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收入分配制度确立为我国三大基本经济制度之一。这是党的历史上首次将收入分配制度列为基本经济制度,体现出党中央对我国一直坚持的收入分配制度的肯定,也凸显出国家对收入分配问题的重视度之高。对于我国现阶段收入分配差距,目前学术界出现了“三问”:一是我国一直坚持公有制和市场经济,为什么近几十年收入差距有扩大的趋势?二是如何衡量我国现阶段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三是应该采取哪些切实可行的措施以缓解和调节区域间的收入差距?收入差距可以从多角度来比较和分析,本文将运用马克思《资本论》的基本原理和皮凯蒂《21世纪资本论》中的基本观点,把居民收入按区域分组对收入不平衡趋势和危害进行分析,以期得到平衡区域收入差距的启示。
2. 文献综述
马克思说“工资是劳动力的价值和价格的转化形式” [1],对于“工资”的研究,学者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 工资在个体之间、国家之间是否存在差异。马克思认为,“工资的实际运动显示出两类现象:一是工资随着工作日长度的变化而变化;二是执行同一职能的不同工人的工资之间存在着个人的差别” [2]。工资不仅在个体之间存在差异,对于世界上的各个国家之间而言也如此,“对于不同的国家说来,会表现为各个国民工资的同一时期的差异 [3] ”。亚当斯密也说过,“最高的劳动工资不在最富的国家出现,而却在最繁荣,即最快变得富裕的国家出现” [4]。2) 工资出现这样的差异的原因是什么?马克思说,“对国民工资的比较必须考虑到决定劳动力的价值量的变化的一切因素 [5] ”。玄黄(1964)也同意马克思的看法,认为国民收入进行差异比较时,应结合剩余价值的大小进行比较,而且证明了在资本主义不断发展的情况下不但工人工资相对降低,连可换得的商品数量也减少的事实。胡若南(2008)坚持马克思的劳动力价值决定理论,认为工资国民差异形成的最重要原因是劳动力价值的差异,劳动者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价值高低决定了工资的高低 [6]。杨威(2013)从我国农村居民视角对居民收入分配问题进行了分析,对农村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趋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启示。陈浩、艾文卫等人(2016)从劳动力价值视角和其供求关系维度分析了工资存在的国民差异。段卜源(2020)对城镇居民收入差距进行了研究,认为区域内收入差距最为明显,受教育程度和职业、区域等是主要影响因素。皮凯蒂在其《21世纪资本论》一书中通过分析经济数据对资本与收入的分配问题和差距量进行了研究,认为分配不均是造成财富不平等的主要原因,财富分配差距之所以日益扩大,是因为资本收益率大于经济增长率,而实施“全球年度累进税”便可解决这个问题,避免不平等的不断发展。分割主义通过劳动力分割市场理论告诉我们国家对社会和职业资格的限制造成了劳动力资源难以流动,从而形成了劳动力的分割市场,最终出现工资的国民差异也即形成居民收入的差异从而提出了工资的差异理论 [7]。3) 可以采取什么措施来缩减差距,平衡公民、国民之间的收入与工资。马建堂(1987)认为挣脱资金不足的限制、将效益与公平恰当结合可优化国民收入分配 [8]。
综上所述,有众多学者对居民收入问题进行了分析,既有针对城镇地区、也有针对农村地区的研究,而且,既有运用马克思的“国民工资原理”的学者,也有运用数理方法、利用大数据建立模型进行分析的专家。但是,即使有学者运用马克思原理进行分析,也只是选取了部分的因素作为影响因子,还缺乏比较全面的研究。本文将运用马克思《资本论》原理和《21世纪资本论》观点对居民收入差异进行全面的分析,以期探寻出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的内在原因,从而得到相关的政策启示。
3. 现状: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的严峻现实
根据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的数据来源于1999~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为分析居民收入的区域不平衡问题,在此特选择我国四个地区即东、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1998~2018年的数据进行研究,其中,1998~2012年间居民收入数据农村居民选择各地区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城镇选择各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作为数据指标,2013~2018年农村和城镇都选择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数据指标。
3.1. 四大区域间居民收入不平衡比较
对于近年来我国居民收入区域间不平衡的比较,本文分两个时间段(1998~2012年和2013~2018年)进行分析。对于1998~2012年间数据,共从两个角度分析:首先是对四大区域间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省份以及各区域最低省份分别进行比较,以探求各区域农村同等水平在四大区域间的区别。其次是对四大区域间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以及各区域最低省份分别进行比较,以分析各区域城镇同等水平在四大区域间的差异。对于2013~2018年间数据,分别对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东、中、西、东北地区进行分类比较,以发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区域间的差异规律。
3.1.1. 1998~2012年四大区域间居民收入不平衡比较
1) 四大区域间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省(市)份比较
