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合作是指学前师范院校的自身发展必须与一定区域内的幼儿园教育发展相结合,以此来带动学前师范院校发展与当地的幼儿园教育水平的提升 [1]。
高等教育的主要职能是教学、科研和服务。高等教育的教学、科研、服务都要考虑到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 [2]。学前师范院校的第三个职能就是为社会服务,服务当地幼儿园教育,是学前师范院校实现第三职能的一个重要体现。
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学前教育课程改革带动了学前教育领域内的全方位、深层次的变革,使得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之间的协作互动关系来有了巨大的发展,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之间的互补性成为两者之间的重要基础和资源,协作互动促进了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的教师专业发展、促进了双方学校功能的建设、构建了新型的学习共同体。
学前师范院校与地方幼儿园合作发展,就是要在学前师范院校和地方政府及幼儿园成员单位之间形成发展共同体,制定共同的发展目标,大力推进学前师范院校人才培养和地方学前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3]。在共同发展目标的引领下,学前师范院校和幼儿园建立良好的共同发展关系,充分发挥在各自领域的优势,进行深度合作,共同产出高质量的协同创新育人成果 [3]。
2014年8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的意见》中明确提出,高师院校与地方政府、幼儿园应建立“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鼓励高师院校与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探索“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教师发展新机制 [4]。高师院校学前教育类课程教师深入幼儿园和教育行政部门兼职任教、挂职实践。此外,实施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模式改革,构建厚基础、强能力、重融合的幼儿教师培养体系,培养一批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卓越幼儿园教师 [4]。幼儿园全程参与幼儿教师培养,积极利用学前师范院校专业的智力支持和优质资源,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成长。
2. 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合作的现状
目前,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合作的重点多集中于两者的合作办学、高校附属幼儿园的集团化办学、高师院校教师教育与幼儿园教育合作模式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1. 构建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以幼儿园为基地的合作类型
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是指在原有幼儿园建制的基础上,增加和强化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功能,使每个幼儿园既是学前师范院校学生学习成长的摇篮,同时也是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基地 [5]。它是学前师范院校和幼儿园联合建立的旨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的合作共同体,是“融幼儿教师职前培养、在职培训和幼儿园教育改革于一体的组织形式,是经过共同重新设计和调整,具有多重功能的合作伙伴关系” [6]。目前,西安市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学校运行的基本模式是合作小组——即由2~3名幼儿园骨干教师、5~10名学前教育专业的实习生以及1名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中实际问题组成合作小组,通过共同努力实施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设计组织教学计划,重新设计学前师范院校的人才培养方案。
2.2. 建立园际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联盟——幼儿园合作、专家引领的合作形式
这种合作由西安市几所幼儿园自愿组成幼儿园发展联盟,其运作方式是运用学前师范院校专家学者的力量和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的平台,组织学前教育专家指导幼儿园改进与发展,其最终目的是探索一条立足西安市学前教育现状通过联盟推动西安市幼儿园发展的新路子。园际幼儿教师专业发展联盟的组织与决策机构为“幼儿园联盟教学委员会”,负责联盟幼儿园的教学设计、教研开展和教师专业发展三方面的工作。由联盟教学委员会引进全国各地的优质学前教育资源,负责与学前师范院校专家学者的沟通交流,建立与全国各地优秀幼儿园的广泛联系。同时,联盟内部开展各种形式的内部交流与合作活动,包括组织研讨、交流学习、分享经验等方式实现优质资源的相互利用 [7]。
2.3. 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的区域合作类型
2.3.1. 利用学前师范院校人才资源,通过“挂职”“支教”等方式实现区域合作 [8]
西安市的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建立了长期合作机制,学前师范院校有组织地派遣学前教育专业的教师、师范生到相关的幼儿园任职锻炼。通过“挂职”锻炼,学前师范院校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幼儿园的发展需求,为教学研究提供第一手的实践资料;同时通过在幼儿园教学一线的实践,有利于学前师范院校教师获得科学研究的素材。学前师范院校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现实状况和各种需求,才能够及时地修改人才培养方案,适当地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准确地确定学前教育专业的办学定位,培养符合幼儿园教育教学需求的专业人才。此外,学前师范院校对幼儿园新教师进行系统的岗前培训,有组织地派遣师范生进行各种形式“支教”和“实习”,也能够丰富幼儿园的校园文化,尤其是给幼儿带来所需的关爱和教育。
