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恩格斯通过《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下文简称《起源》)初步表达了自己的国家观,而处于革命时代的列宁则对这个观点在继承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结合自身革命的经验进一步阐释恩格斯的国家观。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作了初步的解释,列宁则在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
2. 恩格斯在《起源》中的国家观
《起源》是恩格斯在1844年为了批驳资产阶级,促进工人运动,在汇合马克思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的基础上,将摩尔根的研究和自己的看法结合在一起而撰写出的伟大巨著。在《起源》中恩格斯详尽论述了国家的起源、本质和消亡的历史必然性,揭示了资产阶级对于统治机器的粉饰。
2.1. 国家的起源
关于国家究竟是如何产生的,恩格斯在《起源》中有一个经典的定义:“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人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剥削相互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的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1] 。从这个概念中可以看出,恩格斯认为国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以及国家是阶级矛盾的产物,也正是因为国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所以国家也必定会在一定的历史阶段而消失。
资产阶级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宣传国家是一直存在的不承认国家是历史阶段性的产物,让民众被表面的民主所遮蔽。恩格斯在《起源》中提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带来了奴隶制,产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裂,产生了:主人与奴隶、剥削者与被剥削者两个阶级。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也就是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使得个体家庭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随着这两次社会的大分工,原本的氏族制度无法适应新兴的情况,氏族制度被粉碎了。氏族公社是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可是大量的奴隶和新居民进入到社会生产中,却无法被容纳到氏族公社中,因此造成了双方对立。越来越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需要第三方进行调和,因此,国家便产生了。
恩格斯认为国家与氏族有两个不同点,首先是国家是以地区来划分国民的。氏族是有着血缘关系的成员组成的,氏族的划分是按照血缘关系来的,他们有着血族复仇的传统,氏族的成员是固定地存在于某个地区。国家则是以地区来进行划分的,随着后期分工的产生,人员之间的流动加大,无法再使用血缘来进行划分管理,因此国家便采用地区的方式管理它的国民,使之可以享受相同的权利。
第二个不同点就是公共权力的设立,公共权力的产生其实与对外的战争对内的管理有关系,以往的氏族制度是成员自觉地承担氏族的发展,但是国家本就是阶级矛盾的产物,因此不可能存在阶级双方的“自卫军”。公共权力保持运转的资金来自于捐税和公债,而官吏掌握了这种权力之后自然而然就凌驾于社会之上。公共权力的设立最典型的代表就是监狱与军队这些强制性产物,公共机关被赋予了权力去管理民众,官吏的权力以法律的方式被正当化了,似乎社会机关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来自于法律而不是民众赋予他们的。
2.2. 国家的本质
国家的是阶级矛盾无法调和的产物,经济上占主导地位的阶级凭借优势获得国家了这个工具的领导权,当获得了国家的领导权之后经济上占优势的阶级同时就获得了政治上的领导权,成为了统治阶级。在成为统治阶级之后,占据了经济和政治上的优势便利用国家这个剥削机器去占据文化上的主导权。
资本主义国家表面上似乎在维护着公平与所有人的利益,但实际上国家本就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不存在真正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的普选制似乎是民众意见的表达但是实际上选出来的政府代表的依旧是资产阶级的利益。资产阶级国家在成为统治阶级之后需要确立统治的正当性,从思想上稳定资本主义社会秩序,因此资产阶级始终不肯承认国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这其实就是否认国家在某一个历史阶段会消亡,用所谓的民主蒙蔽被剥削阶级。“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由于它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1] 。
