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家庭式农场”是一个外来概念,在我国指“拥有较大经营规模,能保证农户家庭主要劳动力充分就业的,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题”。继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提出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以来,我国各地掀起了推行家庭农场试点的新一轮热潮 [1] 。
家庭农场早在80年代就在我国部分地区出现了,是家庭承包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必然产物,是农户家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要培育新型经营主题,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合作社、农协等新型农业组织发展迅速。农户从各自独立的分散经营走向联合或者合作经营,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组织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农业合作组织的建设与发展,是农业发展的关键 [2] 。家庭农场是农业向专业化、现代化、集约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模式之一,将成为现代农业经营发展的重要模式 [3] 。
2. 我国家庭农场的现状
家庭农场是中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农民一直把土地视为自己的根,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的推动下,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造成农村劳动力缺乏,农村大量土地撂荒,这对中国农业发展打击是巨大的。必须将土地集中在一起交给懂技术的人进行经营,满足现有的农村劳动力不足现状,在此情况下,国家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和家庭承包责任制”,推行“土地流转经营制”,“三权分置”的实施保证了各所有者的权益。随着土地确权的推行,农民不再担心失去土地,更加有利于农村土地流转,土地集中种植势在必行,这为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基础。
2.1. 我国家庭农场的类型
我国家庭农场有各种各样的类型,而政府支持鼓励的主要是种植业,重点是粮食的种植。
一般按经营内容可以分成专业农场和综合农场。专业农场是指在农、林、牧、渔中只经营其中一种的家庭农场,由于该类型的家庭农场从事专业化生产,便于形成规模经营,有利于机械操作和集中力量引进新技术,易于获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简单的综合农场就是种植和养殖结合的家庭农场。这种类型比较普遍,农、林、牧、渔或选择其中几个相互囊括、兼容。
2.2. 我国家庭农场的形成方式
家庭农场目前形成的方式有三种:
第一种是自然形成,不受政策保护。主要体现在农村劳动力进城后,土地需要撂荒,无奈委托或转包给亲属及邻居,这种临时性的生产组织形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土地使用效率问题,因不受政府和政策保护,属于短期行为,双方获益均较低,也不能从政府引导中获益。
第二种是受政府引导,自发形成,受政策保护。这种方式成本较低,风险较小。但流转规模没有形成,地价相对较低,转包方获益较少,属于跟随行为,
第三种是政府主导推动,形成规模效益。这是一个长期获益的生产组织形式,双方受政府政策保护,政府可以主导适时转包给合作社或者公司,做成大的连片式的种植经营。
家庭农场最主要的形成方式是政府主导的土地流转政策,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转包土地,政府的责任在于保证双方的法律效力,同时针对家庭农场的承包者,在政策上引导和支持,协调关系,确保家庭农场的有效正常经营。家庭农场与合作社和专业大户相比,降低了进入门槛,降低了经营风险和日益增加的各种成本,弥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贷款难、组织凝聚力弱等不足 [4] 。
3. 我国发展家庭农场的优势
(1) 家庭农场是适合于农业生产经营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对传统农户家庭经营组织改造与完善的结果。无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农业的发展进程中,家庭农场发挥了重要作用,也是现代农业发展新趋向。
(2) 家庭农场是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是完善家庭承包经营的有效途径,是对农业规模经营方式的新探索。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保留了家庭承包经营的合理内核,继承了家庭承包经营产权激励的优点。相对于其他农业经营组织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能提高我国农业的资本装备水平,改善农产品追溯制度实施的条件,有利于降低农产品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 [5] 。
(3) 家庭农场是现代化科技和适度规模化土地的综合体现,有利于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是撬动内需的最大动力,其核心是农村人口的转移。因此,城镇化战略的实施为家庭农场的规模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它有利于实现农业机械化,大幅度地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市场竟争力,从而使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必然。而且,家庭农场不仅可以解决目前我国农村经济面临的问题和困境,也可有效化解传统农业发展模式的弊端和不足 [6] 。
4. 影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因素
(1) 缺乏完善的土地流转交易机制。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有待于完成农村承包户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缺乏规范的土地流转程序。产权不到位问题限制了家庭农场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土地的不稳定性导致业主难以签订长期租用的有效合同,不敢投入大量改良资金。
人均耕地资源太少,流转出去有顾虑。在土地规模上,中国不可能学习欧美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因为中国人均耕地资源太少。承包的土地是农民最大的资产,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在进城就业、户籍、社保、住房等都还没有解决前,他们不会把土地贸然长久流转出去。从这个角度来看,强制农民流转土地搞家庭农场不现实。无疑需要结合各地的具体条件,在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发展家庭农场。
