达含义”。情绪表达含义适用于人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表达等多有情绪表现方式,但这里仅以面部表情为主进行分析。情绪表达含义与会话含义的不同之处在于会话含义产生的基础是非自然信息,会话含义属于非自然信息的一部分,而情绪表达含义的基础是自然信息,在自然信息的基础上产生的额外的信息。会话含义与发话者想要听话者意识到的自己的意图有关,而情绪表达含义则是在自然信息的基础上表情接收者可以得到的关于表情发出者的额外的信息。比如表情发出者在做出不开心的表情之后又做出了高兴的表情,无论这两个表情是假装的,还是表情发出者真正经历了这种情绪,依据Scarantino的观点,都各自传达了四种交际行为。从表情接受者的角度来讲,在得到Scarantino所提出的4种交际行为信息之外,表情接收者还可以得出一些额外信息,比如表情发出者的情绪经历了一个由愤怒到开心这样一种转变(无论表情发出者内心是否真正经历了这些情绪),有某件事使他/她的情绪发生了转变,或者某种想法使他/她改变了情绪。一个人的情绪由不开心到开心(短期内)一般是有某件事或者某种想法改变了他/她的情绪,两者之间是一种统计相关关系。这样的信息并不是表情发出者有意让表情接收者意识到的,并不涉及交际者的意图以及想要这种意图被表情接受者意识到,因此表情含义依靠的是自然信息,它也是在表情所传达的各种自然信息的基础上传达出的。参照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可以把表情表达原则总结为如下4条准则:

1) 数量准则

不应做出多于当前交际主题的表情。

2) 质量准则

a) 设法使所表达的表情真实,与内心感受一致;

b) 不要故意做不符合内心感受的表情。

3) 关系准则

所表达表情要贴切,与当前交际有关 。

4) 方式准则

表达表情要适度。

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的情绪表达并不总是遵守以上准则,而是常常违反以上准则。在情绪表达合作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推导出情绪表达交际含义。

6. 对情绪表达准则的违背

6.1. 违背量的准则

假如表情发出者一开始表现出高兴,但是在被表情接收者无意冒犯或者激怒的情况下又表现出了愤怒,则表情接受者可以判断出是某人或者某事激怒或冒犯了他,接下来他的行为可能更具攻击性,接收者会判断是否是自己的某种行为激怒了表情发出者,为了使自己免受攻击,保护自己的利益,表情接受者更倾向于不再做触怒表情接收者的事。在这个过程中,表情接收者得出了哪种交际情况会使得表情接收者处于一种高兴的状态,而哪种交际状况会使得表情发出方处于愤怒的状态,接下来可能对自己做出攻击,损害自己的利益,从而对如何避免来自于表情发出方的伤害有一个掌握。

表情接收者是依靠表情发出方表情所携带的自然信息的基础上得出了额外的信息,这是因为表情发出方在这个过程中没有遵守数量准则。在交际主题为高兴的交际过程中额外做出了愤怒的表情,所以引发了额外的交际含义。

6.2. 违背质的准则

质的准则的违背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上述质的准则规定表情发出者所做出的表情应该与内心感受一致,但是表情发出者所做出的表情经常与内心不一致。基本情绪学家用情绪表达规则来解释这种情况,用以说明社会规约和文化对情绪表达的影响。情绪表达规则对情绪表达是一种制约与引导的作用,是人们调节和控制自己情绪的依据。情绪表达规则受文化、社会、认知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情绪表达规则是从儿童时期开始逐步构建的。

有学者区分出了3种情绪表达规则。情绪表达规则很好的解释了人们对于情绪表达原则中质的准则的违反,同时,情绪表达规则对于情绪表达的作用又可以归结为没有遵守情绪表达原则中质的准则。

