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研究意义
关联交易具有两面性,有利的一面在于,关联双方对贸易促进起着一定的作用,可以及时的沟通,快速达成合作 [1] ;有害的一面在于,公司中的非公允关联交易是一种明令禁止的行为,这种行为影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公司利益,各位股东的利益,也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阻碍,打破了市场竞争秩序 [2] 。关联交易是当下多数上市公司的一种交易的方式 [3] 。为了利益,某些公司想要取得配股的资格,利用交易进行利益的获取,转移利润 [4] 。很多公司为了获得不合法的利益,掩盖关联方交易,偷税漏税 [5] 。本文选择科伦药业作为案例分析是因为科伦药业在上市之初,就发生了非公允的关联交易,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而之前对这一类的公司研究的人并不多,因此笔者希望从科伦药业的事件找到问题,给出建议。并希望其它新上市的公司能够以此为鉴。
2. 科伦药业关联方交易事件描述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科伦药业)成立于1996年,公司主要经营大输液系列药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的业务。由于这个行业与其他行业物流相比比较特殊,因此其生产基地较为分散。科伦药业的生产体系相对完备,因此在业界知名度很高,在中国输液专业制造界已经成为龙头老大。在同行业中,科伦药业技术全面,设备也比较完善,产品种类齐全。科伦药业的信誉非常好,再加上他们的产品也能够让大多商家满意,在中国医药公司当中,早已名列前茅。2010年6月3日,科伦药业成功上市。刚开始上市的时候科伦药业就开始迅猛发展,利润也在飞速增长,在同领域内名声响亮。在这样的情况下,科伦药业应该能够越来越壮大,领跑同类行业。但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科伦药业在2013年却出现了状况。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认为,对待之前的交易,科伦药业没有准确识别交易双方的关系,据此判断科伦药业在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所以相关审计人员不能如实获得全部的信息,因此也不能对交易得出正确的结论。
2014年6月12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报告,科伦药业与齐鲁制药、浙江万邦药业、四川科盟医药三家关联公司所发生的交易没有进行披露。在2013年,科伦药业与三家关联公司发生了共计五百多万元的关联交易金额。科伦药业与三家公司的关联关系明显。王晶翼在担任科伦药业高管的同时,也担任齐鲁药业董事一职,于明德则是兼任科伦药业与万邦药业的董事,而刘革新在担任科伦药业董事长的同时,也控制着科盟医药。
在科伦药业上市不久的时候,科伦药业就由于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问题,被证监会调查。2011年3月14日,科伦药业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允许以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结果,科伦药业以4.26亿元的价格收购关联公司君健塑胶。但两个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却未如实披露。一直到2011年3月15日,科伦药业在这次交易的相关报告中,还是没有对关联关系进行披露,而且科伦药业年报在确定与君健塑胶的交易是否为关联交易时,负责人依然持否定的态度。2013年5月3日,科伦药业收到了四川监管局《关于对科伦药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决定书指出,公司收购君健塑胶时,交易对方的情况,以及交易双方的关联关系都没有按照规定予以公示。2013年5月4日,科伦药业披露的四川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说明,2011年,科伦药业使用4.26亿元的价格收购君健塑胶全部股权。科伦药业与君健塑胶的关联关系十分明确,君健塑胶是由惠丰投资出资的,而惠丰投资的出资人是科伦药业和科伦实业集团员工,科伦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正是刘革新。科伦药业2010年和2011年两年的年报披露惠丰投资为科伦药业关联方,而在以上的收购事件中,没有按照实际情况说明君健塑胶的情况及交易的两个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2013年5月14日科伦药业做出更正,确认科伦药业与君健塑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二者之间的交易也为关联交易。此外,科伦药业还为君健塑胶三千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3. 科伦药业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以上案例足以说明科伦药业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问题,继而导致关联交易出现了失控,也让科伦药业的声誉大不如前。笔者根据COSO报告五要素,对比分析科伦药业关联交易案例,找到其问题所在,而正是这些问题导致科伦药业关联交易失控。
