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引言
何为暗示?可从人与环境两视角切入。从人出发,暗示指个体或群体使用间接的言语、行为或动作影响他人的观念、情绪和意愿。而从环境出发,暗示则指一定的环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 可见,暗示法是指以内隐的方式向对方传递信息,从而对对方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积极暗示法则是指用间接的语言、行为等方式向对方传递积极的信息,以期对其心理和行为产生积极的影响。
陈鹤琴的《家庭教育》分别论证了“消极暗示”与“积极暗示”对儿童的影响。如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成人常会数落、训斥甚至体罚幼儿,导致幼儿缺乏信心,常出现自我否定、主见缺失等问题。可见,消极暗示会削弱幼儿的精神动力,使其变得自卑与退缩,这与幼儿健康成长的初衷相背离,因此不值得提倡。幼儿园是幼儿成长发展的主阵营之一,教师的教育方法影响着幼儿,如果教师采用积极暗示法,将会对幼儿发展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这与幼儿健康成长的愿景一致。因此,探讨陈鹤琴“积极暗示法”对幼儿园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2. 陈鹤琴积极暗示法的基本主张
鼓励、称赞、协商、诱导等积极暗示的方法出自陈鹤琴《家庭教育》一书中,其认为“然教育必须根据儿童的心理始能行之得当。若不明儿童的心理而妄施以教育,那教育必定没有成效可言的” [2] 表明陈鹤琴倡导成人在教育幼儿时应使用积极暗示法。
2.1. 鼓励
陈鹤琴强调“积极的鼓励比消极的刺激好得多” [2] 。他认为要想幼儿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具备良好的学习品质,成人应用积极的表情、行为和语言去鼓励幼儿,而不是一味地训斥幼儿。幼儿的经验不如成人丰富,做事能力也不如成人强大,因此成人不应以自身的标准去评判幼儿。陈鹤琴认为,幼儿喜欢成功与称赞,成人应在了解幼儿心理发展的基础上运用正面积极的鼓励去帮助幼儿。其次,陈鹤琴提出鼓励法不可滥用,应当在分析幼儿的具体表现下施以适当的鼓励,使幼儿改进不足,最大限度地发挥自身优势,使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2. 称赞
陈鹤琴认为,喜欢被称赞是幼儿的心理特征,相较于责骂,称赞更有利于幼儿改过。成人应充分利用幼儿渴望赞许的心理特点,并强调无论是称赞还是责骂,都应针对幼儿的行为而非幼儿自身。他认为幼儿善恶是非等观念是后天渐成的,成人的处理方式影响着幼儿观念的形成。当别人做得好,成人要以辞色大加称赞,做得不好要表示不认同,如此以往,幼儿的种种观念就得以正确建立。陈鹤琴举例论证了利用称赞来引导幼儿改变不良行为习惯的案例。他指出,一位家长通过积极称赞孩子的行为帮助其改掉了不良的卫生习惯。而另一位责骂孩子的家长反而加剧了不良习惯的恶化。因此,根据陈鹤琴的观点,成人应利用幼儿喜欢被称赞的心理,应选择合适的时机,通过称赞的方式暗示幼儿改正不当行为,但也要注意称赞不能过度使用,否则将失其效用。同时,成人要用称赞或不赞同的方式去评判他人的行为,以暗示幼儿“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
2.3. 协商
陈鹤琴认为,在教育幼儿时成人应减少使用命令、禁止、指挥等强制性的方法,而是以协商的方式,引导他们主动自愿地行动。陈鹤琴认为“故养正当于蒙” [2] ,幼儿尚年幼,经验缺乏,认为教师的禁止是一种束缚,教师越发禁止的事情幼儿越发感兴趣。同时,教师与幼儿的关系多处于上位关系,命令与指挥是师幼互动中教师常用之法,这难以体现幼儿的地位和权利。如若教师采用协商的方法,与幼儿站在同一水平线上,让幼儿自主选择、自由探索,这对调动幼儿的积极性,形成自己的思考与见地有着积极作用。因此,教师应尊重幼儿的想法,以鼓励式的协商代替命令、禁止和指挥式的强制,发展幼儿的见地,调动幼儿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4. 诱导
陈鹤琴指出,成人在面对幼儿的无理要求时,“诱导比恐吓、哄骗和打骂都来的好” [2] ,并分别指出恐吓、哄骗和打骂对幼儿发展的不利影响。成人如若过多使用恐吓,往往会使幼儿形成逃避型人格,胆小怕事,缺乏责任感和冒险精神。成人如若只为幼儿一时所谓的“听话”而过多使用哄骗的方式,久而久之,将会使幼儿疑心多虑,对于幼儿诚信品格的形成极为不利。如果成人过度依赖惩罚和责骂的方式,不仅会让幼儿产生消极情绪,还会导致幼儿对教师心存怨恨,这既不利于良好师幼关系的形成,也不利于教师的专业成长。陈鹤琴认为诱导有利于幼儿的发展。成人在应对幼儿的无理需求时,首先应当阐明事实,继而转移幼儿的注意力,最终幼儿的不当请求得以妥善解决。可见,积极诱导的方式明显优于其他三种方式。