国家统计年鉴显示,1998~2012年,上海稳居东部地区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高省(市)份,湖北和江西两省在中部地区不同年份居最高,内蒙古和辽宁则分别作为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高省(市)份。但是,如表1所示,六年来,东部地区最高省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都高于其他三个区域,在1998年上海以5406.87元达到内蒙古1981.48元的2.73倍;而且,在这六年中,西部地区最高省份的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都为四个区域中最低的地区,到2012年为7611.31元。由此可见,从1998年至2012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明显超过其余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即使是西部地区最高省份的农村居民收入,也一直处于我国区域中最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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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1. Comparison of the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average net income per capita among rural households in the four regions, 1998-2012
表1. 1998~2012年四大区域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高省份比较
数据来源:1999~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2) 四大区域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低省(市)份比较
根据统计年鉴数据,1998~2012年间,海南农村人均纯收入从1998年的2018.31元到2012年的7408元,一直处于东部地区最低省份,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村人均纯收入最低省份都有变化,以西部地区为例,1998年西藏1231.5元处于最低,2005年贵州则以1876.96元位于最低,2012年便更新为甘肃的4506.66元居于末位。由图1可知,四个区域最低省份的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都在增加,并且和区域最高省份的农村居民收入一样,西部地区最低省份的农村居民收入仍然是四个区域中最低值,但和区域最高省份的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不同的是,东部地区在最低省份对比组中不占优势,反而大体上都落后于东北地区。
数据来源:1999~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Figure 1. Comparison of rural households with the lowest average net income per capita in the four regions, 1998-2012
图1. 1998~2012年四大区域间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低省份比较
因此,由以上区域最高省份的农村居民收入和区域最低省份的农村居民收入两组对比中我们可以知道,从1998年到2012年,在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省份占优势的区域不一定在农村居民收入最低省份对比中也占优势,而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省份占劣势的区域却依然存在农村居民收入最低省份区域对比中也更逊色的现象,虽然当时国家处在改革开放初期,但农村居民收入在各个区域中仍存在较为明显的不平衡。
3) 四大区域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比较
由表2可知,1998年~2012年,东部、中部和东北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省份都较为稳定,分别是上海、湖南和辽宁。在四大区域中,东部地区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的省份上海从1998年至2012年一直名列榜首,从1998年的8773.1元到2012年的40,188.34元,一直远远高于其他三个区域最高省份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相差不大,且一直保持着较为平缓的差异,1998年两地相差608.52元,2005年相距719.49元;东北地区从1998年的4617.24元落后到2010年的17,712.58元开始高于中部地区的18,844.05元,与西部地区20,407.57元相差无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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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2. Comparison of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the four major regions, 1998-2012
表2. 1998~2012年四大区域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比较
数据来源:1999~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4) 四大区域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省份比较