2.3.2. 优势教学资源互补,通过共建“图书馆”“实训室”等方式实现区域合作 [8]
西安市的学前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所取得的先进教学成果、教学方法、教育模式可在合作的幼儿园进行实施,合作幼儿园为学前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的教育研究和科学研究提供实践基地。学前师范院校一方面通过先进的教学、科研成果提升合作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另一方面通过共建专业图书馆、实训室等资源的共享机制,为幼儿园教学活动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
2.3.3. 利用学前师范院校专业优势,为幼儿园教师提供职后培训
一方面,利用“国培”、“省培”等培训平台,学前师范院校通过在职培训和顶岗培训等方式为幼儿园教师提供培训机会,为幼儿园在职教师专业成长提供专业支撑;另一方面,学前师范院校通过函授、面授、网络教育等多种方式为幼儿园教师提供在职学习的机会,系统地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和专业能力。此外,通过“挂职”、“支教”等方式,加强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教师之间的沟通和合作,为双方提供互相交流学习的平台。
3. 建立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合作的有效途径
3.1. 建立系统性、长期性的有效服务机制
学前师范院校和地方幼儿园的合作是地方学前教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其合作需要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合作共同体的形成、合作机制的确立、合作文化的塑造、教育行政部门的参与等 [1]。
学前师范院校服务幼儿园,需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学前师范院校以及幼儿园三方面的系统合作。一方面,学前师范院校应该积极与西安市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取得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建立系统的服务机制。另一方面,西安市地方幼儿园也应该根据自己的需要积极与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争取与学前师范院校的合作机会,建立长期的合作机制。学前师范院校服务西安市地方幼儿园不是一项短期活动,而是根据西安市学前教育发展的特点,需要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长期的合作。西安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学前师范院校与地方幼儿园分布、办学质量的实际状况,由学前师范院校和地方幼儿园自愿选择、自愿结合,按照就近指导原则建立系统性、长期性的有效合作关系。
3.2. 立足西安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学前师范院校为了更好地服务幼儿园,应当对幼儿园教育实际情况和实际需求进行充分调研,有针对性地为幼儿园提供相应的服务,避免“千篇一律”、“重过程、轻结果”等不良结果的出现。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对学前教育专业的人才培养,要立足于西安市学前教育发展和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现实情况,培养符合西安市学前教育需要的应用型人才。此外,对于西安市幼儿园教师,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教师的职后培养,应当符合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不同诉求。由西安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学前师范院校及幼儿园相关部门及人员会谈协商,初拟合作项目计划,组成专门机构开展双方的互动。为保证合作计划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应提供一定的政策、经费支持和保障。
3.3. 以人为本,实现师范教育与学前教育的和谐发展
学前师范院校必须采取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模式,需要与幼儿园建立起合作关系,从而保证学前教育专业的师范生能够在幼儿园得到充分的实习实训锻炼。同时,幼儿园也可以通过与学前师范院学前教育专业合作定向培养需要的学前教育人才 [9]。
学前师范院校服务幼儿园,归根结底是对“人”的服务。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不管是直接对地方幼儿园的幼儿服务,还是为地方幼儿园的师资服务,都应该充分考虑到他们的实际需求,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同时,西安市地方幼儿园也要关心进行服务的学前师范院教师和师范生的专业需求和身心健康。
服务地方幼儿园,既是对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的挑战,也是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的机遇。西安市幼儿园教育存在很多现实的复杂的问题,需要学前师范院校、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三方面的有效合作来解决。西安市学前师范院校应当树立主动为地方幼儿园服务的意识,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为西安市的地方幼儿园输出各种优秀的教育资源。在西安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主导下,通过多种合作机制的探索与实践,建立学前师范院校与幼儿园参与的“校–官–园”合作共赢的有效途径。
基金项目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9Y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