3. 陈鹤琴“积极暗示法”对幼儿园教育的价值
3.1. 积极暗示法是幼儿心理健康发展的重要方法
幼儿健康包括生理和心理健康。在心理健康方面,幼儿应得到温暖、安全、稳定的心理环境和益于情感发展的物质环境。幼儿不仅需得到关注和鼓励,以建立自尊心和自信心,还需学会应对挫折和压力,培养情绪管理能力。《幼儿园指导纲要》提出“在重视幼儿身体健康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幼儿的心理健康” [3] 。健康的幼儿有着积极向上的态度,勇于尝试新事物,并能够独立思考、解决问题,同时乐于与他人合作与分享。幼儿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教师的推波助澜,因此教师在教育幼儿时,应当鼓励幼儿并使用积极的言语来激励他们。这种正向的教育方式能够激发幼儿的积极性,促进其全面发展。
3.2. 积极暗示法是对幼儿教师指导误区的纠偏
积极暗示法是幼儿教师的常用之法,与之相对应的便是消极暗示。幼儿正处于发展的关键阶段,需要教师给予其充分的鼓励、诚恳的称赞、平等的协商和循循的诱导 [4] 。教师一旦滥用消极暗示,将会导致他们不敢、不愿或不善于表达自己,甚至对教师及其组织的活动产生恐惧、排斥或厌恶的情绪,导致师幼关系紧张,从而阻碍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也容易导致幼儿情绪变得消极,不愿与他人交流沟通,阻碍其个人发展。乐观积极的态度是幼儿发展自身素质的重要基础,能促进幼儿形成自信、独立、勇敢、探索和创新的品质,帮助他们在日后的成长和学习中更好地适应和应对生活中的挑战,培养其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态度,为日后成长奠基。因此,教师应合理使用积极暗示的方法,同时还应为幼儿打造一个阳光、积极的氛围,使他们在快乐和愉悦的情绪中提升自身素质。
3.3. 积极暗示法是联结师幼之间的情感纽带
教师对幼儿的爱是教育爱,是无私奉献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爱。这种爱包含鼓励、称赞、诱导等多方解读,积极暗示法是这种爱的外在凸显,它是沟通师生之间的重要桥梁,不仅可以帮助教师更好地理解幼儿、尊重幼儿,还可以帮助幼儿排解不良情绪的干扰 [5] 。这种方法可以提升教师换位思考的能力,即使某些孩子不听从教师的指导或是挑战了教师的权威,教师也不会借机大发雷霆。只有深入理解幼儿,走进他们的内心世界,用心交流,与孩子建立心灵契合,与孩子共同体验忧乐,真正建立起积极情感交流的师幼关系。
4. 陈鹤琴“积极暗示法”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应用
4.1. 尊重幼儿是首要前提
教师对幼儿的爱是一种教育爱,因为“爱孩子是一种本能,尊重孩子则是一种教养” [6] 。幼儿与成人不同,这要求幼儿教师要充分尊重幼儿,包括尊重发展特点、尊重个性,以及尊重权利。
4.1.1. 尊重幼儿的发展特点
幼儿的发展具有阶段性,意味不同年龄段,幼儿会出现独特的心理特点和发展规律。因此,教师应尊重幼儿的发展特点。首先,教师要尊重幼儿发展的阶段性,对幼儿的行为不能一概而论,接纳其不足,减少消极话语的使用次数,增加“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加油,再试试!”等积极暗示的方式。其次,教师还应尊重幼儿的差异性,不应区别对待幼儿。同时,教师应减少使用消极的刺激方式,如“你看别人做得多好”,而是采用积极的引导、鼓励和称赞。例如“我看到他通过一些方法成功地完成了任务,我相信你也可以想出自己的办法来做得很好。”教师应在尊重幼儿的前提下以积极暗示的方式引导和鼓励幼儿。
4.1.2. 尊重幼儿的人格
幼儿是独立的个体,拥有独特的人格特征,教师应尊重幼儿的人格,包括尊重其人格尊严、合理请求、情感需求以及自主选择和判断等。教师不应常使用禁止、命令、打骂等方式来对待幼儿,应与幼儿平等对话,了解情况,并引导幼儿做出改变。其次,教师应尊重幼儿的合理请求,“事属可行,就叫他行”,不要一味地拒绝幼儿。如在一日生活中,幼儿自主穿衣、吃饭、收拾桌椅,教师不要害怕幼儿不能较好完成而一味地禁锢幼儿的双手,教师应解放幼儿地双手,让他们成为班级的小主人。教师还应尊重幼儿的情绪和情感需求,倾听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同时,教师应观察幼儿的情绪表达,并在必要时给予引导和安慰。例如当面对幼儿“哭”这种情绪时,教师应给予幼儿安全感,减轻他们的不适情绪,而不是用恐吓、禁止、命令等行为方式加以制止。教师还应尊重幼儿的兴趣和需求,在幼儿自主活动中,尊重幼儿的意愿和想法,让孩子自主做出选择。例如幼儿在自主选择区角游戏时,要给予幼儿自主选择和判断的机会,教师也要加以正确的引导。