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四大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省份在1998年~2012年都有所变动,以中部地区为例,1998年与2000年为山西省,2005年~2012年均为江西省,说明各个地区的省份都在为提高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而努力。但是,根据图2我们也可得知,1998年~2005年,东部地区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最低省份提高的速度逐渐低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到2015年,四个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最低省份的数额非常近似;2010年至2012年,各区域又产生了东部最高,中部其次,东北第三、西部地区落后的顺序,四大区域之间差距也随着时间的变化逐步拉大。
3.1.2. 2013~2018年四大区域间居民收入不平衡比较
1) 四大区域间各区域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由表3可知,从2013年~2018年,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加,而且,从2013年起,每个地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高于6000元,甚至在2013年,东部地区就已经农村人均“过万”,高达11,856.8元。东部地区连续六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明显高于其他地区;东北与中部地区一前一后居于中间;西部地区则在奋勇追进之时仍居四个地区末位。
数据来源:1999~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Figure 2. Comparison of the lowest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of urban areas between the four regions, 1998-2012
图2. 1998~2012年四大区域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省份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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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3.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of rural residents grouped in the east, central and western regions and northeast regions (in yuan)
表3. 农村居民按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数据来源: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2) 四大区域间各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在东中西及东北地区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013至2018年间不断提高,近六年,各区域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在2万到4万这个区间,虽然有超过4万例如东部地区2017年达到42,989.8元,2018年实现46,432.6的突破,但其他三个地区都暂时还未闯过3.5万这个大关。同时根据图3,我们可以看出和2013~2018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一样,东部地区在这六年一直都处于“领头羊”位置,而且与其他三个地区拉开了较大的差距;不同的是,西部地区与中、东北地区的差距得到缩减,可与二者比肩而立,但六年来,三个地区的城镇发展速度并不快,城镇居民收入在2013~2018年变化较轻微。
3) 四大区域间总体各区域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根据表4,可以看出,四个地区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差较大,例如东部地区2013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23,658.4元,与中部地区2018年的数额相近,甚至高于西部地区2018年的居民收入。虽然东北地区在城镇居民收入中不占优势,其在全国居民收入比较组中高出中部和西部地区,仅次于东部地区。
数据来源:2014~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Figure 3. Comparison of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of urban residents grouped by east, central and western and northeastern regions
图3. 城镇居民按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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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4.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yuan) grouped by east, central and west and Northeast china
表4. 全国居民按东中西及东北地区分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数据来源: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在2013~2018年的区域间对比中便可看出,各区域之间的居民收入分布时极不平衡的,东部地区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均高于其他三个地区,而西部地区则在四个区域中最为落后。
3.2. 区域内省市间居民收入不平衡比较