国家将对被剥削阶级的压迫合法化了,让被剥削阶级蒙蔽在所谓的合法中。资本主义国家强调民主,资产阶级将自己的利益伪装成各阶级的利益,将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工具——国家塑造成人民利益的代表。无论国家的形式如何伪装,它都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正如马克思所说的:“每隔几年决定一次由统治阶级中什么人在议会里镇压人民、压迫人民,——这就是资产阶级议会制的真正本质,不仅在议会制的立宪君主国内是这样,而且在最民主的共和国内也是这样” [2] 。
2.3. 国家的消亡
恩格斯在《起源》中论述国家的起源时,强调国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也必然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亡。国家本身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因此当不存在阶级时国家也就会随之消亡。国家消亡的前提条件是不再有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情况存在,当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情况消失后,作为剥削阶级压迫被剥削阶级工具的国家也就完成了它的历史任务。
在马克思所提出的五种社会形态中,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尚且不存在阶级也因此尚未产生国家,第一个阶级社会是从奴隶制社会。奴隶制社会存在着奴隶主阶级压迫奴隶阶级,封建社会存在着地主阶级压迫农民阶级,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资产阶级压迫无产阶级,而在共产主义的第一阶段也就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社会主义社会,尚且存在阶级因此需要国家的存在。按照马克思的理论,人类在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之后整个社会的生产资料是社会公用的,此时的社会是没有阶级的。在共产主义社会国家作为统治工具会随着阶级的消失而消失,消逝在历史长河中。
3.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国家理论
列宁所生存的时代比起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来讲有了新的变化,资本主义发展成为了垄断资本主义并因此爆发了第一次世界大战。新的社会形势下马克思主义应当如何运用是列宁需要回答的问题,同时随着马克思、恩格斯相继离世,众多流派对马克思主义理论进行了曲解,抹杀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革命性和科学性,列宁此时的任务既是要与第二国际的伯恩施坦、考茨基等机会主义分子,蒲鲁东为代表的无政府主义分子斗争,又是要在新的形势下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国家与革命》是列宁在1917年二月革命推翻封建沙皇政府之后,出现两个政权并存的局面,即资产阶级临时政府和彼得格勒工兵代表苏维埃,而之后的七月流血事件使得列宁放弃了和平夺权的方式转入了武装革命,列宁为了让民众了解革命的重要性需要重新阐述马克思的国家观以及革命,《国家与革命》便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撰写出来的。
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阐明了国家的起源和本质、国家的基本特征和职能、国家消亡与暴力革命的关系。
3.1. 国家的起源与本质
关于国家的起源,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坚持着恩格斯在《起源》中所论述的观点: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资产阶级在无法反驳是国家是由于阶级矛盾而产生的事实之后,便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歪曲,把国家说成的阶级调和的工具。这便遮蔽了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压迫,马克思对国家的概念是一个阶级剥削和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阶级调和则是认为国家是调和两个阶级之间矛盾的工具。正如列宁所说,国家的存在便证明了阶级矛盾不可调和,这是资产阶级对马克思理论的歪曲。
列宁对国家的本质的阐述,更加集中于对资本主义国家本质的剖析。恩格斯在《起源》中论述了资本主义所谓的民主国家只是在间接的用财富获得权力,不同于封建社会国家财富直接地将社会划分不同阶层,资本主义社会的划分要更高明一些。表面上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人民通过手中的选体现的,正如恩格斯曾经指出的那样:普选制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实际上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者是背后的金融资本。以美国大选为例,美国每一届的大选都要事先募集大量的资金,募集到越多资金的候选人最后获胜的概率也就越大,选举中的宣传、演讲、电视上的曝光都需要资金。候选人与付出资金的资本家达成协议,胜选后利用获得的国家权力为资本家提供便利,最后所谓的民主党和共和党的驴象之争,无论是哪个党派获胜最后获利的也只是他们背后的财团而不是底层的人民。列宁指出:“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3] 。资本主义国家中民主只是掩盖资本家剥削无产阶级的工具,资本主义国家不存在真正的民主。
