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明代是中国历史上灾荒非常严重的时期,也是中国传统救灾机制不断发展的时期。但在灾荒时的粮食流通方面,明中央政府却一直面临着严重的遏籴现象所带来的困境。遏籴,在文献中也记载为闭籴。遏籴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在本地区出现粮食灾荒现象后,禁止粮食出境,从而导致了地区间粮食流通中断的一种处置方式,与其相对应的还有禁遏籴的做法。
目前,对于明代遏籴情况的学术研究还比较少。陈前军的《明代荒政思想析论》 [1] 一文有提到明人周孔教对遏籴的复杂态度。周孔教虽然不许本境米出境,但又不会阻拦外省之米入境。其倡导的是市场规律和人为干预相结合的救荒方式。另外,还有一些分析其它历史时期遏籴现象的文章。如胡忆红的《我国荒政中的市场性救荒措施研究——以禁遏籴为例》 [2] 。作者把历代禁遏籴的做法视为市场性的救荒举措,但并未作深入阐述。又如屈胜飞的《遏籴与反遏籴:1929~1930年“米慌”中的中央、地方与米商》 [3] 一文。作者主要描述的是在“遏籴”与否的大争端中,国民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米商之间的博弈。而金勇强等所写的文章《灾荒中的粮食流通困局:宋代遏籴与禁遏籴现象考察》 [4] 对于该问题的分析则比较成熟。就遏籴与禁遏籴的矛盾,作者从博弈论的角度,提出了通过国家干预促进地区协作,以寻找粮食流通双方利益平衡点的解决模式。但遗憾的是,明代中央政府与宋代一样,都没有做到这一点。本文试图通过对遏籴与禁遏籴背后的多方利益诉求分析来探究灾荒时明代粮食流通困局的解决之道。
2. 遏籴现象的历史发展以及其与囤积居奇的区别
明代灾荒时所出现的遏籴现象古已有之。而明代文献中对于前代有关遏籴的大量记载,反映出的是对于这一问题的重视。先秦时代,齐桓公在蔡丘之会誓命中的“五命”即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 [5] 唐代,亦有相关遏籴的记载,“唐人遂筑仓多籴以供军,诏唐民以人畜负米者,听之以舟车运载者,勿予此无遏籴也。” [6] 到了宋代,遏籴现象更为流行,明代的相关记载也特别丰富。董煟是南宋时的治荒名吏,在理论与实践上都颇有建树。在明人陈龙正的《救荒策会》中就有董煟不少以古论今的内容,如“董煟曰,春秋之时诸侯窃地专封,然同盟之国救患分灾未尝遏籴也。今之郡县不知本原,至不容米下河岀界,回视春秋列国尚有愧焉。” [7] 又如“董煟曰,饥荒之年,虽鬯圭玉磬皆不敢惜,犹以请籴。今常平义仓本备饥荒,内帑之积,军旅而外,本支凶年吝而不发。” [8] 到了明代,关于灾荒时遏籴的情况则更加严重,“邻境之遏籴难禁” [9] 。随着粮食商品化程度的进一步增强,地区间的粮食流通已经不能完全由政府所控制。而明代的社会生产能力毕竟有限,如何分配粮食这一紧俏物资,就成为了中央以及地方政府的一大难题。
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闭籴”情况需要区分,这就是富户私自而行的“闭籴”。不同于官方针对粮食缺乏地区所采取的闭籴行为,民间一些富商大贾则是趁着粮食短缺的时机针对老百姓大兴投机倒把、囤积居奇之风以攫取巨额利润。如成化三年,“在京蓄积之家,因而闭籴以要厚利。” [10] 又如嘉靖三年,“或小歉则米不入市,富者乘时增价,甚至闭籴。” [11] 这些民间富户往往拥有巨额资本,他们在年成不佳或是饥荒之时多方抢购粮食,大肆囤积,哄抬粮价,既使贫者无力买粮,也在抢夺政府收购粮食的份额,以致民生国计更为艰难。时人就此发出了这样的诘责“贪利幸灾如此,不仁之甚者也……闭籴自丰是助天为虐也,而忍乎哉?” [12]
明人对于囤积居奇式的“闭籴”采取的是鲜明的否定态度。但对于官方的遏籴现象,则出现了赞同与反对的两个阵营,这是内部多方利益交织的结果,并无简单的对错之分,重要的是各方能否在一个合理的利益区间内争取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3. 明代遏籴与禁遏籴背后的各方利益诉求