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不仅包括各区域之间存在的收入不平衡,还包括区域内存在的不平衡,接下来便对区域内的差距进行分析。
3.2.1. 1998~2012年区域内省市间居民收入不平衡比较
1) 各区域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由表5可知,从1998年~2012年,东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的省份上海与最低省份海南居民收入逐年提高,但两个省份之间的差距也越来越大,二者差额超过了最低省份海南的7408元,达到10,395.68元。中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省份和最低省份在六年来有所变化,二者差距也在增大,但不比东部地区的上万“鸿沟”之大。西部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省份六年来持续在内蒙古,二者差距随年份增加的同时也在拉宽,位于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之间。东北地区农村居民收入最高省份是辽宁,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则属于最低省份行列,二者差距较小,六年时间差距也一直保持在800元以内,是四个地区内农村居民收入较为平衡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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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5. Comparison of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average net income per capita in each region and the lowest provinces
表5. 各区域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数据来源:1999~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2) 各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根据表6可知,从1998年~2012年,东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和农村居民收入情况一样,最高省(市)份是上海,最低省份是海南,不同的是农村居民收入差距到2012年才超万元,而城镇居民收入早在2005年就已经形成了10,521.09元的差距,而且差额增速极快,从1998年的3920.23元之差到2012年的19,644.93元,翻了5倍。中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省份是湖南,而在农村居民收入占优势的江西从2005年起便一直处于城镇居民收入最低省份位置;最高省份和最低省份的城镇居民收入差额并未逐年增加,反而从2000年到2012年有所下降,尤其是2005年到2010年期间差距下降最为明显。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最高和最低省份在六年间变化较大,二者差额出现从2000年到2005年降低、从2005年到2010年又急剧增加的波动趋势,由此可见,在2005年至2010年间原本缩小的差距又逐渐拉大,其必定受所实施的政策或者发生的经济变革影响。东北地区城镇居民收入仍是辽宁最高,其他两省更为落后,比西部地区情况更为显著的现象是,2005年到2010年,最高省份和最低省份差距直线拉大,从835.04元的差额上升到3856.07元,差距突然拉大了4.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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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6. Comparison of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all regions and the lowest
表6. 各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数据来源:1999~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
3.2.2. 2013~2018年区域内省市间居民收入不平衡比较
1) 各区域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2013年至2018年,经济发展更为迅速,国家对“三农”问题也更为重视,并且出台了多想相关的政策措施。从表7便可看出,全国农村居民收入较2012年都有较大的增幅,即使在农村居民收入最低的省份也已达到5588.8元的收入。分地区来看,东部地区从2015年起便都已成为“万元大家”,但最高和最低省份的差距自2013年起便已“过万”,并且呈现出差距不断增大的趋势。中部地区发展较为均衡,最高和最低省份差距保持在3300元以内。西部地区差距虽不及东部地区之大,但也超过中部地区差距,差额连续六年稳定在3000元~5000元的范围之中。东北地区三个省份差距是四个地区中差距最小的,差额保持在1100元之内,最大差距只达10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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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7. Comparison of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rural areas and the lowest