1) 控制环境
公司的治理结构作为内部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安全运转以及企业的利益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对公司内部控制的体系的建立也有着十分重大的作用。科伦药业一股独大,而且情况较为严重。由于个人的持股比例很高,刘革新自然成为公司最大的股东,同时他身兼双职,既担任董事长,又担任总经理,他的权利在公司里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在各个方面,他也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操作。在这样的情况下,刘革新个人的权利很大,在公司内部没有其它股东能够平衡他的权利。而且在公司内部,刘革新的整个家族持股比例达到了40%,刘革新的亲属刘绥华、刘卫华等不仅在公司持股比例极高,还同时担任十分重要的职位,掌握着公司的发展。在这样的局面下,公司内部的监督体系必然无法发挥作用,监事会也形同虚设,无法起到正常的监督管理的作用。公司内部的大小事件基本由刘革新家族掌控。同时,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让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自己的意愿,在核查的时候做手脚,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制作虚假的财务信息。基于这样的控制环境,大股东侵占投资者的权益,谋取自己的利益,是导致关联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的直接原因。
2) 风险评估
在开放的市场环境下,风险无处不在。科伦药业在对待关联交易的问题上,公司内部的股东的意见出现了分歧,股东之间的意见不一致,属于科伦药业的运营风险,而一旦出现了这样的运营风险,直接对科伦药业的关联交易造成了影响,在关联交易的审议以及相关信息的披露等方面,大股东为了经济利益,做出一些不符合规定的决策,导致科伦药业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出现问题,信息披露出现问题,所带来的法律风险就是关联交易被相关部门调查,进而导致关联交易的失控。科伦药业在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未按照正规的风险评估程序对交易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可能会让企业产生巨大的损失,也直接导致了关联交易的失控。包括科伦药业为君健塑胶三千万元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的担保,也会带来一定的财务风险,而一旦风险引爆,就会对关联交易造成一定的影响。
3) 控制活动
2011年3月14日科伦药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同意以受让股权的方式收购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最终,科伦药业以4.26亿元的价格收购互为关联关系的君健塑胶。君健塑胶的客户很少,甚至只有科伦药业,虽然前者的利润在亿元以上,但如果没有科伦药业,在这样的市场竞争环境下,独立面对的君健塑胶能获得什么样的利润难以确定。一直到2010年12月31日,君健塑胶的实际净资产只有8,303.96万元,而科伦药业对外发布其评估机构给出的评估值为4.26亿元,科伦药业以如此高价对其进行收购明显不符合市场。很明显,科伦药业缺乏对关联交易定价的控制,这就导致了关联交易的失控。
4) 信息与沟通
牟取利益是关联交易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面对高额的利益,很多上市公司选择暗地里操控关联交易,不将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即使完整的进行公告,或者刻意遗漏部分信息。上市公司控制人本身想要对这些信息刻意隐瞒,他们采取滞后或者刻意不公布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方法来掩盖不合规的关联交易,达到其特定目的。科伦药业就存在这样的情况。在科伦药业对崇州君健塑胶有限公司进行收购的关联交易中,没有将对方的情况及双方的关联关系认真披露,直至2011年3月15日,公司发布的对此次收购的相关公告中,也并没有披露关联关系,包括公司年报在对君健塑胶的收购是否为关联交易时,公司依然持否定的态度。由此可见,科伦药业控股股东通过关联交易,在利益的驱使下,未将相关信息披露,是关联交易失控的主要因素。
5) 内部监督
科伦药业的监督体系不够健全,其内部控制制度虽然并没有比较大的问题,但却不能够有效运行。公司内部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关联方交易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也说明了这次的非公允关联交易就是因为公司与关联交易相关的内部控制的失效导致的。我国现在对关联交易的要求很严格,在交易的事前、事中、事后都要进行相关的披露,而在现在的上市公司中,做到这点的很少。事前披露能够保证关联交易顺利开展,避免有些人凭借自己的权利进行操作,让股东明确关联交易的各种事项。而事中披露是在关联交易发生的过程中,随着信息的更新,持续不断的进行公告,这样能够让各方充分了解关联交易的内容,保证关联交易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进行。科伦药业在出现问题的关联交易当中,就犯了这样的错误,仅仅进行了事后披露,且披露的及时性缺失,导致了关联交易的失控。因此科伦药业需要在此方面有所加强。