4.1.3. 尊重幼儿的权利
教师应尊重幼儿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教育权等权利,将幼儿视作一个独立的、完整的、不断发展的个体。首先,教师应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其次,教师应正确理解儿童的权利。尽管幼儿年龄尚小需要成人照顾,但这并不是否定幼儿天生就享有的权利。教师应允许幼儿表达个人意愿,并给予其尊重。在幼儿园教育中,游戏就是幼儿的正当权利,教师应营造良好的游戏环境,提供多样化的游戏材料,为幼儿的学习创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在日常生活中,要给予幼儿自主探索的机会,让他们根据自身认知水平和已有经验,逐步进行认知建构,积累新的经验。在游戏和活动中,教师应该给予幼儿鼓励、称赞和引导,与幼儿平等协商,激发幼儿的自信心。
4.2. 正确的示范是基础
幼儿生来具有“模仿心”,教师是幼儿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他人”,其言行是幼儿学习和模仿的对象。因此,教师应以身作则,做好榜样示范。教师不仅要有正确的行动示范,还要有正确的方法示范。
4.2.1. 幼儿教师要给予幼儿正确的行动示范
教师应时刻规范自己的行为,尤其是在对幼儿提出要求时,自己首先要做出正确的示范,以供幼儿模仿。例如,要培养幼儿有礼貌的习惯,教师在与人打交道时也应该表现出礼貌,而不是在要求幼儿有礼貌的同时,自己却对待他人粗暴无礼。
4.2.2. 幼儿教师要给予幼儿正确的方法示范
教师在面对幼儿的错误行为时,应该针对错误的行为并给予正确的方法示范,而非针对幼儿本身。例如,在幼儿学写字时,教师通过展示端正的坐姿和正确的握笔方式,引导幼儿观察学习。而非仅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坐端正或握笔。通过积极示范影响幼儿远远大于简单的口头说教,所以应重视为幼儿提供正面的示范。
4.3. 良好的环境是保障
陈鹤琴认为幼儿本质是善良的,环境是造成其行为积极或消极变化的主要原因 [7] 。特别是在幼儿期,由于可塑性强,环境对幼儿的影响更加显著,而经过选择的、优良的环境对幼儿的成长起着积极暗示的作用。因此,幼儿教师应创造良好的物质和精神环境,帮助幼儿在潜移默化中养成良好习惯和塑造良好品格。
4.3.1. 营造良好的物质环境
在幼儿教育中,教师帮助幼儿接受适宜环境的熏陶十分重要。因此,在创设环境时,教师应在尊重幼儿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创设“有序”、“自由”、“充满生机” [8] 的物质环境。有序的环境可以增强幼儿的安全感,促进其积极情绪的发展。因此,在进行环境创设时,教师应确保整洁有序,色彩明快,线条简单。自由的环境能为幼儿的活动提供支持,减少障碍和限制,激发其主动性。正如陶行知认为,当儿童得到解放和自由时,他们就能参与各种创造性活动,并逐步积累宝贵的经验 [9] 。充满生机的环境可以吸引幼儿的注意力,激发其积极性。为此,教师在选择材料时应精心挑选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具,以更好地促进幼儿发展。
4.3.2. 营造良好的精神环境
一个宽松的、自由的、愉悦的精神环境可以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比如,人类可以通过行为动作、表情等手段向他人传达多种信息,包括情绪、态度等。当幼儿想要了解教师的评价时,他们会通过口头询问或观察教师的眼神、表情和行为动作来获取相关信息。如果幼儿得到积极暗示,他们会产生积极的情绪情感。这样的经验将帮助他们培养积极主动的活动意愿,鼓励他们勇于探索和思考问题。反之,如果幼儿教师创造紧张和消极环境,幼儿的发展将会受到负面影响。比如,当幼儿在活动中摔倒时,如果教师慌乱地跑过去抱起他们,脸上满是自责和担忧,幼儿通过观察老师的反应感受到紧张的氛围,会产生消极情绪,并放声大哭。幼儿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困难和挫折。有时候,教师只需给予鼓励的目光,就能提升幼儿的自信心,增强他们战胜困难的勇气。
5. 结语
陈鹤琴的“积极暗示法”对于幼儿心理健康发展、教师专业成长以及良好师幼关系架构具有深远的意义。教师应注重利用鼓励、称赞、协商和引导等积极暗示的方式对幼儿起积极的影响。此外,教师还可以综合运用语言、行为和环境等手段促进幼儿健康成长。