表7. 各区域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数据来源:2014~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2) 各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根据表8,城镇居民收入显现稳步提高的景象。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最高省份城镇居民收入已达到最低省份的两倍,而且二者差额都是以“千”为单位增加的,由此可见东部地区的收入差距之大;中部地区收入也较高,但最高和最低省份差距较小,是四个区域中区域内差距最小的地区,每年差额递增,但增加的幅度都较稳定,保持在1.1的比例左右;西部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最高和最低省份在2013~2018年间均为内蒙古和甘肃,两省都保持在较为平稳的增长态势,因而二者差距也增长的较为平稳;东北地区城镇居民收入没有农村居民收入平衡,最高和最低省份之间差额随时间增加而增加,差距不断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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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8. Comparison of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all regions and the lowest
表8. 各区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数据来源:2014~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3) 各区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从表9可以看出,四个地区居民收入最高和最低省份都固定在同两个省份中,东部地区分别为上海和河北,中部地区为湖北和河南,西部地区是内蒙古和西藏,东北地区则为辽宁和黑龙江。分地区来看,2013年~2018年,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很大,最高和最低省份之间的差额六年来都超过了最低省份的居民收入;中部地区差距较为平和,差额保持在2000元到4000元之间;西部地区差距较大,最低省份居民收入处于将近最高省份1/2的水平;东北地区居民收入较高,差额和西部地区差额相近,因而东北地区差距也不小,但和西部地区相比,居民收入还是略微更为平衡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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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ble 9. Comparison of provinces with the highest per capita disposable income in each region and the lowest
表9. 各区域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最高省份与最低省份的对比
数据来源:2014~2019年《中国统计年鉴》。
综上所述:同一区域内,不管是农村还是城镇,居民收入都存在差距。在东部地区,上海总体居民收入最高,海南和河北则属于落后省份;中部地区较为发达的农村地区在湖北,而对于城镇居民收入较高区,湖南则是代表省份;西部地区内蒙古居民收入较高,甘肃较低;东北地区辽宁省在三个省中属于居民收入最高省份,但与其他两省差距不大。东部地区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情况最为严重,远远超过其他三个地区的区域间不平衡程度。
4. 原因与危害:居民收入区域不平衡的深层因素及影响
4.1. 区域自然、历史因素
区域间:根据图4可知,东部地区位于沿海,地形多为平原和盆地,而且,东部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政策最早“落地”的地区,有着接触发达国家优秀经济管理模式的“先行优势”。东部地区经济整体实力较强,经济发展水平与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相比也较高,不管是城镇还是农村,所处的经济环境都具备明显优势,为当地人民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政策向东部倾斜,采用“东部先富,带动后富”的发展方式。改革开放初期,东部开始实行市场经济体制之时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还在采用计划经济体制。国家资金大量投入于东部地区,促进东部经济发展的同时减缓和抑制了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中部地区位于东部地区内侧,是我国农业生产的重要基地,农业人口集中,在“十一五”期间首次施行“中部崛起计划”,以发展农业、研发核心技术等为目标助力中部经济发展,但一直受“三农问题”、产业结构问题等的制约。2004年8月3日,温家宝总理首次提出“振兴东北”战略,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众多,并且其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是粮食和畜牧业良好发展的优良产地,但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存在着显著的地域差异。西部地区地域辽阔、多山地和盆地,自然生态条件恶劣,西北和西南生态条件各异,资源分布不均,虽然在1999年党中央实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但受历史等因素影响,西部地区经济仍较为落后。
图片来源:新浪网作者栀子随风自媒体https://k.sina.com.cn/article_3994494943_ee1727df00100ianu.html
Figure 4. Map of China’s regional policy zoning
图4. 中国区域政策分区示意图
4.2. 劳动力差异——(剩余价值生产)主要条件差异
4.2.1. 劳动力生活资料差异