(2) 缺乏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首先,融资难。由于家庭农场规模较大,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资料购置、经营管理等环节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融资难成为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个重要障碍。其次,缺乏专业合作组织的服务。栽培管理等环节,如耕种、病虫害防治、收获等,缺乏专业合作组织提供优质、高效、节约的服务。另外,农产品销售无保障。农业生产者辛苦一季甚至一年或者多年,其经济利益最终必须依靠销售产品来得意实现。如遇农产品市场出现大波动,销售不畅,售价低,对于家庭农场经营者将是巨大的打击。因此,必须通过多渠道建立一定的销售保障,才能确保家庭农场的良性发展。
(3) 家庭成员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家庭农场的创建水平和发展水平。一方面,家庭农场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这种组织特征决定了家庭成员既是家庭农场的劳动者,又是家庭农场的管理决策者,家庭成员的素质、水平甚至个性直接影响到家庭农场的创建和发展。在家庭成员中,农场主是家庭农场的关键成员,农场主既是“一家之长”,又是“一场之主”,在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中居于核心地位,其素质和能力水平对家庭农场的经营与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家庭农场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必须适应现代农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这就要求家庭成员特别是农场主具有职业农民的素养,不仅要有文化、懂技术,而且要会经营、善管理。
(4) 家庭农场用工问题将成为影响家庭农场未来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和企业,农业劳动力短缺问题越来越严重,导致家庭农场招工越来越困难。农业收入太低,我国农产品价格损人逐年有所上涨,但是涨幅低于大多数其他消费品,加之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扬,劳动力整体价格高,最终导致农业收入降低,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收入地下,农场青壮年纷纷进城务工。此外,近几年外来浙江务工人员流动频繁,产生雇工的不稳定性,无形中增加了家庭农场的监管成本和交易成本。雇工的素质较低。目前留守在广大农村的劳动力大多为老年人,因此家庭农场在用工上已经没有可供选择的余地,只能雇用年迈体弱的老年劳动力。这些雇工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接受农业新技术和新技能的能力比较薄弱,无疑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从理论上讲,可以用“机器换人”的办法解决家庭农场的用工问题,但现实条件尚未具备。
(5) 法律法规是家庭农场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家庭农场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其法律主体地位未被明确,在注册制度、征缴赋税、土地流转、融资保险等方面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这不仅给其生产经营活动带来种种不便,而且使其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就工商登记而言,目前有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四种形式,而这四种形式的家庭农场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是不同的,究竟按哪一种形式注册登记为宜,至今并没有明确的法律界定,不利于家庭农场的发展。
5. 建议与展望
中国实施了四十年的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数量逐步下降,同时大力发展工业,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迅速发展,农村人口流失严重,部分农村出现空壳化和老龄化,带来乡村的衰落和农业潜在危机。农村迅速消失,大片土地荒芜,为了解决粮食问题我们在粮食主产区拼命投入,提高单产,并探索出很多农业经营模式,比如公司经营、股份合作经营等,但这些经营模式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相比较而言,家庭经营更适合当前需要。
现阶段我国农业中家庭经营是我国农业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一种组织创新、制度创新的伟大创举。家庭农场是农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大农业”形态,是农业自我发展的新阶段 [7] 。它是家庭经营,是经济实体,与以往的一切家庭经营有共性;但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家庭经营,具有中国特色的家庭经营,而与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的家庭农场等,有本质区别,从而使家庭经营能适合社会主义制度和农业现代化。
目前中国农业的家庭经营不上规模,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很弱,加上化肥、农药等价格的上涨和通货膨胀等因素,农业生产收益更加雪上加霜,农民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 [8] 。从根本讲,就是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农村老龄化开始凸显,土地撂荒严重,必须打造新的农村经济体,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跟上工业化的发展步伐,才能走出一条新的农业发展之路。
家庭农场是作为经营农业的主体来体现的,就是以家庭劳动力为主要劳动力的农业经营单位。它的最小规模是能养活全家,满足家庭成员的生活。家庭农场具有一定的规模,规模化使收益也相应的增加,规模化也使得家庭农场具有稳定性,不仅可以成为经营者的终生职业,而且可以让儿孙继承这个农场。避免短期行为,避免掠夺性地使用土地破坏土地,积累农业生产和经营经验。
家庭农场组建的过程中虽然困难重重,经常遇到各式各样的问题,仍有一些无法预知的制约因素,但这是任何一次变革都会出现的小插曲,国家通过土地流转,土地确权等法律法规正在为家庭农场的实施扫清障碍,鼓励成立农村合作社,成立相关组织保护农场主的利益。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国已经摸索出一些家庭农场和农村合作社的经营方式。农场经营中,技术上可以采用依靠专业化企业和专业化团队的资源来解决,各种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必须联合周边农场向生产厂直接规模采购,同时要求厂家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降低因渠道商层层加价抬高的成本,这是保障农产品在价格上具有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也是家庭农场能够更好生存的基础。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短缺,土地分散种植,机械操作不便,农民投入积极性差等不利因素,随着国家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出台,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一定是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