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指翻译角度浅谈《所罗门之歌》的中文译本
An Analysis of the Chinese Version of Song of Solom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ignification
DOI: 10.12677/CnC.2023.114086, PDF, HTML, XML, 下载: 324  浏览: 444 
作者: 刘慧杰:天津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
关键词: 《所罗门之歌》意指特色修辞 Song of Solomon Signification Rhetorical Devices
摘要: 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 1931~2019)的代表作《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无疑是非裔美国文学作品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小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 Jr.)的意指理论结合语言学和文化学,探究黑人特有的修辞策略,开启了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新篇章。本文试通过从意指角度分析《所罗门之歌》中译本的修辞特色,探究含有意指特色的非裔美国文学作品的汉译策略,以期为愿意在这一领域探索的译者们提供些许参考。
Abstract: Toni Morrison’s (1931~2019) masterpiece, Song of Solomon, is absolutely one of the most significant works of African American literature. Combining linguistics and culturology, Henry Louis Gates Jr.’s theory of signification opens a new chapter in exploring African American literary criticism. This paper tries to analyze the rhetorical features of the Chinese version of Song of Solom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ignification, and explore the translation strategies of African American literary works, so as to provide some clues for translators who are willing to study in this field.
文章引用:刘慧杰. 从意指翻译角度浅谈《所罗门之歌》的中文译本[J]. 国学, 2023, 11(4): 563-567. https://doi.org/10.12677/CnC.2023.114086

1. 《所罗门之歌》简介

《所罗门之歌》(Song of Solomon)是199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托妮·莫里森(Toni Morrison)的代表作之一,也是成长小说的代表作之一。小说细腻地描写了美国北方中产阶级黑人男青年麦肯·戴德(Macon Dead,绰号奶娃Milkman)在美国这一异质文化冲突激烈的环境中求生存、谋发展的故事。全书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主要介绍奶娃的家庭、朋友和社会背景;第二部分讲述他的南方之行,其本意是寻找一袋金子,结果金子没找到,却发现了美国黑人的神话传说以及自己的家族之根和文化之源。小说以“黑人会飞”这一古老的民间传说为主线,向读者展示了二十世纪的美国父母与孩子之间的新老冲突、男尊女卑的性别冲突以及北方城市青年与南方乡镇青年之间的贫富冲突,从而提出了在物质生活日益发展的今天,如何才能解决精神生活贫乏、文化无根的这一严峻社会问题 [1] 。

《所罗门之歌》创作于1977年,但由于受时代的影响,中美文化学术交流有限,翻译它的中文学者并不多。笔者目前能查到的有三位,第一位是胡允桓,于1987年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发表译本;第二位是舒逊,于1998年在中国文学出版社发表译本;第三位是雷芳,于2008年在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发表译本。中国当代著名文学翻译家、英美文学专家胡允桓,是世界范围内研究托妮·莫里森的第一人,也是当代用西方语言译介中国书法专著的拓荒人。自1987年起,胡先生先后在上海译文出版社和南海出版公司发表《所罗门之歌》的中文译本,本文将选取其2013年的译本作简要赏析 [2] 。

2. 《所罗门之歌》意指特色翻译分析

2.1. 意指理论

意指(Signification,国内有些学者也将其译为喻指)是一种修辞性的转义(trope),不仅是美国黑人话语所特有的象征性语言,而且是美国黑人核心的修辞策略。其特别之处就在于“它将注意力从语义层面转向了修辞层面,从而释放了词语被压制的意义” [3] 。

小亨利·路易斯·盖茨(Henry Louis Gates)是一位非常具有影响力的美国黑人学者,“通过融合杜波伊斯(William Edward Burghardt Du Bois, 1868~1963)的双重意识概念、吸收和借鉴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sure)符号学、巴赫金(Bakhtin Michael)对话主义和复调理论的研究成果,盖茨创设了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的‘本土理论’——意指理论” [4] 。他还在代表作《意指的猴子:一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理论》(The Signifying Monkey: A Theory of African-American Literary Criticism)中提出了语言意指、意象意指和文本意指 [5] 。作为非裔文学的代表,《所罗门之歌》中有很多关于黑人的传统,如黑人口语表达、宗教文化和特色歌谣等。同时受西方文化的影响,小说中也借用了许多西方传统,如《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和西方神话故事等。此外,莫里森善于处理人名和地名,其命名方式独特而富有巧思 [6] 。因此笔者认为从盖茨的意指理论来赏析《所罗门之歌》的译本是非常合适的角度。