马克思说:“劳动力价值是由平均工人通常必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决定的” [9],在考察居民收入不平衡因素时,生活资料的价值、价格差异需重点关注。根据2019统计年鉴数据显示,食品支出占总支出比例在上海、湖南、内蒙古、辽宁分别为24.75%、27.97%、27.07%和26.77%,教育文化及娱乐支出占总支出比率在四个省市中则各为11.65%、14.81%、11.42%、12.66%;由此可见,东部地区代表省市上海食品支出比例在四个地区中最低,教育支出也较低,可见上海必要生活资料和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价格并不高,企业家总是想竭力地降低工人工资,因而将最低必要生活资料价值作为工资的最低标准,但上海居民收入仍居中国前列,可见上海已经过了将主要支出用在必要生活资料上,而开始“享受型生活”,但其他地区却还在前一阶段,处于“挣一文吃一文”状态,各地区居民收入乃至经济状况相差甚大。
4.2.2. 劳动力素质差异
一般而言,男性劳动力所能承受的劳动强度高于女性,而中年劳动力又强于老年劳动力,劳动强度越大,所创造的劳动力价值也越高,居民收入自然更高。以城镇居民收入最高的省份为例,根据2019年统计年鉴可知,2018年,东部地区的上海性别比例(女 = 100)为106.61,文盲人数426人,老年率(65岁及以上占总人口数的比率)为14.95%;年少率(0~14岁占总人口数的比率)为9.84%;中部地区湖南为101.51,文盲人数1419人,老年率为12.49%;年少率19.49%;东北地区辽宁为100.37,文盲人数499人,老年率为14.98%;年少率10.15%;西部地区的内蒙古为104.26.文盲人数825人,老年率为9.85%,年少率13.28%。由此可见,上海在所选省份中性别比最高,男性所占比例最高,文盲人数最少,劳动力受教育者较多,虽然老年率较高,但年少率最低,综合起来的中年劳动力所占比率较高。经过对比发现,劳动力在东部地区主要以男性为主,而其他地区男性和女性劳动力比例相近。而且,东部地区大众从上到下思想观念解放程度高,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人们思想受传统观念禁锢,积极性、主动性和冒险性受制约。由于东部地区经济发达,所提供的发展空间和平台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向其聚集,因此,在东部劳动力素质较为均匀,不同的工作具备不同的人才,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虽因重工业发达拥有较多的高技术人才,但经济的落后同时也导致了文盲和半文盲人员数量较多,而且中等技能人才稀缺。东部地区善用开拓性人才,而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则注重“德”性、按资历、经验选人。劳动力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生产效率,同时也影响着居民收入的高低。
4.2.3. 劳动力价格差异
马克思曾说:“工人的工资表现为劳动的价格,表现为对一定量劳动支付的一定量货币”,“劳动价值的货币表现就是劳动的必要价格或自然价格” [10]。劳动力价格不同,必然引起居民收入出现差异。在上海,居民的工资性收入为37,136.9元,而湖南、内蒙古和辽宁的工资性收入分别为12,797.9元、15,033.3元和15,580.5元,上海的工资明显高于其他三省,只选取四个地区的代表省份差距已如此之大,如果将每个地区进行比较,其间的差距肯定不小,而东部地区居民收入高于其他三个地区,工资性收入的差异便起着较大的影响,因此,劳动力价格的差异深刻影响着居民收入的差异。
4.3. 剩余价值生产差异——辅助性条件差异
4.3.1. 工作日差异
工作日指的是劳动力每天必须工作的劳动时间,它是一个可变而且流动的量。劳动时间越长、劳动强度越高,工资就越高,但当地人们的生活习惯也会影响着工作时长,例如2015年上海“上班族”工作日平均工作时间为8.89个小时,而辽宁沈阳平均工作时间为8.18个小时,虽然只是0.71个小时的差距,但却为城镇居民收入出现52,961.9元与31,125.7元之间的差距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影响。工作日差异不仅仅表现在一个工作日的长度上,还包括一周或一个月工作日的数量上,“做三休一”和“做五休二”制所规定的工作日数量是不一样的,工作日越多,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也就越高,劳动力所能获得的居民收入也越高。
4.3.2. 生产条件差异
马克思说:“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按相反的方向变化” [11],劳动生产力越高,劳动力价值和剩余价值便越低,在2019年建筑业生产率统计中,东部地区北京生产率为55,2473元/人,中部地区湖南为348,142元/人,西部地区宁夏生产率是267,274元/人,东北地区黑龙江263,940元/人,按理来说应该是宁夏和黑龙江工资在四个省份中最高才是,但结果并非如此,工资收入的高低,还受科技发展情况、生产规模等的影响。东部地区地势辽阔,也是科技比较发达的地区,其生产规模不受地域的限制,而西部地区较多山地,条件恶劣,人员稀少,资源虽多带开发不足,科技发展较为落后,有些地区甚至还在使用原始生产的方式,因此,生产条件的差异对居民收入影响包含着多方面的内容,不能仅从一方面进行考察。
4.4. 商品生产差异
4.4.1. 商品生产种类差异
商品生产种类的差异会影响着成本高低,不同的商品,保管费用和生产周期等内容也不同,从而造成居民收入的差距。东部地区是生产消费品的主要产地,如上海主要生产电器和建筑材料等,以水运和公路运输为主,中部和西部地区则是输出能源和原料,形成东部向中、西部高价销售制成品,而中西部却向东部提供廉价的能源和原材料,地区之间便形成不平等交换和价格“剪刀差”;东北地区主要以重工业为主,其不仅耗时长,而且受科技进步影响较大,生产成本高,西北地区的能源等生产周期也长,货币回流速度较慢,投资者难以快速获得利润和收入,消费品则不同,生产周期短,进入销售市场后也能较快转化成货币,因此,以生产消费品为主的东部地区在商品种类生产,乃至货币回流层面便占据优势地位。
4.4.2. 商品销售差异
商品生产会对居民收入产生影响,商品销售也如此。商品销售的区别包含着多方面的差异:1) 销售渠道各异,东部地区位于沿海,便于进行外贸交易,在商品销售上,该地区主要是出口商品,如广东2019年出口额达42,706.5亿元人民币,而处于边远地区的西部,则无法依靠出口来销售其生产的商品,主要还是依靠国内吸收,由此便可理解广西出口额仅有2175.5亿元。2) 销售流通时间差异,东部地区生产规模大,销售渠道宽广,商品流通速度自然快,由此便能快速对其新生产的商品进行销售,保证了商品的新鲜度和与时俱进,由此也能形成较好的口碑,而中部地区以农产品为主,若没有找到合适的购买商,则会导致农产品质量变差,更加难以销售,其所能承受的运输时长和距离也较短,容易受温度和天气等的影响,因此,对居民收入增添了更多的不稳定性。