毕自严称“禁市遏籴,此各有司一隅之见” [13] ,可见赞同遏籴的大都是明代的一些地方官员。明代粮食的商品化程度增强,政府难以完全控制各地区的粮食。但是明代的粮食资源又是有限的。对于发生饥荒的一些地方而言,如果没有事先做好储粮备荒工作,又在灾荒后实行平籴抑价的措施,那么本地区的粮食就可能会遵循市场规律大量流失到其他粮价较高的地区。这对本地区的粮食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遏籴成了不得不行之事。如万历十六年,陈有年以为“江省之谷自秋冬以来,所协济邻方不少矣……而阑出无限,则自病也。” [14] 又如“今嘉禾旱荒,饥民载道,以本土之米济本土之民尚忧不给,而婪商复贩之出境以谋利,安得不禁。” [15] 再如“荒民不知蓄,而商载出境,及至来春,民反莩殣,此利归商而害在民也。” [16] 这些地方官员所看重的是保护本地区大多数民众的利益,这是他们为官的职责所在,也无可厚非。另外,由于明代倭寇海贼猖獗,有“于本省鬻贩,大率私自接济海宼” [17] 的情况。而遏籴对于切断内地对海贼的走私供给是具有一定作用的。
与赞同遏籴相对的是“禁遏籴”。遏籴所带来的一些不利影响是不容忽视的。第一,遏籴对于一些粮食供给依赖外部的地区冲击巨大。一些地区的地理环境本不利于农业生产,如池州由于土地贫瘠无法生产出足够的粮食,于是便依赖于江西湖广等地区的粮食供应。也有一些地区突出发展商品经济,大都通过商品交换得来粮食,而粮食有余额的地区则不断为这些地区供应粮食,并逐渐发展成为专门的粮食输出地。由此,粮食输入地的粮食需求得到了满足,粮食输出地也利用自己的农业优势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效益。然而,一旦灾荒发生,官方遏籴只会打破原本的良性循环,由此带来的直接危害就是使这些依赖外部供应的地区陷入绝境。如福清僻在海隅,多山而土地贫瘠,民众大都以工商业为生,其粮食供应主要是“南资粟于惠潮,北仰哺于温宁”,然适逢荒年“夏秋田禾一粒不登,告凶请恤,洶洶不宁……而遏籴之令各处增严,束手穷途。” [18] 一地饥荒,米价势必上涨,沿郡产米之地为了防止本地区的粮食源源不断的输出而自困,于是纷纷行遏籴之令,粮食流通环节断裂,使得粮食输入地愈发困饥,而粮食输出地则是米贱伤农。另外,民间商品交换的萧条,也影响到了地方、中央的财政收入。有人就提出了这样的现实问题,“今官府催并物料皆要银两,设不粜籴,银两何从而出?” [19]
第二,遏籴政策还影响到了国家层面的经济运行。漕粮的征收事关明政府的命脉,一些地区原本就存在着通过商品交换的方式购置粮食缴纳国家漕粮的做法。崇祯五年,云南盐城遭遇水灾,“惊闻征漕……顷闻江广之间又有闭籴之令,则买籴且无路矣。” [20] 中央政府不得不削减了盐城的漕粮缴纳。同理,召买军粮也遇到了问题。如万历年间,“差人问之,登莱则登莱闭籴也。差官籴於天津,则天津闭籴也,盖登莱天津一时并灾难。” [21] 则辽军本年的粮草无望籴买于登莱、天津,不得不倚赖漕粮。第三,遏籴带来的后果还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带来了民变的危险。遏籴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粮食的进一步短缺,以致粮价进一步高涨,不少贫民百姓“贵籴而无从,相率流亡” [22] 。这些流民成为了引发社会动荡的边缘群体,如万历年间,“苏杭七郡抑价遏籴几酿祸变,且又善逃,逃即为盗,为胜为广皆不可知。” [23] 又如福建海贼“乘我遏籴饥荒而以济贫为名” [24] 大肆招揽流民,这已经严重危害了国家安全。不止是贫苦百姓,商人富户的财产、生命安全在这样的乱局里亦难以保全,各种形式的盗窃、抢掠不断发生。万历四十八年,“因遏籴米腾,一二饥民强借徽商之米,有司稍绳以法,而随有万人屯聚府门,毁牌毁役,几致大变。” [25] 在灾荒面前,法律与道德对社会秩序的约束力被减弱了。更恶劣的抢掠,则是披上了官方的外衣。如崇祯九年,“饶州土棍结聚,借名遏籴,以远贩假道之舟,公行邀劫。” [26] 这些地痞流氓借本地区遏籴的由头,公然劫掠来往行商,使得商品流通更是窒碍重重。随着遏籴后事态的不断恶化,崇祯十三年,在地方上甚至出现了“官纵民意,至公行抢掠诸米商” [27] 的现象。