3.2. 国家的消亡
恩格斯在《起源》中提出国家是自行消亡的,这句话被机会主义分子如第二国际的考茨基等人曲解,认为国家的消亡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是历史的规律,无产阶级只需要等待即可。这种说法无疑是对恩格斯国家理论的曲解,当时的共产国际弥漫着机会主义思想,列宁则对考茨基等人提出了批判。列宁为了澄清机会主义分子对恩格斯理论的污蔑,将恩格斯的关于国家消亡的理论进一步阐述。
列宁提出“以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自行消亡是指社会主义革命以后无产阶级国家制度残余” [3] 。列宁阐明了恩格斯的国家消亡理论与机会主义分子划清了界限,按照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的解释,恩格斯所说的国家消亡并不是说国家会自行消亡,事实上自行消亡的国家指的是作为资产阶级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的过渡是自行消失的。资本主义社会是需要无产阶级通过暴力革命才能消灭的,但恩格斯晚年也承认无产阶级可以使用议会斗争的方式获取争取,和平地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马克思主义认为建立新的社会最有效的方式是暴力革命,马克思恩格斯所生存的时代依旧是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主导权,推动资本主义国家转向社会主义的方式主要靠武装革命。恩格斯在晚年的时候也提出过马克思主义并不否认通过议会的方式和平获得政权 [4] 。只是以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来看,和平夺权的方式暂未出现成功案例。以当今社会为例,各国都存在工人党或无产阶级政党,但事实上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度依旧是资产阶级统治人民的方式,因此真正的无产阶级政党只能作为在野党存在而不能成为执政党,无产阶级获得政权的方式还是以暴力革命为主流。
在资本主义国家被“消灭”过后并不是立刻进入了共产主义社会,而是需要掩盖转换和建设的过渡。在这过渡时期需要有一个力量去镇压资产阶级和反动分子,并完成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转变所需要物质条件、思想转变等。在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建立自己的国家时所采用的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方式,这是巴黎公社运动所总结出来的经验,无产阶级一定要拥有自己的国家机器。“国家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因此,被统治阶级想要颠覆统治阶级就必须摧毁统治阶级所掌控的、进行统治的工具——国家” [5] 。马克思之前指出,无产阶级革命的第一步是获得政权成为统治阶级,接着利用自己政治统治将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集中到无产阶级手中,无产阶级再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大力发展生产力,完成从资产阶级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再完成由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这便证明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性,只有无产阶级专政才能完成社会主义建设。
在推翻了资产阶级统治建立社会主义国家的阶段,需要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时期,列宁驳斥了机会主义学者认为无产阶级专政意味着无产阶级需要国家的说法,这种说法故意的忽略了马克思所强调的无产阶级需要的国家只是为了让它消亡,无产阶级拥有国家只是为了完成国家消亡的步骤而不是无产阶级一直需要国家的存在。无产阶级专政是为了领导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来建设社会主义,同时镇压反动分子反抗,加速生产力的发展完成阶级的消失和国家的消亡。
因此在这个过渡时期,国家非但不能被彻底消灭反而还要继续存在于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也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中,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转换,当社会进入到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国家便不被需要了。此时的国家不是被暴力革命消灭的,也不是被谁消灭的而是自然而然地消失的,因为在共产主义社会已经不存在阶级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被压迫的阶级,而国家本就是阶级冲突的产物,当阶级消失的时候国家也就消失了。
4. 恩格斯与列宁国家观的异同