6.3. 违背关系准则

关系准则规定表情表达要与当前交际有关。这里的与当前交际有关,也是指表情发出方的表情在当下情形中要符合表情接收者或公认的期待。超出预期的表情则可能会带来表情表达含义。在不同的情境中,对表情发出方应该有什么样的表情,也有一个公认的期待。Scarantino (2017: p. 176)认为每种情绪表达是同时传达4种交际行为的,没有直接间接之分,而情感表达类就是4种交际行为之一。通过表达情绪,非语言的身体变化携带着自然的信息,关于该行为者所拥有的情绪,再加上任何其他与处于某种情绪状态相关的信息。每种表情都有表达功能,都表达了一种情绪,无论表情发出方内心是否真正经历了这种情绪,也就是即使一个人假装生气,从交际行为的角度讲,他都表达了愤怒的类言语行为(speech act analogs)。每种表情和所传达的情绪之间具有统计相关关系,比如龇牙一般表达的是生气。这里对表情发出方应当发出的表情的公认期待也是依靠自然意义,不管表情发出方内心是否真正体验了这种情绪。当表情发出方的表情超出了公认期待,则自然会使表情接受者得出与表情发出方当前所发出的表情相关的额外自然信息。不管表情发出方的内心是有意还是无意地发出这种表情,情绪表达含义都是在自然意义的基础上得出的,因此不同于会话含义。

6.4. 违背方式准则

方式准则规定表达表情要适度,适度并不意味着表情发出方一定要有意识的控制自己的情绪。上文已经提到,不管有意识还是无意识的,表情交际含义主要依靠的是每种表情所携带的自然意义或自然信息,因此无论是表情发出者自己有意识的控制,还是和内心实际情绪相一致的表情表达,都有可能会不够适度,违反适度原则,从而产生表情交际含义。这里涉及到方式准则和质的准则是否相互矛盾的问题,遵守方式准则的同时似乎必须违反质的准则。但是方式准则和质的准则并不相互违背,所表达情绪与内心相一致时可能会违背方式准则也可能不违背方式准则。对于方式准则的违反,无论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都会由于最终表达出来的表情所携带的自然信息而在一定的情景下产生表情交际含义。

7. 情绪表达含义与会话含义的关系

情绪表达含义会影响会话含义,因为在实际交际过程中,人们往往不会只用语言进行交流,必然伴随着面部表情和非语言的身体表达。会话含义的传达和表情的交流是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自然信息与非自然信息往往是密不可分的,两者在实际交际中并不是完全独立开来的,而是相互影响,共同作用的。因此,分别以自然信息和非自然信息为基础的情绪表达含义和会话含义在实际交际中也是相互交叉,相互影响的。由于表情有时比话语更具有说服力,比如一个人嘴上说不高兴脸上却难掩喜悦之情,因此表情有时还可能会影响会话含义的达成,进而影响整个交际的进行。例如,一个人想要表达某种会话含义,但是由于无意流露出的表情所携带的自然信息暴露了他/她内心的某些真实想法,因此会影响信息接收者的判断,影响会话含义的传达。

8. 情绪表达交际含义的局限性

正如Scarantino (2017)所说,没有语言的协助,情绪表达所能表达的4种交际行为的程度和范围非常有限,情绪表达含义也一样,对语言的依赖性也很强。仅依靠话语和表情的交际很少,在很多情况下,语言和非语言的交际是相互补充的,依靠自然信息所传达的含义和依靠非自然信息所传达的含义之间,会话含义和表情交际含义之间也是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相互影响的,其中一个的某种功能需要另一个的协助才能实现。正如上文所说,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离的,但是具体它们在哪种情况下相互协调,哪种情况下相互竞争,两者又是怎样合作和竞争的,是还需要进一步探索的另一个领域。

9. 结论与展望

情绪表达合作原则不仅适用于面部表情,也适用于情绪表达的其他身体表现形式。四条准则的提出并不意味着在表情交际当中必须要这样做,只是为保证表情交际顺利高效地进行提出了4个方面的条件,这4条原则只是一种理想的状态。事实上,在实际交际过程中会有很多准则的违反。表情交际含义的提出纵向加深了Scarantino情感语用学中表情可以传达的含义,同时阐明了会话含义中表情所产生的会话含义是以表情所传达的自然信息为基础的。表情交际和会话交际总是相辅相成的,表情交际的合作原则和会话交际的合作原则共同指导着交际过程,表情和话语同时进行才加深了会话含义。表情的交流所传达出的信息和会话交流的信息总是共同发生作用的,甚至非自然意义的会话含义是以表情所携带的自然信息为基础的,在自然信息的基础上产生了非自然信息。另一方面,语言学研究中更多地关注话语或会话在交际中的作用,对非语言情绪表达的关注还比较少,而非语言情绪表达往往会影响会话交际,在语言之外,未来语言学研究必定会更加关注交际中的非语言方面。表情最终是服务于人类交际的,因此无论语言学研究还是心理学研究,语言与非语言的结合都是未来研究的必然趋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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