考虑到以上种种的弊端,另一些明代官僚从国家的宏观利益出发往往是支持禁遏籴的。申时行在万历年间官至内阁首府,他站在中央的立场,反对遏籴,主张“粜籴乃有无相通,应从民便。” [28] 而林希元作为一名救荒实践者,虽是地方大员,但能抱着唇亡齿寒之心突破地方保护主义的狭隘思想。他主张“今天下一家民无尔我,均朝廷赤子,乃各私其民,遇灾而不相恤,岂吾君子民之意。万一吾境亦饥,又将籴之谁乎?是欲济吾民而反病吾民也。” [29] 从他的主张里已经可以看到倡导地方协作的倾向了。
4. 明代应对灾荒时粮食流通困局所采取的举措
由上文可知,遏籴与禁遏籴并没有简单的对错之分,其背后都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地方政府希望保全一境的粮食安全,而中央政府则希望维护好整个国家的秩序。如何在遏籴与禁遏籴之间寻求一个中间点,均衡多方的利益,是一个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为了应对这个困局,明中央政府采取的政策是完全倒向禁遏籴一方的。如嘉靖八年,“乞要转行山西巡抚,戒谕听民自相贸易,转贩粮米不许遏籴……於本年十二月初六日通行钦遵讫。” [30] 需要注意的是,申时行作为万历年间中央官僚集团的股肱重臣,其所撰的《纶扉简牍》中大量出现了禁遏籴的内容。如“前闻山陕之民有籴买于河南、北直隶地方,而有司闭遏之者,故特请上发银平籴,而严遏籴之禁。” [31] 又如,“武昌省会商贾凑泊籴者既众,价必腾踊……遏籴之禁再奉严㫖,必不可违。” [32] 再如,“今若榜示闭遏,则于明旨有违。” [33] 但是,在中央的高压态势下,地方的遏籴情况依然如前文所述的那样屡禁不止。这是中央政府并没有切实顾及到地方利益所致。只是一味地强调禁遏籴,中央政府未能解决地方的粮食安全问题,更无谈在此基础上实现饥荒时地区间的有效协作。
值得注意的是,明代官僚中的有识之士们确实就这个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办法。在保障地方自身粮食供应方面,对于粮食的输出从不同层面进行合理的限制,而不是完全禁止。其主要的思想倾向就是“县顾其县,府顾其府,道顾其道,省顾其省,各相顾也。而后出其余力以上供,而互相转输于不穷。” [34] 在灾荒时实行一定的粮食管控机制,比如“禁大籴大粜,不禁小籴小粜” [35] 。大籴大粜者大都怀有非生存性的目的,有囤积之嫌,是需要禁止的。又比如遏籴之现象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崇祯四年,在粤、闽、吴这三省的物产交换网中出现了这样的状况,“吴方遭洪水之灾……越今有灾也,闽今无灾……若闽则可取之江右,取之粤东,取之楚中。” [36] 对于闽地的粮食供应来说,自顾不暇的吴、越就算遏籴,也不会影响到闽地的其他粮食来源。同时,政府对灾民实行赈济、借贷的力量是有限的,而依靠市场的运行则可为政府的救荒工作开拓新的道路。这就需要顺应商人的逐利心理,让其积极参与到灾荒时地区间的粮食流通中去。第一,政府要在行商运输过程中保障其安全,严厉打击沿途盗匪,并建立激励机制,如“地方凡有买米贾客听其开船出境,无许市徒拦阻……沿江府州县及哨御官兵昼夜巡缉稻船,所过倘有以失盜闻者,该地方文武职官参劾提究……听彼自备资本,各给府印批文,前往有米处所市买,先回者官给赏银,示劝再换印批往买,总计往来多次米稻数倍者,申院旌奖以示鼔舞。” [37] 第二,政府要给予商人利润上的回报,不可在平抑物价方面过于严苛。嘉靖八年,佥事林希元上书直言荒政,在荒政“六禁”中就指出要“禁抑价” [38] 。一旦过分抑价,外地商户不肯远贩,本地商户则囤积罢市。假若将粮价限定在一个有利可图的范围内,则可吸引外地商贩,本地商户见此也必会放出存粮,“商未至而市价减矣” [39] 。
总之,灾荒时明代粮食流通中遏籴与禁遏籴并不是绝对的。理顺中央、地方、商户、平民之间的利益关系,达成各方之间的有效协作是破解粮食流通困局的关键。
致谢
感谢在这篇论文写作中为我提供帮助的每一个人。胡铁球老师为本论文的选题与创新提供了宝贵的意见。桂栖鹏老师为本论文的修改润色作出了耐心的指导。以历史材料为本,以历史智识为要一直是我追寻的学术目标。在未来的论文写作中,我将会不断朝着这个目标奋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