列宁与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并不相同,恩格斯在写下《起源》的时候处于资本主义还在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虽然已经露出端倪,但在整体的世界发展中并未完全爆发。在列宁所处时代随着两次工业革命,世界进入了生产力大发展的时代,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各资本主义国家对市场的争夺。对劳动力、市场和原材料的争夺引发了资本主义国家对殖民地的争夺,世界逐渐进入了一个革命的时代,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殖民地与侵略者、各资本主义国家的矛盾浮出水面,列宁《国家与革命》中的国家观是在革命的时代创造出来的。
二人所面对的历史环境不同,决定了二者所考虑的重点是不一样的,列宁的国家观是对恩格斯国家观的继承发展。
4.1. 相同点:国家的起源与本质
对于国家的起源列宁是坚持恩格斯所提出的观点的。恩格斯指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其诞生的根源是私有制的出现。在人类历史发展的最初阶段也就是原始社会阶段,由于生产力极度低下人们只能靠氏族制度维系在一起,在氏族中采用的是公有制并对劳动产品实施平均分配的方式。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逐渐确立,这打碎了原有的氏族制度并因此演化出阶级,阶级的出现逐渐造成各方的矛盾不断激化,人们急需一个强有力的机关代替已经解体的氏族调和各方矛盾,国家便因此出现。列宁对恩格斯的观点进一步进行了发展,他认为阶级与国家的出现是三次社会大分工的产物,三次大分工彻底摧毁了氏族制度、产生了阶级、带来不可调和的矛盾,国家则是这个阶级之间不可调和矛盾的产物。
对于国家的本质,恩格斯所指出的国家的产生离不开氏族的解体和阶级的对立,并进一步指出只要国家存在就意味着阶级的对立。恩格斯指出国家虽然是阶级矛盾的调停人,但它在本质上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国家是掌握在统治阶级手中的,因此看似公平的调停人在对立阶级出现矛盾时是偏向统治阶级的。或者说,国家所谓的阶级调和功能只是一层遮羞布,它的存在是统治阶级蒙蔽被统治阶级的工具。列宁继承了恩格斯的国家观,并将恩格斯的观点总结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6] 。在资本主义发展不断完善的二十世纪,资本主义制度所隐藏的无法解决的矛盾也渐渐显露出来,列宁指出了资本主义国家民主制度下的国家本质,民主只是欺骗被剥削阶级的幌子民主制度则是剥削民众最好的政治外壳,并对统治阶级是如何利用国家这个机器剥夺被压迫阶级进行分析。
4.2. 差异点:国家的消亡
恩格斯和列宁对国家的思考是站在不同的立场上的,恩格斯所处的时代并没有成功的建立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对于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建设如何发展没有参考,列宁写下《国家与革命》的时候更多地是要考虑如何建立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恩格斯认为国家是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这就注定了国家也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而消亡。国家是跟随着阶级产生的,当阶级消失的时候国家也就会消失。对于国家的消亡恩格斯指出资本主义国家需要通过暴力革命来消灭,社会主义国家则可以自行消亡,但在自行消亡的条件上恩格斯认为需要满足阶级的消亡、高度发达的民主、高度发展的生产力和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道德觉悟 [7] 。
列宁补充了恩格斯关于国家消亡的学说,在国家消亡所要达成的条件上列宁则指出:首先是民主的消亡,资本主义社会的民主是虚假的民主,真正的民主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存在,当资本家彻底消失,也不需要再去镇压资本家的反抗时,无产阶级专政就可以停止了,此时的社会已经消灭了阶级,只有在此时真正的民主才能够实现,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民主才会消亡。
其次就是极端行动的消亡,作为过渡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依旧存在着例如军队、监狱这一类特殊机构,这些机构存在的意义是镇压少数人,也就是阻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反动分子。当社会不存在需要被镇压的少数分子时,这些特殊机关就不需要存在了,而个人的极端行为不需要特殊机构的镇压,武装的人民会自行处理。极端行动的消亡意味着社会内不再存在需要被镇压的阶级,也就是阶级在此时已经消失了。
5. 结语
列宁的国家观与恩格斯的国家观是一脉相承的,对于国家的起源、国家的本质和国家的消亡这几个概念,恩格斯和列宁都站在同一阵线。恩格斯的国家观更为广泛,而列宁则根据恩格斯的观点结合资本主义国家进入帝国主义阶段的新形势进行进一步补充。
了解恩格斯和列宁关于国家的经典著作,可以进一步地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做好为社会主义建设奋斗终身的心理准备。《起源》和《国家与革命》有着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详细阐述,但是并不能作为处于建设期的我们具体的政策,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过渡依旧需要一代又一代的共产党人进行建设,而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是我们所要坚持的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