2.2. 语言意指

语言意指是指“以非裔美国人的口头游戏为基础的语言的应用。通过以同音字替换、俚语联想、修改权威语录等方式间接达到讽刺、幽默的批评目的” [7] 。长期的种族歧视让黑人不能去学校正常地学习,这也影响了他们的话语体系,形成了黑人土语。正是这种土语让他们用修辞性的语言来讽刺和抵制白人统治者,他们的语言具有节奏感、比喻性、讽刺性等特点。

例1:

原文:Grab it. Grab this land! Take it, hold it, my brothers, make it, my brothers, shake it, squeeze it, turn it, twist it, beat it, kick it, kiss it, whip it, stomp it, dig it, plow it, seed it, reap it, rent it, buy it, sell it, own it, build it, multiply it, and pass it on—can you hear me? Pass it on!

译文:抓住这片土地!得到它,握紧它,我的兄弟们,利用它,我的兄弟们,摇撼它,挤轧它,翻转它,扭曲它,凑它,踢它,亲它,抽它,踩它,挖它,耕它,播它,收它,租它,买它,卖它,占有它,建设它,扩展它,把它传给你的子子孙孙——你们都听清楚了吗?把它世世代代传下去!

分析:这段文字来自黑人的呐喊,作者连用了25个it,而且都是短句。此外,每个短句都采用相同的结构,节奏快而紧密,仿佛是音乐的高潮,慷慨激昂,跟马丁·路德金的演讲《我有一个梦想》相像。对于这段文字的翻译,译者也采用了短句:“动词 + 它”的形式,保留了原文的节奏美。且“揍”“踢”“抽”“踩”等单音节词节奏更快,感情更充沛。结尾处的两个“pass it on”译为“子子孙孙”“世世代代”,既避免了重复,又用叠词营造了气势,延续了前文的节奏 [1] [2] 。

2.3. 意象意指

意象意指是指“作家针对需要表现的描写对象对文学传统中的一些基本意象的修改或改写,从而含蓄地表达作者对描写对象的态度” [7] 。莫里森经常使用直接的“意象”来表达隐含的想法,从而表达她对黑人世界和文化的独特理解,而这里的意象意指就包括她对非裔和西方两种文化中传统形象的“转义”。

例2:

原文:Dead, ain’t he? Cause he whistled at some Scarlett O’hara cunt.

译文:他死了,是不是?就因为他冲着斯卡莱特·奥哈拉那骚娘们吹口哨。(注:《飘》的女主角,旧译“郝思嘉”,这里泛指南方白种女人。)

例3:

原文:“The crunch is here,” he said. “The big crunch. Don’ t let them Kennedys fool you.”

译文:“危险就在这里,”他说,“挺大的危险。不要上那些肯尼迪的当。”

分析:例2中,作者使用小说《飘》中女主人公的名字“Scarlett O’hara”来喻指南方白人女性。Scarlett O’hara是美国文学中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白人女性,用她来喻指非常恰当,同时也充满了文学气息。但考虑到部分中国读者可能没有读过该小说,或是不了解其内容,可能会将其误认为是某个具体的人。因此译者采用了直译加注的方式,将人名音译为汉语,保留原文修辞形式,同时在括号中加注,说明该人名指代的内容,解释提喻修辞背后的用意,方便读者理解。

例3中的“Kennedy”是美国第35任总统,但文中使用的是复数,读者应该能直观地理解到作者这里想表达的不是总统本人,而是用他来指代美国白人们。译者也理解了作者的巧思,在翻译时同样采用复数“那些肯尼迪”,来避免读者产生误会。同时保留原文的人名,没有解释为“白人们”,使用提喻修辞,不失文学色彩。

提喻(synecdoche)即借代、指代,指不直接说某一事物的名称,而是借事物本身所呈现的各种对应的现象、特点和属性来表现该事物,语言简练、效果明显,具有婉转性和间接性。常见的提喻有四种:部分指代整体;个体指代全体;以材料代替事物;抽象和具体互代。上述两个例子都是以具有代表性的白人个体指代白人整体,虽言近却意远,看似讽刺,却又不觉突兀。译者同样保留了原文的修辞手法,既准确又生动,能传达给目标语读者同样的语言效果,有种读原作“原汁原味”的感觉。如果译者直接翻译其内涵——“白人”,不仅丢失原文表达方式上的“信”,同样还会造成小说语言“雅”的缺失,“意指”修辞的色彩意义也会消失。

2.4. 文本意指

文本意指是指“以委婉含蓄的方式反映或者呼应、或者对照、重申、修改或回应原作者所描绘的文本世界” [7] 。莫里森小说中的名称一直蕴含深意,《所罗门之歌》中的人名、地名、物名以及命名和错误命名的过程,几乎都超越了名字简单的象征意义和讽刺意味。

例4:

原文:A milkman. That’s what you got here, Miss Ruffie. A natural milkman if ever I seen one.