4. 加强关联方交易内部控制的政策建议
1) 建立合理的治理结构和内控环境
合理的股权结构十分重要,它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建立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实现了全流通,为国有股权转让提供了一定的便利,解决了“同股不同权”的问题,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现象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目前依然有很多这样的现象存在。所以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应该让股权分散到更多的人手中,逐步实现股权多元化、分散化、法人化,形成合理的股权结构。从科伦药业的公司股权结构可看出,刘革新是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的股权主要集中在刘革新一人身上。这样的问题在我国目前的上市公司中或多或少都存在,小股东权利不够,导致权利大都集中在大股东身上。所以没有相应的人和权利可以制衡大股东,他们可以随心所欲的为了自身的利益,损害公司的利益。因此在这样的局面下,中小股东的权力显得尤为重要,应该提升他们的地位,让其能够更好的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这样才能够有效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进行。
2) 建立和完善关联交易风险评估制度
公司对待风险应该主动出击,否则等到风险对公司造成影响的时候就为时已晚。因此在风险还未发生时,公司就要制定好一定的措施,防止风险。在事前,公司要有相关的专业人员对风险进行预估,最好将其扼杀在萌芽中。要确定企业的风险水平以及对企业的影响,根据不同的情况,制定不同的针对性措施,将企业的风险降低到最低的程度。进行风险评估,能够发现企业薄弱部分,有利于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降低风险对企业的危害程度。公司要有自己的一套评估机制,并力争将其完善。公司之间的种种交易都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因此,对待风险预防,公司要十分重视。公司应培养相关的专业人员,防止可能到来的风险。风险预防要涉及全面,公司大大小小金额的关联交易都应进行风险预防。在关联交易发生前,应分析当前内部环境和外部环境是否会对交易产生影响,并对相关风险进行评估。若公司不能很好的进行评定,有必要的话应从外部借调力量帮助公司进行评估。而对于不同的评估结果一定要有相应的措施来对风险进行防范,保证各项风险都能够降到最低程度。
3) 建立健全授权审批审议制度
首先,为了保证关联交易的顺利开展,以相关法律作为背景,企业要综合目前的情况确定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要逐级进行,相关负责人更要明确自身权限,严禁越权审批。与此同时,对于内部管理层对于关联方交易的审批权限的界定,公司要制定相应的措施。为了促使关联交易更规范地进行,公司对于关联交易应在管理层设置不同的审批权限。现在一大部分公司都会对总经理、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的审批权限进行规定,三者权限逐级递增。在发生关联交易时,要根据关联交易的金额,让不同的层级进行审批,提高效率和针对性。其次,关联方交易的审议程序十分重要,在审议过程中能够对即将进行的交易有一个全面的了解,避免非公允关联交易的发生。因此对待关联方交易的审议程序,公司要予以重视。
4) 加强关联交易信息披露
信息沟通对企业各个方面都有着关键的作用。在公司内部,应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关联交易信息按照规定进行公开。如果相关的交易的进行未按照正规程序授权审批,或者交易的信息没有正常公开,应当及时制止,且负责人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在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同时,还要根据公司的发展,对其不断改进,保证公司能够平稳发展。而且,公司要重视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了解相应的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披露。有些关联交易需要临时进行公告,也要在正规的授权审批和审议程序审批,并经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通过,由董事会秘书及时将该关联交易进行公告。作为公司的董事,应当以身作则,保证相关交易的信息及时充分的进行披露。监事会不仅要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还要负担起对公司内部高层的监督责任。重大关联交易经过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通过相关的披露程序及时向证监会机构报告,并向社会发布公告。公司需要有自己的一套关于关联方交易的披露标准,而披露标准要按照监管部门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制定,不可随意制定。按照规定,在披露关联交易的相关信息时,不得保留重要内容,应当全面准确及时予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