5. 对策与建议:缓解居民收入区域的可行性措施
5.1. 更加强调公平,大幅度调整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
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早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离不开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支持,实现公平正义,坚持收入分配制度是最佳的方案。站在经济角度看,某地居民收入的平均程度对该地区最终消费率有着重要的作用,平均程度越高,最终消费率也越高,反之则更低,提高收入公平度,既可促进消费、扩大内需,也有助于营造和谐稳定社会。
更加强调公平,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制度进行大幅度调整。在初次分配领域中,要坚持按劳动、按要素进行分配,保证工资和劳动生产率同步提高,增加劳动所得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避免稀缺要素和资源资本化程度的加深;减税降费应遵从结构性和地区性、领域性,例如完善城镇税收制度,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职业工资收入水平;掌控好转移支付等再分配手段,对高收入者征税做到应收尽收,保证社会福利和保障向低收入地区和群体倾斜,发挥出“共济性”;发挥出第三次分配作用,利用好官方慈善平台,鼓励和支持民间慈善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提供展示空间,完善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保证不同性别同工同酬,打击性别歧视等歧视劳动力的行为,以“共建、共享理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形成。面对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较低,推动生产、拉动经济的重中之重是提高效率,在尽力维护公平之时注重效率的提升,在扶贫道路上由消费性扶贫转向生产性扶贫,提升劳动力素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带动农村农民生产力的提高,让农民也能享受城镇化所带来的经济红利让“中国速度”带动各地区经济发展,整体提升居民收入水平。
5.2. 稳定消费品物价,健全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
物价稳是民心稳的重要保障,“菜篮子”、“米袋子”和“果盘子”的稳度,既与平常百姓家的“小账本”息息相关,也关系到社会经济运行的“大账本”,物价稳定,人民生活更加安心的同时国家发展也能增添更雄厚的底气。在疫情影响之下,各产业的同步运行难以实现,面对严峻的挑战,应保证产品尤其是粮食等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将生活必需品价格维持在正常水平范围内,在走好农业消费品物价“平衡关”的同时,保证房租涨幅维持在平稳态势,降低通信等资费支出,减少工业领域低端无效的供给,确保工业消费品高质量供给充足,以稳定工业消费品物价。
今年1月19日至21日,习近平在考察调研云南时谈到“健全推动发展先进制造业、整形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健全实体经济体制机制,有助于推动产业振兴,让当地资源禀赋优势在实体经济产业中得到体现和发挥。通过健全振兴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生产具备竞争力产品、形成特色和优势产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布局,发掘出新型材料和能源等“硬件”,利用好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网络系统等“软件”,形成“互联网+”产业基地,发展新兴产业和新基础产业,从而扭转差距拉大的趋势,平衡居民收入,助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5.3. 提高劳动力技能,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资金与技术支持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得到正式确认,马克思说:“工资总是随着劳动生产率而升降 [12] ”,因此,劳动生产率提高可以促进工资的提高。一方面,提高劳动力技能,通过知识、数据等新生产要素创造出高附加值产品,各级政府加大对教育的公共支出,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提升劳动者受教育程度,对就业人员特别是农村人员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确保产品供应链条完整、连续,稳定支出水平从而稳定居民收入。另一方面,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支持与技术帮助。1) 加大对落后地区的资金支持。通过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提升发展项目的进度,为落后地区提供足够的资金以支持产业发展、企业科技创新,让企业可以在研发上加大资金投入,从而提高企业在社会市场上的核心竞争力,助力地区发展。2) 加强人员互相输送,进行技术分享。紧跟科技发展的步伐,对落后区域加强技术支持,弘扬“西迁精神”,为中西部地区引进敢干事、能干事、有胆有识的人才,加强各区域技术人员等人才的沟通交流,可通过举办“技术交流大会”等进行技术分享;通过各个区域的人员流动,使在性别失衡的地区吸收外地人员,通过外来人员的补充平衡性别比,保证生产上所需性别劳动力充足,既有充足男性劳动力可承受高强度的工作,也有充足女性劳动力负责需耐心和细心处理的工作。从而通过技术和人员共同作用,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工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