译文:一个奶娃。对,你有的就是一个奶娃,露菲小姐。要是我这回开了眼,这可是个天生的奶娃。

分析:查阅字典可知:A milkman is a person who delivers milk to people’s homes即送奶工。但在小说特殊语境中,很显然不是这个意思,这里只是用了它的谐音。Milkman在美国南方还有一个特殊意义:used to be a lot of womenfolk nurse they kids a long time down south. [1] 即那些需要母亲喂养很长时间的小孩儿,小说中的“milkman”便是这个意思。此外这里还有一个意指意义,“milkman”形容的是戴德精神生活的匮乏,及其精神世界的不独立。胡先生将其译为“奶娃”既遵循异化的翻译策略,采用该词在美国南方的特殊意义,同时还保留了该词在小说中的意指含义,能够很好地再现原文的意指。

例5:

原文:They called it Not Doctor Street, and were inclined to call the charity hospital at its northern end No Mercy Hospital∙∙∙

译文:城南居民语是管这条街叫做非医生街,并且倾向于把位于该街南端的慈善医院叫做非慈善医院……

分析:在小说开头,作者介绍了这些道路的名字(白人命名的),与之相反,这里描述的是住在美国南部的黑人对这些道路的称呼,他们喜欢在白人命名的名称前面加否定词,以此表达他们对政府和白人的反抗。但此处的“No Mercy Hospital”作者用的是no,而不是not,因此这里的否定词修饰的是mercy,即“不慈善”,因为这就是黑人对该医院的看法,作者要表达的便是黑人心中的不满和愤怒,同样一家医院,黑人和白人的感情色彩却截然不同,岂不讽刺。但译者“非慈善医院”的译法却产生了歧义,读者可能会误以为这个不是慈善医院(可能是其他医院)。此外“非慈善”的表述也使得黑人的感情变得平淡了。因此,笔者认为这里可以修改为“不慈医院”。

3. 总结

文学作品的翻译,不仅要正确传达作品的内容,还要综合考虑原文本的风格、修辞、社会背景、作品主题等多重因素,适当地采取归化异化的翻译策略,并灵活运用不同的翻译方法 [8] 。意指特色既是黑人语言的特色,也是黑人文学作品的特色,黑人女性作家托妮·莫里森的作品大多都是为黑人及黑人女性发声的,在翻译其作品时就要负责任地将这一特色再现。汉语中若能找到与英语相同的意指表达时,保留修辞手法,让读者领悟其内涵即为合理的翻译操作;若因文化差异造成理解困难时,适当增补或添加注释,帮助读者理解即为译者的责任;意指形式无法再现时,译者也不能生硬直译,给目标语读者造成阅读困难,而要领会作者的写作意图,传达其精神内核即可。

参考文献

[1] Morrison, T. (1989) Song of Solomon. Pan Books Ltd., London.
[2] 托妮•莫里森. 所罗门之歌[M]. 胡允桓, 译. 海口: 南海出版社, 2013.
[3] 王元陆. 《意指的猴子》: 黑人文学批评理论的扛鼎之作[J]. 文艺报, 2011(7).
[4] 水彩琴. 非裔美国文学的修辞策略——小亨利•路易斯•盖茨的喻指理论[J].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 44(1): 41-48.
[5] 小亨利•路易斯•盖茨. 意指的猴子: 一个非裔美国文学批评理论[M]. 王元陆, 译.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1.
[6] 陈鹏. 《所罗门之歌》意指特色翻译研究[D]: [硕士学位论文].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 2011.
[7] 朱小琳. 视角的重构: 论盖茨的喻指理论[J]. 外国文学研究, 2004(5): 141-147+176.
[8] 罗飞. 浅谈《所罗门之歌》意指特色翻译[J]. 作家杂志, 2013(2): 13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